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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地种类
第六节造林地种类
我们把造林地的环境条件分为立地条件和环境状况两方面,在上节中已对前者做了详尽讨论,本节将着重探讨造林地环境状况的问题。
造林地的环境状况主要是指造林前土地利用状况、造林地上的天然更新状况、地表状况以及伐区清理状况等。
这些环境因子对林木的生长发育没有显著的影响,因而没有包括在立地条件的范畴之内。
但这些因子对造林措施的实施(如整地、栽植、抚育)具有一定的影响,所以为了便于造林工作的实施,根据造林地环境状况的差异性,划分出不同的造林地类别,称为造林地种类。
在森林调查和造林规划设计中,需要对造林地种类进行调查统计,以便于森林的经营管理和造林技术措施的设计。
造林地种类有许多,归纳起来有4大类。
1.荒山荒地
没有生长过森林植被,或在多年前森林植被遭破坏,已退化为荒山或荒地植被的造林地。
荒山荒地是我国面积最大的一类造林地。
荒山造林地根据其上植被的不同,可划分为草坡、灌木坡及竹丛地等。
(1)草坡荒草坡因植物种类及其总盖度不同而有很大差异。
该类造林地在造林时的最大难题是要消灭杂草,特别是根茎性杂草(以禾本科杂草为代表)和根蘖性杂草(以菊科杂草为代表)。
荒草植被一般不妨碍种植点配置,因而可以均匀配置造林。
(2)灌木坡当荒山造林地上的灌木覆盖度占植被总覆盖度的50%以上时即为灌木坡。
灌木坡的立地条件一般比草坡好。
造林时的困难主要是要消除大灌木丛对造林苗木的遮光及根系对土壤肥力的竞争作用,因此,与草坡相比,需要加大整地强度。
对于易发生水土流失或土壤贫瘠的地区,可适当保留原有灌木以保持水土和改良土壤,其措施如加大行距,减少整地破土面积,减少初植密度等。
(3)竹丛地具有各种矮小竹种植被的造林地。
造林的难点是要不断清除盘根错节的地下茎。
小竹再生能力极强,鞭根盘结稠密,清除竹丛要经过炼山及连年割除等工序,还要增加造林初植密度,促使幼林早日郁闭,抑制小竹生长。
(4)荒地平坦荒地多指不便于农业利用的土地,如沙地、盐碱地、沼泽地、河滩地、海涂等。
它们都可以成为单独的造林地种类。
造林的特点是:
沙地要固持流沙,盐碱地要降低含盐量,沼泽、河滩及海涂地要排水等,因此,这种造林地进行造林比较困难。
2.农耕地、四旁地及撂荒地
(1)农耕地指用于营造农田防护林及林粮间作的造林地种类。
农耕地土壤肥厚,条件较好,但坚实的犁底层不利于林木根系的生长,易使林木形成浅根系,容易风倒。
因此,在造林时要深耕及大穴栽植。
(2)四旁地路旁、水旁、村旁和宅旁植树的造林地种类。
在农村地区,四旁地基本上就是农耕地或与农耕地相似的土地,条件较好,其中水旁地有充足的土壤水分供应,条件更好。
在城镇地区四旁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可能是好地,有的可能是建筑渣土,有的地方有地下管道及电缆。
(3)撂荒地停止农业利用一定时期的土地。
撂荒地土壤瘠薄,植被稀少,有流失现象,草根盘结度不大。
撂荒多年的造林地,植被覆盖度逐渐增大,与荒山荒地的性质类似,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对待。
3.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
(1)采伐迹地森林采伐后腾出的林地。
刚采伐的迹地,光照好,土壤疏松湿润,原有林下植被衰退,而喜光性杂草尚未进入,此时人工更新条件最好。
采伐迹地的问题是伐根未腐朽,枝桠多,影响种植点的配置和密度安排。
此外,集材时机械对林地土壤的破坏也很大,破坏面积高达10%~15%。
新采伐迹地若不及时更新,随着时间的推移,喜光杂草会大量侵入,迅速扩张占地,根系盘结度变大,造林地有时存在草甸化和沼泽化的倾向,不利于造林更新,增加整地费用。
(2)火烧迹地森林被火烧后留下来的林地。
火烧迹地与采伐迹地相比,往往有较多的站杆、倒木需要清理。
火烧迹地上的灰分养料较多,微生物的活动也因土温的增高而有所促进,林地杂草较少,应及时更新,否则也如同老采伐迹地,不断恶化。
4.已局部更新的迹地、次生林地及林冠下造林地
这类造林地的共同特点是造林地上已有树木,但其数量不足或质量不佳或树已衰老,需要补充或更替造林。
(1)已局部更新的迹地这类造林地有较好的森林环境,但树种组成、株数及其分布不尽如人意,要求进行局部造林加以改进。
原则上是见缝插针,栽针保阔。
(2)次生林地如分布不均,质量不佳,无继续经营前途的次生林,就需要人工种植进行改造。
栽植时注意调节引进树种和原树种间的竞争性。
(3)林冠下造林地在近期将要采伐,伐前进行造林的土地。
采伐前具有良好的森林环境,可利用这一有利条件进行某些树种的人工更新。
这种造林地的林冠对幼树影响较大,适用于幼年耐荫的树种造林,可粗放整地,在幼树长到需光阶段之前及时伐去上层林木。
由于造林地上有林木,更新作业障碍较多。
第二章林种规划和树种选择
第一节林种规划
林种,就是森林的种类。
根据我国颁布的《森林法》的规定,森林按照其功能可以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
森林还可以有其他的分类方法,例如,按照起源可以划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讨论的林种,就是指按照森林的功能而划分的林种,本章所讨论的林种正是这个概念。
一、我国森林经营的方针和林种的划分
1.可持续发展与森林经营的方针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世界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它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全世界每个国家、每个地区,乃至每个人。
因而可持续发展指出了现代人类一切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
林业和森林经营活动就是这种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可持续经营是现代林业的灵魂。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实现环境与发展相统一的桥梁和纽带。
