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责任书范文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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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责任书范文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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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责任书范文3篇
物业责任书范文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防火安全责任,确保本物业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灾隐患,特订立本责任书,并约定业主xxx先生/小姐为龙韵雅苑xx幢xxx单元xxx层xxx房住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如下防火安全责任。
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建立以本住宅防火安全责任人、全体住宅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防火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和消防法规和政策。
2.制定本住宅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配备必须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家用电器和燃气器具。
4.须经常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知识。
不得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定期对本住宅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主动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和本物业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配合燃气公司定期开展燃气器具及安全用气检查。
6.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疏散天面,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场地等。
7.有义务参加和组织住宅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本物业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8.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9.保护火灾事故现场,配合消防主管部门调查火灾的原因。
10.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它事宜:
1.对发现防火安全责任人没有履行上述职责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的,本物业管理处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申报消防主管部门处罚。
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住户需要更换本住宅防火责任人的(如出租或借住他人),必须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住宅防火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
3.本责任书一式贰份,责任人和本物业管理处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
_____
日期:
年月日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
物业责任书范文
(2)| 返回目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保障xx北京大区的安全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履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
xx(北京)xx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分管领导是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接受x(北京)xx公司及上级公司的监督考核。
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将作为评价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的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分级见备注1);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一般事故重伤人数不超过1人;
4.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30万元;
5.不发生踩踏并导致人员重伤事件;
6.电梯故障困人超过1小时的事件不超过2次/年;
7.不发生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8.不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二、工作要求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执行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为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集团使命提供必要的保障。
2.依据上市公司《xx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设规定》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监督机构、保障机构。
3.全面推进北京大区城市公司、物业公司及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符合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华润特色的价值创造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础上,建设北京大区管控型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教育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监督保障体系、文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建立起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预防管理机制。
4.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集团《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报告制度》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经营管理权归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与保障机构责任划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及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加强考核。
6.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业绩纳入各级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之中,并严格执行。
7.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8.督促各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并动态修编和演练,完善救援组织。
监督城市公司、基层单位确保应急救援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城市公司和基层单位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并建立演练和评估记录。
9.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及各项目、华兆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执行主责部门巡检等工作策划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地域、季节、行业等特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10.督促各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降低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及风险,开展危害识别、评估和控制,持续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
1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xx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合规性的评价工作,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真空地带。
