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电系统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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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电系统技术规范
TPMKstandardizationoffice【TPMK5AB-TPMK08-TPMK2C-TPMK18】
强电系统技术规范
嘉里南京大光路2012G05地块住宅项目
强电系统
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低压配电柜(不适用)
第三章母线槽系统(不适用)
第四章低压电缆
第五章分支电路配电设备
第六章最终电路线路
第七章线路配件及其它电气设备
第八章照明器
第九章防雷电保护系统
第十章接地
第十一章测试和试运转之特殊要求
附录
附件A:
设备材料品牌表
附件B:
设备及材料变更
附件C:
设备及材料运送期
附件D:
设备、材料、样本和图纸送审表格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技术规格说明书范围说明
有关本合约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供应、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等技术要求,均须遵守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有关议标图纸及有关议标书文件内详细说明,以提供符合本合约要求的工程建造至完工。
为能妥善完成本合约内各项工程事项,承包商须按要求提供一切所需的施工及监督人员、材料、工具、物料、设备、储存、各有效的证件、图纸、临时施工措施、工地安全、监察、调试等事项。
第二节词语定义
以下所列的词意定义或解释均适用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
A."技术说明"或"技术规格"或"技术规范":
-即指本技术规格说明书。
B."图纸"或"附图":
-即指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有关的图纸。
C."合同"或"合约":
-即指本合同文件。
D."供给"或"提供":
-指供应、安装、联接、调试以至完成指定的工作以达至安全和正确的运作。
但技术规格说明书内另有规定者除外。
E."安装":
-指建造﹑装配、联接至完成包括有关组件的测试和系统调试。
F."供应":
-指购买所需设备包括有关组件并运送到工地的安装位置。
G."类似"或"相等":
-指材料质量、重量、体积、设计和功能均相等的指定产品。
H."承包单位"或"承包商":
-指强电系统承包单位。
I."土建承包单位"或"建筑承包单位":
-即指总承包单位。
J."业主"、"业主代表"或"发展商"即嘉里置业(扬州)有限公司。
K."建筑师"、"顾问工程师"或"工程师"即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第三节规则和条例
3.1所有设备﹑材料的供应和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除满足本合同相关文件、技术规格说明书及图纸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各机关﹑部门所颁布的最新的法定职责、条例、规范、规格﹑标准﹑施工准则和业务条例:
-
所有中国中央和当地政府机关及部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的单位:
-
1.规划局
2.消防局
3.供电局
4.邮电局
5.劳动局
6.交通局
7.市抗震局
8.环境保护局
9.安保处
10.排水管理处
11.节水办公室
12.卫生防疫站
13.供电公司
14.防雷中心
15.自来水公司
16.燃气公司
所有中国中央和当地政府机关及部门所颁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的规范、条例,而下列所述的文件只供参考用,本承包单位应按投标时的最新版本执行: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6.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朮条件(GB16806-97)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1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年版)
11.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6-93)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15.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
16.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GJ08-93-2002)
17.其它适用于本合约的有关国家规范、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3.2当上述标准或当地部门的特别要求,在技术要求上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所规定的发生抵触时,或技术规格说明书和图纸上所标注或要求有互相矛盾时,或技术规格说明书内有关章节的要求有互相矛盾时,承包单位必须向业主或其指定代表、建筑师或工程师反映,至于应遵从那个准则,将由业主或其指定代表决定,而有关最终决定不构成任何造价变更。
3.3承包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所建议的系统设计必须获得当地消防局、自来水公司、卫生防疫站、环保局、劳动局、供电局及其它有关部门的书面认可,物料尚要满足C.C.C认证。
3.4本技术规格说明书为对本工程的设备/材料的要求规范,本工程所有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本规格说明书的要求。
招标图纸中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图纸亦有提及有关部分材料/设备的要求,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则以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或业主的确定为准。
