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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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株洲市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十月
目录
总则1
一、现状与形势2
(一)矿产资源概况2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5
(四)面临的形势与要求6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规划原则8
(三)规划目标9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2
(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12
(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12
(三)勘查规划分区13
(四)探矿权规划区块设置15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6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16
(二)开发利用规划分区16
(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19
(四)矿产资源集约有序开发19
(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20
(六)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21
(七)矿产资源开采退出机制21
(八)矿产资源保护21
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23
(一)矿业经济分区23
(二)矿业产值目标与园区建设23
(三)采矿权数量调控24
(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25
(五)矿山企业规模的结构调整25
(六)矿产产业结构调整26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27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7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27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分区28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9
(五)已建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29
(六)绿色矿业发展30
七、重点工程31
(一)公益性调查项目31
(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31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32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32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33
(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33
八、规划实施管理34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34
(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34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34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35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35
附则36
附图目录
附图编号
图名
比例尺
附图1
株洲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1∶25万
附图2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25万
附图3
株洲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
1∶25万
附图4
株洲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
1∶25万
附图5
株洲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25万
附图6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25万
附图7
株洲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1∶25万
附表目录
附表编号
附表名称
附表1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截至2015年底株洲市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
株洲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8
株洲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9
株洲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1
株洲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
株洲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
株洲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14
株洲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5
株洲市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简称下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重要依据;是制定全市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专项规划和编制市级以下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25年。
《规划》适用于株洲市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主要包括规划文本、编制说明、规划附图、规划附表等内容。
一、现状与形势
株洲市地处湖南省东部,东与江西接壤,北、西、南分别与长沙市、湘潭市、郴州市相接,地理坐标:
东经112°57′30″~114°07′15″,北纬26°03′05″~28°01′27″,面积11262.20km2。
2015年全市人口405万人,城镇化率62%,生产总值234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7.5:
58:
34.5,属湖南省经济发达地区,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均位居全省前列。
(一)矿产资源概况
株洲市矿产资源种类较齐全,已发现矿产44种,探明储量34种,各类型矿床(点)360处,其中已查明大型矿床6处,中型18处,小型103处。
矿产资源和矿产地分布相对集中,煤炭主要分布于攸县黄丰桥、兰村等地,钨、锡、铜、铅、锌及铌钽等主要集中于茶陵锡田和醴陵市潘家冲等地,金银主要分布在醴陵市官庄—洪源和潘家冲等地,高岭土、铸石用辉绿岩主要分布于醴陵市马颈坳—八步桥等地,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于株洲县谭家冲、攸县峦山镇、株洲市马家桥等地,矿泉水主要在株洲县仙井地区,地下热水主要在株洲县湾塘、炎陵县平乐等地。
