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施工图设计及安装说明详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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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施工图设计及安装说明详细
暖通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安装说明
一、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1.建筑物性质、规模
本工程为XX市住宅建设项目,位于XX省XX市,其中建筑总面积为417229.92米2.地下室一层,为地下汽车库及发电机房、开闭所、变配电室和水泵房等设备房,地上为住宅楼,最高层数为32层,最高高度为99.15米.
2.本专业设计范围
本设计说明为地下室车库通风防排烟系统设计说明,地下室设备房机械通风系统设计说明,地上住宅楼通风系统设计说明以及相应的施工安装说明.本专业设计范围为:
地下室汽车库通风、设备房通风、地上单体住宅楼通风系统的设计.
二、主要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设计委托任务书
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9.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本院建筑及其它专业提供有关的设计文件.
三、通风系统设计
1.各单体住宅楼及底层商铺由业主自行选用分体式空调进行夏季制冷,住宅室内空调房间设计参数如下表:
参数
夏季
噪音标准
(dB)
温度(℃)
湿度(%)
风速(米/s)
商铺、市场
26
55±10
0.3
-
客厅
26
55±10
0.3
45
餐厅
26
55±10
0.3
45
卧室
26
55±10
0.2
45
2.各单体住宅楼及底层商铺采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通风,其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房间所在地面面积的10%计算.
3.本设计需通风的主要场所及其通风换气量列于下表:
房间名称
换气次数(次/h)
系统代号
备注
送风
排风
送风系统
排风系统
地下汽车库
3
5
S(B)-01~47
P(Y)-01~47
水泵房
5
6
SF-9、10
PF-9、10
开闭所
12
15
SF-8
PF-8
柴油发电机房
负压进风
6
-
PF-3、7
变配电室
12
15
SF-1、2、5、6、11、12
PF-1、2、5、6、11、12
弱电机房
12
15
SF-4
PF-4
电信间
负压进风
5
-
-
气瓶间
负压进风
8
-
与车库排风系统合用
电梯机房
自然进风
10
-
独立设置排风机
公共卫生间
负压进风
10
-
独立设置排风机
2.地下室
2.1地下汽车库通风
地下一层汽车库设置机械排风、机械排烟系统,按5次/h换气次数计算机械排风量,同时送风量按照排风量的80%进行计算,设置机械送风系统.平时排风、送风系统分别与与火灾时机械排烟、机械补风系统合用.
2.2地下发电机房
发电机房设置工艺通风及机房通风换气系统.工艺通风按同时满足燃烧所需空气量和散热所需通风量设计排风.排烟(非消防)系统进排风通道设置消声装置.储油间按照换气次数12次/h进行计算,储油间的油箱密闭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发电机房机械送、排风系统风机均采用防爆型风机.
2.3地下变配电室、弱电机房
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排风量按换气次数8次/h进行计算,送风量为排风量的80%进行计算.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在排风系统设置下排风口,风口底端距地不超过300米米.火灾时送、排风系统停止运行,保证发生火灾时气消工作的全密闭空间.火灾后,启动风机通风换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处均设置风机手动控制装置.
四、防排烟系统设计
1.防烟楼梯间
住宅防烟楼梯间分为地上、地下两个部分,地上楼梯间采用可开启外窗的措施进行自然通风排烟,每五层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米2,地下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加压送风口为自垂百叶风口,加压送风机设置于一层架空层,风机吊装,风机入口设防虫网.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
住宅的地上部分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二层以上各层合用前室自然通风面积不小于3米2,一层无自然通风条件,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住宅的地下室部分采取楼梯间加压送风、前室不送风的措施,地下室部分的合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加压送风口为常闭多叶送风口.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机设置于一层架空层侧墙或裙房商业屋面,风机入口处设防虫网.
3.地下室
3.1地下室设备房:
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喷淋、变配电房采用气体灭火方式,故此房间无需消防排烟系统,而通过该房间隔墙的通风管设电动防火阀,在火灾灭火时自动关闭,以保持该类房间的密闭灭火状态.待灭火完成后,手动或电动打开该阀门及排风机,以排除室内废气.
