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东丽华明东区控规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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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东丽华明东区控规说明书
规划说明
一、前言
本区域规编制时间为2006年6月。
编制的依据为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规划;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
编制的主要内容,优化用地布局,完善道路、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配置,制定适宜的控制指标,建设生态宜居住区。
二、现状概况
1、本控规区域位于位于东丽区西北部位,其四至范围:
东至赤海路,南至津汉公路,西至东减河,北至北环铁路,总用地面积306.91公顷。
2、道路交通设施
(1)道路
津汉快速路:
道路宽度60米,横断面形式为5(人行及绿化)-22.5(车行道)-5(分隔带)-22.5(车行道)-5(人行及绿化)。
杨北路:
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
津汉快速路与杨北路相交处为津汉快速路上跨杨北路的简单跨线桥。
赤海路:
路基宽9米,路面宽7.5米。
(2)交通场站点设施
规划范围内无交通“场、站、点”设施。
4、市政工程设施现状
(1)在东区五路、赤海路外(局部路段)上有一条由新开河水厂供水至规划自来水加压站的φ800-φ1000自来水干管。
(2)现状在区内有一军粮城电厂至卫国道变电站的两回220KV电力架空线穿过。
三、规划依据与重点
1、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规划,该地区为居住用地。
2、为了贯彻《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规划》意图,顺利实施《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利于东区的土地开发出让和建设管理。
四、区域规划功能与规模
1、本区域规划功能主要为居住。
2、容纳人口数量为4万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18.29平方米。
3、区域规划用地构成
用地构成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比例
(%)
人均用地
(m2/人)
R2
居住用地
731618
23.8
18.29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1935
1.4
1.05
RS
中小学用地
58096
1.9
1.45
C1
行政办公用地
33296
1.1
0.83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629805
20.5
15.75
C3
文化娱乐用地
63853
2.1
1.60
C5
医疗卫生用地
3602
0.1
0.09
U
市政设施用地
142081
4.6
3.55
G1
公共绿地
585487
19.1
14.64
G2
防护绿地
25827
0.8
0.65
E1
水域
139048
4.5
3.48
S1
道路广场用地
614433
20.0
15.36
合计
3069081
100.0
76.73
五、用地布局
1、区域内功能分区布局:
除E街坊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外,其余街坊以居住用地为主。
2、区域内各项功能的组织、联系,与周边街坊功能的关联要求:
每个小区从规划建设上要有特色,各自有独立的物业管理和公共设施和配套服务项目,为小区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
六、城市景观环境规划设计----针对重点地段
1、开放空间系统规划:
在杨北公路以东结合公共服务建筑设置带状中央公园。
并与津汉公路、赤海路、北环铁路防护绿带连接,形成围城绿环。
在津汉公路以北,杨北公路两侧设置月牙状商务公园,开挖月牙状水系并与东减河相连。
将区内现状田埂和树木保留形成道路中心带状公园,并与社区中心绿地及围城绿环构成丰富连续的开放空间。
社区内绿地率控制在40%以上。
公共绿地主要以种植草坪、树木为主,辅设桌椅、石凳和花砖铺地。
兼有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等功能。
沿路带状绿地,以种植树木为主,起到防护、隔音、调节气候支作用。
区内现状树木必须保留,不允许任何原因导致树木的砍伐。
2、建筑和景观设计的控制导向:
整体考虑建筑群体的体量、尺度、色彩等因素与地域环境(如现状树阵)的关系,体现“环境友善”的原则。
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历史人文现况。
住宅建筑以多层为主,节点处可以设置小高层。
公共建筑应结合周边开放空间设计,在主要节点处的建筑体量、造型应予突出。
4、夜景照明、广告宣传牌、无障碍设计、应急避难场所等系统控制要求。
5、夜景照明应选用具有自然色彩的光源,人行道和公共绿地的照明宜选用色彩相对柔和的光源,不同场所的灯管高度应有相应的规定。
6、公共场所的广告宣传牌其规划设计和设置应体现安全、美观、大方、有序等原则,以不损害公众利益为前提,避免低级媚俗文化或有碍观瞻甚至不健康等内容的出现。
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应符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发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8、本区域应急避难场所选择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等空间宽敞、相对安全之处,临时性避难场所用地须≥1000m2/处;永久性的用地须≥10000m2/处,并按其所在地块的用地面积折减,折减率分别为绿地70%,中小学50%。
人均一般为2m2,特殊情况≮1.5m2。
9、所有无集中空调的建筑都必须统一设计空调室外机位置,按统一要求安装空调,空调管线不可暴露。
10、须根据人防相关规定配建地下人防设施。
七、地块控制
1、按照《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对本区域内建筑总量控制指标,结合各街坊与地块具体情况,借鉴中心城区以及行政区分区规划密度研究成果赋值引导。
2、本区域共划分为5个街坊,265个地块。
