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路基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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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阜高速公路石家庄段
路基工程标准化施工指导书
石家庄市西阜高速公路筹建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
IV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主要内容 1
2施工准备 2
2.1一般要求 2
2.2人员组织 3
2.3主要设备及管理 3
2.4临时设施 4
2.5技术准备 4
2.6场地清理 5
2.7试验路段 6
3路堤施工 7
3.1一般路堤施工 7
3.2高填方路堤施工 13
3.3半填半挖路基施工 15
3.4路基拓宽改建 17
4路堑施工 18
4.1一般要求 18
4.2土质路堑开挖 18
4.3石质路堑开挖 20
4.4深挖路堑 22
5特殊路基施工 24
5.1一般规定 24
5.2软土地基路基施工 24
5.3膨胀土地段路基施工 35
5.4黄土地段路基施工 36
6强夯 36
6.1一般要求 36
6.2施工工序见图6-1。
37
6.3施工要点 38
6.4质量控制要点和监理要点 38
7冲击碾压 39
7.1一般要求 39
7.2施工工序。
见图7-1 39
7.3施工要点 39
8路基排水 41
8.1一般要求 41
8.2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蒸发池 41
8.3跌水、急流槽 43
8.4盲沟、渗沟 43
9路基防护与支挡工程 45
9.1一般要求 45
9.2边坡坡面防护 45
9.3沿河路基防护 49
9.4重力式挡土墙 49
9.5边坡锚固防护 51
10取、弃土场整治 55
10.1一般要求 55
10.2取土场 55
10.3弃土场 55
11冬、雨季施工 57
11.1一般规定 57
11.2冬季施工 57
11.3雨季施工 57
12路基整修与交工验收 58
12.1路堤整修 58
12.2路堑整修 59
12.3交工验收 59
II
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西阜高速(石家庄段)公路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促进项目建设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质量优良,结合本工程项目路基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书。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公路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河北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2.3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主要内容
本指导书共7章,分别为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施工工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及交工验收,首件工程认可制和工法管理。
2施工准备
路基工程施工准备框图见图2.1。
图2.1路基工程施工准备框图
路基工程施工准备
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机械、专业化施工队伍
试验路段
临时设施
技术准备
水准点复测
岗前培训
调查核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
横断面复测
导线点复测
中线复测
建立健全各种体系制度
便道便桥
施工用水
清理场地
拆除、挖掘
试验准备
2.1一般要求
2.1.1在路基施工开工前,施工单位管理、技术人员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后,根据设计要求、合同文件、相关规范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2.1.2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细化到各施工工点;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2.1.3按计划安排组织施工人员、队伍、机械设备进场,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1.4编制总体(分项)开工报告,规划落实取、弃土场的位置,取样试验。
对路基基底土进行相关试验,每公里至少取3点(1点做对比试验);土质变化较大时,视具体情况增加取样点数。
2.1.5各项工程开工前要达到“四通一平”要求(通路、通电、通水、通
讯和场地平整)。
2.1.6优先安排桥台、不良地质段的路堤填筑。
2.2人员组织
2.2.1按计划安排组织人员进场,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2.2根据合同工期,合理安排路基专业施工队陆续进场,并根据工程需要专设软基处理、强夯、冲击碾压等专业施工队;编制(月、季、半年、年)劳务用工计划,确保特殊季节(农忙、节假日等)劳务人员数量。
2.2.3施工队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安检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许可证。
2.2.4施工单位要及时统计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及时与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劳动部门沟通办理相关手续。
2.2.5应适时组织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对劳务人员发放劳保用品。
2.2.6按时对劳务人员工资进行结算,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筹建处或现场执行机构(一下统称筹建处)负监管责任。
2.2.7各施工工点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图2-2。
图2-2施工工点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部XX工点生产经理
项目部XX工点技术负责人
测量负责人
试验负责人
质检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工长
XX工点队长
各作业队班长
2.3主要设备及管理
2.3.1路基施工主要设备配备:
1)挖运设备:
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
2)摊铺平整设备:
推土机、平地机。
3)压实设备:
振动压路机、光轮压路机、机械传动拖式振动压路机、胶轮压路机。
4)特殊设备:
强夯机、冲击压路机、羊角碾等。
5)其它设备:
洒水车、五铧犁、旋耕犁、砂浆拌和、运输设备、破碎机等。
路基施工机械设备一律实行准入制。
2.3.2设备管理:
1)施工车辆和各类机械设备按投标承诺及规定进场,并按照类别统一编号,规范标识。
标识牌具体要求见《西阜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导书》。
2)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清洗,严禁带病作业。
设备停放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
3)主要设备明确主机手与副机手。
2.4临时设施
