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15145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docx
- 文档编号:25503902
- 上传时间:2023-06-09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19.64KB
7915145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docx
《7915145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915145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7915145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
20127915145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2)-
(1)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2012院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精神,结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国内外研究前沿及发展趋势;熟练掌握本学科的科研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各学科专业在业务方面应提出具体的目标。
3、身心健康。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年至五年。
在校期限不能超过七年,超过七年作自动退学处理。
博士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内容,经过全面考核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提前毕业并授予学位。
学习时间超出五年者,须报请研究生部审批。
学习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送培单位或导师自行解决。
三、指导教师职责
博士生培养原则上实行导师负责制下的指导小组集体指导。
指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本学科领域不同专业研究方向及相关学科的院内外专家,以利于拓宽博士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科间的相互渗透和交叉。
指导小组成员由导师根据博士生所要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学位论文内容,在第一学期末以前提出,经教研室初审后,报院学位办批准。
指导小组人数一般为3人。
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参与博士生招生工作;参与制订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负责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参与研究生教学工作并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指导博士生进行论文选题、科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指导小组协助导师,参与博士生各培养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培养方式和要求
博士生采取以科研实践为主、课程学习为辅的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课程教学应充分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必要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阅读规定量的相关专著、文献。
博士生要以培养科研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科研实践训练,结合科研实践进行,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五、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应参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中的业务范围,在二级学科下进行设置。
要体现本学科专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同时要体现我院在本学科的整体学术优势和研究生培养特色;提倡学科交叉和相互渗透;研究方向应宽窄合适,每个专业点应有3个以上相对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
博士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要注意其先进性、前瞻性,为博士生独立地、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创造先决条件。
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的条件:
(1)有明确的学术带头人,有两名及以上研究员级科研人员和一个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重要的实际研究成果;(3)能开出本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课程和学术研究前沿讲座课程;(4)有培养研究生需要的经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物质条件;(5)有持续稳定的科研任务和足够的科研经费,并在近三年内连续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六、学分组成、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要求
博士生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与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具体学分组成如下:
总学分
课程学习学分≥14
必修环节学分=2
必修课
选修课
学位论文开题
学术活动与学术道德教育
≥16
≥10
≥4
1
1
1、课程设置
博士生课程设置重在深化和扩展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避免单纯以研究方向设置课程。
要着重培养研究生阅读学术原著、钻研学术文献和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
在课程设置中应适当安排跨学科、专业的课程。
博士生的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程含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
(≥10学分)
①公共课(≥4学分)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1学分)
第一外国语(3学分)
②基础课和专业课(≥6学分)
其课程设置一般包括二个方面:
一是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课;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研究课题所开设的理论专著、文献专题等课程。
(2)选修课程(4学分)
①选修课程一般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设置1~2门跨学科专业课程。
选修课程亦可在所列的必修课程中去选修。
②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对第二外国语可不作要求;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必须选修英语作为第二外国语。
③对于跨学科专业招收的博士生,还应选修本专业不少于两门的硕士生课程,导师在制定培养计划时可适当考虑延长课程学习时间。
2、必修环节
博士生的必修环节有: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术活动、学术道德教育。
博士生应在后期培养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全面完成上述必修环节。
(1)博士生在进入中期筛选之前均要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的要求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实施办法(暂行)》(研发〖2004〗5号)执行。
(2)学术活动
各专业应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博士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达五次以上,其中至少在全国范围的本学科专业学术会议上提交报告两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鼓励博士生参加本专业的国际学术会议。
相关材料(应包括参加学术道德教育情况)由研究生办写入《研究生培养登记表》,经研究生部教务处审查核实后获得1学分。
(3)学术道德教育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的有关精神,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把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有条件的要选修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课程;在学位论文研究阶段,要参加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部组织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否则不能通过中期考核。
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研究生将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管理条例》(研发【2010】7号)严肃处理。
(4)文献阅读及开题报告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办法(暂行)》(研发〖2004〗4号)执行。
开题报告通过可获得1学分。
(5)发表论文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开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规定修订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2号)执行。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研发【2007】8号)执行。
