采区作业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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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作业规程
亿诚公司露天矿采区作业规程
一、采掘规格
第一条:
必须按设计采掘规格进行施工。
第二条:
不得擅自修改采掘设计,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并征得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三条:
工作平盘宽度在正常情况下保持15~20米,最小平盘宽度不得小于10米。
第四条:
设计规定高度为8~15米;采取拖拉铲运机(推土机助铲)工艺,表面掌子有冻层且超过设计高度时,一次性挖掘或用爆破等办法降低掌子高度。
采用WK——4电铲进行采掘,其高度为≤8米,表土掌子超过8米时,采用两次挖掘降低掌子高度。
第五条:
采掘带宽度,WK——4电铲侧采时为15米;拉沟时底宽不得小于20米;铲运机自上而下逐层采掘,宽度一般不应小于30米。
第六条:
采掘后的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70度。
第七条:
1.机械铲采装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大于最大挖掘高;
(2)需爆破的坚硬煤岩台阶,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
2.铲运机采装的台阶高度,一般为10米,如岩石较硬,台阶高度可达15米以上,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
第八条:
如有较大的蜗牛石时或面积较大的坚硬粉沙岩,需爆破后采出或用大推土机直接推出。
第九条:
露天采场最终台阶的坡面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要求。
第十条:
最终平盘宽度,必须保证采掘和运输设备、供电和排水沟等安全运行正常布置。
二、采剥工程
第十一条:
穿孔作业时,应严格按穿孔参数设计要求进行,并对打成的钻孔采取护孔措施。
第十二条:
穿孔的位置、边眼距、坡顶线距前边孔中心距偏差不得超过±0.2M。
孔距:
相临两个中心线间距偏差不得超过±0.2M;
行距:
相临两行孔中心距偏差不得超过±0.2M;
孔深:
钻孔深度不得超过规定孔深±0.2M;
护孔:
钻孔打完孔后要及时护孔,用煤块盖好;
孔斜:
钻孔偏差不得超过规定±0.2M;
第十三条:
爆堆
1.爆堆应符合设计要求,爆堆沉降或隆起,高度应不影响采装。
2.爆堆伸出距离应符合采装要求,不得埋道。
3.后冲距离不得大于3M。
4.不得出现“冲天炮”,对炬爆炮孔应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粒度
1.剥离处的爆破粒度要小于0.5M;
2.采块煤台阶松动即可。
第十五条:
拉底:
采完的平盘上不得出现高0.3M,长2M以上的拉底。
第十六条:
伞檐:
采完后的台阶坡顶不得出现突出1M,长5M的伞檐。
第十七条:
硬邦:
采完后的台阶坡面不得有宽2M长5M的伞檐。
第十八条:
帮齐:
剥离和采煤台阶在采完后坡面整齐,2~3M3
斗容的前装机在30M长度内不得大于1M。
第十九条:
底平:
剥离台阶的平盘必须按设计标高采掘在30M作业线长度内,高低差不得超过下列标准:
前装机:
2~3M3±0.3M;
拖拉铲运机:
±0.3M;
露煤工程应沿煤层顶板推进,其顶板煤损失和矸石混入不得超过±0.1M。
三、采煤
第二十条:
1.采煤工程必须严格遵照采矿设计的各项规定;
2.与底板接近的采煤台阶或厚度小于采煤台阶高度的可采煤,应沿底板推进,其底板煤损失厚度不得超出±0.1M;
3.回采率必须达到设计规定值,丢煤500吨以上应按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试行》查处。
第二十一条:
平盘宽度:
不得小于设计的最小平盘宽度。
第二十二条:
采完后的台阶坡顶不得有长3M,宽1M的伞檐。
第二十三条:
工作面
1.工作平盘应保持无积水;
2.不能装车的大块应放到台阶坡底,待二次处理后装车;
3.煤掌子面无明火;各种器材堆放整齐,对油桶、钢丝绳、废旧零件应及时回收。
第二十四条:
设计与验收
1.剥离与采煤有年度计划;
2.必须有进度计划表;
3.月计划图、验收图齐全。
四、采装
第二十五条:
推土机、前装机、挖掘机、铲运机、采煤机、震动筛作业时,应按计划规定的境界标志采掘,严禁乱采乱挖。
第二十六条:
工作面要做到帮齐底平,上部不得有伞檐,底盘要采平,高低差要在30米以内,不得超过0.3米,煤30米内掌子里外凸凹差不超过0.5米。
第二十七条:
掌子面积水应及时排出,保证工作面干燥,底盘容易陷车的地段应及时处理平整,确保推土机、前装机、采煤机作业安全。
第二十八条:
正常装车采用侧面装车。
第二十九条:
装车中汽车与挖掘机、前装机之间必须留有安全距离,汽车轮胎与前装机、挖掘机履带边缘最小为1—4米,汽车尾部与前装机、挖掘机尾部不得小于1米。
第三十条:
车辆必须在前装机举起铲斗后在靠近装车,铲斗装最后一斗时,车辆必须等铲斗倒完料离开车顶时再行驶,防止刮掉车厢板,同时铲车也有危险。
第三十一条:
装载机在作业时砸大块人员不得靠近,砸大块人员在作业时,装载机应停止作业。
第三十二条:
