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组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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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组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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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组织管理制度
1、公司按照委托监理合同中工程的规模、范围及深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组织机构。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专业监理工程及有关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公司领导协商确定。
3、项目监理班子组成后,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政策、监理程序、制度等,达到明确目标、统一思想之目的。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和编写《监理规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组织内部会议,小结上周工作,讨论并解决监理存在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及要求。
6、项目监理人员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加现场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
7、监理过程中一般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汇报。
8、监理过程中遇有重大技术、经济问题或可能发生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公司及时组织研究处理。
9、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和签发工程项目各类监理月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方法报送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工程部。
1、贯彻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基本原则。
2、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要树立“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思想,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规定,公正处理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3、监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绝不允许监理人员向承包单位“吃、拿、卡、要”。
以良好的监理形象和高水平的工作质量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承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4、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起对项目监理部的领导责任,团结同志,灵活工作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发挥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激情。
5、加强团队建设,力争把每个项目监理部都设计成朝气蓬勃、团结、能打硬仗的团队。
6、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既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注意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组合效果,全面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7、建立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检查、研究、布置监理工作。
8、建立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考勤。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
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
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
1、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
3、监理例会定期组织召开,每周一次。
4、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安排的有关监理人员。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4)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其它有关单位及人员。
5、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间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的原因。
(3)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6)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7)工程变更的主要问题。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9)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10)其它有关事项。
6、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开好例会做好准备工作。
(1)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
(3)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会议准备。
7、会议纪要的整理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
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会议纪要内容准确如实、简明扼要;会议纪要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人单位代表会签;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8、会议纪要中的决议事项,有关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落实。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审查开工条件。
2、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审批。
施工图纸经会审。
(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
(3)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4)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
(5)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
(6)工程基线、标高等已经复核。
3、由建设单位发包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应单独填写开工报告。
4、开工申请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均应填写真实、齐全、准确。
5、开工报告必须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签名盖章后有效。
1、凡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做法变动、材料代换、纠正施工图中的错误或其它变更事项,均应通过设计变更予以解决。
2、凡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变更事项,均应通过工程洽商予以解决。
3、工程变更、工程洽商是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有同等作用。
4、有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授予专人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5、在处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时应综合考虑进度、投资、质量和合同等情况,防止在某些方面发生脱节。
6、在处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时,要严格执行《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内容与职责的有关条款,不得出现越权行为。
7、有处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时,如发生下列情况,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
(1)提高和降低建设标准。
(2)影响主要结构功能或使用功能。
(3)增减工程内容。
(4)超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范围。
8、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洽商时要坚持按规范、规程、工艺标准、验评标准审批,不得迁就施工单位失误造成的变更和洽商。
9、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图示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语言应准确、肯定、深度满足施工和预算要求。
无特殊情况不得后补,不允许出现造成既成事实后再补办工程洽商的情况。
10、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应分别进行编号。
11、“工程名称”栏必须与图纸图签一致。
12、对于原设计变更处,应详细注明相关的图纸页号,轴线位置和修改内容,并注明修
改原因,便与后期查询和追溯。
13、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意。
14、属于施工图变更的洽商,应有监理、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四方签字。
15、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文件不得涂改,其整理、编排顺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16、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17、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1、旁站监理方案要实施前分别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
4、旁站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行的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内容:
(1)基础工程:
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工程: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安全监理:
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和加减节的施工;高支模的搭设、高支模的混凝土浇注施工;大型设备、构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其它重要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6、旁站现场问题处理
(1)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商现场整改,并作好现场记录。
(2)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以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3)旁站监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有怀疑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作用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查。
7、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和专职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专项安全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8、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确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2)对来自承包商等任何一方的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总监理。
(3)如实、全面、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1、公司建立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2、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每年两次。
3、检查的工作内容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料所要求各项。
4、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质量。
5、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质量。
6、项目监理工作检查完成后,应就每个项目填写监理工作状态检查表,明确列出要求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期限,项目监理部必须如期按质完成。
7、及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需修改、增减部分的资料。
8、总经理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整改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
2、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不同分为两类,即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1)经济损失在0.5-10万元之间的质量事故称为一般质量事故。
(2)出现下述情形之一者,列为重大质量事故:
a.建筑物、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者;
b.超过规定的基础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者;
c.经技术鉴定,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寿命,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质量缺陷者;
d.造成主要设备的主要部件损失,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者;
e.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3、出现质量事故,总监应上报公司并按程序进行处理。
4、事故处理完毕,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1、竣工验收应按《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建商提交的竣工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
3、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承建商向业主申请竣工验收。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