森林既是自然界功能最完善的资源库、基因库、能源库、碳贮库,在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又作为人类活动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可持续林业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直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对于可持续林业尚无比较统一的定义,但其内涵的中心思想与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想是一致的。
国内外有关方面和专家关于它的基本思想和总体论述大体上也是雷同的。
我们列举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和论述说明之。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指出:
“森林资源和森林土地应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以满足这一代人和子孙后代在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方面的需要。
这些需要是森林的产品和服务,例如木材和木材产品、水、粮食、蔬菜、医药、燃料、住宿、就业、娱乐、野生动物栖息、风景多样性以及其他森林产品。
应采取措施来保护森林,使其免受污染的有害影响,包括空气污染、火灾、虫害和疾病,以便保持它们全部的多种价值。
”美国的Boyle定义为:
“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能力构成威胁的森林经营,意味着不仅森林的生态潜在能力的持续,同时还必须是我们以及我们的社会所依赖的以森林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产出的持续”。
加拿大林业部副部长Maini把可持续发展林业定义为:
“林地及其多重环境价值的可持续发展,包括保持林地生产力和可更新能力,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的物种和生态多样性不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
现代林业经营方针的基础是可持续发展,现代林业的范畴已经在传统意义上有了很大的拓展和延伸。
现代林业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又是关系生态环境的公益事业。
林业肩负着优化环境与促进发展的双重任务。
林业发展面临社会的、经济的和生态的多方面需求。
Ø首先,林业是一个物质生产部门,要向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它追求物质生产的增加和经济利益的提高;
Ø但是,由于人类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对于森林的公益需求快速增长,从游憩娱乐和美学环境的角度经营森林成为不可改变的潮流。
因此,森林物质生产必须和保护良好的生活环境相一致,森林利用过程中并不能损害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恰恰相反,必须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前提下,追求最大的木材和多种林产品的生产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森林植物物种和结构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巨大的功能,积极并充分地发挥改善生态环境和服务于社会的功能。
世界各国的现代林业经营模式不尽相同。
发达国家的林业经营有3种模式:
Ø一是森林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一体化经营模式。
此类模式以德国为代表,这些国家森林资源丰富,有着长期实行以木材为中心的森林永续利用经验。
二次大战后确立了林业为木材生产和社会效益服务的双重战略目标,把森林采伐视为林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70年代后实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一体化的经营模式,80年代后期以来,开始向“近自然林业”转轨,林业的新方针是:
林业通过顺应自然向生态目标转变,要求加强森林的稳定性、自然多样性,要求为森林的多种用途的利用保持自然力,要求促进资源的经济利用。
中欧国家已经把“近自然林业”视为第二次林业革命,他们恢复天然林,保持和创建稳定的生态系统,以实行森林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一体化的林业经营模式。
“近自然林业”同样在欧洲兴起。
Ø二是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是以林业分工论和多效益理论为指导,分类经营,但侧重于发挥其中的某些效益和经营形式,对不同地区、不同林分、不同树种,突出其主导功能,兼顾其他功能。
以发挥森林多种效益来满足社会的多种需求。
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前苏联等国在向这一经营模式的转轨中取得了明显成果。
Ø三是森林多效益综合经营模式。
是前两种模式的中间类型,其特点是以森林的永续利用为指导,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实行综合经营。
瑞典、美国、日本等国属于此模式。
发展中国家则实行林业多元化结构的经营模式。
发展中国家目前尚处于向工业化转变的时期,面临人口多,经济不发达,能源短缺,毁林开荒等众多的共同问题,森林资源不断减少,木材消费结构不够合理,林产加工业不发达,而国家又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森林提出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多数国家采取多元结构的森林经营模式。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森林资源贫乏,人均占有资源极少,经长期的开发利用,原始林区和人工林区的森林结构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生态环境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恶化;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对木材的需求量大,无力通过大量进口木材补充用材的不足;广大山区、林区的社会经济落后,把森林作为生活资源和经济资源。
