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红夜宴排座次兼谈从宴会参与人数和掷骰点数看脂砚斋评本庚辰本之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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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红夜宴排座次兼谈从宴会参与人数和掷骰点数看脂砚斋评本庚辰本之伪
怡红夜宴排座次——兼谈从宴会参与人数和掷骰点数看“脂砚斋评本”“庚辰本”之伪
怡红夜宴排座次——兼谈从宴会参与人数和掷骰点数看“脂砚斋评本”“庚辰本”之伪陈林今天10:
07《红楼梦》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其中写到的参与宴会并行酒令者的座次问题难倒了诸多“泰斗”、“大师”、“红学家”和红楼发烧友,长期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无法得出定论。
这里首先涉及到的是小说版本的问题,不同的版本对宴会参与人数和掷骰点数有不同的描写。
在版本问题没有得到正确的解决之前,怡红夜宴的座次问题确实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说到这里,我必须强调一点——对于那些一味只顾个人阅读感受而轻视文本事实考据的读者而言,“读懂”《红楼梦》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更不用说什么人物的评价、写作的技巧、小说的意义和价值等问题了。
我也必须老实承认,多年来,我对怡红夜宴的座次问题也没有弄清楚,曾经写过两篇自以为是的小文,结果还是搞错了。
但是今天,既然小说版本问题已经澄清,怡红夜宴的座次问题就必须得到一锤定音的最终解决,敬请大家明鉴。
在此,我还必须重申前论:
程伟元和高鹗于1791年冬至后五日出版发行的活字印刷本,即程甲本《红楼梦》,是曹頫原著《石头记》唯一传世的原本和真本;所谓“乾隆时期旧钞本”的系列“脂砚斋评本”都是后世作伪者伪造的假古籍,人民文学出版社一版再版三版的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以“脂本”之一的“庚辰本”为底本,同样大大偏离了原著原意。
有关此论的理据,本专栏前文已有系列详细深入的论述,在此不赘。
正因如此,大家探究怡红夜宴的座次问题,必须以程甲本文字为准,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从小说第63回的描写来看,确定参加夜宴并行酒令的人物有如下16位:
宝玉、袭人、晴雯、麝月、秋纹、芳官、碧痕、春燕、四儿、李纨、探春、宝钗、黛玉、湘云、宝琴、香菱。
不能确定的是一位——探春的丫鬟翠墨。
小说写道:
(探春)因想不请李纨,倘或被他知道了倒不好,便命翠墨同春燕也再三的请了李纨和宝琴二人,会齐先后都到了怡红院中。
参加夜宴并行酒令的人到底是16位还是17位呢?
这需要仔细推敲、综合判断,并不是轻易就能说清楚的问题。
不但参加夜宴并行酒令的人数一开始不能确定,不同的版本关于行酒令时掷骰的点数还有不同的写法,这当然会直接影响到对夜宴人数的判定。
点数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程甲本与“庚辰本”两个版本上。
下面,我首先列出两个版本关于掷骰顺序和点数的文字,然后逐步加以比较分析。
程甲本和“庚辰本”的比较:
程:
(晴雯)又取过骰子来,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揭开一看,里面是六点,数至宝钗。
庚:
(晴雯)又取过骰子来,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揭开一看,里面是五点,数至宝钗。
程:
宝钗又掷了一个十六点,数到探春。
庚:
宝钗又掷了一个十六点,数到探春。
程:
湘云拿着他(探春)的手,强掷了个十九点出来,便该李氏掣。
庚:
湘云拿着他(探春)的手,强掷了个九点出来,便该李氏掣。
程:
(李纨的下家)黛玉一掷,是十八点,便该湘云掣。
庚:
(李纨的下家)黛玉一掷,是十八点,便该湘云掣。
程:
恰好黛玉是(湘云)上家,宝玉是(湘云)下家。
庚:
恰好黛玉是(湘云)上家,宝玉是(湘云)下家。
程:
湘云便抓起骰子来,一掷个九点,数去该麝月。
庚:
湘云便绰起骰子来,一掷个九点,数去该麝月。
程:
麝月一掷个十点,该香菱。
庚:
麝月一掷个十九点,该香菱。
程:
香菱便又掷了个六点,该黛玉。
庚:
香菱便又掷了个六点,该黛玉掣。
程:
(黛玉)便掷了个二十点,该着袭人。
庚:
(黛玉)便掷了个二十点,该着袭人。
在讨论正确的座次问题之前,敏锐的读者一定会质疑——这个掷骰的顺序究竟是按照顺时针方向,还是按照逆时针方向进行的呢?