装车遇大块掉落车里时,破碎人员应同前装机司机联系好,停止装车后破碎人员才能上车处理,不得人机混合作业。
第三十三条:
装车时必须保证质量,要装满,车斗四角不空,不准装偏车、半车,煤的粒度超过300㎜时,不准装车。
第三十四条:
装车时,司机要注意车辆,禁止车辆与铲斗相撞,前装机司机不应把铲斗举到汽车司机驾驶室顶部。
第三十五条:
遇有大风、雨季、大雾天气装车时应特别注意了望,影响视线危及安全时,应请示调度停止作业。
第三十六条:
前装机、采煤机在作业中司机应时刻注意掌握变化情况,遇有掌子面有片帮、地表塌陷的迹象危机正常作业时,应及时把前装机开到安全地点,然后向调度汇报。
第三十七条;前装机待修、加油等长时间不作业时,应远离掌子面15m以外,以防片帮砸车。
第三十八条:
若上下阶段处于相对位置作业时,上者作业影响下者作业安全时,两者相距不得小于30m。
第三十九条:
采煤机采煤时,采高应在3~4m,采煤机倒堆的煤应及时装出,避免堆料过多影响采煤机连续作业。
第四十条:
采煤机采煤时,为减少采煤机空载运行时间,采用“双向进刀”。
第四十一条:
为振动筛备煤时,应在出块率高的平盘推煤,并且震动筛能拖近煤堆。
五、矿山运输
第四十二条:
路面宽度:
1.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0.3m。
2.路基超过2m时,应设不连续(豁口宽2m左右)的安全土挡(其标准同排土场安全土挡),但不应抢占路面宽度。
第四十三条:
半干线公路运输
路面宽度:
1.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0.5m;
2.路基超过2m时,(同干线公路运输);
路面平整度:
每30m长度的路面内不得超过两个±0.3m以上的坑包;
路面整洁:
路面保持无积水、无冰雪、无杂物。
第四十四条:
移动线公路运输
路面宽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0.5m;
路面平整度:
每30m长度的路面内不得超过两个±0.3m以上的坑包;
路面整洁:
路面应保持无积水、无冰雪、无杂物。
六、公路
第四十五条:
公路分干线和采掘线两种,干线公路应平整宽广保持各种车辆畅通无阻;采掘线为土路要经常保持平整,保持车辆安全行驶。
第四十六条:
公路路面宽度的规定
1、路面宽度:
一般情况下不大于23m,最小宽度不小于15m。
2、线路面宽度:
应保持在20m以上,最小宽度不小于15m。
第四十七条:
公路两侧10米以内不得设有深沟或建筑物,路堤两侧应保持1:
6的坡度,公路两侧应设有排水沟,经常保持水沟通畅。
第四十八条:
路面应经常洒水,保持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干线公路应设照明,并保持完好。
第四十九条:
矿山道路必须设置安全路标,在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路的长、大坡道上,应设缓坡区段和安全土墙。
路堤或半路堤区段,必须修筑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2/5的安全土堤。
七、汽车运输
第五十条:
汽车在矿山内各种道路上行驶速度应严格执行矿内规定,严格超速行驶,在急转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并设置有关安全路标。
第五十一条:
车辆行驶到交叉路口处要“一慢、二看、三通过”,要安全礼貌,集中精力驾驶,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非本车司机严禁操作。
第五十二条:
汽车运行速度和行车距离规定如下:
1、干线:
20英里/小时;
2、采掘线、排土场:
10—15英里/小时;
3、正常天气时,车距保持50m以上;
4、风雨雪天路滑时,保持80—100m。
第五十三条:
凡是各种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有操作证及经安全培训有安全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否则按违章处理。
第五十四条:
雾天及烟尘影响视线时,应打开雾灯或前大灯,并靠边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m,能见度不足30m时,应暂停行驶。
第五十五条:
冬季行车路面不良时,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应减速行驶,前后距离不小于50m,行驶时不得急转弯、急刹车、超速。
第五十六条:
汽车的转向、制动系统和安全设施、防火设施、信号和照明灯必须完好齐全,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否则不能上岗作业。
第五十七条:
汽车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待进行装车位置的汽车应停在采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
2、正在装载的汽车应制动,司机不得将自己的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也不许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3、装完的汽车必须在前装机司机发动出车信号后,才能行驶。