12.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委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大型机械、消防管理、高空作业、及园区/周边深基坑、高支模等施工(殃及)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做好起吊设施的检查、高空作业的规范。
督促外委建立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并联合公司/项目进行演练,保障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并持续改进。
13.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开盘售楼/物业项目入住的现场消防及应急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及人员踩踏事件。
14.督促各单位加强住宅物业管理阶段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物业的消防管理、电梯管理、儿童游乐设施管理、泳池管理、租户安全管理等,物业公司将出租区经营、商业物业(商业部分合同委托)委托管理等纳入安全管理范畴,要求责任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15.督促公司及项目加强消防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物业服务单位需将出租区域纳入安全管理范畴。
16.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单位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7.督促制定有关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台账,并贯彻实施。
18.督促物业项目/相关单位加强对各种机械、电梯、电气和动力等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及外委管理)的管理,加强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9.督促相关单位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20.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部门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1.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协同其它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等工作;完成集团及物业公司领导交付的其它相关安全工作。
(二)根据上级公司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所负责实际情况,还应推动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制定并完善大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大区安全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2.协助物业公司体系建立、推动部门,完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督导、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
3.指导物业公司各项目/华兆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
5.重大隐患的整改跟进工作。
6.会同其它部门,组织召开季度安全会议。
7.推动落实上市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8.做好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9.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项目级安全费用台账。
10.完成公司(如:
经理办公会、专项安全活动)交付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评价办法及问责
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北京公司、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对于乙方未依法履行本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事故分级见备注1),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人撤职、降薪,扣除全部年终奖金,三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0分。
2.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死亡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降职、降薪,扣除年终奖金50%,二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0分。
3.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超出一人重伤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2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10分。
4.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重伤一人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分。
5.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分。
6.凡责任书执行期内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事故,以及瞒报的、谎报的,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事故等级对责任人加倍扣除年终奖金(扣完为止)、降职、降薪、业绩合同扣分等处罚措施。
7.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直接导致我司人员轻伤的安全生产事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分。
8.凡责任书执行期内所管辖范围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设备损害事故,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年终奖金扣除10-20%,降职、降薪等处罚措施;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10分;
9.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电梯故障困人超过1小时的事件超过2次(1年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分。
10.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非我方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导致我司生产、运营单位停工、停业超过3天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5-10%;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1.凡责任书执行期内相关方发生非我方责任的死亡事故,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事发单位及安全责任人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2.凡责任书执行期内相关方发生非我方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3.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见备注2),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30%,降职、降薪等处罚措施,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10-20分。
14.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火灾或其它事故、事件,导致公司相关单位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5.凡责任书执行期内集团、上市公司、大区安全内审,对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工作要求”执行情况较差,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年终奖金扣除5-10%;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6.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事故,未到达上报上级公司要求的,由物业公司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7.责任书执行期内连续发生事故,将根据事故等级加倍处罚;事故同时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按事故严重及影响程度的上限处罚。
18.政府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罚款由其本人承担。