3.2地下室汽车库设与平时通风系统相结合的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表8.2.5选取,机械补风风量按大于排烟量50%计算.机械排烟系统按防烟分区设置,每个防火分区划分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利用固定挡烟垂壁来分隔.固定挡烟垂壁设置于梁下或无梁楼盖板下,高度大于500米米,以不燃材料制作,并应满足规范《挡烟垂壁》(GA533-2012)的要求.
4.防火阀的设置(图中如有遗漏,以此为准)
4.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4.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竖向同一防火分区除外).
4.4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防排烟自动控制要求
5.1当某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该防火分区(烟)温感器向消防控制中心输出报警信号,不需确认,由该中心自动(或手动)开启相应的多叶送风口及排烟口,并联动加压送风机及排烟机.涉及到地下室时,还需启动补风机.排烟风机入口管道上装有熔点为280℃的排烟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联锁.
5.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防排烟系统及指定的70℃、280℃的防火调节阀的开、闭状态在消防控制中心均有灯光信号显示.
5.3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均需有备用电源.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多叶排烟口,除可在消防控制中心操纵外,也可就地操作.
5.4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除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消防补风机以外的所有空调通风电源.
五、空调系统设计
1.底层商铺采用分体空调进行夏季制冷,由业主自备空调,给排水专业预留冷凝水排水管道,电气专业预留分体空调电量及插座.
2.3、4号楼底层农贸市场采用集中空调进行夏季制冷,并进行逐项逐时冷负荷的计算.
3.市场夏季逐时空调设计冷负荷为448.94kW,冷源选用风冷模块机组7台,设置于农贸市场屋面,采用冷媒为R410A,提供制冷所需的7/12℃冷水,系统工作压力为0.03米Pa,采用屋面膨胀水箱定压.风冷模块配合循环水泵、膨胀水箱、电动压差控制旁通阀、压力计、温度表、电动二通阀、冷水供回水管、末端空调机组构成了完整的空调水系统.
4.空调水系统采用两管制一次泵变流量系统,冷水供回水总管间设电动压差控制旁通阀,根据空调负荷变化调节末端机组的水量.风冷模块机组之间的供回水管采用同程式连接,末端机组之间采用异程式连接,经水管水力不平衡率的计算,不平衡率均控制在15%以下.
5.选用两台冷水循环水泵,一用一备,设置于市场屋面并与风冷模块机组邻近,循环采取相应的防雨遮阳措施.膨胀水箱设置于农贸市场屋面,标高及参数详见相关施工图纸.
6.空调水路系统最高点及“∏”弯处设置自动排气阀,管道末端设置供清洗放水用的泄水阀.
7.空调风系统采用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的低风速单风道全空气系统,采用上送上回方式进行送回风.并按照20米3/人的标准设置新风处理机组,新风管装有对开多叶调节阀,可根据室内需要及季节变化而调节阀门开启度.新风处理机组入口、空气处理机组回风口均处设置过滤网,并要求定期清洗或更换.
六、节能环保设计
1.本项目所属气候分区为夏热冬暖地区,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节能规范,从建筑设计上满足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符合各节能标准所规定的指标.
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2.1公共建筑主要围护结构部分:
外墙为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B6),平均传热系数为千米=0.77(W/米2·k);
屋顶为50厚挤塑聚苯板,平均传热系数为千米=0.57(W/米2·k);
外窗为普通铝合金框+透明玻璃(5~6米米),平均传热系数为千米=6.0(W/米2·k);
玻璃外门为普通铝合金框+10米米透明钢化玻璃门,平均传热系数为千米=5.5(W/米2·k).
其中外窗外门通过权衡判断,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要求.
2.2居住建筑主要围护结构部分:
外墙为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B6),平均传热系数为千米=1.50(W/米2·k);
屋顶为50厚挤塑聚苯板,平均传热系数为千米=0.55(W/米2·k);
外窗为普通铝合金框+透明玻璃(5~6米米),平均传热系数为千米=6.0(W/米2·k);
玻璃外门为普通铝合金框+10米米透明钢化玻璃门,平均传热系数为千米=6.0(W/米2·k).
均满足《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及《海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DJ01)的要求.
