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罚措施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5480348
- 上传时间:2023-06-09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41.84KB
安全奖罚措施管理制度.docx
《安全奖罚措施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奖罚措施管理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奖罚措施管理制度
万晟城·丽府一期项目工程
安全奖罚措施管理制度
审核人:
批准人:
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七月
第一章前言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建立良好
的约束机制,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
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奖罚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带有执法和守法的性质,是非常严肃的法制行为。
奖罚不是管理目的,只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而且是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必要手段。
请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消除各种违章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氛围,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施。
第二章细则
第一款基本规定
1.对在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能遵章守纪,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班组或个人,视贡献大小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经理批准后,一次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2.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对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励
300-1000元。
3.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任何人进行检举揭发,经调查落实后,均可得到50-3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每天进行班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有完整记录的施工作业班组,
一次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5.长期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中做得好的施工队伍,经项目安全部提议,可得到100-500
元的奖励。
6.对于项目安全管理提出很好的意见或建议,并努力推动其实施,为项目的安全管理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经项目安全部提议,可得到50-300元的奖励。
7.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队伍(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下同)负责人须将所属全部作业人员到项目安全部门登记注册,由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办理工作证,项目安全员对其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由施工工长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上岗。
未经登记或进行安
全教育、交底的人员可视为社会闲杂人员。
项目部检查发现,每人处以50元的罚款,罚款由施工队伍上交。
未经登记、教育或交底的人员在项目上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队伍负责人自
行解决。
8.施工现场严禁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有发生,项目部对当事双方各处以5000元至
10000元罚款,再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大小,对事件的责任方给予重罚,后果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打架双方的任何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由先动手打人者赔偿。
项目部视情况
决定调解或报告公安机关立案侦察,项目部调解时,收取双方赔偿数额之和的50%作为调解
费用,该调解费用由先打人一方向项目部支付,无过错者不用交上交调解费用。
动手打人者必须立即清场。
9.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的公共财物,发现一次,对施工队伍处以500-2000元或被盗物品
原价10倍(取二者之较大值)的罚款,并责令其退场。
后果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10.总包或分包的管理人员违反了本项目针对施工工人的处罚条款,均按工人处罚标准的双倍执行。
11.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50元;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的罚款20元。
1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人数达到3人及其以上,分包施工作业负责人不制止不管理的,每次可对分包施工作业负责人处罚50-200元。
13.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次处罚100元;喝酒后上班处罚200元;喝酒后操作机械每
次处罚300元。
14.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每次处罚200元。
15.施工人员违章操作,且不听从命令及时纠正每次处罚50元。
16.在施工现场打闹、卧睡、玩火、赌博、嘻玩者每次罚200元。
17.严禁施工作业人员在现场随地大便,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同时必须清扫整栋楼层内的大便,对举报者奖励100元。
进入施工现场光膀子、穿短裤、拖鞋、裙子每次处罚50-100元。
18.项目部签发各施工队伍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各施工队伍要及时整改,因施工队伍未做到三落实(即落实人、时间、措施)或整改不规范,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伍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的处罚。
19.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规范安排生产,未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规范安排生产且造成事故的,项目部给予施工队伍1000-2000元的罚款。
20.施工队伍作业负责人在施工区域内安全管理不到位,忽视安全生产,不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管理混乱,项目部将有权对其停工整顿,经项目部教育无效处罚施工队伍负责人500元。
21.未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会议的单位,每次处罚200元。
第二款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私搭乱建用房(含工具房),未按项目部统一搭建和管理的,项目部可对施工队伍进行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拆除,损失自负。
2.未经项目部许可,工地居住家属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3.为做好宿舍消防管理,除电灯、手机充电器外,工地住宿区严禁使用电炉、热水器、煤气灶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罚200~500元,项目部将没收违章用品。
(若工人在宿舍自费安装空调须项目部同意)。