铌钽、高岭土、铸石用辉绿岩、冶金用石英岩等5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省之首,煤、铁、锡、陶瓷土、普通萤石、熔剂用灰岩等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省2~5位。
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支柱性矿产有煤、铁、金、银、铜、铅、锌等7种。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1、基础性地质工作
全市1:
100万~1:
20万区域地质与矿产调查、1:
50万和1:
25万遥感地质调查与解译、1:
50万和1:
20万地面重力调查、1:
5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1:
10万水工环地质综合调查、1:
20万区域化探、1:
10~1:
5万航磁测量、1:
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已全面完成。
已完成1:
5万区域地质调查14幅、1:
5万区域矿产调查17幅、1:
5万区域重力调查4幅、1:
5万区域化探20幅、1:
5万遥感地质解译5幅。
已完成1:
5万株洲市城区水工环地质综合调查、1:
5万长株潭(株洲部分)农业地质调查。
2、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全市现有探明矿区(床)84个,达到详查及以上工作程度的有38处,普查-预查程度的有46处,勘查程度相对偏低。
现有探矿权84个,涉及金和铁等14个矿种,探矿权总面积864.56km2,达详查的仅有24个,勘查程度总体偏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015年全市共有采矿权417个,其中省级发证136个,市级发证74个,县级发证207个;全市大型矿山3家,中型矿山19家,其余均为小型或小矿,大中型矿山比例仅为5.3%。
全市开发利用矿产27种(含亚种),规模以上企业矿业总产值(包括采选冶及加工)195.31亿元,采掘业从业人员14577人,采掘业产值146902.83万元,综合利用产值669.73万元,利润总和36402.64万元。
4、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多样,主要有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矿山地质灾害、破坏及影响地下水系统、矿山环境污染等。
矿业开发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破坏较严重,累计影响范围1131.15公顷,其中攸县尤为突出。
2015年全市矿山地质灾害80处,其中地面塌陷22处、地裂缝9处、滑坡8处、崩塌14处、地面沉陷10处、泥石流4处、矿坑突水8处、其他地质灾害5处,直接经济损失2117.32万元。
矿山年产废渣量159.75万吨,年排放废渣量153.01万吨,矿业废渣累计堆存量2086.00万吨,年综合利用量64.64万吨;年产废水量3988.84万m3,年排放量3942.76万m3,年治理量1643.06万m3,年循环利用量616.32万m3。
矿业活动累计占用破坏土地面积919.74公顷,累计治理恢复面积227.72公顷,其中2015年占用破坏土地面积35.5公顷,治理恢复面积37.3公顷。
5、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第二轮规划实施以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取得较好成绩,各项规划指标基本完成。
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基本完成13幅1:
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的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投入与工作量大幅增长。
实施了锡田等4个整装勘查区,部署了黄兰煤矿区等4个矿区边深部找矿,投放了45个探矿权,煤、钨、锡、金等矿种资源保障程度大幅提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不断优化。
有效调控矿山数量,大力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矿山数量由2008年的484个减少到2015年的417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5.3%,超过上轮4%的规划目标。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得到重视。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逐渐完善,矿山废水、废渣综合治理利用初见成效。
开展了株洲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完成了黄兰矿区、潘家冲铅锌矿区、湘东铁矿区和湘东钨矿区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全面启动了株洲市“矿山复绿”行动。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效果显著。
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处置非法采矿157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不足、矿产勘查有待加强
全市大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不足,41个图幅中1:
5万区域矿产调查仅完成17幅,重要成矿区带主要矿种找矿力度不够、后备基地不足。
2、开发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矿山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小型及以下规模矿山比例达94.7%。
部分优势矿产如钨、锡、铁等缺乏高效成熟的开发利用技术;尾矿、废石、煤矸石循环利用水平偏低;部分矿产品精深加工和高精尖产品率低,矿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有待加强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矿业开发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破坏较严重,治理工程量大,治理资金相对不足。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三废”治理、受损土地复垦与还绿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积极性不高,治理恢复工作有待加强。
4、规划调控力度不够
规划实施管理手段较少,约束性不够,加上矿业形势和矿政政策的变化较大,规划的审批和监管依据作用发挥不足。
(四)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1、面临的形势
(1)矿业下行,地勘投入下降
当前矿业疲软,矿产品市场萎缩,影响到勘查、开发和冶炼整个矿业产业链。
跟随矿业大形势,地勘投入不断下降成为“新常态”,株洲市地勘投入从2013年顶峰8109.89万元,大幅下降至2014年6161.22万元,且2015年进一步大幅缩减。
此外,株洲市地勘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市场化程度较低,随着财政投入的减少,地勘形势将更加严峻。
(2)资源需求旺盛,本市供给不足
株洲市处于工业发展中期阶段,矿业对全市工业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化工、机械、有色冶金、建材四大支柱产业主要集中于资源型行业,存在巨大的矿产品需求市场,仅株洲冶炼集团、株洲硬质合金集团2015年铅锌需求量就达63.5万吨,钨精矿(WO365%)1万吨,钽铌精矿30吨。