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和破坏,使恢复森林资源难以实施。
尤其是西北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人们在植树种草治理国土的同时,毁林开荒和放牧、樵采等破坏森林草地的现象相当普遍。
针对这种状况,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森林“生态利用”的原则。
1991年林业部提出的产业政策是:
林业是培育、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产业和公益事业部门,肩负着治理国土,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林产品、农村能源和发展山区、农村经济的重要任务,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
1994年国家对林业部门的职能确定为:
负责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管理及林业产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
提出到21世纪中叶实现建立两个体系(既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奋斗目标。
也就是说,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林业的现状,为了使有限的森林资源能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经济需求、改善生态环境的需求和游憩就业等众多需求,提出了对森林实行“分类经营”的方针,以减少直至禁止采伐天然林,大规模营造防护林,发展速生丰产林。
2.林种的划分
林种是造林目的的集中反映,也是制定经营措施的依据。
“分类经营”的思想必须贯彻落实到各个林种的经营措施上。
现从森林培育的角度对各个林种予以介绍和分析。
(1)防护林
防护林是以发挥森林的防风固沙、护农护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防护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防护林是个大林种,可按照其主要防护对象的不同,进一步划分为农田防护林、牧场防护林、海岸防护林、护路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次级林种。
防护林的营造不仅对农业和牧业,而且对交通运输、水利设施和国防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对于流沙和泥石流威胁下的厂矿企业和居民点,营造防护林是必不可少的措旋。
各种防护林必须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进行合理配置,形成防护林体系,以便更有效地发挥防护作用。
(2)用材林
用材林是以生产木材,包括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木材是森林的主产品。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木材的用途越来越广,对木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当前我国的森林资源严重不足,木材的供需矛盾相当突出,由于经济实力和国际市场限制等方面的原因,大量营造用材林是解决这个矛盾的主要途径。
用材林的营造是森林培育工作者最基本的任务。
用材林可按照其生产木材的用途和规格的不同,进一步划分为一般用材林和专用用材林。
一般用材林,是生产大径级木材的用材林,在生产大径级材种(如锯材)的同时也能生产中小径材和薪炭材,以满足国民经济多方面的需求。
有些用材部门,尤其是需材较多的工矿企业为了满足本身生产的需求,在厂矿周围和附近地区营造专门符合其所需材种的用材林,此次级林种叫作专用用材林,如矿区附近的坑木林(矿柱林)、造纸厂附近的纤维用材林(纸浆林)等。
专用用材林的培育特点是目的明确,针对性强,按照所用材种的工艺要求选用相适应的树种和材种规格,采取相应的育林技术措施,提高产量、质量和木材利用率;就地供应原材料,避免长途运输,降低生产成本,发挥厂矿企事业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和生产潜力。
近来,林业部门经营的用材林林场也强调定向培育,向营造专用用材林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世界各国造林事业的一种趋势。
对于用材林培育总的要求是:
速生、优质、丰产、定向、高效和稳定。
一部分在较好的立地上,采用较集约的技术措施营造的用材林,应当达到也可以达到较高的速生丰产指标,这种用材林叫做速生丰产用材林。
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是我国当前解决木材供需矛盾的主要措施,在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后,这种措施显得更加重要。
(3)经济林
经济林是以生产除了木材以外的其他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我国的自然条件优越,有200多个树种和多种经营方式,其产品包括干鲜果及其制品、饮料、调料、橡胶、树脂、栓皮、药材、香料等1000余种,涉及到工、农、医等行业。
经济林产品也是重要的外贸出口创汇产品。