19.相关责任人在事故后离职,将按上一年度奖金及工资水平一次扣除相关比例的奖金。
20.上述处罚并不免除事故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及公司可能采取的其它如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
21.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性质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规定进行处罚的,按照集团、上市公司安委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对同一事故不重复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后生效,执行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签订安全责任书之日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责任人如有调整,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监管单位:
xx(北京)xx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人(物业公司总经理):
责任单位:
物业公司工程管理部
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工程部经理):
二〇xx年月日
物业客服部目标责任书
物业责任书范文(3)| 返回目录
为确保**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年度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经与目标责任人(客服中心主管)共同商讨,确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责任目标
1、管理目标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全年不因本部门的责任和原因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是指:
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员工死亡事故;公司重要财产报废、损毁事故;火灾事故;水浸事故;恶性治安事件;业主/使用人重伤、死亡事件。
3)抽、检查员工对客服部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
4)绩效考评合格率98%;
5)工作的操作规程抽检合格率92%;
2、服务目标业主(使用人)对客服中心以及各项协调工作的满意率97%。
二、责任人的职责
1、负责业户服务方面的工作,包括业户入伙、收费、装修、联系接待及处理投诉;
2、征收和催缴各种物业服务费用,提供所管辖物业的咨询服务。
3、负责住户投诉处理工作及日常住户联系、沟通协调工作。
4、负责服务中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物料管理等工作;
5、办理业主入伙手续和各种费用的托收,宽带、有线电视等开户手续。
6、负责住户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建立业户档案,住户房屋及设施、公共设施等工程维修接待、下单安排、跟踪和回访工作。
7、办理业主的搬离手续;办理各种证件、业主大件物品的放行手续。
8、拟制业户服务活动的计划、费用预算和特约服务增加项目的策划,并负责实施;
9、负责业户服务的质量控制;
10、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责任人的义务
1)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
2)向公司作工作汇报。
3)确保责任目标的逐步实现。
4)自觉接受公司其它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考评、检查。
5)每月27号前按时上报次月度工作计划报表。
6)每月2号前组织目标评估,质量评审,进度、质量考评。
7)每季末的次月3日前组织季度绩效考评。
8)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9)为公司培养人才。
四、公司的权利
1、有对客服中心的运作状况(工作进度、标准、质量、等指标)抽查、检查、监督的权利。
2、有对目标责任人及以下各级员工的任免权、解聘权、调配权。
3、有要求责任人出示、收集、解释各类数据、原始凭据、记录的权利。
4、有对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权、奖罚权。
5、专项事件的调查权。
五、目标考评
1、以工作日志为考核标准之一。
标准为:
真实、准确、条理清楚,体现了各项主要工作内容。
2、公司经理负责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考评标准和办法的依据为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六、目标奖罚
目标责任人(客服中心主管)必须依照公司与责任人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完成本责任书所列的各项目标。
1、奖励措施:
有特殊工作贡献、成绩突出的,由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另外的奖励。
2、绩效考核:
每月从责任人的应发工资中抽出30%作为绩效工资,达到考核标准的方可得到绩效工资。
完成以上工作内容且达到工作标准,不奖不惩。
未完成以上工作内容,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每缺一项扣绩效工资的10%,扣完为止。
未完成安全工作指标的,双倍扣除绩效工资。
如因工作失职,发生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取消一年内任何奖励,并按照惩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属于目标责任人未尽职尽责,或工作拖拉,导致不能完成工作内容或标准,以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目标责任人应当脱离岗位。
如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包括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公司视其损失大小、情节轻重决定。
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依法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就行处理。
七、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公司与责任人各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目标责任人签署:
日期:
经理签署:
日期:
物业保安安全责任书
2017物业责任书(4)| 返回目录
岗位规范:
1、管理员岗须穿着保安服穿着黑皮鞋并佩戴肩章、臂章、胸章、工作证等保安装备;岗穿着保安服带着所配备保安装备休闲娱乐
2、管理员交接班须提前十钟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相应记录
3、管理员岗期间严禁关员进入岗亭、禁止班间接待朋友亲属;严禁吸烟、喝酒;严禁睡岗、空岗岗期间做与工作关事;岗亭内外卫要清洁
4、管理员岗期间遇见公司领导、业主及看房客定要行手礼外员车辆进入区要先行手礼礼貌询问,并做相关记录做文明执勤礼貌待
5、管理员岗期间站立形象岗必须按军姿规定间站岗缺岗或缩短站岗间;站岗期间于攀谈;流岗(包括白监管夜间巡逻岗)要认真仔细巡逻遇疑难问题要及报告管主管
6、管理员岗期间避免与业主发冲突
7、管理员要维护区内交通秩序包括机车辆非机车辆行驶向、速度、停车位置管理维护车辆行驶畅通
8、管理员工作要维护公共设备、设施、公共场所安全秩序
9、管理员工作遇火灾、交通事故、盗窃、外员兹事等紧急事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报警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奖励制度:
1、抓获盗窃嫌疑送公安机关经确认视情况给予奖励民币20-30元;
2、凡破获重案件(盗窃业主汽车、财产等)及抓获现行违犯罪根据所查获物资总额给予重奖30-50元;
3、及排除险情、灾情避免发伤亡事故保障业主/住户命财产安全奖励民币30-50元;
4、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物业区内刑事案件经确认奖励民币10-20;
5、执勤认真做防火、防破坏工作能及发现制止重事故发确保安全且绩显著别给予表扬及奖励20-50元;
6、面穷凶恶极犯罪智勇能够及采取确处理现场局面根据与犯罪嫌疑斗争情况、凶险程度呈报公司给予奖励50-100元;
7、拾金昧管理员根据所拾遗失物价值及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8、管理员内务整理评比优秀给予适奖励5-10元;
处罚制度:
1、违反岗位规范1规定给予责任50元/罚款;
2、未按岗位规范2规定则视情节严重给予责任20元/罚款;
3、未按岗位规范3规定则视情节严重别给予责任50元/、班班50元/、管领导100元/同程度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4、违反岗位规范4规定给予责任30元/罚款;
5、违反岗位规范5规定给予责任30元/、班班50元/罚款;
6、违反岗位规范6规定给予责任30元/罚款;
7、违反岗位规范7规定给予责任20元/罚款;
8、违反8规定给予责任30元/罚款;
9、未按9规定则视情节严重别给予责任30元/、班班50元/、管领导50元/同程度罚款
管理员列行坚决给予辞退:
1、违乱纪受公安机关处罚;
2、利用工作便监守自盗;
3、值班间喝酒;
4、违反管理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改;
5、目组织纪律、服管理、听指挥、辱骂顶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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