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广告监管的正规化科学化法制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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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广告监管的正规化科学化法制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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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的正规化、科学化、法制化研究
广告监管的正规化、科学化、法制化研究——浅析医疗广告监管广告是企业产品、服务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是二者之间的桥梁。
企业通过广告的形式向社会和消费群体展示自己的品牌和各项服务,社会和消费群体通过广告认识和了解了企业的产品和形象。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深入,广告业在近年来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广告的种类和发布形式也变得多种多样,从种类上分有工业产品广告、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品广告等;从发布形式上分有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媒体广告、店堂广告等。
而各种类和各发布形式的广告特点各有不同,造成了职能部门对各类广告监管方式也不一样,现仅就医疗广告的监管做一下分析: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广告业的发展,医疗广告的刊播载体日趋多样化,既有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新闻媒体,也有派发、邮寄的印刷品广告和张贴的户外广告。
与此同时,违法医疗广告日益增多,不仅扰乱了广告市场,阻碍了广告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甚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构成危害。
为了整治医疗广告市场,国家曾出台了多项政策和规定,各职能部门也加大了监管力度,但收效不大,就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一些不正规的医疗机构和私营诊所,其医疗规模和医资力量无法与正规医疗机构相提并论。
只有在对外宣传上挖空心思,利用患者病急乱投医的迫切心理,虚假宣传自身在某个医疗领域有超人一等的医疗效果或者虚假宣传自己是某个医疗领域的专家,同时利用一些患者不真实的医疗事实作为宣传,并在广告用语上夸大其词、用有关法规上禁止使用的广告用语来吸引患者,误导患者前来医治,达到抢占医疗市场的目的。
如在某新闻媒体上发布的《牛皮癣不再“牛”了》、《南京有个“排石王”》等违法医疗广告。
2、由于现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同处在一个地区的医疗机构,为了各自的利益,抢占该地的医疗市场,通过各种渠道大肆宣传各自的医疗特色,他们在宣传过程中可以说是绞尽脑汁,明明是一般医师却被说成“XX博士”“XX专家”,只是一般的门诊却吹嘘为“专家会诊”。
甚至公然违抗法律,擅自改变《医疗广告证明》批准文号或超《医疗广告证明》中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以及未持有《医疗广告证明》发布医疗广告,来吸引患者,达到赢利的目的。
3、一些医疗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将其诊所、有关医疗科室承包给个人经营,暗地里搞起了院中院。
而这些医疗机构对所承包的诊所、科室缺乏管理,造成承包人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私下里发布各类非法、违规的医疗广告,欺骗、误导患者,给一些患者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
4、法律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具有查验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的责任。
而一些广告经营发布者和新闻媒体的广告发布单位由于利益的驱动,为了留住自己的广告客户,往往把广告主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将法律所规定的责任丢之脑后,主动为一些想要发布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出谋划策,想方设法帮助他们打法律的“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甚至还主动到一些医疗机构去要求为他们定时、定期、定版面发布医疗广告,并附加优惠条件,从而造成医疗广告市场的混乱。
5、一些新闻媒体的广告发布单位虽然形式上从其主管部门脱离开来,但实际上与其主管部门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明脱暗不脱。
这就造成了这些广告发布单位虽然在广告经营活动中走向了市场,但在其观念中,仍然认为是政府的一个部门,经常利用政府职权开展广告经营活动。
在触犯《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时,总感觉自己丢不下面子,态度傲慢,对处罚难以接受,甚至将其主管部门拉过来出面讲情,阻挠执法部门执法。
6、执法监管的力度不到位,《广告法》对违法、违规广告的处罚没有规定可以使用行政强制措施,大部分是以广告发布的费用来处罚。
有些违法、违规广告所发布的费用并不大,对其行为的处罚也不重,但其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却是非常严重的。
这就为一些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发布者造成了只要认罚钱,什么广告都可以做的观念。
往往是被处罚了以后,仍然照常发布违法、违规广告。
使得执法部门在打击违法广告经营行为时就象在水中按皮球一样,按住了这里,那里又冒出来了。
造成了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的局面。
违法医疗广告言过其实,混淆概念,误导消费,影响了消费者对广告的信任度,也影响了社会对媒体的信任度,损害了广告业的形象,也直接制约了广告业的发展。
违法广告居高不下,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特别是医疗广告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危害更大。
据对我县媒体所发布的医疗广告的监测情况来看,我县的医疗机构均未取得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广告证明》,因此所发布的关于我县医疗机构的广告均为违法、违规广告。
如何规范我县医疗广告活动,强化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广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一)加强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广告法制意识。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有关法律
法规,自觉规范自己的广告经营行为;其次,要在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严格把好广告审查关,对在一定时期内累次发布违法广告的,要追究广告审查员的责任;再次,要面向社会加强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违法医疗广告的辨别能力,同时根据我市今年八部委所发《关于加强治理整顿房地产、医疗机构、药品、保健品广告市场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严格按文件精神行使各自的职能,从而形成全社会对违法医疗广告共同谴责、抵制、打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广告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种单项法规和配套措施不断出台,目前除了《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外,涉及广告的国家工商总局文件已有几十个,规范性文件、规章有近百个,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广告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广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为强化广告监督管理创造必要条件。