3.5本技术规格说明书为对本工程的设备/材料的要求规范,本工程所有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本规格说明书的要求。
招标图纸中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图纸亦有提及有关部分材料/设备的要求,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则以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或业主的确定为准。
第四节当地环境情况
4.1详细资料请参阅招标文件特别耍求部份。
4.2设备规格及设计所需符合的环境条件
A.除本技术规格说明书特别注明外,所有设备包括电气设备和机械配件都应能于招标文件特别耍求部份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测试工作及正常操作。
B.按本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部份设备需在更恶劣的环境条件下作正常性运作,而所有设备有可能需要在较高温度和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作短暂性的操作。
4.3工地概述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2012G05地块内,北侧大光路,南侧酒精厂路。
项目名称为南京大光路2012G05地块住宅项目。
第五节电力供应
5.1除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另有说明外,所有电气设备及安装应按下列的电压操作:
-
电压:
380伏供三相设备
220伏供单相设备
频率:
50赫兹
5.2除上述所说明外,所有电气设备亦须适合下列操作条件:
-
电压波动:
±10%正常数值
频率波动:
±2%正常数值
5.3强电系统简介
5.3.1高压配电系统
本工程由供电局从110kV变电站引入二路独立10kV电源供电至六号楼的社区用房首层高压开闭所,后引致1#-3#的临界变及用户变。
1#配电室设置2台800KVA干变,供1#、3#楼住宅;2#配电室设置4台800KVA干变,供2#、4#、5#楼住宅及1#-5#楼公共符合用电,3#配电室设置4台630KVA干变,供6#楼住宅及公共符合用电,用户变设置2台630KVA干变,供地下车库及社区用房。
5.3.2负荷等级
本建筑项属高层民用建筑,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发展项目中之消防供电、生活水泵、排水泵及其弱电及安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的要求由两路电源供电(一路为发电机)。
而其余负荷供电则为三级负荷。
5.3.3接地系统
接地系统将按照国内之规范及安装标准守则为蓝本,采用共享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1欧姆,于变电所做等电位联结。
5.3.3防雷系统
本项目防雷系统将按照第二类防雷进行设计
利用屋顶钢结构设避雷带防直接雷,并将建筑物外墙上的栏杆、金属门较大的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金属门窗埋铁与防雷装置相连,以防侧击雷。
考虑电子设备(如通讯系统等)耐压等级低,防干扰要求高,以及设于屋顶易受雷击部位的配电设备,因此在这些系统的主进线开关加设防电涌保护开关。
5.3.4照明系统
各区域的照明度将按如下数值设计:
区域照明度
-社区中心300Lux
-地下车库75Lux
-管理用房300Lux
-走道100Lux
第六节工程范围
6.1说明
A.本承包单位须按照合约图纸所示、议标书文件和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内所载述的要求,提供高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深化、供应、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等各项要求。
B.本承包单位负责整个住宅室内及大堂和地下大堂、所有住宅电梯厅的低压配电系统工程承包合约,须完整地供应和安装下列各项电气系统工程,包括低压配电系统,最终电路线路,照明灯具,接地及防雷系统等等,幷包括调试、验收至交付业主使用。
C.本承包单位须负责提供及安装所有有关设备、材料、劳务及施工机械等以完成图纸所示和在此技术规格说明书载述的工程,包括以下各项:
1.设计深化、供应及安装低压配电系统。
2.供应及安装最终电路线路。
3.安装由其他供应商提供的装饰灯及建筑灯具(住宅室内及大堂和地下大堂、所有住宅电梯厅,物业用房的灯具,首层下层庭院的壁灯、大堂外壁灯)。
4.安装由其他供应商提供的开关插座面板(住宅室内及大堂和地下大堂、所有住宅电梯厅、物业用房)。
供应及安装接地系统。
5.供应及安装低压配电系统予空调及采暖,给排水及弱电系统。
6.在混凝土/墙体结构内预埋的电管、防水套管及预埋件(±0.00m以上)、包含墙体/地面开槽、固定、修补等工作。
7.供应及安装、维修设施。
8.提供所有有关管道及设备的油漆及标签。
9.提供所有系统的一切所需的清洁﹑测试及系统调校等工作。
10.提供在两年免费保养期内的维修及保养。
11.提供施工图、要求土建配合图及竣工图,送至发包单位指派的设计院盖章。
12.提供零备件、设备系统测试报告、操作及维修手册。
13.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包括所需样品及主要器才的重量等)。
14.提供驻工地工程人员,所有施工人员需要有相关的上岗证。
15.承包单位需在施工前提交一份可供施工队阅读的施工方案,并需获得审批通过。
施工前要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16.承包单位需在工地现场存放所有有关其专业的国家及当地规范、标准和标准图集。
17.对业主员工提供培训及指导。
18.与建筑承包单位和其它承包单位合作及协调以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19.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及要求总承包单位交付机房的时间表及条件。
20.在收到正式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提供施工及运输方案。
21.