经济林以其周期短、效益高、适宜农户经营的优势,在丘陵山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中,作为开展多种经营的骨干项目,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
我国有些地区经营经济林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如南方地区的油茶,四川盆地的油桐,陕西、云南的核桃,贵州的杜仲、生漆,广西的八角等,都是中外驰名的经济林产品。
近年来我国南北方出现的“经济林热”预示着经济林建设在整个人工林中可能占有更大的比重。
(4)薪炭林
薪炭林是以生产木材燃料(薪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薪材是人类最古老的能源,在我国有着悠久的经营利用历史。
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木材燃料的消费量很大,约占世界森林资源消耗量的一半。
木质燃料是许多贫困的农村群众赖以生存的廉价燃料,但长期以来,农村能源和薪材资源严重缺乏,群众生活艰难,森林过量采伐,有的地区甚至挖树根、刮草皮,把农作物秸秆和牲畜粪便作为燃料,造成严重的生态性恶果,严重制约着农村的发展。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约为9亿,解决农村能源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推进脱贫致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更是至关重要。
尽管目前的电力、煤炭、天然气和燃油等商品能源已作为燃料进入许多家庭,但对于大多数农民,尤其是我国中西部地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山区农民来说,薪材仍然是不可替代的生活能源。
同时,薪材作为一些乡镇企业如砖瓦窑、制糖、烤烟、制茶、酒灶、榨油等生产用能也是不可缺少的燃料。
由于非生物资源的储量有限,且不能再生,世界面临矿质资源短缺的前景越来越明显,再加上经济上的制约,已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生物能源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
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尽可能多地使用洁净能源取代高含碳量的矿物燃料已成当今世界潮流。
薪炭林是可再生生物能源资源,是世界公认的洁净能源,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社会持续发展。
加速发展薪炭林,符合世界发展趋势,符合我国能源建设原则与目标,已被列入《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
利用森林生物量作为能源而专门营造的人工林称为能源林,它比一般薪炭林高一个层次。
能源林要求采用较高的科学技术和较集约的经营措施,以取得更高的产量。
美国、加拿大等国在这方面做了大量试验工作,最终把森林生物量转化为液态或气态燃料。
巴西、菲律宾则用能源林为炼钢及发电等工业提供能源。
(5)特种用途林
特种用途林是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和生产繁殖材料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地森林和林木。
(6)四旁植树
四旁植树是指在路旁、水旁、村旁、宅旁进行成行或零星植树,它是与成片造林相对而言的。
四旁植树本身不是一个林种,但是其重要性以及在林业工作中地地位,相当于一个林种。
四旁植树兼有生产、防护和美化的功能。
由于四旁的空间较大,光照充足,土壤水肥条件一般也较好,因此,四旁植树的生产潜力很大。
大致估计,1km路旁两侧单行植树所生产的木材相当于1hm2较好林地的产量。
在平原地区,如果与园田化、水利化形成配套体系后,就可以实现农田林网化,对于增加木材产量、优化环境条件和改善群众生活都有重要的作用。
需要指出,林种的划分是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的。
林种是依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的,而所有森林的功能都不是单一的。
例如,防护林是以发挥防护效益为主要目的而营造的森林,但是,它可以在发挥防护效益的同时生产一定数量的木材,也具有一定观赏价值;而用材林是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培育的森林,但是,作为一种森林群落,而且是高大树木为主的森林群落,在改善生态环境和发挥防护效益等方面同样会有重要作用;经济林以生产果品或其他非木材林产品为主要目的,但是,也有一定的防护林作用,有的甚至开辟为旅游景点,作为“观光产业”。
所以,在确定林种时,需特别注意指的是其“主要”功能
二、林种规划
1.林业区划与林种规划的关系
(1)林业区划的性质和意义
所谓林业区划,就是根据林业的特点,在研究有关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分析与评价林业生产的特点,按照地域分异的原则进行分区划片,分别研究其区域范围内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与林业生产现状、存在问题,探索其允许的或可能的林业生产规模、最佳布局和对现状进行调整的必要措施。
对于林业区划的性质,目前尚有很多东西不定型,人们有不同的看法,甚至争论。
有人认为属于科学研究性质,鉴于我国林业区划开展的历史较短,许多技术经济问题缺乏基础研究,林业区划又属于综合农业区划的一部分,需要研究区域开发问题,是区域发展规划前期论证的研究,因而是发展战略研究;也有人认为林业规划属于林业建设的基础工作,既有战略研究的性质,也有宏观综合地指导林业生产和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的基础工作的性质。
在是否属于自然区划的问题上也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林业区划是自然区划,因为它与立地分类系统的高层次分类单位相贴近,而立地条件的分类则主要是依据自
