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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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修
山东山水集团生产监控部
生产通知字〔2017〕第29号
★
关于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运营区、子(分)公司:
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降低或规避公司法律及安全风险,减少公司经济损失,结合目前各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现状,集团生产监控部编写了《山水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
各运营区、子(分)公司要根据《山水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现有的相关方(特别是外协施工和外包服务单位)进行梳理,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调整。
新引进相关方时要按照《山水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相关方的选择、合同签订、现场管理、安全绩效评估。
各运营区将各公司相关方梳理、整改情况(含计划)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集团生产监控部,邮箱:
sunnsyehs@。
相关方安全管理将列入现场对标,按照《相关方安全查核表》进行检查。
附:
《山水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
抄送:
集团领导
山水集团生产监控部2017年3月27日发
山水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了消除相关方工作中可能引起死亡、受伤和事故的潜在隐患和风险,保障其在工厂工作期间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用以对相关方的健康与安全进行有效管理。
1.2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1.3如当地法律、法规在对相关方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比该制度更严格,则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山水集团内各公司开展作业活动的相关方:
合同方和第三方。
合同方人员:
由合同方或分包方雇佣的(即:
短期或长期)、为山水集团各公司工作或提供服务(包括运输)的所有人员;
第三方人员:
包括厂商、供应商、参观者、客户或与山水集团各公司存在相互关系的所有人员(即所有需要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相关方安全管理程序
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相关方选择、合同签订、现场管理、评估四个阶段。
3.1相关方选择
采供管理部门负责相关方主要资质的审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方安全资质的审核,防止安全管理差、无安全能力、无资质、无技能的相关方被选用。
序号
名称
要求1
要求2
要求3
1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原件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2
资质证书
承包工程在资质允许范围之内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承包工程在资质允许范围之内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5
法人证
原件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6
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7
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法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8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员安全职责以及安全管理机构图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9
架子工证
有架子作业时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0
高空证
有超过1.8m的作业时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1
起重作业证
有起重作业时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2
起重检测报告
有起重作业时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3
电工证
有临时用电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4
焊工证
有电焊气割作业时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5
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6
安全管理制度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7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18
保险单
赔付额不低于100万的商业保险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红)
提供人签名并签署提供日期
3.1.1山水集团内各公司要根据资质表要求,独立判断相关方是否有不安全因素或不具备作业资格,对于这些相关方山水集团将不邀请其参加投标,或即便在投标后也会将其排除在备选范围之外。
3.1.2对典型或风险较大的作业项目,选择过程应包括对相关方竞标项目明确的健康及安全方案的评估,并根据项目的范围、场所大小及复杂性对相关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评估。
3.1.3了解相关方的管理体系及近期实施项目情况,尤其关注在山水集团内各公司的施工管理及安全业绩情况。
3.1.4新引进的相关方由安全管理部门及采供管理部进行安全预评估:
3.1.4.1只有具有良好健康及安全表现的相关方,才可以列入资格预审名录。
3.1.4.2资格预审名录的制定应基于相关方提供的健康及安全的信息,相关方的健康及安全信息至少应包括:
相关方的健康及安全政策,既往的健康及安全绩效,工人的资质、培训及一般的安全操作规程。
3.1.4.3没有进行预评估或预评估不合格的相关方不能选用。