提供施工图纸和所需资料予标书内列明的承包单位并与其协调以进行综合设备施工图和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的制作。
22.提供足够及需要的文件、图纸等,并获取有关当地政府机关所需的合格证书及合格文件如报装、报建、设备送审、施工许可证、报完工、竣工等。
23.施工期间及竣工后清理及运送所有与本合约有关的废料和垃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在工地内的废物收集区,然后由总承包单位运走。
24.核实总承包单位所有预埋电管、预留防水套管及预留孔洞符合本合约的施工耍求。
25.在施工时,本承包单位应在预留孔洞位置提供及安装永久固定套管。
所有套管须按以下要求:
♦所有供桥架或母线槽用的方形套管,必须以1.6mm(及以上)厚镀锌钢板连接而成,所有焊接部位均需涂刷防腐油漆;
♦所有钢制套管未与混凝土接触部(如内部等)位必须涂刷防腐油漆;
♦所有预留在地面楼板的套管,地底部必须齐平楼板底,而套管顶端需凸出楼板修饰面最少50mm。
而横过墙身/梁身的套管,两面均需与墙身/梁身修饰面齐平。
26.本承包单位室内配电负责以下的工作部分:
住宅内配电箱下端口的所有出线供应及安装直到末端。
本承包单位须负责供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镜柜及衣柜内灯具LED的电源管线供应安装(衣柜内的LED,镜柜后LED灯带自带磨砂玻璃供应及安装供应由精装修单位)
第七节工地勘察
7.1工地现场的土建工作已陆续展开,为配合有关低压供电系统的安装,在建筑方面已预留部份设施,包括墙体及楼板孔洞预留、或设备基础等,唯因未经机电分包单位协调,其大小、数量或位置未必完善,本承包单位投标前需作实地考察,将需要加添或修改之工作提出并包括在标价内,否则日后一切所需之土建改动,需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7.2在收到正式中标通知书及图纸后之二十一天内,本承包单位须以书面确认及提供有关会对建筑结构的型体和强度有影响的有关资料,包括设备进出的吊装孔洞要求,供建筑师/工程师审核。
7.3在实际施工进行前,本承包单位须以书面确认有关预留的设施可满足本合约范围内施工的要求。
如有需要,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打凿土建的资料予结构工程师批准。
第八节与各有关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之协调及合作
8.1本承包单位须负责与各有关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协调及合作,如供电局、电讯局、当地环保部门及有线电视公司。
8.2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图纸、样品、产品说明等给各有关政府部门及公用机构作审批之用。
承包单位须注意,若所有须送审的有关资料未能达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作重新送审,因此而导致工期延误及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全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8.3如因与有关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缺乏协调和合作而导致已安装的设备或系统需作更改或拆除,本承包单位除须负起所有有关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外仍须对业主作出相应的赔偿。
第九节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9.1概述
A.本承包单位须与本项目其它的承包单位协调和合作。
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所有所需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以确保于分工交界点上能与其它承包单位满意地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是按正确的程序施工。
在施工进行中各个阶段,本承包单位须与其它有关的承包单位讨论、协调和落实各分工交界点。
如协调上有分歧或有变更款出现时,必须在施工前先行通知建筑师及工程师,并获批准后方可施工。
B.业主将委托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统筹及协调所有机电设备系统施工。
本承包单位必须遵从总承包单位的指示及安排,并与其协调和合作,并向其提供一切所需图纸和资料,以便其协调及监控各承包单位的施工。
C.本承包单位须与业主指派的机电综合管线图及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制作承包单位协调和合作,并向其提供一切所需图纸和资料,以便其进行综合设备施工图及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的制作。
若因本承包单位未予协调和合作而影响综合设备施工图及有关的要求土建配合图的制作,再而影响各行业的施工进度,本承包单位须负起所有责任。
D.本承包单位必须遵从经建筑师及工程师批准的综合设备施工图及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的施工程序来进行安装工作。
