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多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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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多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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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多篇汇编
三一文库(XX)/实用范文/自查自纠报告
〔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多篇汇编)〕
*第一篇:
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我校从20XX年至20XX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根据县局要求,我校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
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
周荣幸;副组长:
周少乐、陈运全;组员:
周荣登、吴冲、黄秀媛、周宽生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三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
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工作汇报《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
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
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
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
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
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
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
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
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
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
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
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
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88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4000元。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28人,开始补助标准是500元/人/年,后来提高补助标准为750元/人/年,我校按学期发放,20XX春114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最初按每人每学期25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28500元,20XX秋142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费35500元,加上后来的提标部分的31875元,我校20XX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5875元。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201人,春学期补助标准750元/人/年;秋学期提高标准为1000元/人/年;20XX春我校183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375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68625元;20XX秋我校201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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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第二篇:
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华溪小学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我校从20XX年至20XX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根据局要求,我校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
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
李雪亮;副组长:
熊小凡、邱志强;组员:
王建华、周清林、饶少强、熊杰、付军仁、上官印、朱小锋、吴维群、喻囯群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大力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三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
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
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
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
3.父母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的;
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9.人口较多导致家庭困难的;
10.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
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
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
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
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
资金到位后,学校填表并由财政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足额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惠农卡中并及时通知到款时间,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
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通过财政局直接发放到监护人的惠农卡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
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如数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惠农卡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
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
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学期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由财政打入学生监护人惠农卡中。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
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儿童,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临川区罗湖镇华溪中心小学
20XX年4月16日
*第三篇:
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我校从20XX年至20XX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根据县局要求,我校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
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
周荣幸;副组长:
周少乐、陈运全;组员:
周荣登、吴冲、黄秀媛、周宽生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三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
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
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
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
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
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
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
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
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
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
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
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
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
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88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4000元。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28人,开始补助标准是500元/人/年,后来提高补助标准为750元/人/年,我校按学期发放,20XX春114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最初按每人每学期25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28500元,20XX秋142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费35500元,加上后来的提标部分的31875元,我校20XX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5875元。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201人,春学期补助标准750元/人/年;秋学期提高标准为1000元/人/年;20XX春我校183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375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68625元;20XX秋我校201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
补助费1005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式无异议的名单造册,统一由学校财务室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
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
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柳城县社冲中心小学
20XX年07月21日
*第四篇:
万丰二中关于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我校根据上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根据县局和中心校统一要求,我校认真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
对贫困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
xx;副组长:
xx。
组员:
班主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任意识。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本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资助学生范围如下:
(1)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6)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
活者的子女。
三、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
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
贫困家庭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
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盖章后上交学校。
(3)家访。
对填写贫困生申请表同学的家庭情况进行家访,
逐一落实。
(4)评审及公示。
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
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
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5)上报。
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
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6)资金发放。
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卡发放,并
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20XX年我校受资助的学生共28人,每人625元,共计17500元,
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寄宿生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
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
县局按补助标准转支发放到学生卡手中。
每个受资助的学生都有一个
银行账号。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寄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银行卡形式发放给学生。
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第五篇:
秦家屯中心小学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秦家屯中心小学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落实好国家的惠民政策,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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