幸好作者曹頫提供了明确的小说文本参照,使大家不至于在这个小问题上臆测妄断贾府行酒令的习俗。
第40回,贾母带领刘老老等人在大观园藕香榭饮酒行令,座次是这样:
上面二榻四几,是贾母、薛姨妈;下面一椅两几,是王夫人的;余者都是一椅一几。
东边刘老老,刘老老之下便是王夫人。
西边便是史湘云,第二便是宝钗,第三便是黛玉,第四迎春、探春、惜春挨次下去,宝玉在末。
令官鸳鸯当众宣布行令次序:
“如今我说骨牌副儿,从老太太起,顺领下去,至刘老老止。
”正式行令时,果然是依次按照贾母、薛姨妈、湘云、宝钗、迎探惜三姐妹、王夫人的顺序,最后行至刘老老。
由此可见,贾府行酒令的惯常顺序是按逆时针方向进行的。
尽管有程甲本和“庚辰本”文字不同,大家仍然可以根据没有异文的描写首先确定四个人的座次:
李纨的下家是黛玉,黛玉的下家是湘云,湘云的下家是宝玉。
根据“黛玉一掷,是十八点,便该湘云掣”这个情况,可以做出两个合理的推断:
1、如果是16人参与夜宴并行令,那么这个点数一定是从掷骰人开始数;2、如果是17人参与夜宴并行令,那么这个点数一定是从掷骰人的下家开始数。
由此继续推论——由于“宝钗又掷了一个十六点,数到探春”,如果16人行令,那么探春一定是宝钗的上家;如果17人夜宴,探春也一定是宝钗的上家。
由于黛玉“掷了个二十点,该着袭人”,如果16人夜宴,那么袭人一定是宝玉的下家;如果17人夜宴,袭人也一定是宝玉的下家。
“西洋花点子叭儿狗”袭人坐在宝玉旁边,这是合情合理的。
小说写到,根据签注,湘云的上下两家黛玉和宝玉要各饮一杯酒,“宝玉先饮了半杯,瞅人不见,递与芳官。
芳官即便端起来,一仰脖喝了”,这说明宝玉和芳官坐得很近。
合理的推断是,芳官就是袭人的下家。
宝玉递酒给芳官,袭人自然不会声张,相反还会替他们打掩护。
探春被湘云强拉着掷了一个点数后,“便该李氏掣”;那么,程本的“十九点”和“庚辰本”的“九点”两个点数,究竟谁是谁非呢?
这不难判断。
根据小说描写,“袭人等都端了椅子在炕沿下陪着”,因此坐在炕上的人就只有李纨、宝钗、黛玉、探春、湘云、宝琴、宝玉,最多还加上香菱,总之不会超过8个人,因此探春和李纨之间相差“九点”是完全不可能的情况。
由于探春“掷了个十九点出来,便该李氏掣”,而探春的下家一定是宝钗,因此如果16人夜宴,那么宝钗的下家一定是李纨;如果17人夜宴,宝钗的下家也一定是李纨。
这样,大家就可以得到了一个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确定不移的座次:
探春的下家是宝钗,宝钗的下家是李纨,李纨的下家是黛玉,黛玉的下家是湘云,湘云的下家是宝玉,宝玉的下家是袭人,袭人的下家是芳官。
由这一系列关系可知,怡红夜宴的座次,是紧紧围绕以寡妇李纨李宫裁为核心,按照尊卑次序排列的座次。
根据这个排法,大家可以根据人物之间的尊卑关系进行合理推断,薛宝琴的座位一定在且仅在探春的上家。
香菱的座位看来应该在薛宝琴的上家,因为在所有的奴才中,香菱的地位稍微高一点,她已经是主子呆霸王薛蟠的妾。
由于香菱“掷了个六点,该黛玉”,因此可以肯定——这个点数一定是从香菱开始数,数到6点,正好是黛玉;在这种情况下,参与夜宴并掷骰的人数看起来应该是16人。
(怡红夜宴16人座次示意图;图片由作者提供)明确了参与夜宴的人数,剩下的座次问题貌似可以迎刃而解。
由于“湘云便抓起骰子来,一掷个九点,数去该麝月”,因此麝月一定是在上图E的位置。
程本说:
“麝月一掷个十点,该香菱。
”这明显是不对的。
“庚辰本”说:
“麝月一掷个十九点,该香菱。
”这才是对的。
可见“庚辰本”的作伪者根据16人行酒令的座次校改了程甲本这一处明显的错误。
那么,在香菱和麝月中间,F的位置,究竟是谁呢?
