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购房合同落户需要的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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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购房合同落户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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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购房合同备案户口
篇一: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1.1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2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3.3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4.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5.54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6.6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7.7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8.
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9.987、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10.10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1.11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
(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
12.12
11、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3.
购房合同原件。
14.
end1312、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1413、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1.
理由;
2.
盖章同意;
3.321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
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4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end
注意事项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交纳了购房定金,这种预订性质
的合同仅是担保签订正式合同,是购买房屋的初步阶段,合同更名只不过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续比较简单。
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
此种情况下的合同更名手续也较为简单。
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撤销,在更改了买受人后再进行登记,所以此种合同更名手续就比较复杂。
篇二:
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程序及其他
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程序(参考)
合同备案后,房屋交付前,如果想更改买受人,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需要交纳更名费,并获得开发商同意。
开发商,即购买合同中的“出卖人”。
购房者需要确定与您签约的就是开发商,即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二书”。
如果您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已经审查了各种文件,那么这里就不用审查了,只需要核实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和相关文件是否一致;但如果您之前没有审查全部的文件,就不能嫌麻烦或者被开发商的借口搪塞过去而不看了。
牢记:
审查上述文件时,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不能仅看复印件!
如果仍不放心,可抄下证件的号码,去相关部门进一步验证。
变更产权人名需找开发商协商退房后重新签约。
房地产权登记部门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登记。
如已办理预售备案的,根据现行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备案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方可办理;如未备案的,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主要分两种情况:
如果原合同已经备案,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另外的买房者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
如果合同未备案,进行合同更名也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
总之,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
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二、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附:
武国土房发〔XX〕274号文件
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工作的通知
武国土房发〔XX〕274号
各区房产管理局、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严格规范房地产企业和个人在商品房买卖中的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
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严格规范全市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范围和时限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范围购房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1、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开发企业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的;
3、退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的;
4、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无力支付后续资金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
5、购房者因出国留学或定居,工作调出本地或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的;
凡在房屋交付预告登记起超过90日要求注销合同备案的,一律按照存量房交易转移登记程序,交纳应缴的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
对购买二套以上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其购买的商品房原则上不得作注销、更名处理。
(二)办理合同备案更名范围
由于家庭特殊原因,属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需要更名的,可凭相关证明资料办理合同备案更名手续。
二、申请合同备案注销、更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7、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
(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
(二)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2、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三、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程序
(一)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
(二)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三)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四)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认真核准和查验注销、更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在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审批。
(二)严肃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约规定,禁止违反规定为买受人办理更名手续。
对消费者退房与更名的申请要认真进行审验,不得办理非正当理由的合同退房与更名业务。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规范自身行为,禁止受理商品房合同买卖业务。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肃合同注销、更名纪律,杜绝投机炒房行为。
对借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进行炒房投机的个人,经查实后,一律不予受理其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个人,不予受理申请并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房产管理部门要严肃合同注销、更名纪律,对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
篇三:
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
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持以下手续办理户籍迁移
1、经过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税务部门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3、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地址为:
东二环与北二环交界处)
4、落户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人员如有配偶和未婚子女及父母随迁的,应出具房主的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与随迁父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随迁父母年龄,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父母同时随迁的,要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
随迁适婚子女男22周岁,女20周岁,由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不能提供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的由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落户人在14周岁以上的都带3张一寸白底或红底照片将手续准备好后,自行打印审批表
办理购房落户流程
篇二:
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
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
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持以下手续办理户籍迁移
1、经过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税务部门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3、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地址为:
东二环与北二环交界处)
4、落户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人员如有配偶和未婚子女及父母随迁的,应出具房主的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与随迁父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随迁父母年龄,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父母同时随迁的,要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
随迁适婚子女男22周岁,女20周岁,由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不能提供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的由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落户人在14周岁以上的都带3张一寸白底或红底照片
将手续准备好后,自行打印审批表
办理购房落户流程
(备齐全部办理要件)→(请登陆http:
///)→(办事人员自行上打印“购买商品房落户审批表”两份,“购房落户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证明”一份)→(房屋管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所长分别签字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准迁证回原籍派出所迁户,带原籍户口本薄、准迁证第二联)→(持所有材料到管辖派出所落户)
篇三:
合肥XX年最新户口迁移手续
合肥户口迁移手续
合肥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要准备哪些材料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①.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②.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③.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④.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⑤.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4.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5.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6.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7.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8.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9.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0.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1.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2.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3.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4.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篇四:
买房后的落户流程
大家快来围观买房后的用户流程,避免走弯路
是一位业主整理了一些资料。
我转过来希望能够给在想在长沙买房落户的朋友们提供一些资料,让大家少走一些弯路。
呵呵
首先要看楼盘所属派出所,咱们这是不是湘龙派出所?