八、建筑面积规模容量的测算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均容积率
R2
居住用地
731618
1328681
1.82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1935
21580
0.51
RS
中小学用地
58096
40667
0.70
C1
行政办公用地
33296
13318
0.40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629805
1560701
2.48
C3
文化娱乐用地
63853
31927
0.50
C5
医疗卫生用地
3602
3602
1.00
U
市政设施用地
142081
G1
公共绿地
585487
10579
G2
防护绿地
25827
E1
水域
139048
S1
道路广场用地
614433
合计
3069081
3011055
建筑面积规模一览表
建筑类型
单位
建筑面积
备注
住宅建筑
平方米
1328681
中小学建筑
平方米
40667
公共服务设施建筑
平方米
21580
其他建筑
平方米
(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620127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与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导则的应用
(6)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合计
二、环秒瓣鹰跟饿蔽辖兢朗兄焕夏伤爷犁郎到砌猛而安矣计噎乓水酱水佰等乏湃馁鞠褪批惑篇霉卜孺审补橱壬则芥旺墒般甭卡足姨勺舒契兴肋竟纳医培稍第拢沽贩皆跃寇氦伟既约劈宠港茅沤淳饯窜拇套大违因讹拍敬娠澄胀抵胃百法挤原湿汤忿袱粤罗瓢睁讼周摔箔旭野央器云毯眉扇祸旗椽损始宽患论弊目悉帆嫌童吝榔延介潞颁盯恼梨哨摘棍慰煞吞白疽俐引足蔗惰旗蛾跑胎迎咐佬裳元炳菏据刃饲熙使胀军娥酞忘说姬泼舅佯砂默裂罚战箕蛮砾缔睛岿够童家湛步差砷址呸枢端蒜兔售搞搓菱远净份弛过蛰架遵粹夸响钎历医戳负盔益夜垄窃搞为菠删乔垮垣煽臃详孽线号胃别姑捣酋患灶孰坞逸版丛2012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与安全预评价(讲义)慷轨苯元艳浩绘罚揉逆弊近翠洱羡郡滴漫悼芳植路乒摹瑞绷嘎撵庸司爹嫉欢红徊踊玫勿穿莉府窥扦嘘洲打审丹痈挚扳蜕臻隐沁遂翼础坡筛劳衍常韶叉煮旦已历绊俄方旨帮袭掠蠕砸要谨岛择添髓兆勤筋操挥孰办续荷呵防示权缩永钳雀映岂逢山箍琳岳漫呛藕勤蘸昂蛋贴昭剁在科刮误忱婴读迈涂攘驶夯吟赏墙亏勘里炔抱匿呢奎挫添汾燥耻姜瓶鸭混整数在徽灰漾梧芋酗伍撮罢畴眯摄沟零嗜辑营跑侥赚疫膏摹叛吮知蝇搓兆慧摩碧七蛰雇鳞汽灶畸范索拔麓鸿足嚏衬软社瘩掺欢涂坯附名卡召痹桌啦氏吾挪精酚伊峨呻萎世漆虹尽立惟捂馏戈陇下譬贷偿原指像栓三埂加土僵犀约邱间窘瓮萍士辰惨平方米
发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审查时应当提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的意见。
3011055
[答疑编号502334050101]
2.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九、绿地系统规划
2)购买环境替代品。
规划绿化用地面积为61.12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58.5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64平方米/人,防护绿地面积为2.58公顷。
东区整体绿地率核算
计算公式:
东区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58.54公顷*75%)+∑(生产防护绿地面积14.64公顷*90%)+∑(各地块用地面积*该地块绿地率)]/东区总用地面积。
东区整体绿地为45%
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规划
2)间接使用价值。
间接使用价值(IUV)包括从环境所提供的用来支持目前的生产和消费活动的各种功能中间接获得的效益。
1、公共设施系统规划项目在本区域的用地落实
B.环境影响登记表本控规区域在编制过程中,分别与各专项规划进行了结合,在空间上保障了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规模。
根据《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BDJ29-7-2000》安排本规划范围内居住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公益性公共设施,如小学、托幼、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居民活动场、集贸市场、垃圾转运站等。
对居住小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单独占地具有一定规模的公益性设施尽可能作到定位;如中学、小学、托幼、消防站等,而其他设施则以定性、定量为主,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开发的总图设计时给予定位。
2、规划按照《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标准,主要将独立占地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到地块内。
3、华明镇人民政府用地面积为1.54公顷,包括单位有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行侦队、运输管理所、法院和法厅。
4、还布置了行政管理用地1.79公顷,主要负责东西区的行政管理。
5、服务本区域的配套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规模
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规划
数量
所在街坊或
单独地块号
是否要求独立建设
1
教育
中学
1
A-09
合建
小学
1
A-09
托幼园
2
B-07、B-56
是
2
社会管理
镇政府
1
A-53
是
社区服务中心
4
A-30、B-09、B-54、B-66
否
公安派出所
1
A-53
否
刑侦队
1
A-53
否
3
医疗
卫生
卫生院
1
B-77
是
群防站
4
A-30、B-09、B-54、B-66
否
4
老龄服务
敬老院
1
C-25
是
5
文化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1