4.各单位(班组)应严格执行文明施工交接程序,未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强的单位(班组),每次处罚500元。
5.木工班支完模板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才能申请模板支撑体系验收。
如一次验收通过,每次奖励相关班组100元。
6.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申请,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在动火区域配备灭火器材,
必须正确使用好接火盆,必须有人做好动火监护。
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动火申请的,每次处罚
金200元,未正确使用接火盆的,每次处罚金500元,导致明火现象的,每次处罚1000元,
导致火灾事故的,每次对责任单位处罚金1000-5000元,并追究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7.因动火措施未落实引起火灾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全部损失,事故责任单位应向总包项目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8.焊割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将切割下来的物件妥善接住放
好,严禁切割体随意下落伤人。
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200元,处罚单位500-1000元。
9.施工现场的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被挪用或损坏,项目部将给予施工队伍负责人200-500元的处罚。
10.责任单位(班组)未对自己垃圾清理干净或材料堆码整齐,项目部将派工进行处理,
所产生的人工费用将从责任单位(班组)工程款理三倍扣回。
第三款脚手架
1.外架搭设必须按方案进行搭设,如有一处未按标准进行搭设,按200每处进行处罚。
3.严禁在外架上长期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违者每次处罚50~200元,若造成坠落者按高处落物规定。
4.安全平网必须及时进行清理,网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否则每次处罚主要单位(班组)责任人20-200元。
5.脚手架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并且有探头板、飞跳板,未按规定做拉结点,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伍进行100-500元的处罚。
6.搭设脚手架、支设模板、绑扎钢筋(柱、墙)等没有按规定铺设跳板,或站在临时木枋上绑扎钢筋,为严重违章作业,项目部将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经劝说拒不整改者,给予当事人100-200元的处罚。
7.严禁将砼输送管固定在外架或(电梯井、风井、采光井等)内架上;严禁将固定砼输送管的架子或(电梯井、风井等)内架连接。
如有违反按10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8.严格按方案搭设支模架,如遇支模应按方案要求搭设竖向、水平剪刀撑,(应向主管工长或安全反映,在最顶步架加设钢管),如未搭设按200/处进行处罚。
9.严禁支模架与外架、(电梯井、风井、采光井等)内架、外架相连,或以外架为支撑搭设支模架。
如有违反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11.吊篮须验收后方能使用,每次安装后(单轨吊无需)都须验收后才能使用。
每日使
用前要对吊篮进行检查(对平衡臂、防坠设施等),确定无误才能使用。
如发现没有检查按
100/次进行处罚。
13.吊篮的配重四周应明确划定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入内,防止对构件的挪动或破坏。
如没有落实按100/处进行处罚。
14.吊篮四周应用安全网或薄铁皮封闭,每次在上面操作的人员不能超过两个。
如有违
反按100/个进行处罚。
15.每次下班后,应把吊篮放在地面上,严禁悬吊在半空中。
如有违反按100/个进行处
罚。
第三章高处作业
1.高低差超过两米的作业,须系挂安全带。
如有违反按200/人进行处罚。
2.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违者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3.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他物件掉落下面一层,违者每次处罚100-500元。
严禁高空抛物(高空抛到楼地面)和高空落物(高空掉
落到楼地面),违反本规定的,高空抛物每次处罚200-1000元,高空落物的每次处罚200-500
元。
4.工人坐在临边危险地方休息,均为严重违章,发现一项者,每次处罚50元。
5.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拆除或移动必须经工长或安全员批准,并在完工后及时恢复。
未经许可,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每次处罚200-1000元,并责令其对拆除的防护设施进行恢复;完工后未及时恢复者,赔偿恢复单位500元/次。
故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每次处罚500-1000元。
7.现场使用的人字梯、马凳不准超过两米,且材质必须符合要求。
如有违反按50/个进
行处罚。
8.现场使用的移动平台,搭设必须符合要求,严禁将龙门架叠加就开始使用。
如有违反按200元/个进行处罚。
9.钢筋工在绑扎墙柱钢筋时,需登高作业,须自行搭设好操作架,跳板要绑扎牢固。
如有违法按100/处进行处罚。
第四款机械设备与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内严禁有杂物,使用的电焊机必须设专用开关箱,交流焊机并装有二次降压空载保护器。
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0-500元。
2.非专业人员不得乱接乱拉电线,违者每次处罚50-100元,导致电器损坏除赔偿损失
外加倍予以处罚。
3.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漏电保护器)、接零(保护接零)措施每次处罚专职电工(班组)20-100元。
4.开关箱内电熔丝不按规定设置每次处罚专职电工(班组)50元。
5.大中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专箱相对固定每次处罚专职电工(班组)100-200元。
6.不得使用拖线板,不得使用花线,不得使用两芯线的电具。
7.动力线路未架空造成车辆碾压且无防护措施每处处罚责任人100-300元。
8.混凝土振捣人员、电焊人员必须使用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止触电,未按规定使用绝缘鞋和绝缘手套的,每次处罚50元。
9.对现场的电锯及中小型设备无防护装置或防护罩被拆除,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伍(班
组)负责人或操作人进行100-200元的处罚。
10.使用的圆盘踞必须有安全挡板,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严禁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擅自拆除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
发现一次对对施工队伍(班组)负责人或当事人罚款200-500元。
11.违反机械使用规程操作者每次处罚200元以上。
12.非专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每次处罚20-100元。
13.场区机动车辆,未持有特种工证,严禁操作每次处罚200元以上。
14.施工电梯司机临时有事或下班,需将电梯关掉、上锁,严禁非操作人员开动电梯。
如有违反按100/元进行处罚。
15.现场使用的砂浆搅拌机,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将料斗锁好。
并将砂浆清理干净。
如
有违反按100/个进行处罚
16.严禁无关人员攀爬塔吊标准节。
如有违反按100/人进行处罚。
17.塔吊指挥应严格遵循“十不吊”,严禁违章指挥。
如有违反按100/人进行处罚。
18.甲方指定的外包单位使用项目部的机械,须持有项目部签发的申请单。
否则对操作人员按100/人进行处罚。
并对分包单位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万晟城·丽府一期项目部2017年7月25日
THANKS!
!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奖罚 措施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