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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工作会讲话稿
2017年劳动关系工作会讲话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人社部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16年全省劳动关系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17年劳动关系重点工作任务。
刚才,厅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保障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对2017年各口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的很全面,很具体,我都同意,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
下面,我再讲两点意见:
一、2016年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2016年,各地人社部门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和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了贡献,我省劳动关系工作成效显著,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关系领域法规政策逐步完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省政府和省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试行)》、《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标准(试行)》、《甘肃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方案》、《关于推广使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为基础、以规范工作标准为抓手、以依法维护劳动关系秩序为途径的一系列配套法规体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法规政策基础。
(二)劳动关系保障作用发挥明显。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陇南、甘南、武威、兰州、临夏等市州党委、政府出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xx、庆阳、白银等地按照《实施意见》提出了目标任务,克服困难,全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和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安排,2016年在全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经县区推荐、市州初审、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审核,全省116个单位认定为“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三是全面规范劳动用工。
紧盯中小企业、农民工和劳务派遣管理等薄弱环节,突出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用工备案率两项重点目标任务,全面深入开展集体合同攻坚行动,劳动用工进一步规范。
去年底,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x%,比2015年提高0.6个百分点;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80.6%,比2015年提高0.2个百分点,完成了人社部下达的目标任务。
14个市州全部开展了劳动用工备案工作,xx、平凉、酒泉、嘉峪关等地全面启动网上用工备案,全省共有x户企业进行用工备案,涉及职工x万人,劳务派遣秩序规范有序。
四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以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为重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符合条件的54户省属国有企业2015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进行了清算、公示和发放,对部分市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进行了审核。
发布了2016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控目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4%、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4%。
按照人社部《2016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酒泉、平凉、张掖、武威、xx、兰州等6个市完成1600户调查企业的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受到人社部表扬。
五是严格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全省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x亿元,有效预防和降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六是去产能职工安置稳步实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做好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实施办法》。
截至2016年底,已有x户企业进行了人员分流安置,涉及职工7000余人,没有发生不稳定事件。
(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高。
一是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不断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省市县全覆盖,远远超过人社部提出的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要求。
全面启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在全省全面推广使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其中兰州、张掖等市推广使用率达到70%以上。
省厅先后在全国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全国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做法经验,《中国劳动保障报》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信息化建设得到了人社部肯定。
二是调解仲裁结案率创新高。
通过创新办案方式、简化办案程序、开辟农民工调解仲裁“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16年全省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x件,结案x件,结案率达到x%以上,结案率创近年来新高,超过人社部下达的仲裁结案率达到x%以上的目标要求8个百分点。
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案多人少、工作矛盾突出,年人均办案超过x件,但仍能保持x%以上的结案率。
三是非公企业调解工作全面加强。
针对“十二五”末全省非公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大,占比超过案件总量x%以上的突出问题,省厅会同省综治办、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对全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方法、程序进行了规范和统一,有效发挥了各部门调解优势,形成了工作合力。
(四)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逐步增强。
一是理顺了劳动监察管理职能。
春节前,省厅已经完成了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改革,原劳动监察处更名为厅督查处,劳动监察职能全部划转省劳动保障监察局。
二是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力度大。
在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中,坚持把建筑领域、路桥施工、制造业等农民工密集型行业作为专项检查重点行业,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订立、社会保险费缴纳作为重点工作,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了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
三是巡视检查成效明显。
2016年,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x万户,涉及劳动者x万人,为x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共受理违法案件x件,办结x件,结案率x%;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x亿元、涉及劳动者x万人,督促参保缴费x万元,营造了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四是应急处置快速高效。
2016年全省共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x起,涉及x万人,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如陇南市文县高楼山尖凡隧道及引线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案件发生后,按照林铎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舆情参阅》(第93期)批示精神,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上下联动,迅速查办,陇南市文县派出联合工作组赴湖北协调总承包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稳妥处置方案,分阶段发放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x万元,长达三年之久的欠薪案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农民工十分满意。
2016年,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被省里表彰为“全省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五)信访问题处理及时高效。
2016年,全省人社系统共接待群众来访x批x人次,其中初信初访x批x人次,重复访x批x人次,集体访x批x人次,信访总量比上一年度降低x%,其中初信初访降低x%,重复访降低x%,集体访降低x%。
省人社厅和x个市州全部受到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表彰,实现了“满堂红”。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得益于全省劳动关系领域同志们的砥砺奋进、辛勤付出。
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和贾厅长向全省从事劳动关系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向关心支持劳动关系领域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不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资纠纷,建筑领域因市场管理秩序混乱引发的拖欠农民工资事件,政策不衔接引发的持续上访等等,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人社部要求和省厅工作安排,2017年劳动关系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x%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x%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x%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x%以上、一裁终局占x%以上、调解仲裁办案系统线上办案率达到x%以上;农民工工资投诉结案率达到x%以上、清欠率达到x%以上。
目标任务都非常具体。
为确保以上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学深悟透政策法规制度上下功夫。
政策法规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加强政策学习,树牢政策法规意识。
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及有关劳动关系的政策文件是我们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只有把上级文件精神吃透了,才能确保正确的工作方向,才能制定出符合我省实际的指导性文件,使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效果。
所以说学习政策法规很重要,大家要引起足够重视,真正在学深悟透、把握精神实质上用功夫,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本领。
(二)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下功夫。
劳动关系涉及面广,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素。
一要继续深入抓好《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明确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我们抓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