但本市矿产资源供给能力偏低,全市铅锌年产矿石量仅2.38万吨,钨精矿(WO365%)年产量仅500吨,钽铌精矿全由外省(市)供应。
(3)环境保护,绿色矿业更加突出
随着“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坚持绿色矿业发展理念,统筹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已势在必行。
2、面临的要求
株洲市应坚持以市场为主体,政府为引导,企业参与的办法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激发地质勘查市场活力。
加强本市矿业与工业的关联度,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调整矿山结构和布局,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重点勘查开发本市需求较大且区内极具找矿潜力的金、钨、锡、铜、铅、锌、富铁等重要矿种。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恢复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以及“三量齐升、五化同步”的新要求,紧密围绕转型升级总战略和“三个率先”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发展为理念,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的,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统筹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业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努力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紧紧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株洲实际,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题主线,以优势资源和优势矿产为基础,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加快矿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2、坚持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相统一
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坚持集约发展,调整与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规模,严格勘查开发准入,加强矿政管理,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综合勘查和开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
3、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大力恢复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4、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通过矿业权设置和投放调控以及矿业权市场培育和规范,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方向、时序和重点,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和勘查开发合理布局,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合理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争取重要矿种、重点成矿区带和老矿山边深部找矿突破;合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结构,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矿业经济发展;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矿政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2、具体目标
根据本市矿业现状和发展态势,规划到2020年全市探矿权总数67个;新发现重要矿产地15~20处,铁铅锌钨锡金稀土等矿种资源储量有较大程度增长;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458个以内,其中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控制在142个以内,市级发证采矿权控制在76个以内,县级发证采矿权控制在240个以内;调整现有矿山企业规模结构,大中型矿山比例达6%;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业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专栏一)。
专栏一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
属性
地质矿产勘查
探矿权数量
67个
预期性
新发现重要矿产地
[15~20]处
预期性
新增矿产资源储量
铁(矿石量万吨)
[2000]
预期性
铅锌(金属量万吨)
[20]
钨(WO3万吨)
[3]
锡(金属量万吨)
[6]
金(金属量吨)
[50]
钽(Ta2O5吨)
[500]
铌(Nb2O5吨)
[1000]
重晶石(矿石量万吨)
[100]
普通萤石(矿石量万吨)
[50]
高岭土(矿石量万吨)
[100]
石灰岩(矿石量万吨)
[2000]
稀土(氧化物万吨)
[3]
矿泉水(立方米/日)
[40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采总量
煤(万吨)
700
预期性
铁(矿石量万吨)
150
铅锌(矿石量万吨)
20
锡(矿石量万吨)
8
铜(矿石量万吨)
10
金(矿石量万吨)
30
钽(Ta2O5吨)
50
铌(Nb2O5吨)
50
普通萤石(矿石量万吨)
10
水泥灰岩(矿石量万吨)
500
高岭土(矿石量万吨)
50
矿泉水(万立方米/年)
1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
142个
约束性
市级发证采矿权数
76个
县级发证采矿权数
240个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大中型矿山比例
6%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0%
约束性
重要矿产地储备数
[2]处
预期性
矿业经济
矿业总产值
260亿元
预期性
矿业增加值
110亿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
绿色矿山比率
10%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
50%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
100%
预期性
矿区土地复垦率
45%
约束性
土地还绿率
40%
预期性
注:
钨、稀土约束性指标严格按国家下达年度调控指标执行;[]表示5年累计数。
3、远景目标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主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大幅提高。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率大幅提高,显著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公益性地质调查