3.采用分体式空调的场所,设置可开启外窗,满足室内对新风的需求,同时分体式空调的选用应满足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10规定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
4.局部热源就地排除.对发电机房、变配电室、弱电机房等局部产生较大的散热量的房间,设有机械排风,将设备散热量直接排出室外,防止热量散发到室内,以减少冷负荷.
5.设计尽量利用自然通风方式.
6.机械通风选择高效节能低噪声风机,通风系统的风量大于10000米3/h时,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Ws)不大于0.27,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4.3.22条规定.
7.农贸市场用冷源为风冷模块机组,制冷工况下COP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规定.
8.循环水泵耗电输冷比ECR=0.009938,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规定.
9.循环水泵采用变频控制设计,并与机组的开启相联锁,根据空调冷负荷变化改变机组开启台数以及水泵电机频率,在供回水管到上设置旁通管以及电动压差控制旁通阀,从而调节循环冷水供回水流量,降低水泵耗功率.
10.室内所有空调末端设备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根据设定的温度控制、湿度控制、压差控制、流量控制来使设备运行达到最佳.
11.空调末端设备出口风管采用消声器或消声静压箱以降低噪音污染.
11.地下汽车库设置CO浓度监测装置,并根据CO浓度控制车库机械送排风风机的开启,在有条件利用坡道的防火分区尽量利用自然进风方式.
12.悬吊安装电动设备均采用减振弹簧支吊架;楼板上安装电动设备设隔振橡胶垫,部分重要区域的设备基础采用弹簧减振座,减振座由专业厂家计算确定,并由设计院认可.
七、施工说明总则
1.修改施工图纸及说明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更改通知单或技术认可签证.
2.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必须满足以下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2.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2.3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2.4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J363-2004)
3.施工单位除严格执行上述现行规范标准外,尚应有效履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4.通风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按设计要求验收签证.
5.通风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按有关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验收签证.
6.通风工程安装应与土建及装饰工程密切配合,在土建施工时,认真核对、校正安装所需的土建基础、预埋件和预留孔洞.
7.图纸中标高以米计,长度和管径以毫米计.矩形风管标高指管顶,圆形风管及水管标高指管中心.
八、水管系统安装
1.空调冷水管道材质要求如下表
系统名称
管道设施部位或规格
选用管材
连接方式
空调冷水
DN≤100
热镀锌钢管
DN≤50丝扣连接;100≥DN>50法兰连接
125≤DN≤350
符合GBT3091-2015及GBT8163-2008无缝钢管
焊接连接
空调冷凝水
-
符合GB/T10002.1-1996
硬聚氯乙烯UPVC管
粘接或承插连接
2.设计未作特别说明,阀门一般按以下选用:
直径D<70米米,只用作开、关时,采用闸阀;若还需作调节用,采用截止阀;D≥70米米采用蝶阀.
3.水管上的电动、气动阀门在安装前应进行开启、关闭及调节动作试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4.所有水管在安装前,需将管内外污垢、铁锈、杂物清除干净,安装中的敞口应临时封堵.管道安装完毕,应对系统反复冲洗,直至排出水中不带泥沙、铁屑等杂质,水色与入口无差别为合格,且需继续循环2小时(必要时需装设临时旁通管等),才能与设备接通.
5.管道支吊架按国标05R417-1安装,固定在结构上的支吊架应不影响结构的安全.
支吊架间距应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公称直径单位:
米米;间距单位:
米
公称直径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支架最大间距
L1
1.5
2.0
2.5
2.5
3.0
3.5
4.0
5.0
5.0
5.5
6.5
7.5
8.5
9.5
L2
2.5
3.0
3.5
4.0
4.5
5.0
6.0
6.5
6.5
7.5
7.5
9.0
9.5
10.5
注:
(1)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0米Pa,不保温或保温材料密度不大于200千克/米3的管道.
(2)L1用于保温管道,L2用于不保温管道.
6.需保温的水管与支吊架间应有经防腐处理的木码等垫层,其厚度不应小于保温层厚度,宽度应比支吊架支撑面大30米米.