(三)加大广告监管力度,推进职能到位。
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是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
为此,一是要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精通的广告监管人员,形成一支强有力的广告执法队伍。
二是加强对媒介广告的全程监测,健全媒介广告监测、记录、通报、“三示”、查处等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随时通报广告市场监管中的动态信息,搞好医疗广告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间的衔接,形成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共管机制。
四是切实做到违法必查,执法必严,依法加重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幅度。
(四)强化对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活动。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尤其是对街道卫生院、行业卫生所的日常行医监管,对无证行医、超越核准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非法挂靠合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要按无照经营予以处罚和取缔。
(五)加强广告诚信教育,倡导广告行业自律。
要发挥广告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发挥媒介主管部门的行政自律作用,积极倡导广告经营单位文明经营,守法经营。
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违法医疗广告的社会危害性,使各媒体单位自觉依法把关,杜绝违法医疗广告发布。
关于做好基层依法治理业务工作的几点认识
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的办公厅室设在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日常工作实际上由法制宣传科承担。
法制宣传科人手少、事情多、责任重。
人手少:
多数单位只有科长一个人,少数单位两个人,个别单位三个人,里外上下忙得团团转。
事情多:
不仅承担一个区域政府的社会法制宣传职能,还要承担区域法治化建设办公室的职能。
尤其是作为依法治区县办公室,承担区县委对一个区域法治建设办事机构,日常事务很多。
责任重:
要对区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要为党委和领导当好参谋,谋划好一个区域的法治工作全局。
因此,要当好司法局的法制宣传科长比较难,要当好依法治区县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就更难,同时当好这“两个科长”尤其难。
如何当好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
起码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多努力。
一、要摆正位置,认清职责。
“位置”与“职责”是联系在一起的,摆正位置才能认清职责。
“职责”又是与工作“思路”联系在一起的,认清职责才能理清思路。
理清工作思路对法制宣传科长来说非常重要。
理清了工作思路,才能在繁杂的工作头绪中“拎得清”哪些属于更加重要的工作;才能面对工作尽快形成具体的落实办法。
一说到“位置”,有些人就认为只有领导才有的,其实不然。
“位置”不是领导特有的,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都有自已的“位置”,这个“位置”就是工作“岗位”。
认识“位置”的目的在于扮演好“角色”。
法制宣传科长的“位置”主要是扮演好两个角色:
一是区域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组织者;二是区域法治建设领导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与区域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实际上是两个“位置”、两种“角色”,两副担子一肩挑。
两个“岗位”有着不同的职责和要求。
但是,两个“岗位”有着密切的联系。
(1)在工作内容上,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的发展。
(2)在社会职能上,作为普法,主要是面向社会层面;作为依法治理,主要是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机关。
(3)在组织机构上,作为普法是主管机关,直接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依法治理,是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是当好参谋和助手,并不直接面向社会。
二、要热爱法治,自勉自励。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区域法治,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一项繁杂艰难的社会工作。
一是法治建设在我们国家属于建设性工作,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需要培育,对社会各个方面的规范需要渐进完备,执政党与政府转变执政方式和管理方式需要过程,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机制的生成需要不断完善。
处在这个过程当中的具体法治工作,既有实际推动上的阻力,也有理论创新上的艰难。
二是法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区域法治工作既有全国法治水准外部环境制约,也有区域内法治诸环节、诸因素的相互影响。
三是全国既没有一个高规格、有权威的领导机构,也没有全国统一的地方法治领导机构和推进模式,不能形成有效互动,推动力量不大、推动效能较低。
但是,国家的崛起和民族复兴唯有功走法治的道路。
这就需要大批的有志有能、不计个人得失之士。
所以,作为区域法治领导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必须热爱法治事业,不计名利,甘于奉献。
因为现阶段法治工作的艰难特性,当好法制宣传科长,做好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还必须做到“四勤”。
一是做到“勤于学习、勤于思考”。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一个区域的法治化建设,既有空间上的特定性,也有时间上的特定性,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照,必须要加强理论上的学习和研究,从前人和外地的经验中吸取养分,启迪智慧,特别要研究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学习前人和别人的东西必须要联系本地区实际,针对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因此,不仅要学习,而且要思考。
古人云:
“学而不思则,思而不学则殆”。
只有遵循学习的规律,才能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二是做到“勤于工作、勤于总结”。
我们不仅要从书本上向别人学习,更要注重通过实践向自已学习。
实践是理论之源。
区域法治建设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就必须要有“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和智慧,既要运用已有的理论和经验指导实践,更要在实践中创造新的理论。
在实践中创造理论也有规律,其基本的就是善于对“工作”进行及时的、深刻的“总结”,善于发现“规律性”的东西。
三、要抓住特点,摸索规律。
任何事情都有其内在规律。
做好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长,也有一些基本的、共性的内在要求。
(一)思考问题取“高位”。
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实际上承担着办公室的全部工作,是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承担者。
其工作应是向区县委和领导小组负责,而不直接向社会负责,是党委、领导进行区域法治化建设的参谋和助手。
因此,在思考问题时,应该做到“忧党委、领导所忧,思党委、领导所思”,要从区域法治化建设的全局着眼,谋划推进法
治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跳出法治看法治”,正确把握法治与中心工作、法治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提出党委、领导中意的意见,谋划出符合区域整体形势的规划,组织开展好有利于全局发展的法治工作。
