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专业实务个人总结重点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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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专业实务个人总结重点汇编
>>>>>1.1招标投标机制<<<<<
招标投标机制特性1)公平竞争.2)规范交易.3)一次机会.4)定制方案.5)复合职业。
招标投标机制的适用前提:
1)市场诚信体系相对健全.2)市场形态处于买方市场.3)交易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A.招标人与投标人间要求趋向于交易信息对称状态B.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应保持交易信息的保密状态)
4)招标交易费用小于预期节约成本---市场诚信、买方市场、信息不对称、节约成本。
确定强制招标项目的因素:
①项目具有公共属性②招标费用的经济性③项目的特殊性
工程建设项目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范
围
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招标:
规
模
标
准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以暂估价形式(未经过实质竞争)包括在项目总承包范
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且达到上述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规定3000万)
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法》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由国务院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货物/服务50万,工程60万),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货物/服务120万,工程200万);没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需要分别采用邀请招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
机电产品国际采购项目
依法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采购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①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中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
②政府采购项目货物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
③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情形
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且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包括灾后重建项目);
②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且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③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必须是不可替代的……)
④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是采购人不是招标人)
⑤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项目;
⑥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项目;
⑦国家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特殊情形。
机电产品采购项目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的情形
①已经明确采购产品的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内的机电产品;
②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③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
④供生产配套、维修用零件、部件;⑤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⑥旧机电产品;
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务院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标准以下的;
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不适宜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不公开招标的情形
政府采购项目达到规定数额标准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应当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因特定
需求、市场供应、时间紧急、招标失败等特殊限制情形不能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人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分别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
★见附件强制招标的相应法律规定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
1)公开:
公平、公正的基础;2)公平-①机会均等,即潜在投标人具有均等的投标竞争机会②各方权利义务平等,即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之间权利义务均衡并合理承担民事责任。
;3)公正-要求招标人必须依法设定科学、合理和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严格接受并据此客观评审投标文件。
;4)诚实信用
招标与采购关系
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是其中一种常,属于买方主导购买行为。
招标是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方式,有购买;出售、出让行为。
采购受《合同法》约束;招标投标受《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约束。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
拍卖主要适用出售标的;招标主要适用于购买标的,如价格竞争无法反映、证明竞争者是否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标的,必须通过拟定实施方案以充分证明其具备可靠履约能力的,应选择招标方式
招标投标与合同
招投标是通过公平竞争选择合同交易对象和标的,规范订立交易合同过程。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招标投标与项目管理
①招标投标活动构成了项目管理中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
②项目管理的理念方法、工具是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和运用的基本内容。
>>>>>1.2招标的分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组织实施方式:
集中招标、分散招标
国内招标与国际招标
适用于技术复杂且标准高,国内招标难以达到需求目标的项目。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资金提供方要求采购人采用国际招标,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合适的中标人。
按开放程度
或以后讲到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
公开招标方式充分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
公开招标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三类:
一是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二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三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政府采购法》规定,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达到一定数额的必须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
邀请招标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资格能力要求的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
为此,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适用条件
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且潜在投标人不清楚的项目尤为适用
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招标项目,或者拟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项目
竞争程度
属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方式,投标人之间相互竞争比较充分
属有限竞争性招标方式,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受到一定限制
成本
招标时间、成本和社会资源消耗相对较大
招标时间、成本和社会资源消耗相对较少
信息发布
招标人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向不特定的对象发出投标邀请
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特定的对象发出投标邀请
优点
信息公开、竞争充分,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竞争者中确定合适的中标人
投标人相对比较重视,竞争力量均衡,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
缺点
投标人数量多且参差不齐,影响评标的客观合理性,招标工作量、成本和时间相对较大、