八、培养计划
博士生培养计划应在第一学期结束以前制定完成。
培养计划应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特长。
培养计划内容包括:
1、博士生的基本情况:
现有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验技能,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等。
2、课程学习计划。
课程学习计划必须在入学前一个月左右制定。
3、主要阅读的学术专著和专业文献的范围、数量,阅读要求及考核形式。
4、必修环节要求及时间安排计划。
5、科研工作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培养计划应由导师负责制定,教研室负责审查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九、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是课程学习和科研成果的表述和总结。
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阶段,应予以高度重视。
博士生从事科研和做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2、论文进展检查
教研室和导师要定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一次)对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对于抓得不紧或论文工作不认真的学生应给予督促,严重者要给予警告,必要时可提出中止培养的建议。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基本掌握本学科的科研方法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各学科专业在业务方面应提出具体的目标。
3、身心健康。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制分两年半和三年。
相应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办和三年。
对于少数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生,经全面考核,申请批准后,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学业者,不能延长学习年限。
三、培养方式
1、硕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需要时可配备一名副导师。
2、硕士生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的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超出规定学分范围的所修课程和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的课程学习费用自理。
四、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应参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中的业务范围,在二级学科下进行设置。
要体现本学科专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同时要体现我院在本学科的整体学术优势和研究生培养特色;研究方向应宽窄合适,一般每个专业点应有2个以上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的条件:
(1)有明确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实际研究成果;(3)能开出本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和学术研究前沿讲座课程;(4)有培养研究生需要的经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物质条件;(5)有持续稳定的科研任务和足够的科研经费,并在近三年内连续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五、学分组成、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要求
硕士生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与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具体组成见下表:
总学分
课程学习学分≥30
必修环节学分=2
必修课
选修课
学位论文开题
学术活动与学术道德教育
≥32
≥20
10
1
1
1、课程设置
硕士生的培养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学习阶段,必须贯彻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的培养原则。
课程设置指导思想是拓宽学生知识面,加强其基础理论和适应能力的培养,贯彻“按一级学科打基础,按二级学科培养”的原则来设置课程。
硕士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程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
(≥20学分)
①公共课(5学分)
自然辩证法(1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
第一外国语(3学分)
②基础课(≥9学分)
基础课是一级学科或拓宽的二级学科内的必修课,一般为数学和物理方面课程。
③专业课(≥6学分)
专业基础课是二级学科内的必修课,同一个一级学科内的二级学科应基本相同,不宜太分散。
一般选学2~3门课程。
(2)选修课程(10学分)
导师根据专业研究方向指定学生要选的课程。
选修课程亦可在所列的必修课程中去选修。
其中应有一门自学课程,获得学分不大于2学分。
跨学科专业入学的硕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补修本科课程计划,列入培养计划中。
补修课程通过后,成绩计入《研究生成绩登记表》,但不计学分。
2、必修环节
硕士生的必修环节有:
学位论文开题,学术活动、学术道德教育。
硕士生应在后期培养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完成3学分的必修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硕士生的开题报告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办法(暂行)》(研发〖2004〗4号)执行。
完成后获得1学分。
(2)学术活动
各专业应鼓励硕士生积极参加国内甚至国外的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五次。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在研究所、室或在教研室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活动中做调研报告或学术报告至少两次,相关材料(应包括参加学术道德教育情况)由研究生办写入《研究生培养登记表》,经研究生部教务处审查核实后获得1学分。
(3)学术道德教育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的有关精神,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把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有条件的要选修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课程;在学位论文研究阶段,要参加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部组织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否则不能通过中期考核。
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研究生将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管理条例》(研发【2010】7号)严肃处理。
(4)发表论文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公开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开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规定修订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2号)执行。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研发【2007】8号)执行。
七、培养计划
硕士生培养计划应在入学前全部制定好。
培养计划应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特长来制定。
培养计划内容包括:
1、硕士生的基本情况:
现有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验技能和外语水平等。
2、课程学习计划:
硕士生期间所需学习的全部课程及需补修的本科课程(补修的本科课程不计入应修学分,且学习费用自理)。
课程学习计划必须在入学前一个月左右制定。
3、必修环节要求及时间安排计划。
4、科研工作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培养计划应由导师负责制定,教研室负责审查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八、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
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培养质量有决定性影响,应予以高度重视。
1、科研工作
有条件的专业或导师可根据课题情况,尽早地让学生参与进来或从事一定的科研工作;硕士生应在论文开题之前在导师指导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深入调研。
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的具体情况,规定硕士生的文献阅读篇数,并提交文献阅读综述报告,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做好学位论文开题准备。
2、论文进展检查
教研室和导师要定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一次)对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对于抓得不紧或论文工作不认真的学生应给予督促,严重者要给予警告,必要时可提出中止培养的建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79151455 中国 工程 物理 研究院 研究生 培养 方案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