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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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方案
XX县在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
“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建“无欠薪网格”和“无欠薪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88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在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203号)文件精神,促进源头预防,强化欠薪治理,切实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是加强社会管理一项重要举措,是源头治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经验表明,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有利于推进建设施工企业自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欠薪防范机制;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触角前移,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联系和监管;有利于减少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三、活动创建的范围
在XX县境内所有从事建筑活动的在建施工项目(包括建筑、交通、水利、市政建设等)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企业按照创建活动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形成常态化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拖欠工资行为,实现用工管理常态化、工资支付规范化、劳资纠纷可控化的目标。
四、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1.建立工程项目专职劳工管理员制度。
全面落实“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管责任。
督促每个项目部配备专职劳工管理员1-2名,负责项目工程的劳动用工管理,并向项目公司报备。
发现欠薪隐患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随时掌握用工动态。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在我县设施工原有管理模式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设置人员进出施工场地专用通道,完善进出场登记制度;切实做好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管理台帐,逐步推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3.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法律、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做到月结月清,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剥离单独列账管理,每月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委托银行将工资汇入其个人工资账户。
对临时或短期招用的农民工,工资可以现金形式支付,但必须由项目部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并做好登记备案。
4.建立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制度。
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项目告示牌”和“权益维护牌”。
项目告示牌明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所在工程项目部、属地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权益维护牌宣传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情况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等基本信息。
5、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制度。
工程项目部要按照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专户,缴存保障金在80到100万元之间,用于解决因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保障金要严格专款专用、专人监管。
五、创建活动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
2016年5月为前期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
2016年6月—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
2016年11-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
五、活动创建的工作要求
第一、所有施工项目要按照《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标准》(附件1)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加强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规范工作流程(附件2),建立维权公示制度(附件3),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第二、创建期间,人社部门负责施工项目创建活动的跟踪服务,指导督促各建设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
住建部门负责将“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将“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情况作为必检项目。
凡无实质性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或虽有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但依然存在劳资纠纷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对其在XX县行政区域内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力度和频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并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予以扣分。
附件1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
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标准
创建指标
创建措施
具体要求
组织领导
成立机构
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施工企业负责、项目经理具体实施的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岗位职责,下设常态化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2.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备。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分别报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
制定方案
施工企业制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方案,分工到岗,责任到人。
动员部署
召开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意义,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
学习培训
1.开展专题培训。
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专题培训;
2.组织学习。
施工企业在项目部公布并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方案,组织项目部所有员工进行学习。
制度建设
专职劳工管理员制度
1.配备专职劳工管理员。
项目部配备1-2名专职劳工管理员,负责农民工的进退场登记考勤、建立农民工名册和资料档案、签订劳动合同、核对用工量和工资支付明细、发放工资以及调处劳资纠纷等日常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
2.专职劳工管理员的任职条件。
专职劳工管理员应由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具备一定现场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3.专职劳工管理员的报备。
专职劳工管理员名单应由项目部向施工企业、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1.建立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建立职工花名册以及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2.建立考勤制度。
农民工进出场需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核对工程量和工资款的依据之一。
工资支付制度
农民工工资由项目部统一发放。
实行农民工工资单独列账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应做到每个月工资帐目清楚,发放及时。
信息公示制度
1.建立维权公示制度。
项目部应在工地大门醒目位置设立统一制式的“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2.用工管理信息公示。
项目部应在食堂、工地进出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包括进退场承诺书、工资发放表等经农民工签字核对的用工管理信息。
应急预案
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备。
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
进场管理
1.用工登记。
各班组长在农民工进场3日内,将管理的农民工名单造册(附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项目部专职劳工管理员核实后,建立用工登记表,并向施工企业报备;
2.订立劳动合同。
用工之日起15日内,项目部受施工企业委托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台账;
3.签订承诺书。
班组长签订农民工工资由项目统一发放承诺书,农民工签订知情承诺书。
考勤管理
1.建立考勤制度。
项目部采取人工、打卡机、脸膜机等方式对农民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班组长应于每天工人进场时将进场工人花名册报专职劳工管理员;项目部专职劳工管理员负责汇总每月的考勤,并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记录经项目部、班组长、农民工三方签字确认。
有条件的项目部可以建立劳务信息系统、智能门禁系统,通过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2.核对工资额。
项目部结合每月考勤情况,定期核对各班组农民工用工量及工资额。
工资支付
1办理工资卡。
项目部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帐户和银行卡,农民工本人根据身份证领卡签章,同时书面承诺自己保管、使用银行卡;
2.编制工资支付表。
项目部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班组长、农民工签字确认后,进行公示;
3.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
公示3日后,项目部通过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保存发放凭证和银行回执单,做到农民工工资支付月清月结;
4.短期工的工资支付。
对临时或短期招用的农民工工资约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由班组长申报领取工资人数和数额,经项目部核对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
项目部发放工资应保存影像证据。
5.施工企业对工资支付实行全程监管。
退场管理
农民工中途退场或者工作任务结束退场的,应结清工资,经班组长确认,项目部见证,确保在无欠薪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签订退场承诺书,方可退场。
备注:
施工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备用工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
1.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在用工1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5日内向项目部报备一份劳动合同;2.项目部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具工资代发委托书,明确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
附件2
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流程图
福建省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资支付公示栏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专职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尽快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也可以向“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小组组长提出申诉。
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的,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的过程中,请依法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维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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