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有可能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最佳竞争效益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形成的数据电文在满足电子签名法关于数据电文原件真实及可靠签名等前提下,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按照功能定位,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构成。
按招标组织实施方式集中招标与分散招标
(1)集中招标:
是指将一定时限内不同需求主体重复分散的同类工程、货物或服务需求进行整合归并,形成集中批量招标采购的规模优势,实现需求标的及服务更高性价比的采购组织形式。
我国政府采购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普遍推行集中招标采购。
整合归并各需求使用单位重复分散需求的同类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计划,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批量集中招标采购,各需求人按照招标采购的结果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
(2)分散招标:
是由政府下属各部门或者企业下属各单位为满足各自需求自行实施采购的组织形式。
分散招标采购有利于需求与采购各环节高效、灵活地协调配合,但不利于形成采购规模优势并获得较高性价比的采购成果。
按照招标采购需求形成的方式,可以分为一阶段招标和两阶段招标。
(1)一阶段招标:
一阶段招标是指招标人在一次招标流程中完成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投标全部程序环节的招标方式。
(2)两阶段招标:
因项目需求复杂或者首次采购,招标人无法准确拟定和提出项目范围、技术标准、报价规则或者商务条件,而自行编制招标文件,故需要采用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并向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发出征集技术标准或商务条件方案的文件。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和征集方案文件要求,编制提交技术或商务条件建议方案的应征文件。
招标人从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或者商务条件建议方案中,评选和优化合成适应招标项目需求的技术标准和(或)商务条件,并据此编制形成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建议方案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其统一合成的技术标准和(或)商务条件正式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及其报价。
需要注意的是,两阶段招标是通过两个阶段完成一次招标投标。
其中,第一阶段属于项目招标调研阶段,可以不受招标投标有关程序规定的约束。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两阶段招标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两阶段招标存在的主要操作差别是。
第一阶段:
提交投标文件后,各自按照招标人评审提出的要求修改投标技术建议方案,招标人没有合成统一的技术方案第二阶段:
按各自修改的技术方案编制投标报价。
在技术方案评审合格的前提下,选择最低评标价中标。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两阶段招标比较适用需求技术或商务合同条件比较简单,或者招标人可以提出需求技术或商务条件方案并允许投标人有选择性偏差响应的项目。
我国两阶段招标的规定比较适用需求技术和(或)商务条件比较复杂且招标人无法提出解决方案的项目。
>>>>>1.3招标投标当事人<<<<<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指招标投标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有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
招标人
法人:
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组织
其他组织:
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分总司子公司
满足招标人的条件
提出招标项目
①落实相关手续②落实资金③具备技术、管理条件
进行招标
按照招、投、开、评、中和签等程序进行招标
投标人: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满足投标人的条件:
响应招标(此时只是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注:
其他组织如分/子公司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作为投标人,但政府采购项目中不能作为投标人,必须是法人.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是成为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要成为合格投标人,①满足国家对不同专业领域投标资格条件的规定;②满足招标人根据项目技术管理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能力、财务状况等提出的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
性质:
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不得与机关机存在隶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也不得无权、越权、违法代理,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类
中央投资项目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国家发改委
乙级
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预备
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
乙级
工程总投资19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理业务
暂定
工程总投资6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其他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法律法规对其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已经没有相应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职责:
除编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拟订合同、制定招标方案、处理异议、发售、发出文件或公告其余均为协作、配合、组织。
1)策划和制订招标方案或协助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包括编制发售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资格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2)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发澄清文件、组织开标;
3)配合招标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与评标报告、协助评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并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4)协助招标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办理中标结果公告、协助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5)协助招标人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6)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配合监督部门调查违法行为;
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评标专家: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不得多于三分之一,。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条件重点为: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1.4招标投标程序<<<<<
招标投标程序:
制订招标方案、组织资格预审、编制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公开招标基本程序见图1-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见图1-3。
★>>>>>1.5招标投标的监督和服务<<<<<
招投标监督体系
国家监督
行政监督(原则:
职权法定、行政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司法监督
有法律效力
社会监督
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
无法律效力
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
指导协调部门
国务院指定发改委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①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项目审批部门,负责依法审批、核准应报发改委审批核准和由其核报国务院审批项目的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因此,发改委也是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标活动实施监督。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
①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②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③审以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行政监督的内容:
政府针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主要分为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两方面。
程序监督:
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实施的监督;
实体监督:
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
否经过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否存在以化整为零或其他在国家指定媒体上发布;
④招标人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违法行为;