若因本承包单位不依照此施工程序展开工作而引致任何一方或多方承包单位需要修改或返工,本承包单位须负起所有责任。
E.已由建筑师/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或土建配合图,本承包单位必须以光盘连图纸提交给总承包单位以进行绘制综合设备施工图等。
所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必须与该承包单位互相协调配合。
F.本承包单位须负责在有关工程施工前复核由其它承包单位为配合本合约工程所提供的各项设施和配备是否配合和适用,并需以书面确认其准确性。
G.施工图的制作及送审须按下列次序:
-
1.提交个别专业的施工图纸,
2.个别专业的施工图纸获批核后,提交机电综合管线图,
3.机电综合管线图获批核后,提交综合要求土建配合图。
9.2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工作
下列的工作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提供。
然而,本承包单位需于适当时间提供按指定格式的土建留洞图纸和要求土建配合的图纸和其它必需资料,以便建筑承包单位能顺利地执行其工作。
A.工地内施工用的水及电。
B.预留混凝土结构的墙壁孔(包括室内)、地台孔及各类防水套管的预埋工作。
C.总承包商配合各埋地管施工,有关综合机电施工范围的埋地管道的开挖、支撑及回填、基础、垫层、管座、支墩和配合路面承载要求或防冻要求所需的混凝土包裹保护由综合机电分包商负责完成。
D.建造所需基础(包括隔振基座及浮动地台)、电缆井及电缆井盖板、电缆沟及电缆沟盖板、爬梯和脚踏等。
E.建造门、外墙百叶和检修口。
本承包单位需呈交所有外墙百叶和检修口的位置、尺寸和其它详细资料予建筑师/工程师审批。
F.按总体施工进度,对孔洞和壁坑进行回填,修补及抹面。
但本承包单位必须在完成其工作后,即时以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并确认可以进行回填,封闭,修补等工作。
因缺乏书面通知而发生遗漏,继而引起返工等所有损失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G.为穿越前室或防火分区隔墙的设施提供防火围板。
H.有关需在混凝土结构内预埋的电管、防水套管及预埋件(±0.00m以下),均由总承包单位预埋。
I.安装完成后,所有套管外的孔洞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回填,套管内的孔洞需由本承包单位回填,所有预留在防火分区隔墙或地面楼板的孔洞均需以防火物料回填。
回填物料需提交建筑师/工程师审批。
J.所有预埋于水池、防水间墙、护土墙、围护墙等地方均须用防水套管,管身须安有止水翼环。
9.3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A.承包单位须确保所有为配合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有关要求土建配合的资料包括孔洞和壁坑预留等,按已定的工程进度计划预早通知总承包单位进行预留工作。
若于土建工作完成后始要求增加孔洞或壁坑,除因认可的工程变更所引起外,所有有关的费用将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B.于建筑期间,承包单位须负责确保其所有要求土建配合的工作和孔洞等均按要求正确地设置。
C.有关所有设备需用的混凝土基座,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建造,然而本承包单位需尽早提供所有有关要求土建配合的详细资料予建筑师审批,并须与总承包单位协调以进行所需的土建工作。
本承包单位需确保有关的土建施工达到高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要求。
因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土建返工和延误工期等,将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D.本承包单位须与总承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
因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各协调单位的返工、经济损失等,将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E.本承包单位须负责确保有关预留设施,在有关土建施工时按要求正确预留。
本承包单位需要派注工作人员到工地实际协调。
9.4与空调(含住宅户式VRV中央空调单位)、采暖(地暖单位)及新风系统(全热交换器带PM2.5处理器单位)的协调工作
A.有关所有高耗电量(大于3Hp或以上)分体式空调机的电力供应,本承包单位须在室外机组旁边安装一个隔离开关及室内机组旁边安装一个隔离开关。
往后接驳电源及控制电线等,均由空调、采暖及通风系统承包单位负责。
有关所有低耗电量(小于3Hp以下)分体式空调机的电力供应,本承包单位须在室外机组旁边安装一个熔丝接线座连开关。
往后接驳电源及控制电线等,均由空调、采暖及通风系统承包单位负责。
所有由室外隔离开关至室内机的供电、管线、控制和一切工作均由暖通空调承包单位负责。