还没有出台本地区实施意见的市州要抓紧出台相关文件。
各地、各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搞好自查。
四季度,省上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通报。
二要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为重点,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重点做好2016年度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考核兑现工作和市州政府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没有上报考核结果的市州必须在4月30日前上报。
今年我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各地要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准备和贯彻落实,省厅将在三季度集中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督察检查。
按照人社部工作安排,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全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政府转化职能、服务企业的具体体现,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确保任务完成。
三要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
各地要加强三方机制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充实和完善职能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三方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成员单位各自优势,共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进一步形成合力。
四要积极稳妥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相关企业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做好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确保劳动关系处理平稳有序。
同时要妥善应对职工分流安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密切关注职工安置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
发生因劳动关系处理问题引发的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介入,靠前指挥,快速妥善处置,确保问题不激化、事态不蔓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较大规模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
(三)在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上下功夫。
调解仲裁在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要高度重视调解仲裁基础性工作。
仲裁院是仲裁委员会下设的实体化办事机构,没有成立仲裁院,仲裁委员会工作就无有效抓手。
目前全省还有10个县没有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虽然临夏、甘南案件量少,情况特殊,但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要求,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完成好建院任务。
相关市州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及时协调指导,力争6月底前全部完成建院任务。
已建仲裁院的市州、县区要按照《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方案》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力争10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按时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届时省厅将进行督导检查。
二要确保重点目标任务完成。
从人社部明确的4项重点指标看,全省仲裁结案率能够确保达到x%以上,需要继续保持。
调解成功率通过努力能够达到x%以上的目标要求,但是一裁终局和线上办案率要分别达到x%、x%以上难度很大,需要下功夫研究解决和提高。
具体讲,关于调解成功率问题。
目前有一定的基础,通过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两项措施能够有效提高。
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
为提高基层调解人员能力素质,省厅将于4月份举办一期全省调解员培训班,重点对乡镇街道、公有制企业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同时,各级仲裁机构也要做到所有案件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
关于一裁终局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全省终局裁决比例还比较低,与部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省厅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省终局裁决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年底前全省终局裁决率达到部里提出的终局裁决率达到x%以上的目标要求。
关于线上办案率问题。
目前我省信息系统技术上没有问题,主要是仲裁人员操作能力达不到要求。
下一步,省厅将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的办法,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做法经验,组织试点,6月在全省全面推开,确保年底前线上办案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要求。
三要抓好示范任务落实。
2017年,部里安排了两项示范任务,分别是人社部与工商联共同安排的非公企业商(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和人社部安排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建设综合示范工作。
目前,具体示范单位已经确定,各示范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研究,认真开展工作。
各市州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示范总结出经验并进行推广。
(四)在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质量上下功夫。
随着供给侧结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劳动关系领域内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而来,必须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能力建设,在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质量上下功夫。
一要抓好监察职能下移的承接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及人社部、中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省级原则上不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近期要下发《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各市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承接好,做到无缝对接。
各市州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监察职能下移的文件,按照权限抓好落实,并指导各县区尽快建立机构,抓好培训。
二要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抓好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要按照国务院2016年1号文件和省政府2016年46号文件精神,落实好《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39号)的要求,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
另外,清欠农民工工资已列入今年政府考核目标,大家要认真研究,真正发挥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
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要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
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按月发放工资制度。
同时,要利用好司法联动,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一批恶意欠薪企业等制度和手段,切实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三要把工夫下在平时检查督导上。
劳动保障监察不仅要紧盯大案要案,还要多深入基层、企业、施工现场了解掌握情况,加大执法排查、检查、督导力度,把工作做在平时,使清欠工作常态化。
对违法用工、无劳动合同或不按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金等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在抓好初信初访上下功夫。
3月1日,省厅组织召开了全省人社系统信访工作视频会议,对2017年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但是从省信访局通报和我们平时掌握的情况看,当前我省劳动保障类信访问题占全省信访总量的40%左右,仍然居高不下,今天的会议我再强调一下,希望大家引起高度重视。
一要合理区分责任。
主要区分好主管责任和属地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解决”的原则,靠实主体责任,群众上访诉求合理的,力争解决在单位、解决在当地;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利用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等多种途径进行解决。
真正形成初信初访要靠实单位主体责任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做到问题不出单位、不出市州。
二要依法公开答复。
要建立首访责任制,切实重视初信初访的答复责任。
处理初信初访问题非常关键,处理不好,就容易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答复时,要有明确的意见,绝不能模棱两可、含含糊糊,使上访人听不懂摸不透,造成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问题发生。
三是不再重复答复。
属于那个部门的事,那个部门进行答复,已经答复过和有明确结论的,不再重复答复。
答复过的事要抓好落实。
信访部门要对系统内的信访处理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六)在具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抓落实是一种工作状态,是一种敬业奉献精神,是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具体表现。
一要抓工作进度的落实。
刚才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同志就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市州一定要按要求的工作进度抓好落实,需要请示的请示,需要汇报的汇报,需要协调,的协调,通过努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年底要组织验收,通报进展和落实情况。
二要抓责任落实。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省、市、县三级工作人员站位一定要高,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明确职责,靠实责任抓好落实。
三要抓效果和质量。
效果和质量是衡量工作落实的最高标准。
不管是国家安排的试点任务还是省厅安排的具体工作,各市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的去完成。
特别是国家要求上报的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数据报表,一定要及时准确上报,真实反映工作。
四要抓好舆论引导。
对劳动关系、劳资纠纷引发的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要高度关注,因为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因不重视媒体,不关注舆论导向而引发影响政府形象的案件发生,或者让别有用心人利用媒体恶意炒作,造成严重妨碍社会稳定的事件。
在这方面大家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敢于面对媒体发声,营造正能量,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和解决。
另外,对一些临时性、急需要报的材料要及时上报,绝对不要延误,迟报漏报。
同志们,今年的工作已全面铺开。
我们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定信心、努力工作,不断推动全省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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