第五十八条:
汽车司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管理条理》和矿内交通规定;
2、在矿山道路上运行时,必须服从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安检人员和放炮警戒人员的指挥。
3、汽车在倒车时,必须事先认真了望,确认无人员和障碍物时方可倒车,同时要继续发出倒车声响信号。
4、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挡滑行。
正常情况下,不准在坡道上停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故障,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使前轮或后轮靠在安全障碍物上,与坡道形成一定夹角,长时间停车要在车轮下放置制动器。
5、在运输道路上,夜间因故障停车时,车前后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在车前后采取防护措施。
6、在正常行驶中禁止起落车斗。
7、汽车在矿山道路上行驶时,除避让正在作业的养路机械外,其他车辆必须让行。
八、排土工程
第五十九条:
排土场应选择适当位置,以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落、滑坡、塌方等威胁采场、工业场地、公路等安全。
第六十条: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探,以确定排土参数。
第六十一条:
排土场必须按设计要求的标志境界进行排弃,排土段高设计规定为10米,排土过程中要随时掌握好设计标高。
一般应高于设计高度0.5米。
第六十二条:
排土场最小平盘宽度不得小于40米。
第六十三条:
排土场要设专人指挥,以便做到有计划、有秩序的卸土,汽车司机要服从指挥。
第六十四条:
排土场周围必须修筑可靠的载泥,防洪和排水设施。
第六十五条:
推土机推土时,掌子边缘要留有高0.5米—1.0米,宽2.0—2.5米的土堤,保证汽车卸土时的安全,排土时推土板不应超过掌子边缘。
第六十六条:
汽车运输排土场排弃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排土场卸载区,必须推出高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的安全墙,底宽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5倍。
2、如没有安全墙时,后轮要靠近掌子边缘土堤,无土堤的掌子后轮距掌子面边不得小于3米。
3、必须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排土作业。
4、卸车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墙。
5、推土时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第六十七条:
排土场卸载区设有通讯设施或联络信号,夜间应有照明灯。
第六十八条:
推土机推土和汽车卸土时应分区进行,以免互相干扰,推土机不得与汽车抢行。
第六十九条:
当出现滑坡和其他危险时,必须停止排土作业,直到采取安全措施,并得到工程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第七十条:
排土场及排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帮齐:
(1)汽车—推土机工艺:
沿排土线坡顶方向凸凹不得超过2米。
(2)拖拉铲运机工艺:
排土场发展坡面凸凹不得超过1.5米。
2、顶平:
(1)汽车—推土机工艺:
各平盘顶部每30米起伏不得超过0.5米。
(2)拖拉铲运机工艺:
各平盘顶部每30米起伏不得超过0.7米。
3、平盘宽度
(1)汽车—推土机工艺:
最小平盘宽度不得小于35米。
(2)拖拉铲运机工艺:
全段高一次排满时不受限。
4、沉降:
排土段高差不得超过+1.0米。
5、安全土档:
安全土档高度不得小于汽车轮胎高度的二分之一,顶宽不小于1.5米。
(1)工作面整洁
(2)工作面无积水、无障碍物。
(3)各种器材堆放整齐,废旧零件等物品要及时回收。
九、滑坡防治
第七十一条:
露天矿设边坡工程的管理机构。
第七十二条:
随着露天矿的开拓延伸进行边坡岩层的赋存状态、地质构造、岩性、软弱岩层的特性,地下水赋存状态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测绘和勘察。
第七十三条:
有滑坡迹象的边坡,应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测绘和勘探,并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
第七十四条:
应在露天采场内采集各种岩样(特别是软弱岩层岩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实验,有条件时,应进行岩体原位抗剪强度实验,为边坡稳定分析提供可靠的岩石力学参数。
第七十五条:
非工作帮形成一定范围的到界边坡后,应定期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和评价,对影响生产安全的不稳定边坡采取安全措施。
