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内蒙古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
- 文档编号:25476485
- 上传时间:2023-06-09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8.02KB
度内蒙古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
《度内蒙古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度内蒙古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模板.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度内蒙古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21年度**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规定
根据《**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及其他相关规定,申请人在申请2021年度**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之前,应认真阅读本指南,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并正确填写申请材料,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中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培育项目的科研人员,必须为学校校本部各学院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全职聘用人员。
2.申报**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中联合项目的科研人员,必须为学校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及各临床教学医院全职聘用人员。
(二)限项规定
1.为避免重复资助,所有科研人员在本次项目申报工作中只可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型项目。
2.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本次申报工作中申请和参与的各类项目合计不超过3项,若超项则所有申请和参与的项目丧失申请资格。
3.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参与的项目数量不限。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填写“资助类别”和“研究领域”。
3.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要求涉及研究方案。
4.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为加强**大学科研诚信建设,防范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现就有关科研诚信事项做出以下说明和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的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对所有主要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正式聘用的职称信息,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信息,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5.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隐瞒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信息,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7.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二、重点项目
**大学重点项目支持校本部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在医学、药学及生物学领域已形成稳定研究团队已获批高水平科研项目并计划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科研人员,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需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并已在其研究领域形成稳定团队,曾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国家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经费20万元以上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包括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累计经费50万元以上。
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求真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独立从事和组织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
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保证足够研究时间,每年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时间不得低于4个月,并具有完成项目的条件。
2.申请人必须依托学校重点学科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研究团队。
3.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
(1)有违背科研学术道德问题的科研人员;
(2)在读研究生、申请单位的兼职聘用人员不得作为申请者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成员参加研究。
(二)资助形式
**大学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计划资助项目1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目经费在项目立项后由学校拨付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学校财务系统专款专用,执行期结束后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辞职,否则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
(三)成果要求
**大学重点项目须以获批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为目标开展研究。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预期结果填报计划任务书,并根据计划在执行期内完成项目各项研究工作并产出相应科技成果。
在项目结题时,应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全部指标。
三、面上项目
**大学面上项目支持校本部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有一定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主选题开展科研项目研究。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求真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独立从事和组织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
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保证足够研究时间,每年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时间不得低于4个月,并具有完成项目的条件。
2.优先资助依托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的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研究团队且具有前期研究积累的科研项目。
3.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
(1)有违背科研学术道德问题的科研人员;
(2)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
(3)在读研究生、二级单位的兼职聘用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成员参加研究。
(二)资助形式
**大学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计划资助项目不超过3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项目经费在项目立项后由学校拨付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学校财务系统专款专用,执行期结束后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辞职,否则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
(三)成果要求
**大学面上项目须以获批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包括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为目标开展研究。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预期结果填报计划任务书,并根据计划在执行期内完成项目各项研究工作并产出相应科技成果。
在项目结题时,应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全部指标。
四、联合项目
**大学联合项目支持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及各临床教学医院有一定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主选题开展科研项目研究。
联合项目的申请工作须由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及各临床教学医院经先期研究,向学校提交开展联合项目的申请,申请中须明确拟立项联合项目数量,及项目经费落实计划,经学校通过后,由医院提前自行征集评选相应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随其他类型项目统一参加评审。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求真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独立从事和组织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
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保证足够研究时间,每年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时间不得低于4个月,并具有完成项目的条件。
2.优先资助依托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的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研究团队且具有前期研究积累的科研项目。
3.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
(1)有违背科研学术道德问题的科研人员;
(2)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
(3)在读研究生、二级单位的兼职聘用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成员参加研究。
(二)资助形式
**大学联合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计划资助项目不超过3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项目经费按学校与医院1:
3的比例进行资助,学校承担部分在项目立项后由学校拨付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学校财务系统专款专用,执行期结束后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医院承担部分由医院在项目立项后统筹规划,并在计划任务书中写明经费拨付计划,在计划任务书审核通过后按计划要求拨付经费。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辞职,否则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
(三)成果要求
**大学联合项目须以获批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包括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为目标开展研究。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预期结果填报计划任务书,并根据计划在执行期内完成项目各项研究工作并产出相应科技成果。
在项目结题时,应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全部指标。
五、青年培育项目
**大学青年培育项目支持校本部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题进行科学探索,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科研后继人才。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申请人及申报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必须实际参加项目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要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
2.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
(1)有违背科研学术道德问题的科研人员;
(2)曾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及已获得过学校科技百万工程和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
(3)在读研究生和二级单位的兼职聘用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研究。
(二)资助形式
**大学青年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计划资助项目5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项目经费在项目立项后由学校拨付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学校财务系统专款专用,执行期结束后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辞职,否则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
(三)成果要求
**大学青年培育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预期结果填报计划任务书,并根据计划在执行期内完成项目各项研究工作并产出相应科技成果。
在项目结题时,应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全部指标。
六、申请流程
2021年度**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由二级单位推荐、学校初审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组成。
(一)二级单位推荐
由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相应机构对申请人的学术作风、科研能力、组织能力、研究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筛选出拟推荐的科研项目,将项目申请书、评审活页连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同报送学校。
各二级单位注意下列项目不予资助:
1.申请经费明显不合理;
2.不具备研究能力,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和研究平台;
3.不能保证研究时间;
4.重复研究、研究水平较低,无明显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
(二)学校初审
在接收各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后,学校对项目负责人基本资格及项目基本内容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项目名单。
(三)现场答辩
初审环节后,学校将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设立重点项目组、面上项目组、联合项目组和青年培育项目组等四个专家组,从学校专家库随机抽取各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对各组项目分别开展现场答辩,答辩计分标准统一制定,现场公布答辩成绩。
在所有答辩工作完成后,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经公示后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名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蒙古 医科 学校 科研项目 申报 指南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