3.1.5根据工程量大小和风险程度,由集团采供监控部或运营区组织,生产监控部、技术研发部、相关子(分)公司、资格预审合格单位等参加的招、议标会,确定中标单位。
3.2合同签订
3.2.1采供管理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将安全要求作为主要条款之一,同时签订《安全承诺书》(附件1)和《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2)。
《安全承诺书》其内容应包括相关方应提供安全的设备及工器具,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有相应的技能和资质等,《安全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和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安全管理协议》中应列明参加该项目施工的人员姓名、年龄、资质证件及施工器具明细等。
人员的名单中不得有小于18周岁和超过55周岁的,并提供所列人员保险单复印件。
《安全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和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2.2采购管理部应提供一份合同给项目经理或项目责任部门,以便按合同对合同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3.3施工前安全管理
3.3.1公司合同方责任部门或项目经理必须指定合同方专职负责人,负责合同方有效安全标准规定或程序文件,包括:
沟通交流、现场监控和对合同实体进行全面管理,以促进合同方的员工遵守所有健康及安全的标准和要求。
3.3.2合同或订单签订后,采供管理部门为合同方开具入场通知单(见附件3),合同方经理凭入场通知单联系该项目的合同方专职负责人,共同到安全管理部门协商培训事项;
3.3.3、对典型或风险较大的作业项目,合同方在进行安全培训前必须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具体的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先经项目经理或责任部门、专业人员审查,最后需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3.4、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根据项目内容准备相应的培训材料,培训内容必须包括:
《合同方管理标准》、安全政策与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工作风险评估、工作许可办理及LOTOTO程序等。
根据作业内容可选择用电安全、电气焊作业安全、高空作业安全、脚手架作业安全等特定的培训内容。
3.3.5参加培训时,合同方所有人员均必须正确佩戴四种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即黄色安全帽、带反光条高可视工作服、安全眼镜、安全鞋进入培训现场;若进入高粉尘、高噪音或从事高空作业的必须配备防尘口罩、耳塞、全身式双挂钩安全带;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原件或其复印件。
3.3.6正式培训前培训人员必须对所有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人员资质、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与培训或培训后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3.3.7培训结束后,培训者、合同方(双方)专职负责人、所有合同方共同开展工作风险分析。
3.3.8培训结束后,安全培训者提供培训合格者的培训记录给合同方到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出入证;长期与公司合作的合同方,应办理长期出入证;临时大修合同方,可以办理临时出入证。
没有出入证的合同方员工,门卫应禁止其进入。
3.3.9合同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或设施必须经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张贴或悬挂“检查合格允许使用”标识牌,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3.3.10合同方必须配置专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3.3.11合同方(外协施工、服务外包等)人员不允许在厂内居住,确需在厂内居住的,要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并在《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合同方的管理责任。
3.4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
3.4.1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新增加的员工必须通过安全培训,才能到达现场进行作业。
3.4.2项目责任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合同方专职负责人、项目所在区域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合同方都必须对现场施工安全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3.4.3每一个独立的项目,合同方都必须指定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实施安全管理标准或规定,协调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涉及密闭空间作业的必须指定合适的密闭空间专职监护人员。
3.3.4公司合同方责任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合同方。
3.4.5合同方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其他安全问题,要及时消除,避免隐患或安全问题上升为事故。
3.4.6对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或其他安全问题,将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件4)的形式通知合同方负责人,并在要求的时间内督促跟踪落实情况。
对于没按期完成整改或置之不理的行为,将依据合同、订单或安全协议给予违约处罚。
3.4.7合同方在公司服务期间,承接了新的项目,则必须按本管理规定执行第3.3后才能开始实施新项目。
3.4.8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配件、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或阻碍通道,做到工完场清。
4.第三方安全管理规定
