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必看考点《民法》版3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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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必看考点《民法》版39
《综合知识》必看考点《民法》(2021年最新版)
1、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
“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
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2、多选题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_____。
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
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
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
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
该法第6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因此B项说法正确。
该法第8条规定: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因此C项说法正确。
该法第I5条第1款规定: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因此D项说法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
3、单选题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
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
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
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
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_____
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故本题答案为A。
4、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
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
甲的损失_____
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单选题陈某与陆某是邻居。
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
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_____
A:
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此题较简单。
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即可答对。
本题实际上考查的是《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
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力是法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
6、判断题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
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7、多选题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
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
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
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
B: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
C:
抵押、质押均无效
D:
质押无效、抵押有效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
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
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
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
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
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
《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
所以,选择AC。
8、单选题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
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_____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8条规定: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题中乙以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提出认定婚姻无效时已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因此法院应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9、单选题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_____。
A:
占有权
B:
使用权
C:
支配权
D:
处分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
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而享有。
D符合题意。
10、单选题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_____
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11、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_____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
C正确。
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
《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12、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
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
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
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
_____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故本题应选B。
13、单选题某图书馆复印室复印图书、报刊资料,由私人自费订购,该行为属于_____
A:
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已发表的著作
B:
提供科研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
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传播其作品
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14、多选题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_____
A: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C:
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
D: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法》第63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5、多选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_____
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16、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
“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
“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17、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
又根据第9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
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答案为B。
18、单选题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
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_____
A:
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
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
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
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
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
C正确。
本题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
19、单选题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
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
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
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_____
A:
杨村
B:
李村
C:
县城医院
D: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20、单选题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_____
A:
代位权
B:
撤销权
C:
解除权
D:
终止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1、多选题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_____。
A:
重婚
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
D:
—方当事人只有19周岁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ABD[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该法第6条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22、单选题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
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主可在自家临街外墙设置广告牌
C:
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架空层内的车库
D: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业主可将自家住宅改为商店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屋顶天台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顶楼业主无权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选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C选项错误:
架空层是建筑用词,指建筑物中只有结构支撑,没有四周围护的建筑空间。
架空层属于建筑区划的一部分。
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开发商有权对这部分车位进行处理,无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D选项错误: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故正确答案为A。
23、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
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
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_____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
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
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
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
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
B项说法正确。
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24、单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可以_____。
A:
登报声明
B:
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C: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D: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5、单选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
2021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
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
2021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_____。
A:
乙和丙
B:
王某的妻子和乙
C:
王某的妻子和丙
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
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本题正确答案为C。
26、单选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____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项应选。
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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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知识 民法 综合 知识 考点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