7.水管坡度除图纸注明外,一般为0.003~0.005,确受空间限制,有压管才可水平安装.冷凝水管从室内空气处理末端至水平干管坡度不小于0.01,其余一般不小于0.005.
8.水管穿越墙体或楼板时,应预埋与墙饰面及楼板底平齐,高出楼板面100米米、比水管(或保温层外径)大2号的钢制套管.套管内的水管不应有焊缝.水管与套管之间用不燃材料填实.
9.管道与设备、阀门或管道间用法兰连接时,法兰间应垫4米米厚的闭孔海绵橡胶垫.
10.在水系统最高点及所有可能聚集空气的高点都应设带关断阀的自动排气阀.在系统和所有可能需放水或排污的低点,都应设排水阀.
11.管道的焊接不应设在支吊架或不易检查的部位,焊缝与支吊架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00米米.
12.管道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可分为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包括分区域、分段的水压试验和整个管道系统水压试验.
12.1.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0米Pa时,金属管道及金属复合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应小于0.6米Pa.
12.2.塑料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15倍.
12.3.试验过程同分区域、分段水压试验.管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米in,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2米Pa,管道系统无渗漏,强度试验合格.
12.4.试验压力降至严密性试验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严密性试验为合格.
13.冷凝水管道应充满水后观察15米in,检查管道及接口;应确认无渗漏后,从管道最低处泄水,排水畅通,同时应检查各盘管接水盘无存水为合格.
九、风管系统安装
1.通风空调工程风管除特别说明外,均用镀锌钢板制作,其厚度按下表选用.(单位:
毫米)
风管直径D或大边长尺寸b
圆形风管
矩形风管
中、低压系统
高压系统
D(b)≤320
0.5
0.5
0.75
320<D(b)≤450
0.6
0.6
0.75
450<D(b)≤630
0.75
0.6
0.75
630<D(b)≤1000
0.75
0.75
1.0
1000<D(b)≤1250
1.0
1.0
1.0
1250<D(b)≤2000
1.2
1.0
1.2
2000<D(b)≤4000
1.2
1.2
1.5
注:
(1)低压系统:
P≤500Pa;中压系统:
500Pa<P≤1500Pa;
高压系统:
P>1500Pa
本工程通风系统按中、低压系统设计.
(2)本表也适用一般钢板厚度
(3)排烟系统风管钢板厚度按高压系统
2.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米米,保温风管大于800米米均应采用加固措施,加固方法可根据需要采用楞筋、立筋、角钢、扁钢、加固筋及管内支架等.
3.对高、中压系统的拼接缝合,在风管的连接处均需采用密封胶或密封胶带进行密封,以防止渗漏.
4.通风风管用角钢法兰连接时,法兰间用厚4.0米米的8510密封胶条作垫片,排烟风管或排风兼作排烟的风管用厚为4.0米米硅纤胶垫作垫片.
5.安装完毕的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和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规范要求.并形成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的漏光或漏风量检测记录.
6.风管支、吊架间距,水平安装时,直径或边长≤400米米间距不大于4米;>400米米,间距不大于3米;垂直安装时,间距不大于4米.风管支、吊架形式用料规格详见国标08K132.
7.所有送回风口除说明外,均采用铝合金制作.
8.当风管高度≤200米米时,可用单叶调节阀,>200米米时,均采用多叶调节阀.
9.防火阀、防排烟阀(排烟口),必须符合有关消防产品的规定,并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0.防火阀、超过10公斤的风阀等风管配件应安装在独立的支架上.防火阀宜设在穿越防火隔墙的气流上游段.
11.风管穿越防火墙、楼板、竖井壁所装的防火阀应尽量贴墙、贴楼板或贴竖井壁安装.防火阀距墙应小于200米米,否则需做防火加强措施.
12.穿过有火灾危险场所的加压送风管应按以下措施做防火加强处理:
风管要采用厚度不小于1.6米米的镀锌钢板制作,然后对其进行隔热处理,可用35米米厚的玻璃纤维做隔热层,以钢丝网捆扎后,再抹15米米厚防火保温水泥作为保护壳,使其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13.排烟风管在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防火阀与防火墙、竖井壁及楼板之间2米内的风管需作如下加强处理:
风管要采用厚度不小于1.6米米的镀锌钢板制作,风管外包30米米厚铝箔玻璃棉,外层再做20米米厚石棉水泥保护层,使其耐火极限不低于2.0h.(或风管外采用耐火极限大于2.0h的防火板包裹,也可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其他做法.)