5、总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竣工项目审查情况:
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各分部工程评定结果;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意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核查及抽查结果;观感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结论。
(2)竣工验收报告应当使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格式文本。
6、工程验收完毕后,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和资料的移交手续。
7、总监理工程师将监理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与时间,移交业主和公司。
1、合同项目竣工后,均需进行书面监理总结。
2、监理总结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
3、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除工程一般情况外,还应有投资情况、业主情况、施工队伍情况等);
(2)监理情况(监理过程描述:
组织机构,监理内容范围,监理时间);
(3)取得的成绩;
(4)存在的问题;
(5)经验和教训。
4、监理总结报告由总工程师审定签章后送业主。
5、监理总结报告应按规定存档。
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项目工程类招标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参与合同谈判,参与拟定相关合同条款,参与合同评审;
2.组织项目建设,管理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公司制定的质量、工期、成本和安全目标;
3.制定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监督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和监理法认真履行工作;
4.负责组织对各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的会审、提出图纸的优化建议;负责对接设计单位,完成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和勘察单位后期服务工作;
5.负责对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等的审批工作;
6.组织各类生产例会和技术交底、以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验收;审查各类工程文件;
7.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技术鉴定,对工程内部监督资料进行审查;
8.负责办理项目工程签证、进度申请、结算申请资料;
9.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技术问题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问题的处理
10.负责协调政府质检和安检等相关部门;
11.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参与工程质量等级,文明工地的复核评定工作。
1.协助办理工程前期各项手续,参与投标队伍的考察、选择。
参与招标文件的起草、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
2.熟悉施工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3.落实三通一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协调施工现场内外部关系。
4.检查承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加强对工程现场的巡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操作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做好工序交接检查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5.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甲供材料计划。
对进场材料、设备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进场材料、设备质量。
6.对承建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度控制方法、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及风险分析进行检查论证,并在实施过程中控制执行,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
7.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索赔的发生。
对索赔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论证,明确责任。
8.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9.协助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对设计变更的统一管理。
对涉及投资的变更,重视多方案选择。
10.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对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
及时做好变更工程量的计量,真实、完整地提供审计资料。
11.组织工程验收,协助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和备案工作。
12.做好竣工工程使用回访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协调承建单位及时返修。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进行部门内部工作安排、指导下属完成各项工作、直接下属的绩效管理工作,帮助下属提高工作绩效。
3.协助工程副总和总工进行制定并优化部门业务流程及制度,确保部门目标实现。
4.在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的分析过程中,对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工艺等提供专业意见;
5.进行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总分包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信息收集和资格审查,参与建立上述单位的战略合作伙伴信息库;
6.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和评定;
7.参与各阶段设计成果的会审,为设计成果优化提供专业意见;
8.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为设计成果的完善提供专业意见;
9.负责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的审查,督促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变更单,依法维持工程建设的合法性;
10.代表公司负责项目施工的质量、工期、成本、安全、合同、信息的全面管理控制,确保项目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11.负责公司外部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协调,确保公司沟通渠道的畅通,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12.负责项目周边和地方职能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确保工程施工得到各方支持;
13.负责组织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任何管理、协调、技术问题并给予明确回复;
14.负责组织审查项目施工组织(方案)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大纲(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确保项目管理的可行性、有效性、针对性;
15.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各阶段的检查与验收,确保施工合同履行的全面性;协助公司进行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16.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规范的前提下,确保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1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图审查验收工作;协助公司的竣工决算;
18.负责组织后期竣工备案、产权办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按时提供。
为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工程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4.严格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不接受参与投标、施工、监理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任何形式的好处费、感谢费、回扣,不在参与投标、施工、监理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6.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参与投标、施工、监理单位安排的高档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接受参与投标、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7.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要求、不接受参与投标、施工、监理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的方便。
8.本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9.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参与投标、施工、监理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要求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10.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权从事各种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11.其他需要遵守的廉政事项。
合同管理是项目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有积极重大意义。
1.项目管理部必须按合同条款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
2.开工之前,项目管理部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施工单位提交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及其它相关资料;
3.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设计;
4.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场地移交,及时签发工程开工令;
5.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主要施工班组、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进度控制:
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达到工期目标,包括分段工期和节点计划进度,如有延误,应要求对方提交赶工计划,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7.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应按相应制度、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合同履约部的指导下做好取证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8.双方往来函件管理,我方所发函件是否已让对方正确签收,要求对方签收人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有正式的书面委托;对方发函,我方应专门指定人员签收,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对方发函,此项工作必须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上明确;
9.对方提交我方确认的各种工程资料应在合同或公司制度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签认后返回对方;
10.合同争议的处理:
主动协调与对方的争议问题,配合合同履约监督部做好取证工作;
11.对方违约时,应及时收集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相反,当对方提出此种要求时,我方人员应根据合同条款认真考虑是否该答应对方提出的要求,应有高度的防范意识;(注:
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为双方签章确认的往来函件、合法的录音、影像取证及传真、电子数据等。
)
12.严格控制导致成本增加、工期延长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积极鼓励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其变更程序应符合合同要求;
13.施工单位申报进度工程量时应进行认真细致审核,按合同约定,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同时严格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
14.及时掌握我方的工程付款情况,做好因我方延期支付工程款影响进度的协调工作;
15.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结算资料与竣工资料,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办理工程移交。
为有效控制项目部各类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为承包商施工创造良好的外围条件,做好征迁外协工作,加快征迁外协工作速度,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尽量减少外界干扰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3.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和施工图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4.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项目管理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使施工单位能全力投入生产。
6.定期检查或按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批准后,向施工参与单位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此结果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7.检查进场的人员、材料、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正常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要求限期增加投入。
8.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给予处罚,若是总工期得到保证,即退回之前所罚款项;对于总工期未能保证的,所罚款项不予退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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