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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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冷水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冷教字〔2007〕30号
冷水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优化教师队伍素质结构、落实“科教兴市”和建设教育强市战略为目标,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和师德建设为重点,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城乡教育发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双优良的教师队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1、加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
要全面推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制度,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骨干教师的有关规章,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搞好支教教师的跟踪调查,落实支教教师的各项待遇,引导优秀教师服务于薄弱学校教学,形成城乡均衡的师资配备格局。
各市属学校、乡镇办中心学校必须统一思想,广泛动员,积极支持并鼓励骨干教师自觉投身于这一活动,将骨干教师支教制度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学校管理队伍
1、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
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等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各市属学校、乡镇办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培训,并为干部培训提供便利条件;广大行政干部必须自觉地、主动地学习,做终身学习的表率;教师进修学校作为我市培训教育行政干部的主阵地,必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更新教学模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要落实校长持证上岗的规定,提任校长前必须参加任职培训,任校长后,每五年必须接受一次提高培训,要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干部提拔和干部续聘的必要条件,做到不培训、不参与竞岗,不培训、不续聘。
要通过教育培训,更新管理思想,提高管理水平。
2、坚持干部离任审计、任期审计制度
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切实搞好干部的离任和任期审计工作。
凡市属学校校长、乡镇办中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股级学校主要负责人在调离单位前和在任期内,都必须主动接受审计,保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责任管理意识,落实管理责任追究制。
教育局人事股、审计股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干部离任与任期审计的各项工作,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免联系起来,将审计结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进行考核,通过审计工作的深入与规范,保证教育行政干部廉洁从政,高效作为。
3、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领导就是服务”观点,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好务。
要牢固树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要做师德的模范,做学习的模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务实求真的模范,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要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承担教学任务和完成听课任务,要经常深入教师和课堂,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教育教学实际,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4、实行校长目标责任制
对学校校长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根据学校实际,每三年对学校确立责任目标,三年后,对学校完成责任目标情况进行检查,对出色完成责任目标的学校校长及其班子成员予以重用,对因主观原因导致责任目标没有完成的学校校长予以免职,其他班子成员予以调整。
5、加强民主监督,切实抓好校务、政务公开
要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务和政务公开,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育人环境。
凡学校招生情况,学籍管理情况;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代管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财务收支,经费预决算;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各类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学校大的维修,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学校大宗物品购买情况,大额经费收支;教职工干部调配任免,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教职工福利,奖金分配方案;经常性财务支出,办公费的使用;学校工作计划和干部分工责任目标等,都必须定期公开,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
各学校必须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群团组织的建设,完善工会等群众维权组织的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听取群众呼声。
对于重大问题必须做到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策。
6、规范干部考核制度
要建立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每三年对副股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察,每年对各股级以上学校的校级领导进行一次民主测评。
要进一步规范干部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考核时要广泛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扩大教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要把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奖惩、聘用与提拨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不断提高师资水平
1、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机制,努力建设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要全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逐步建立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现代远程教育为依托、课程改革为核心,任教学校、培训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岗位培训与学历提高培训相结合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
广大教师要自觉参加学历培训,专任教师没有达到合格学历者,必须在近两年内达到合格学历,达到合格学历者,要参加高一层次或更高层次的学历培训,不断提升学历水平。
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的小学教师要达到专科以上学历,90%以上的初中教师要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基本到达本科以上学历。
要建立教师教育规范化、信息化和终身化运行机制,多渠道筹措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建立鼓励教师继续教育的奖励制度,保证教师继续教育顺利实施。
要组织实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组织优秀教师高层次研修和骨干教师培训,坚持开展教学基本功达标活动。
要充分发挥信息和远程教育工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以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传播技术为依托,以远程教育为主体的开放型教师学习网络。
2、积极探索师资对口援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鼓励和引导城区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中小学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形式,落实城区学校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城区范围内各中小学都要与一所以上的农村中小学建立教育对口支援关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对口支援的农村中小学支教,农村中小学也要选派优秀教师到办学水平较高的城区中小学跟岗学习、进修提高。
3、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制度
每年12月份,由市里统一命题,各市属学校、乡镇办统一组织对全市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考试试卷存入教师业务档案,考试结果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并做为末位淘汰和聘用的重要依据。
4、建立教师业务考核制度
要建立定期业务考核制度,每年5月份,各市属学校、乡镇办中心学校要对本校、本乡镇办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考核,考核结果做为聘任和末位淘汰的重要依据。
要建立教师业务档案,规范管理。
各学校要将教师平时的政治思想表现、任教情况、备课情况、上课情况、作业情况、课外辅导情况、学生测评情况、学生家长的反馈情况、所教班级学生的情况、理论考试、业务考核情况,以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聘任等原始数据及时收集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6、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特级教师和国家、省、娄底市级和市本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和管理,充分发挥名、优、特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按照“典型引路,岗位锻炼,成果检验、评估考核”的培养工作思路,采取“引路子,搭台子,压担子”的办法,抓好培养培训的实施工作。
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要做到人人有教研课题,每人每学期至少在本单位上示范课或学术讲座一次以上;特级教师要做到“四有”,即:
一有培养对象,相对固定1—3名青年教师作为传、帮、带的对象;二有教研课题,每年至少主持1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三有论文成果,每年至少有1篇研究性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四有示范授课,每年至少2次以上的示范课或专题学术讲座。
7、建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机制
要大力支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弘扬科研兴校的精神。
要切实搞好以校本教研为主体的教学研究工作,每个中小学校都必须有一个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实践,在教育科研与实践中,砥砺教师的知识内涵,更新教师教书育人的理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
各学校要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各级各类知识竞赛、教学比武,培养教师争先创优的意识,在各种竞赛与比武中锻炼自己的教师,提高他们驾驭课堂的能力。
市教育局设立教育发展贡献奖和教学质量成果奖。
每年对在省以上学术评比(交流,包括论文)和教育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的教师,对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包括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学生的指导教师及所在学校,对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学校给予奖励。
六、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严谨、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
1、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冷水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冷教字[2001]59号)和《冷水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补充规定》(冷教字[2003]48号),严格教师队伍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抓好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教师聘用、调配、奖惩等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要重点解决好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心不思教、教不认真以及歧视、侮辱学生及其家长,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推销或摊派学习资料及其它用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打牌赌博,工作期间穿奇装异服等影响教师队伍形象的问题。
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任何人违反制度都严格按章处罚,维护制度的公正公平,保证制度的贯彻实施。
2、健全考勤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考勤登记。
教职工请假七天以上(不含七天)必须本人出具请假报告(因病请假者,还需持病历及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女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者还须持孕检证明)、经学校校长签字(乡镇办教师请假还须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后,本人到市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请病假半个月以上者,市教育局将临时指定医院核准病情),各学校必须严格按冷教字[2001]59号文件精神扣发工资和福利。
严禁以请病假为名从事其他职业,一经发现,请假期间视为旷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学校每学期期末要公布一次教职工请假情况,并将请假情况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3、坚决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各中小学要将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做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由单位到市工资管理中心办理工资停发手续,并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同时报告市教育局。
如本人坚持不返校,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全年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予以除名。
市教育局每学期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发现学校擅自批准教职工离岗或不如实上报离岗教职工情况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对于经组织批准参加学历培训及其他培训而离岗的人员,各单位在其学习期满后,及时督促返回工作岗位;对于因年龄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人员,因病离岗人员,各学校要加强管理,随时保持与离岗人员的通信联络,将单位的人事信息及时告之离岗人员,及时为他们办理好工资异动、职称晋级、年度考核、保险等工作,将离岗人员的管理纳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管理之中,明确责任,不得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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