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购房合同落户唐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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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购房合同落户唐山
合同范本之购房合同落户唐山
购房合同落户唐山
【篇一:
购房合同转户口】
篇一:
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
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
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持以下手续办理户籍迁移
1、经过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税务部门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3、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地址为:
东二环与北二环交界处)
4、落户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人员如有配偶和未婚子女及父母随迁的,应出具房主的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与随迁父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随迁父母年龄,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父母同时随迁的,要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
随迁适婚子女男22周岁,女20周岁,由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不能提供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的由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落户人在14周岁以上的都带3张一寸白底或红底照片将手续准备好后,自行打印审批表
办理购房落户流程
我的办事流程:
1、找物业出入住证明
2、找社区服务中心出居住证明
3、找身份证照相馆照相,并到到相关证明。
4、写本人迁户口申请(我的理由是购房)
按揭的找房开要)原件与复印件。
社区、物业证明原件去派出所户籍管理处询问,户籍人员告诉找责任区民警出入户调查材料及证明。
6、回户籍管理处告之找分管领导签字。
7、回户籍管理处告之公安分局位置,去公安分局找户籍管理处。
8、从分局户籍管理处找到领导签字回到管理处办理迁入证明。
9、回到派出所办理新户口本,交照片按手印办理新身份证(一个月后取)。
记得带上钱哟!
篇三:
武汉买房转户口、入户条件
武汉买房转户口、入户条件
一、武汉买房能转户口吗
(1)疑问:
在武汉城区买房后,听说能转三个人得户口(夫妻两人和一个子女),请问能转一个大人和两个子女的户口吗?
谢谢!
回复:
如果符合生育政策,应该都可以转过来的,毕竟不能把一个孩子单独留在老家吧。
也可以先转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的,然后以夫妻投靠再转配偶和另一个小孩(这要结婚满十年或配偶年满35岁才行)。
具体的你到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问问,这是属他们管的,派出所也不清楚啊。
(2)疑问:
我准备在武汉买一套二手房,不知是否可转户口?
回复:
不能转户口。
2009年1月19日,武汉市出台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新政策,即日起开始施行。
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
购买二手房不被允许办理落户手续。
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及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员,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即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户籍不在本市及中心
城区和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3)疑问:
不少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对于交易过程中的一些过户手续比较重视,对过户后的户口入户却比较疏忽。
因此,由于原房主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而导致购房者购买房屋后迟迟落不下户口、子女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困难家庭无法享受社会福利等一系列问题。
如何解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
回复: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把握两点:
一是付款的时间。
买方可以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付清全部的房款。
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
卖方仅仅作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口头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买方就不难在诉讼中搜集证据。
二、武汉买房转户口条件
(1)疑问:
我想问下武汉买房转户口的问题。
请问我在城区买2手房子,总价值达到30万的。
可以把户口转过来吗?
还有东西湖,东啤那里算不算城区户口啊。
(2)疑问:
我原本是城区户口,在城区买了套二手房,当时两证就过了户,但是入住几年了,户口就是一直转不进去。
我也曾多次向辖区派出所申请,但民警说,前户主不转走户口,我的户口就不能转入。
这样一来,我原来的老房子也不敢卖,怕卖了以后,别人催我们转户口,而我们的户口又没地方迁。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回复:
根据您的情况,亿房网特意咨询了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负责人,对方介绍,根据相关法规,武汉市中心城区居民购买了中心城区二手房后,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在此居住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不受原房主户口是否迁走等条件的限制。
您的情况他们也将督促相关单位办理。
(3)疑问:
外地人转户口中心城区跟郊区是要符合一样的条件吗?
回复:
1.面积超过120平方2.总价超过30万3.也是最重要的开发商要到当地户籍处要进行户口登记,必须要有第3个才行.
三、买房入户武汉条件
(1)疑问: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子落户要什么要求?
我听朋友说在武汉要买到100平方,而且要一次性付清,户口才能在武汉落户,是真的吗?
回复:
不是的你只要有担保可以贷款一样可以上户口但一定要有两证;【房产证土地证】才行
(2)疑问:
我在武昌买了一套115平米,总价50万以上的房屋,合同上写的面积是115平米,但是扣去公摊面积后只有九十几平米,可以申请落户吗?
购房落户面积要不要扣去公摊面积?
回复:
申请落户时对面积的要求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
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
商品房交房后,会有指定的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测量,并进行登记。
如果您的房屋实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即可申请落户。
(3)疑问:
集体户口买二手房怎样迁入户口?
我是武汉市集体户口,想买二手房落户,我怎样签合同才能让原户主将户口迁出,让我的户口可以顺利迁入?