B.本承包单位须与空调、采暖及通风系统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需按图纸施工或按工地情况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
C.本承包单位须与上述承包单位协调以进行所需的安装工作,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双方的工作接口。
D.空调、采暖及通风系统承包单位须提交有关设备所须要的负载容量给本承包单位核对所提供的电源是否适合。
E.供应及安装敷设提供给住宅户式VRV中央空调单位的电气管线至空调机组50cm范围内。
F.供应及安装敷设提供给地暖单位的电气管线。
G.供应及安装敷设提供给新风系统单位的电气管线机组50cm范围内。
H.供应及安装敷设提供给净水单位的电气管线。
I.供应及安装敷设提供给垃圾处理器、厨房电器、洗衣机、烘干机、暖风机、电动马桶、晾衣架等甲供设备电气管线。
J.所有卫生间的暖风机(主卫)、排风扇和控制开关的安装及管线的供应安装。
9.5与消防系统的协调工作
A.本承包单位须负责供应、安装及接驳电源电缆从配电箱至消防控制屏旁包括提供熔丝接线座,以便消防系统承包单位接驳。
B.有关于火警时切断非紧急电源,本承包单位将按防火分区控制要求于各层配电房内提供足够的分区控制无电压接点以供于发生火警时在消防控制室以手动强切非紧急电源。
本承包单位须由上述无电压接点接驳电缆至有关正常电源开关包括提供所需控制,使达到切断非紧急电源之有关要求。
C.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接地装置至各设备房及消防控制室内指定位置,供消防系统承包单位接驳以完成有关接地系统。
D.本承包单位需提供紧急电源予所有消防系统。
E.本承包单位须与上述承包单位协调以进行所需的安装工作,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位置及双方的工作接口。
F.消防系统承包单位须提交有关设备所须要的负载容量给本承包单位核对所提供的电源是否适合。
9.6与给排水系统的协调工作
A.本承包单位须负责供应、安装及接驳电源电缆从低压配电屏或配电箱至给排水系统的电动机就地控制屏(LMCP),而电动机就地控制屏(LMCP)的供应及安装及往后接驳至各设备的工作均由给排水系统承包单位负责。
B.本承包单位将会提供紧急电源予所有集水泵装置作为后备电源。
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接地装置至各设备房内指定位置供给排水系统接驳以完成有关接地系统。
C.本承包单位须与上述承包单位协调以进行所需的安装工作,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位置及双方的工作接口。
D.给排水系统承包单位须提交有关设备所须要的负载容量给本承包单位核对所提供的电源是否适合。
9.7与电梯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所有外呼的开洞、门槛、门套的饰面包封处理等由精装修单位负责。
9.9与精装修承包商的协调工作
A.本承包单位须精装修承包单位协调以进行及完成所需的安装工作,双方的交接驳口需按图纸施工或按工地情况议定准确的位置及双方的工作界面。
B.本承包单位需与精装修单位接洽,就灯具吊顶板开孔及固定、开关插座面板的定位、开口进行协调、确认、配合。
9.10与弱电系统承包商的协调工作
A.本承包单位将提供电力供应接至有关的插座供弱电系统使用(如多媒体箱内插座)。
B.本承包单位须提供接地装置至各设备房内指定位置供给弱电系统承包单位接驳以完成有关接地系统。
9.11与燃气系统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本承包单位须负责供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9.12与净水系统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供应及安装供电电源插座至净水系统设备(包括净水、软水、厨房直饮水设备)。
第十节图纸
10.1议标图纸
A.议标时连同议标文件所发的有关图纸,其作用只供承包单位于投标时作为一般指引,及在中标后于制作其设备和施工图时作为依据,承包单位必须清楚其需负起本系统的设计深化、施工图制作、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申请并获得批文等的责任。
如因承包单位所编制的施工图与议标图有所偏差而导致额外费用,所有责任须由承包单位负责。
B.图纸所示的为基本的设计原理,供承包单位在进行其设计深化及施工图制作工作时作为参照和依据。
C.承包单位须对有关系统设备展开详尽的设计工作,包括编制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连同设计计算、详尽的注释和说明等。
10.2承包单位的设计深化和图纸送审
A.概述
在收到正式中标通知书后,承包单位须立即编制一详细系统设计深化及图纸编绘和送审的计划表,并须在二星期内提交建筑师/顾问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须在整个工程的每个阶段按工作进度呈交有关的设备系统设计和建议方案作审核。
同时须确保所有呈交的设计深化和图纸包括一切计算数据、建议方案、所需的文件及资料等均能按时按序及按规格要求送审以便获得批核施工。
由于批核上述之送审件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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