(二)协调各方舍“本位”。
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量的工作是“协调”。
“协调”中内涵着“组织”,“组织”离不开“协调”。
善做“组织”工作必是将“组织”寓于“协调”之中,善做“协调”工作必是通过“协调”最大限度起到“组织”的效用。
做好“协调”工作,最忌本位主义,不要过多考虑本部门利害得失,要在谋取区域法治建设的成效中凸现出部门工作地位;做好“协调”工作,也不要“拉大旗作虎皮”,以势压人,招人反感;做好“协调”工作,要着眼考虑全局利益,也要尽量选取能够兼顾部门、单位利益的角度,因为,全局利益具有感召力,部门和单位自己利益具有同心力,容易取得更好的“协调”的效果。
(三)指导督促要“到位”。
认真履行法治实践中的指导职能,是作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法制宣传科的一项重要职责。
需要指导的机关部门和其他单位,都是与司法行政要么平行、要么不相隶属。
但是,这里所说的“指导”,其身份不是司法行政,而是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身份虽然合法,但毕竟是非常设机构,工作推动力相对较弱。
因此,在履行其“指导和督促”职能时一定要把身己摆上位置,要“到位”,不能“弱化”,更不能“虚化”。
只有坚持把工作做实,指导和督促的职能才能得到强化,法治建设的效果渐显现,反过来又为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指导和督促”职能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更好基础。
(四)具体工作不“越位”。
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一个地区党委和领导推进区域法治化的办事机构,其职能十分明确,即“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责任的方向是向上,工作的性质是宏观而非微观,不能去做本应由各职能部门去做的工作,不能干扰司法、不能自行执法,也不包办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自身的法治建设,否则,就是越权、“越位”。
这一点,无论是从工作实质上,还是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都应禁忌。
2018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和行风建设“四条主线”,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为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一)加强廉政勤政教育。
把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纳入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八届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
认真做好严肃换届纪律相关工作,分层次在中心组和支部组织学习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精神,制定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向市委作出“五个贯穿始终”的承诺。
不断创新学习教育形式,举办“周五讲堂”,开展“普通党员上党课”,组织“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知识测试、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举办局系统演讲比赛活动,邀请市检察院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干部到石嘴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观看“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专栏——石嘴山巡回展”和“热血清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主题晚会,丰富了廉政勤政教育、警示教育的形式,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会,通过合唱、舞蹈、诗歌朗诵等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唱响积极向上的主旋律。
在办公楼道、办公室张贴廉政漫画、廉政风险防范提示图和工作流程图,在办公桌上摆放廉政风险警示牌,在办公电脑里设置廉政风险警示语,做好事事、时时、处处渗透廉政教育,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
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学习深化、查摆整改、总结提升三个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将学习内容及时纳入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逐项落实学习任务。
落实查摆整改阶段各项要求,通过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对照全市领导干部学习班提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广泛听取上级部门、市直部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服务对象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对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通过领导点评、支部点评、民主测评、自评等形式,在系统和单位内部进一步查找单位、科室、干部在群众观念、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做人社工作热心人,当为民服务贴心人”行风建设主题活动和“百企千户”评行风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大走访、大接访”。
在活动中,市社保局组成调研组,深入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潮湖村等三个自然村10户农户家中,重点对“10号”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新农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调研;市就业局深入企业,围绕“招工难和就业难“进行专题调研;市医保中心围绕统筹城乡医保开展调研,机关养老保险科、工伤医疗保险科、工资科、事业科分别围绕乌兰矿职工家属养老保险问题、“老工伤”问题、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军转干部安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切实做到问民所需、问计于民。
把开展活动的实际行动体现在为民排忧解难和为民办实事上,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实行首席办案监察员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例会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联系会议制度,设立流动仲裁厅。
在全区率先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联系制度,建立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工地基本信息库,对建筑领域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与30家建筑企业签订了农民工工资清欠承诺书,向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企业现场下达了《劳动保障责令改正决定书》。
今年以来,共受理建筑企业农民工拖欠工资投诉案件102起,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752.72万元。
今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1件,调解劳动人事争议45件,为劳动者讨回经济补偿219.3万元。
通过大量工作,积极落实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老工伤”问题、医疗报销、就业服务等民生实事,在开展活动中推进了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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