回复:
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并未将户口迁出属于出卖人的义务作出规定,因此,对于购房人而
言,将二手房买卖的户口及其相关违约责任问题在购房合同中作出详细的约定,将有利于其自身权益的保护,可避免不必要纠纷的产生。
鉴于户口问题的复杂性,建议购房者可以遵循“三步走”原则:
(1)在购房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包括对出卖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此时购房者要注意识别户口本是否是最新的,且要注意留意是否有非出卖人家庭成员户口落于交易房屋内;
(2)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注意对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作出详细约定,如无挂靠户口存在的,最好能够得到出卖人的承诺,以从各方面避免纠纷的产生;
(3)如果买卖双方最终还是因为户口迁移问题发生纠纷,最后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对于房屋权属管理和户籍管理是相互分离的,房屋权属管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户籍管理则有公安部门负责,现有的户籍管理规定中并未对因房屋转让而产生的户口迁移问题进行针对性规定,导致了制度性漏洞。
对于此问题,虽然已经有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专门制定了相关的解决措施,但这些规定并未上升到地方法规的立法程度,且不具有普遍性。
这便使户口迁出成为留给合同双方自由约定的问题,当然,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户口迁出不可否认的是出卖人义务的法律事实,出卖人未将户口迁出房屋,则是违约行为。
四、武汉买房入户条件
(1)疑问:
关于武汉市中心城区买房落户问题?
我是08年毕业于武汉某高校的本科生,毕业后回到原籍宜昌工作,把户口和档案一起转到宜昌单位去了,现在又回到武汉工作,户口和档案还在宜昌,我能不能将户口迁到武汉市人才中心,然后买房后转成居民户口,受总价和面积的限制吗?
如果此方法不行,还有什么办法?
回复:
首先你已经是外地户口,不能迁回武汉市人才中心了。
次之,武汉现在限购了,没有纳税证明,你迁来暂时也不能买。
再者,武汉市人才中心是集体户口,可能面临100平米总价50万的落户门槛
(2)疑问: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子户口能落户于武汉吗?
需要其他额外什么条件吗?
回复:
购房入户新政中,将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别,每种类别的入户条件有所不同。
细则中,则明晰了具体的城区、住房申请人条件。
细则称:
1、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3)疑问: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迁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回复:
购置新房,且大于100平米,总价超过50万元人名币。
在该户口所在地不能有未还完的贷款。
【篇二:
唐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买受人:
【
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护照】【
国籍: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编号为
用权。
【
准文件号】
【途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年限自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日。
现定名】【
。
建设工程
月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
规划用至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封闭式】【
非封闭式】。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该商品阳台是【
该商品房【
合同约定】【
,
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附属用房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价款:
第一种、按【
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每平方米
(1)、该商品房单价为
。
)
(2)
写
(小写
(大
第二种、按套(单元)计算:
(1)、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元整。
),总金额
(2)、该商品房附属用房总价款为
上述房地产价格【
含】【
),总金额
。
不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费用。
除上述房地产价格外的代收费用:
(1)
为(小写
(2)
为(小写
(大写
(大写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
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
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3)(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
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2)逾期超过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
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
,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2、3、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2)逾期超过
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
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该比率应不小于
【篇三:
买房后的落户流程】
大家快来围观买房后的用户流程,避免走弯路
是一位业主整理了一些资料。
我转过来希望能够给在想在长沙买房落户的朋友们提供一些资料,让大家少走一些弯路。
呵呵
首先要看楼盘所属派出所,咱们这是不是湘龙派出所?
办理户口单位:
长沙县公安局
办理买房落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产证(如果是按揭的需要房产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按揭合同(按揭需要)
4、购房发票
5、契税发票
6、办理人的身份证、原户口本;(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办,需要两个人的都带上)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周一到周五(特殊情况例外)
办理流程:
1、把相关资料带齐,到长沙县公安局户口申办处,申请办理。
工作人员,当时审核你的资料,如果资料齐全、无误,当时下发申请表格一份。
(两张表格,一份两页的,一份单页的。
)
2、当事人把需要转入人的资料和信息按实把两张表格填写完毕。
3、到所属派出所,把其中一个单页的表格盖上楼盘所属派出所的章,也就是同意你把户口落在本所。
(大厅右侧有户口办理窗口,办理人员会告诉你找一个负责人签字,我们找的是一个叫刘户籍的人,40多岁一个中年男人。
人蛮好的,他会简单问一些问题。
你如实回答就好,很快他就会把字签了。
他签完字,就可以去办理窗口盖章了。
)
4、填写好和盖好章的表格、还有所有资料。
回到长沙县公安局申请处(就是领取表格的地方),把你的资料提交给办理人审核;审核无误,当日下放户口调入单。
(从下放户口调入单当日算起40个工作日之内,必需完成落户)
5、拿着调入单,当事人就可以跑回原户口所属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调出单;资料无误即去即取。
6、拿到调出单返回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资料无误即时落户。
即时可取到户口本。
7、拿到户口本到长沙县公安局,去更换新身份证了。
包括更换+照相¥40元/人,一月后取。
(可以代取)
整个流程走完了,买房落户也办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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