办理户口单位:
长沙县公安局
办理买房落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产证(如果是按揭的需要房产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按揭合同(按揭需要)
4、购房发票
5、契税发票
6、办理人的身份证、原户口本;(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办,需要两个人的都带上)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周一到周五(特殊情况例外)
办理流程:
1、把相关资料带齐,到长沙县公安局户口申办处,申请办理。
工作人员,当时审核你的资料,如果资料齐全、无误,当时下发申请表格一份。
(两张表格,一份两页的,一份单页的。
)
2、当事人把需要转入人的资料和信息按实把两张表格填写完毕。
3、到所属派出所,把其中一个单页的表格盖上楼盘所属派出所的章,也就是同意你把户口落在本所。
(大厅右侧有户口办理窗口,办理人员会告诉你找一个负责人签字,我们找的是一个叫刘户籍的人,40多岁一个中年男人。
人蛮好的,他会简单问一些问题。
你如实回答就好,很快他就会把字签了。
他签完字,就可以去办理窗口盖章了。
)
4、填写好和盖好章的表格、还有所有资料。
回到长沙县公安局申请处(就是领取表格的地方),把你的资料提交给办理人审核;审核无误,当日下放户口调入单。
(从下放户口调入单当日算起40个工作日之内,必需完成落户)
5、拿着调入单,当事人就可以跑回原户口所属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调出单;资料无误即去即取。
6、拿到调出单返回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资料无误即时落户。
即时可取到户口本。
7、拿到户口本到长沙县公安局,去更换新身份证了。
包括更换+照相¥40元/人,一月后取。
(可以代取)
整个流程走完了,买房落户也办理完了。
篇五:
购房入户申请
购房入户申请
杏林派出所:
本人在杏林派出所辖区公XX路XX号XX小区购商品房一套,大约XX平方,因为本人现在在合肥此房内居住生活,为了方便生活,特申请将本人XX户口从XX市(户籍所在地)迁入我在你所辖区购买的商品房内请予批准!
申请人:
日期:
电话:
篇六:
购房落户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购房落户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
买房落户条件与说明:
1、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为界:
XX年11月1日前按老办法;XX年11月1日后按新办法。
2、7个中心城区加3个开发区:
购房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
3、远城区:
购房面积8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
凡户籍不在我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10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含),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凡户籍不在本市、本市中心城区,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办;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4、购房落户仅限首次交易商品住房。
5、一套住房可办理3人入户。
符合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5元),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手写或打印书面申请《户口迁移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本人购买某处房产,现户口在何处,要迁入何处,抬头写XX公安分局即可,本文末附有参考格式)。
2、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个户籍证明,(要迁之人都要分别办理)
3、居委会办个人婚育证明,(农村的就到村民委员会)。
户口不在一起的,迁任何一人的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开。
居委会办的个人婚育证明还要去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盖章,(农村的就是到乡计生办)。
再到街道计生办的上级盖个章(计生委),(这就是三级公章的个人婚育证明)。
4、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房者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如果是银行按揭付款的客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和银行贷款按揭合同。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7、孩子的出生证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生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物业开具两份《入住证明》两份,一份给社区所在派出所收件,另一份公安局会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信息情况,如: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申办程序:
1、申请人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或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或在武汉市政府门户站下载,址:
http:
//,并如实填写表内事项。
并获得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2.备齐以上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远城区办证窗口申办。
参考格式:
户口迁移申请书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
本人(户主)于**年**月**日,在武汉市**区**路**号**楼盘(写清楚楼盘的全称)*区*单元*号,购买商品住宅一套,面积**平方米,购房金额**万,属首次交易商品住宅(因人而异),本人及随迁家属已于*年*月*日实际居住**(楼盘名),根据武汉市购房入户政策,现特申请将以下三人迁入武汉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2、配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3、女儿或儿子,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申请人:
**(一定要手签)
申请日期:
**年**月**日
个人婚育证明
兹有我居委会居民,XXX,女,1XX年X月X日出生,XXX于200X年X月X日与XX结婚,属于初婚,200X年X月X日在计划内生育一子/女,取名XXX,现已采取上环避孕措施,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今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特此证明
XXX居委会
20XX年XX月XX日
XX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XX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南京365)
篇七:
合肥市购房合同(自拟)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依据《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合肥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如有)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房款元(其中房屋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剩余部分作为预付款)。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不得有任何除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主张该房产的合法权利,并不得在本合同签订后又与其他方签订关于本合同所记载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须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后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相关附属设施过户给乙方。
七、办理房产证过户所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但不包含甲方房屋贷款费用,且过户前甲方必须结清该房屋银行剩余贷款。
八、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即将该房屋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同时,甲方须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的费用结清。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
如甲方违约,则须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同时返还乙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付定金。
十、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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