2.4.1施工便道及便桥。
施工便道及便桥要求见《西阜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导书》。
2.4.2施工用水
1)施工用水不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水井或蓄水池必须加盖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根据工程的大小计算用水量以确定取水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存水量和方便及时的取水;配备符合要求的洒水车,以保证每层路基填料含水率的均匀和碾压时的最佳含水率,以及运输便道、取土场等降尘用水量。
2.5技术准备
2.5.1基本要求
1)开工前,施工单位将现场调查和核对的情况在接管工地14天之内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2)经过复核,对存在异议的导线控制点,施工单位要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存在异议的水准点,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高程的修正表,核定正确高程。
3)应将施工中全部控制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在水准点、三角网点等处竖立易于识别的标志。
4)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C10-2007)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的要求。
5)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对破坏的桩位点应及时恢复。
6)对每项测量成果,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原始记录应存档。
2.5.2导线点复测
导线点复测所用仪器使用前必须进行标定;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必须进行加密,其精度与原有导线点相同;每标段导线起讫点(最少两个点)必须与相邻标段进行衔接联测,保证导线控制点全线闭合。
2.5.3水准点复测
水准点复测所用仪器使用前,必须进行标定;水准点复核在条件允许下可以与国家水准点闭合;加密水准点精度与原有水准点相同,并与相邻原水准点闭合;每标段水准点起讫点必须与相邻标段进行衔接联测,保证水准点全线闭合。
2.5.4中线复测
开工前须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恢复中桩要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如发现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应做断链处理,并整理好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2.5.5横断面复测
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脚、中桩、路堑坡顶、截排水沟、取、弃土场等具体位置应设置标识桩标识清楚并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标出相关水位、土石分界等;必须与设计对应逐桩施测,施测宽度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
2.5.6试验准备
1)路基施工前,必须对路基基底土样进行相关试验。
每公里至少取3个点;土质变化大时,必须按实际情况增加取样点数。
取样时,监理人员应全程旁站。
2)对来源不同、性质不同的拟作为路堤填料的材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
土的试验项目,包括:
天然含水率、液限、塑限、标准击实试验、CBR试验、颗粒分析、密度、有机质含量等,必要时应做易溶盐含量、冻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3)路基填料每5000m3或土质变化时必须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2.6场地清理
2.6.1一般要求
1)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进行用地放样,确定路基施工界线。
特别要复合桥台锥坡及挡土墙等占地线是否与实际要求一致。
施工放线后要及时埋设永久性隔离栅,也可开挖边沟、培筑1m高土埂,实现田路分离。
2)场地拆除及清除表土后进行压实,施工单位应重测地面高程及横断面,并做好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作为路基施工计量的依据。
3)清理和拆除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施工单位应按工作量的大小,适当划分段落组织实施。
2.6.2清理场地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
2)经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路段,清理场地前必须主动与保护区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辨别、确认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资源,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保护区管理部门进行移植等妥善处理。
3)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达到规范要求。
清理的表土应有序集中地堆放在弃土场内一隅,以供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
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其压实度应不小于90%。
4)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在清除沉积物后填平夯实。
5)路基跨越河、塘、湖地段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淤泥等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要求的施工工艺、方案等进行填前处理。
6)对于鱼池、小河塘等地段,应将水按要求排干,并对基底进行清淤等处理,直至符合要求。
2.6.3拆除与挖掘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等应予以拆除,对正在使用的道路设施及构造物,应妥善处理和养护。
2)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对于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在杂物清除干净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压实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且不小于90%。
严禁对坑穴进行倾填。
2.6.4监理要点
1)施工组织设计。
达到“一个符合、二个体系、三个特性、六项措施”的要求,即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与合同要求;组织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保证工程施工的有效管控;具有针对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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