⑤招标人是否存在向他人透露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⑦投标人是否行贿他们使其中标或者串标等行为
⑧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产生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⑨评标活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
⑩招标人是否有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违法行为;
⑾招标投标程序及时效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⑿中标合同签订是否及时、规范,合同实质性内容是否与招标、投标文件相符,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
⒀实际履行的合同是否与中标合同实质内容一致。
是否得到审批、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是否在指定媒介发布信息、招标人是否违规歧视排斥应标人、招标人是否泄露信息、招标代理结构是否泄露信息、投标人是否存在不当行为中标例如行贿串标、评标委员会成立是否合规、评标依据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标准评定、招标人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指定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招标程序、时效是否合规、合同签订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分包转包行为、合同是否与中标合同实质内容一致。
行政监督的方式:
审批、备案、评标监督、受理举报、监督检查、项目稽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实施行政处罚
①招标方案的审批、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权限内的招标方案核准项目有三类:
1.国家发改委审批或者初审后报国务院审批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国家重点项目;2.向国家发改委申请500万以上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者贷款贴息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者企业投资项目
②自行招标备案。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时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③评标监督。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
④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也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和调查处理。
⑥违法行为记录公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失信违法行为,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告,公告期限为6个月。
⑦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
关行使行政监督权最常见的方式。
⑨项目稽查。
对于规模较大、关系国计民生、对经济和社会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建立了项目稽查制度。
⑩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发现并经调查核实当事主体的违法行为后,应当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
司法监督:
国家司法机关对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监督:
招标投标的公开原则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主要信息应当向社会依法公开。
信息公开是实施社会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保障社会会众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必要和充媒体监督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反映,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受理举报,履行行政监督职责。
第2章招标方案>>>>>2.1招标方案的定位<<<<<(再看一遍)
定位:
招标方案是指招标人为了有效实施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针对一次招标项目实施的总体策划。
招标方案内容:
项目概况、特征与需求标的内容范围、实施条件、项目质量、进度、价格等需求要及时间计划,专业力量安排、工作责任分解,招标工作目标与保证措施、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解决预案等内容。
招标方案与项目合同划关系
招标方案:
针对一个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进行的总体策划,工作对象是一次招标工作
招标项目管理方案:
是按照项目管理的定位和要求,对某一项目的各个招标工作进行的项目化整体系统安排,工作对象是全部招标项目
项目合同规划:
根据某一项目管理及其技术构成的特点和需求目标,结合合同管理要求,对该项目整个合同结构以及每个合同标段(合同单元)目标、合同要素进行的整体规划
总结①招标方案是招项目管理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
②招人应依据个项目初步合同规划成果,结该招标项特点需要和市场争结构状况,调整和细化成该招标方案中的招标采购合同规划。
编制招标方案的准备工
(1)选择合适的招标组织形式:
选择合适的招标组织形式是成功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的前提
(2)分析项目特征和需求(3)分析市场供求状况(4)落实招标条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及货物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招标
基本条件条件:
①招标人依法成立;②国家实行立项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先行履行项目审批、核准以及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批、核准手续;
③项目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特许经营权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转让等不需要招标人支付项目资金的招标项目,不需要具备资金条。
各类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特别条件分别如下:
①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的条件。
以新建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为例,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A.招标人已经确定。
大多是项目所在地的基础设施政府主管部门或其组建的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机构,也有少数项目的招标人是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B.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实施方案相当于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进度计划,项目融资方式,项目特许经营领域和地域范围,特许经营服务的标准、规模和经营期限,风险分担原则,土地、环保、税务政策等。
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勘察设计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根据施工监理招标的阶段,应当分别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最迟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
④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按照不同开始阶段和总承包方式,应当分别具有工程可行性研报告或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性工程方案设计。
有关立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环境评估、总投资等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
⑤工程施工项目。
根据不行业管理要求和工程施招标的不同阶段,应当分别具有招标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或程招标设计或工程施工图设计,且至少保证后续工程设计能够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有关技术标、规范已经编制完成;有关立项、规划、用地、环境评估、总投资等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场地平整、道路交通、水电、排污、通信及其他部条件已经落实。
⑥工程货物项目。
应当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功能、技术性、规格以及交货时间等需求目标。
>>>>>>2.2工程施工招标方<<<<<
编制招标方案应当首先
研究、分析、把握以下影响和制约工程建设项目主要特征和需求目标的相关因素。
(2)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性质
(7)工程造价控制要求
(3)工程理和承包方式
(8)工程进度控制要求
(4)工程外部条件
(9)工程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5)工程的专业和规模
(10)工程风险管理要求
(1)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特征
(6)工程质量制要求
(11)工程的系统协调性和程序连续性
(1)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特征
项目的唯一性、产品的固定性和建设要素的流动性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三个最基本特征,也是工程招标需要把握的三个基本因素。
(2)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性质: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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