4.1任何第三方人员进入公司,首先必须得到公司相关部门许可(附件5)。
4.2得到许可后,每一个进入公司的第三方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提醒(安全告知)(附件6),安全提醒可以由接待部门负责来做,并签署培训记录,交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如接待部门无条件做安全提醒,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来做。
4.3进入生产现场的第三方人员,必须有山水集团公司员工陪同。
4.4进入现场的人员视情况不同,应穿戴以下劳动防护用品:
黄色安全帽,防护眼镜,反光背心,安全鞋。
4.5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将对接待部门对口负责人进行考核。
5评估
5.1工程项目完工后,采供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对相关方按照《相关方安全评估判定表》(见附件7)进行安全评估。
5.2对长期合同方由采供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评估。
5.3每年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采供管理部对年度内主要相关方进行评估,前三名作为年度内安全业绩优秀合同方,公司给予表彰。
3.5.4各公司采供管理部根据评估结果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6违约行为处理
相关方在山水集团内各公司产生的任何安全违约行为将受到违约处罚,包括:
警告、违约扣款、限其离开三种形式,违约处罚依据:
-《安全承诺》或《安全管理协议》
-公司其他安全要求。
-国家相关安全法律和规章制度。
附件1
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遵守国家和山水集团公司的各种安全政策、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作业,规范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愿做以下承诺:
1.凭出入证进出厂区,工作时佩戴。
2.施工人员承诺:
身体健康,具有完成相应工作的技能和经验;国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出具有效的相关特种作业证。
参加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出示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许可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培训后,需将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复印件附在培训记录后。
特种作业涉及以下作业: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施工设备承诺:
使用安全状况可靠的设备,对国家要求校验的设备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器具、工具。
4.劳动防护用品:
1.须穿戴好以下劳动防护用品:
a.黄色安全帽:
帽子必须有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安全帽附件必须完好,有帽带、缓冲帽衬,帽壳不能损坏变形。
b.高可见度服装:
合同方人员所穿衣服必须是长袖长裤,禁止穿短袖、短裤;工作服要求防静电、带反光条;如衣服上无反光条,必须穿反光背心。
c.防护眼镜,带有抗冲击镜片及侧翼。
d.安全鞋,带有抗冲击钢包头,抗穿刺,耐热和绝缘鞋底。
2.参加高空作业(超过1.8米的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好全身式双钩安全带,安全带检查合格方能使用。
安全带标准有:
a.有合格标志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
b.双钩,全身式
c.安全带无断股,腐蚀,灼烧现象
d.扣环等附件完好
3.在粉尘、噪声大的地方应戴好防尘口罩、耳塞。
禁止棉纱口罩用作防尘口罩。
4.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规范,及时将产生的废物清走,无安全隐患。
5.脚手架作业:
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设,架设作业按规范进行,架设完成后进行认真检查;所用木板合格并且两端固定在脚手架上。
6.安装、维修电动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并上锁。
7.施工作业过程中,如收到业主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我方将及时安排人员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结果反馈给业主。
8.施工人员活动只能在施工作业区域活动,禁止在厂区内随意走动或触摸现场设备。
10.贵公司人员提出的安全意见应认真对待,在施工期间,如果我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2小时内通报给贵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根据要求提供书面报告。
在贵司施工期间,若我方人员违背以上及合同的相关安全规定和贵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我愿意接受贵司的相关处罚,因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及责任由我司承担。
承诺方:
日期:
附件2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商业购销、服务关系,保证即将或已经签订购销/施工合同或订单的顺利履行。
为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及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以便双方信守,严格履行。
本安全管理协议一经签署,将作为双方购销/施工合同或订单的一部分,与购销/施工合同或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项目/服务名称:
二、地点:
三、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范围:
五、协议内容:
1、乙方的安全责任
参加施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从事该工种年限
...
…
…
…
…
…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资格证种类
从事该工种年限
资格证有效期
...
...
...
...
...
...
...
施工器具详单
序号
器具名称
数量(台)
规格
完好程度
检查人
...
...
...
...
...
...