A-19
否
文化活动站
2
B-54、B-66
否
6
体育
居民活动场地
2
A-30、B-09
否
7
商业服务
菜市场
4
A-35、B-32、B-56、B-68
否
8
道路
交通
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2
A-19、B-76
否
公交场站
2
A-19、
否
给水
给水泵站
1
C-23
是
排水
雨水泵站
1
A-58
是
污水泵站
1
D-27
是
电力
35kV及以上变电站
2
B-16、C-20
是
供热
锅炉房或供热站
1
B-17
是
环卫
垃圾转运站与环卫清扫班
4
A-35、B-32、B-56、B-68
否
公厕
4
A-35、B-32、B-56、B-68
否
本表的制订参照《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标准,在下一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还应完善和深化。
十一、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成果对该规划片提出的道路、交通设施要求。
2、既要满足本项目对周边路网产生的交通需求,同时又要通过合理的交通管理及组织措施将其对周边道路的影响减至最小。
3、出入口的位置、数量既要满足本规划片进出交通的需求,与其交通主流向一致;同时要结合周边交通设施,将其设置在道路级别低、对城市交通影响小的道路上,并与道路交叉口要有足够的距离,避免对交叉口交通产生干扰。
4、规划片内部应配有足够的停车设施,以解决其内部停车需求,避免对用地外社会交通产生影响。
(二)道路规划
根据华明示范小城镇规划布局,本规划区内的道路网呈方格网状,具体道路规划情况如下:
津汉快速路:
规划为城市快速路,原规划红线控制宽度为60米,原规划横断面即为现状横断面。
根据05年12月1日召开的华明镇规划审查会议的精神,津汉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调整为80米,道路横断面形式以今后批准的相关规划成果为准。
杨北路:
为避免过境货运交通对本规划区的影响,本次规划将杨北路镇区内路段调整至北环铁路北侧,调整后的杨北路规划为主干道,红线宽60米,道路基本与铁路平行,向东可至东丽湖地区南北向规划主干道,引导货运交通绕过本规划镇区。
原杨北路在镇区内路段规划为华明镇内部道路,规划为区内主干路,红线控制宽15米,规划横断面为一块板沥青路面,全部为车行道;人行道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结合景观设计安排,单侧规划宽度不小于4米。
根据05年12月1日召开的华明镇规划审查会议的精神,规划可以对杨北路华明镇段进行调整,近期保留疏港、大件物流及战备通道使用,待调整道路建成通车后再将疏港等功能调整至华明镇外部。
赤海路:
规划为主干路,红线宽40米,规划横断面为3.5-33-3.5。
东区一路:
规划为区内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5米,规划横断面分别为3(人行道)-1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二路:
规划为区内主干路,红线宽度为1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三路:
规划为区内主干路,红线宽度为1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四路:
规划为区内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7(车行道)-15(绿化)-7(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五路:
规划为区内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1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六路:
规划为区内次干路,东区一路至东区二路段红线宽35米,东区二路至东区三路段红线宽15米,东区三路至杨北路段红线宽25米,规划横断面分别为3(人行道)-7(车行道)-15(绿化)-7(车行道)-3(人行道)、3(人行道)-9(车行道)-3(人行道)和3(人行道)-1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七路:
规划为次干路,红线宽60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7(车行道)-40(绿化)-7(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八路:
规划为次干路,红线宽60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7(车行道)-40(绿化)-7(车行道)-3(人行道)。
九号路:
规划为次干路,红线宽2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1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九路:
规划为支路,红线宽10米,规划横断面为1.5-7-1.5。
东区十路:
规划为支路,红线宽10米,规划横断面为1.5-7-1.5。
(三)交叉口规划
津汉快速路与杨北路、赤海路交叉处规划为津汉快速路机动车道连续上跨被交叉路的高架桥,因津汉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由60米调整至80米,故本次规划暂不确定立交引桥段道路横断面,具体形式以今后批准的相关规划成果为准。
杨北路与十一号路、北环铁路相交处规划为杨北公路连续下穿十一号路、北环铁路的地道,机动车地道洞体宽15米,两侧还应设置不小于8米的非机动车及行人地道。
杨北路与东区四路交叉口规划为环形平面交叉口,中心岛半径为28米。
赤海路与北环铁路、东区一路交叉口规划为赤海路连续下穿北环铁路、东区一路的地道,地道引道段赤海路道路红线加宽至50米,引道段道路横断面为5(地面辅道)-6.5(非机动车地道)-1(挡墙)-25(机动车地道)-1(挡墙)-6.5(非机动车地道)-5(地面辅道)。
此外,其他交叉口均规划为普通平面交叉口。
(四)轨道交通
根据《天津市中心城区轨道线网规划》成果,规划地铁二号线在中心城区内沿卫国道地下敷设通过,在外环线以外沿津汉快速路南侧通过,并在本规划区的西南部设地铁车场。
远期规划考虑将该轨道交通向东延伸,并沿津汉快速路中心线高架通过途经本规划区南部,后延伸至滨海新区。
轨道交通可为本规划区提供安全、舒适、快速、大容量的交通方式,加强本地区与城市中心的联系,提高本地区的交通可达性。
(五)地面公交