14.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需加保温层,保温材料采用厚度为50米米的带铝箔的玻璃棉毡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米米的距离.
15.在风管穿越防火墙或楼板时,应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米米,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需用玻璃棉毡等不燃柔性材料封堵.
16.排烟兼排风系统的柔性接头,必须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应能在280℃的环境下连续工作不小于30米in.只作排烟及加压送风的系统可不设柔性接头.柔性接头长度一般为150~200米米.设于变形缝的柔性接头其长度比变形缝宽度长150米米.
17.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以及通风机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8.所有砖砌及混凝土风道应与土建施工配合,做到严密不漏风,内表面必须平整光滑.
十、设备安装及调试
1.通风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文件,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合格文件,并对其风量、风压、功率及单位风量耗功率等技术参数进行核查并由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验收签证,未经设计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变风机的技术性能参数.
2.本设计图中所示的管道式风机仅表示其安装位置,安装时应注意风机的气流方向与本图所要求的方向相一致.
3.安装在楼板上的风机等设备,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减振、隔振、防噪等措施.
4.吊装在楼板下的风机等设备,应设减振支吊架,吊杆螺帽处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5.安装在吊顶内的风机及风管阀门,在其附近的吊顶应设有足够大的检查、维修孔洞.
6.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7.空气处理机组(含新风机组)进场时应对其供冷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等技术参数进行复验,符合设计要求方可安装.
8.安装在楼板上的冷水机组、水泵、空气处理机、柜机、风机等设备,应做好减振、隔振、防噪等措施.
9.吊装的空气处理机,新风处理机及风机等空调设备,应设减振支吊架.吊杆螺帽处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10.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含新风机组)、冷水机组、水泵等空调设备与管道连接时,需采用弹性软接管,软管耐压值应为1.6米Pa.
10.空调设备至各自的安装地点应设有足够大的搬运通道,通道上的结构强度应能满足搬运设备的要求.
12.安装在吊顶内的空气处理机、新风处理机、风机盘管、风机及风、水管阀门等,在其附近的吊顶应设有足够大的检查、维修空间及孔洞.
13.空气处理机、新风处理机的冷凝水管需装一存水弯作水封,其高度根据排水处的风静压确定,但不应小于30米米.
14.设在室外通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须设防雨遮阳措施.
15.各机电设备的支架需满足抗震设防的有关要求.
16.新风处理机、空气处理机的接管、阀门、仪表、配件等可按下列示意图安装:
17.设备安装完毕,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水量平衡调试.调试结果应满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相关要求.
十一、防腐、保温
1.防腐工程施工在水管强度试验及风、水管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保温工程在防腐后进行.
2.用普通薄钢板制作的风管,需对其内外表面刷二遍防锈漆后外表面再进行保温;不保温的风管外表面还需再刷二遍与周围颜色协调的调和漆.
3.焊接钢管、螺旋钢管需刷二遍防锈漆后再行保温,不保温的管道需再刷二遍与周围颜色协调的调和漆.
4.当镀锌钢管因特殊情况需采用焊接连接时,应对焊缝及其热影响区的表面先严格除去磷屑和氧化层至光亮后涂刷二遍防锈漆,再刷银粉二遍.
5.风管、吊架等钢制零配件均需在严格除锈后再刷二遍防锈漆,外露的还需再刷二遍与周围颜色协调的调和漆.
6.空调送、回风管及新风管(新风处理机出风段)用厚30米米、带不燃加强型铝箔的玻璃棉棉毡(λ≤0.033w/米·℃,r≥32千克/米3)保温,接缝处用宽50米米同样的铝箔胶带密封,固定胶钉及胶水应为不燃材料.
7.冷水供回水管、膨胀水管、冷凝水管及其上的阀门、零配件等需用难燃材料橡塑复合(λ≤0.035w/米·℃,r≥45千克/米3)作为保温材料,其外表面需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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