第七十六条:
工作帮边坡在靠近最终设计边坡之前,应对其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和评价,当原设计的最终边坡不到稳定的安全系数时,应修改设计,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十八条:
露天矿应建立地表岩移永久性观测线(网)定期观测。
第七十九条:
到接边坡的管理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坡底线不许超挖。
2、靠近到界边坡台阶时,应采取挖制爆破,不许超钻并采取减震措施,严禁采取洞室爆破。
3、含有露头煤的到界边坡,应采取防止露头煤风化,自燃及沿煤层底板滑坡的措施。
第八十条:
应定期巡视露天矿边坡,发现有滑坡征兆时应设明显标志牌,并报告主管部门。
没有运输道路、采运机械和重要设施的边坡,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注:
其他作业规程参照霍林河矿务局一九八三年露天矿工程处发行的作业规程执行,如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颁布的“三大规程”执行)
十、班(组)作业规程
第八十一条:
作业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交代清楚,作业内容、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八十二条:
要有安全防范事故措施,对存在的隐患必须先排除后进行作业。
第八十三条:
作业时班组长应兼任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人员监护,避免在作业中发生事故。
第八十四条:
作业完毕后应将作业器具等清理干净,现场不留任何隐患。
十一、扑灭火煤作业规程
第八十五条:
根据火煤情况,确定扑灭火煤方法。
第八十六条:
人工扑灭火煤时,用铁锹挖火煤必须先从外部向内部延伸挖掘,不准站在火煤顶部挖掘火煤,以免下沉伤人,用水桶等提水浇火煤时,人员距火煤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火煤或热水伤人,不准从下风头浇水,其他人员应站在上风头保持一定距离。
第八十七条:
采用水车灭火时,车辆距着火点不应小于10米,车辆停放在上风头和平整地段,不准将车辆停在掌面伞檐下,其他人员不准靠近作业现场和在掌子面下行走或逗留。
第八十八条:
前装机端运火煤时,不准端燃烧中的火煤,不准碾压有火苗的火煤,防止机械着火,火煤不准端放在煤层上。
第八十九条:
发现火煤采区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力争从源头控制火煤滋生和蔓延。
十二、监装员作业规程
第九十条:
监装员在坑下监装时,应穿工作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止粉尘或冻伤给其带来的伤害。
第九十一条:
人机混合作业时,监装员必须与设备上煤车辆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选择在上风头便于同前装机司机沟通的地方,随时注意周围车辆。
第九十二条:
监装员不准与前装机司机闲谈,要监督前装机司机把车装满,对装上车的大块、矸石、白泥应卸到指定地点存放,确保装车质量。
十三、力工作业规程
第九十三条:
力工在坑下砸大块、挑白泥、选矸石时,必须距机械设备和上煤车辆保持一定距离,随时注意安全。
第九十四条:
作业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用具伤人,应带好劳动保护用品,防止溅起的硬块伤人。
第九十五条:
有风天气作业时,人员应站在上风头,不准站在低洼处防止因视线差发生事故。
第九十六条:
作业时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带病或酒后作业。
十四、水泵工作业规程
第九十七条:
泵工在抽水作业前,必须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如出现异常反映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专业人员处理完故障后方可作业,严禁非电工无证人员处理故障。
第九十八条:
修泵或检查故障时,必须指定专人看护好电闸,水泵运转中严禁靠近对轮或风扇叶轮。
第九十九条:
起泵前应检查水泵注水情况,寒冷天气停泵后应放水,防止冻坏水泵、管道、阀门等。
第一百条:
取暖设施应完好,室内应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用火炉取暖不准睡觉,防止煤气中毒,炉火应用水浇灭后运至适当位置存放,禁止将有火星的炉灰向室外倒放,防止发生火灾。
第一百零一条:
泵房用电设施应按要求设置,开关不得安放在地面上,人员应距电器开关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
第一百零二条:
夜间作业时,必须有灯光照明和配备手电筒。
第一百零三条:
必须按规定交接班,保护好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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