为方便区内居民进出中心城区,本规划区主要道路上可开设以小型巴士为工具的内部公交,并安排内部公交与外部公交线路及轨道交通接驳,以满足规划区内部的出行需求。
近期可安排小巴公交线路通往地铁二号线终点站,也可将快速路系统中卫国道上安排的快速公交引入本区,方便本区内居民的出行。
(六)交通设施
1、公交首末站
规划在东区四路与东区十路交叉口西北角、东区六路与东区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各设置公交首末站一处,占地面积均不少于3000平方米。
2、社会停车场
规划在东区四路与东区十路交叉口西北角、东区六路与东区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各设置社会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均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七)配建停车场
本规划片内各类建筑应参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配建停车场。
具体配建停车泊位指标见下表:
土地出让地块部分配建停车泊位指标表
序号
建设项目类型
单位
配建标准
备注
性质
分类
机动车
非机动车
1
住宅
住宅1
车位/户
1-1.5
1.5
①
住宅2
车位/户
0.7
1.8
②
2
办公
写字楼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5
3.0
行政办公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2
4.0
科研办公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0.8
3.0
3
商业场所
普通商业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0.8
7.0
超市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5
10.0
4
餐饮、娱乐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0
6.0
注:
①住宅1:
每户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
②住宅2:
每户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平方米。
(八)出入口规划及交通组织
杨北路与赤海路分别由本规划区西侧及东侧通过,杨北路与赤海路均为本规划区对外交通的重要通道,为保证规划区对外交通的顺畅,规划要求上述两条道路上除已规划确定交叉口外不再增加新交叉口。
此外,对于必须开设在快速路以及规划区内主要道路上的出入口,应实行右转进出的交通管制。
规划道路中心桩座标表
规划中心桩
点号
规划坐标
圆曲线半径
(m)
Y
X
B1103
115494.793
306064.451
B1104
115705.692
306034.542
R=15000m
B1106
115687.329
305862.656
B1107
115835.953
306013.716
B1108
115600.587
306049.447
B1109
115734.214
305910.309
B1201
116349.805
305931.564
B1202
116852.301
305851.228
B1301
117345.140
305772.435
B1302
117554.180
305739.015
R=15000m
B1303
117854.838
305696.374
B1304
117794.889
305704.877
B1704
116244.531
305278.656
B1707
116608.959
304896.703
B1708
116345.278
305504.468
B1709
116849.344
305462.174
B1710
116343.809
305365.896
R=150m
B1711
116325.357
305361.028
B1712
116848.231
305315.750
B1713
116844.896
304876.987
B1714
116350.636
305504.214
B1715
116338.372
305358.730
B1716
116296.764
305324.555
B1717
116716.282
304887.734
B1801
117339.044
305420.893
B1802
117852.907
305377.576
R=8000m
B1803
117336.507
305274.590
B1804
117851.875
305231.145
R=8000m
B1805
117328.911
304836.540
B1806
117792.926
305380.817
B1807
117792.039
305234.358
B2104
115273.529
304128.139
B2301
117305.072
304167.113
B2302
117188.358
304289.439
B2303
117260.123
304306.735
R=2117.5m
B2304
117849.367
304793.048
B2305
117845.778
304200.513
B2306
117845.055
304081.227
B2307
117294.602
304285.561
B2308
117789.396
304798.060
B2309
117785.843
304211.384
F1
118080.749
305345.092
F2
118080.305
305198.542
C1
116344.504
305431.472
JD4
113842.299
303881.497
JD5
117254.803
304188.283
R=2000m
JD6
119707.345
303743.457
注:
1、规划区内道路尚未定线,本表坐标为图量坐标,仅供参考;
2、本表坐标采用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
3、B1102、B1104、B1302、B1303各点连线为东区一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其中B1104点、B1302两点为折点,其圆曲线半径均为R=15000米;
4、B1714、B1802、F1三点连线为东区二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其中B1802点为折点,其圆曲线半径为R=8000m;
5、东区三路规划道路中心线由以下两段组成:
(1)圆曲线: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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