落实《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工作部署,开展1:
25万标准图幅株洲幅区域重力编图和茶陵幅区域重磁综合编图与研究、株洲市境内新市、上云桥、攸县、安仁县4个图幅1:
5万区域矿产调查工作、浏阳七宝山—醴陵官庄金铜成矿带(株洲部分)1:
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长株潭(株洲部分)沪昆高铁沿线城镇群地质环境综合调查、湘江流域(株洲部分)区域土壤地球化学调查、长株潭地区(株洲部分)地质灾害调查、株洲市第二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新建市域内16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点,建成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县(区)、乡(镇)、村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落实省级“醴陵市官庄地区金铜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和“茶陵锡田地区锡铅锌多金属调查评价”,另外开展“株洲市地热、天然矿泉水调查评价”(附表8)。
(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重点部署需求较大且区内极具找矿潜力的金、钨、锡、铜、铅、锌、铁等重要矿种。
财政投资类重点安排金、钨、锡、铜、铌钽、稀土、普通萤石等矿种勘查,合理安排地热、矿泉水、优质高岭土、硅石矿等其它非金属矿种的调查评价。
社会投资类主要安排金、铁、铜、铅、锌、普通萤石等矿种勘查。
优先安排主要矿区、矿集区、老矿山深边部等重点找矿区域勘查活动,建成以醴陵市官庄地区、茶陵锡田地区为主的矿产勘查基地,合理推进醴陵市潘家冲地区、炎陵万洋山地区等一批重要矿产地勘查工作,力争形成新的勘查基地。
(三)勘查规划分区
1、重点勘查区
全市共划定6个重点勘查区(专栏二),总面积1932.64km2。
专栏二株洲市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工作面积(km2)
主攻矿种
已设探矿权数
拟设探矿权数
1
KZ001
醴陵市官庄—洪源勘查区
醴陵市
185.30
金
16
2
2
KZ002
醴陵市马颈坳—八步桥勘查区
醴陵市
340.31
高岭土
2
2
3
KZ003
潘家冲—大桥勘查区
株洲县、醴陵市、攸县
649.23
钨、铅锌、金
11
10
4
KZ004
茶陵县八团勘查区
茶陵县
198.12
锡、铅锌多金属、稀有
6
7
5
KZ005
茶陵县高垅—严塘勘查区
茶陵县
436.81
锡、铅锌多金属、稀有
6
4
6
KZ006
炎陵县霞阳—沔渡勘查区
炎陵县
122.87
金、铅锌
2
1
重点勘查区内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优先投放探矿权,引导地质勘查基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集中各方资金和力量推进矿产资源整体勘查。
2、限制勘查区
全市共划定16个限制勘查区,总面积1434.18km2,其中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10个(专栏三),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商业性勘查区6个(专栏四)。
专栏三株洲市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功能限制勘查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km2)
已设探矿权
限制矿种
限制原因
1
KX001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株洲部分)
株洲市
限制勘查区
82.36
除地热、矿泉水外的所有矿种
生态保护区
2
KX002
醴陵官庄水库水资源保护区
醴陵市
限制勘查区
24.44
2
水资源保护区
3
KX003
攸县酒埠江国家级地质公园(白龙洞园区)
攸县
限制勘查区
78.24
1
地质公园
4
KX004
攸县酒埠江国家级地质公园(酒仙湖园区)和湿地公园
攸县
限制勘查区
34.38
1
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
5
KX005
茶陵云阳山省级地质公园(云阳山园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
茶陵县
限制勘查区
108.32
2
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
6
KX006
茶陵洮水水库水资源保护区
茶陵县
限制勘查区
60.45
水资源保护区
7
KX007
茶陵云阳山省级地质公园(浣溪园区)
茶陵县
限制勘查区
34.51
地质公园
8
KX008
炎陵神龙谷国家森林公园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231.08
森林公园
9
KX009
炎陵湘山省级森林公园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5.07
森林公园
10
KX010
炎帝陵省级风景名胜区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105.61
1
风景名胜区
专栏四株洲市矿产资源资源保护功能限制勘查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km2)
已设探矿权
限制矿种
限制原因
1
KX011
醴陵市大障勘查区
醴陵市
限制勘查区
81.68
1
煤炭
省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2
KX012
攸县黄丰桥—兰村勘查区
攸县
限制勘查区
239.92
4
煤炭
省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3
KX013
攸县桃水勘查区
攸县
限制勘查区
107.53
1
煤炭
省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4
KX014
炎陵东风勘查区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58.53
稀土
国家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5
KX015
炎陵龙溪勘查区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98.56
稀土
国家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6
KX016
炎陵下村勘查区
炎陵县
限制勘查区
83.5
1
稀土钨
国家限制商业性勘查矿种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内不再新设限制勘查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其他矿种严格按照探矿权设置区划进行设置;现有限制勘查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按相关政策处置。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与禁止开采区范围一致。
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
(四)探矿权规划区块设置
全市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07个,其中空白区新设32个,已设探矿权延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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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