然条件的差异;另一种意见认为,林业区划是为林业生产合理布局服务的产业区划,因而它不能只是一种自然区划,必须是兼顾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条件差异的综合性区划。
根据这种理解,林业区划除了依据自然条件分类之外,还要依据地区的人口、交通、产业结构、经营水平及对林业的发展要求等社会经济条件差异进行划分。
林业区划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是协调林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关系的需要。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社会的发展对林业提出了多方位和高标准的要求。
现代林业必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相一致,必须协调与农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工矿业、环境保护等行业的相互关系。
加快林业建设步伐,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更好地发挥森林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的任务越来越显得重要。
第二是由于林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的特点,必须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树种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发展林业。
第三,有助于领导部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正确组织生产;更好地贯彻林业方针政策,加速林业建设;有助于实现领导决策的科学化。
林业规划既是贯彻因地制宜原则指导林业生产的一种手段,也是发展林业生产实现林业现代化的技术基础工作。
(2)林业区划的原则和依据
林业区划的根本原则是:
“以客观存在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状况、社会发展对林业的要求为进行林业区划的准绳,要求区划成果充分反映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起到促进林业生产发展的作用。
为了反映林业生产布局,在分区时必须遵循地域上相连者才划分为一个区的原则。
”(《中国林业区划>,1987)。
林业区划的依据可以概括为两条:
一是自然条件,二是社会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需求。
这是因为,林业区划是第一个要考虑的要求,但由于林业生产的本质是种植业,本身会受到自然条件的严格制约,因此在具体的林业区划中,通常是首先考虑自然条件,特别是对于森林的分布与生长有重大影响的气候、地貌、地质、水文、土壤、植被等因素,然后与社会发展要求相一致。
在进行全国的林业区划时,首先考虑的是热量因素和水分因素,然后再根据地貌、土壤和植被去分区。
(3)中国林业区划概况
1949年以前,我国未进行过林业区划。
50年代中期林业部曾以吴中伦的有关研究成果为基础,制订出第一个全国林业区划草案(只有一级区),并将其列入1956年《国营造林技术规程》。
1958~1959年,在全国各省进行编制造林典型设计的过程中,曾以省为单位提出各省的造林类型区划草案,在全国共划分出247个造林类型区,这个区划未进行汇总和统一协调,各省划分的标准和尺度不一,没有在全国实施。
郑万钧等在编著《中国主要树种造林技术》一书时,为了推进造林科技的发展和适应适地适树的需要,提出了修正的造林区划方案,划分出6个大区26个造林地区,作为《中国主要树种造林技术》(1978)的附录。
1982年林业部在制定全国《造林技术规程>时,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又
做了某些归并,提出了把全国划分为23个造林区域的方案,列于《造林技术规程》中(1982)。
几乎与此同时,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林业部林业区划办公室组织了林业区划工作,此项工作于1985年基本完成。
这个区划是目前我国林业区划方面最新的和主要参照执行的成果。
4.林业区划的系统和命名
1985年完成的林业区划共分4级,其中一级区(地区)8个,二级区(林区)50个,三级区(省级区)168个。
一级区以罗马数字表示,二级区以阿拉伯数字并作为一级区的下标表示。
①.东北用材、防护林地区
②.蒙新防护林区
③.黄土高原防护林地区
④.华北防护、用材林区
⑤.青藏高原寒漠非宜林地区
⑥.西南高山峡谷防护、用材林区
⑦.南方用材、经济林地区
⑧.华南热带林保护地区
第二节树种选择
一、树种选择的意义
树种选择的适当与否是造林成败的最关键因子之一。
树木是多年生的木本植物,在几乎没有人为保护的条件下存活并经历严寒酷暑,因此,造林树种还必须抗御一些意外灾害,例如百年不遇的寒冷时期,灾害性风暴、罕见病虫害的蔓延等。
如果造林树种选择不当,首先是造林后难以成活,浪费种苗、劳力和资金,即使造林成活,人工林长期生长不良,难以成林、成材,造林地的生产潜力难以充分发挥,起不到应有的防护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国是世界上的造林大国,人工林的数量占世界首位,但是,林地生产力不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低,生长量比较低的问题也比较普遍,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林木树干扭曲、枝桠丛生、结实过早等状况,这和树种的选择不当有密切关系。
中国北方干旱地区栽植的杨树,南方红壤丘陵地区栽植的杉木,其中有一定比例形成了“小老头林”,银川灌区等地区大面积的杨树被天牛毁灭殆尽,这种教训应引以为戒。
由于林业生产的长期性、造林目的的多样性、自然条件的复杂性,以及经营管理的差异性,所以,选择造林树种是带有百年大计性质的事情,必须认真对待,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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