(1)基本责任
1.1外协施工、服务外包等单位的人员在厂内居住时,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等,严禁到居住区以外的厂内其他区域活动。
严格安全用电管理,冬季要选用安全的取暖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小太阳、电热水器等取暖。
凡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1.2在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期间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工作人员完全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1.3确保在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安全文明生产,确保无伤亡及机械设备安全事故。
1.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授权人员的指挥管理。
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出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第三方对甲方进行处罚或者主张赔偿等情形的,上述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5承担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2)入场安全责任
1.6在施工或服务开始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培训。
在取得安全培训合格后,并与甲方对应部门授权负责人、安全人员一起进行工作风险分析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甲方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逐出厂区,并要求乙方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1.7乙方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合格签字表到甲方综合办公室办理出入证。
没有出入证的人员,不得进入甲方场地,不得在甲方场地(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场地)施工、作业或提供服务。
1.8在每天工作开始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授权人员。
在获得甲方授权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禁止不通知甲方授权人员就私自进入工地开始作业。
1.9如果有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方面未通过甲方安全认可,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甲方进行施工或提供服务。
1.10在开始工作前,乙方必须按照工作风险分析的要求,落实每项保护措施并获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认可之后,方可以施工作业。
1.11对于有安全风险的作业,在风险未得到合理有效的防护前,乙方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作业。
1.12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或甲方施工区时,必须配戴好使用状况良好的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带反光条的工作服;在离地1.8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全身式,有绑腿),并配备缓冲器;在粉尘、噪声大的地方应按照要求戴好口罩、耳塞;在焊接、切割作业时须戴好防护眼镜、焊工手套。
1.13甲方可根据施工/服务的特性,要求乙方工作人员配置符合甲方施工项目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
合格的安全帽、带钢头的劳保鞋、反光工作服、防护眼镜等),乙方不得拒绝。
甲方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防护用品配置要求的个人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区域,并可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4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完成相应工作的技能和经验。
对国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具有合法或有效资质证书(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甲方有权停止无证人员作业,并将其逐出厂区。
1.15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雇佣:
-残疾人员、退休人员
-年龄在55岁及以上人员或虽然小于55岁但甲方认为其身体健康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人员
对于以上情况人员,甲方有权拒绝。
1.16乙方在获得合同或订单时,必须为其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区域的工作人员(或雇佣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为安全事故导致的任何经济赔偿。
(3)施工安全责任
1.17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状况可靠的设备。
对法律法规要求校验的设备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1.1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用水、电等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委派专业人员在指定地点接水、电等,并由乙方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1.19乙方工作人员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甲方和国家相关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措施杜绝任何违章行为的发生,如系违章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1.20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动用明火、高空等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确认达到动火、高空等作业条件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持相关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高空等作业。
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1.21如果乙方在甲方有脚手架作业,乙方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设,所用木板合格并且两端固定在脚手架上。
乙方必须按照架设作业规范进行。
1.22在安装、维修电动设备或电气设备前,乙方必须断开电源并按照甲方要求实行挂牌上锁。
1.23乙方工作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区域开展工作,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
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不得在甲方其他区域随意走动或触摸现场设备。
1.24施工现场不得随意、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施工必需的易燃、易爆品应按甲方要求定点、定量存放,乙方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
1.25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器材齐全,如系安全防护措施不当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1.26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作业。
1.27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现场睡觉、打闹。
1.28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从空中向下抛扔钢管、卡扣等物体,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29对于甲方认为的高风险的作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设专人指挥和管理。
1.30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安排其工作人员或代表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或安全培训,并且将甲方的安全会议行动计划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1.31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规范。
每天作业结束后及时将现场产生的废物清走,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1.32施工完后乙方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将施工垃圾运至甲方规定的地点。
1.33乙方车辆进入工厂生产区时,只允许司机一人进入,实行“一人一车”,司机助手或其他人员只能在厂门口下车。
车辆在甲方厂区的行驶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厂门口不超过5公里/小时。
车辆必须停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乙方司机进入施工区域时,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1.34乙方不得雇佣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进入甲方厂区。
1.35对于在作业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整改项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整改并获得甲方认可。
1.36对于严重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不得拒绝。
1.37对于甲方授权人员的错误指挥或工作安排,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授权人员的上司和甲方安全管理部门。
(3)项目外包的安全责任
1.38乙方需要将甲方的作业项目外包给其他方,需要获得甲方认可(包括安全认可)。
对于乙方委托的外包方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9乙方委托的外包方,其安全管理和安全要求等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乙方承诺其委托的外包方接受并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
(4)责任承担方式
1.40在施工中,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或过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赔偿。
1.41对于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2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购销/施工合同或订单,终止合作关系。
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作业现场或厂区,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的安全责任
2.1为乙方提供入厂安全培训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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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水 集团 相关 安全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