大家知道,程本说,晴雯“取过骰子来,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揭开一看,里面是六点,数至宝钗”。
由于参加夜宴的人数是16人,因此由这个点数,可以推断出晴雯一定是在E的位置。
这样一来,晴雯的位置和麝月的位置就重叠了。
曹頫啊曹頫,您这是闹哪样呢?
由以上引文可知,“庚辰本”说,晴雯“取过骰子来,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揭开一看,里面是五点,数至宝钗”。
由于参加夜宴的人数是16人,因此由这个点数,可以推断出晴雯一定是在F的位置。
这个位置,对于晴雯来说是恰恰合适的。
可见“庚辰本”的作伪者仔细研究过座次问题,特意根据16人参与宴会行酒令的可能座次进行了校改。
这样,还剩下四个人的座位没有排定:
秋纹、碧痕、春燕和四儿。
大家知道,春燕和芳官的关系比较好,两人同在为柳五儿进入怡红院打工而努力,因此芳官的下家极有可能是春燕。
大家又知道,从小说文本透露的姓名排序关系来看,麝月、秋纹和碧痕常常排在一起;因此她们三人在夜宴上的座次也极可能排在一起。
于是,我们就可以得到一张群芳夜宴的16人座次表,如下图:
(怡红夜宴16人座次示意图;图片由作者提供)座次排好了,但是疑问还没有完全解决。
由上述排座次的过程大家知道,程甲本和“庚辰本”在掷骰的点数方面各有对错,“庚辰本”还校改了程甲本明显的点数错误。
在16人参与夜宴行令的情况下,程本“晴雯掷骰六点,数至宝钗”,这是错的;“庚辰本”的“晴雯掷骰五点,数至宝钗”,这才是对的。
程本“探春掷了个十九点出来,便该李氏掣”,这是对的;“庚辰本”“探春掷了个九点出来,便该李氏掣”,这是错的。
程本“麝月一掷个十点,该香菱”,这是明显的错误,“庚辰本”校改成了“麝月一掷个十九点,该香菱”,看起来是改对了。
大家必须清醒认识到一个问题——上述16人的夜宴行令座次表,是综合了对人物尊卑次序的判断而推理出来的,并且这一推理竟然将探春的丫鬟翠墨排除在夜宴之外。
请问,大家凭什么判断翠墨一定没有参加夜宴呢?
如果翠墨参加了夜宴行令,17人的座次和作者曹頫的写法就会出现相当耐人寻味的情况。
程甲本“晴雯掷骰六点,数至宝钗”,那么此时晴雯必定是麝月的上家,点数从麝月开始算;从尊卑次序来推断,在麝月和香菱之间坐的就是探春的丫鬟翠墨。
这样一来,“庚辰本”的“晴雯掷骰五点,数至宝钗”,就是错的。
如果出现上面这种情况,香菱“掷了个六点,该黛玉”,就意味着翠墨不是香菱的上家,而是下家,坐在香菱和宝琴之间。
从尊卑次序来看,这似乎很不合理。
可是,如果这是作者曹頫刻意的安排,大家有什么可说的呢?
如果翠墨在作者曹頫的刻意安排下参加了夜宴行令,打破了尊卑次序,就坐在香菱和宝琴之间,大家再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聪明的作者曹頫跟大家开了一个智力大玩笑;“庚辰本”的作伪者自作聪明妄加篡改,结果败露了作伪的马脚。
(怡红夜宴17人精确座次图;图片由作者提供)请大家根据这张座次表,仔细对比程甲本和“庚辰本”的掷骰点数。
大家很快就会发现,“庚辰本”的校改相当不合理,出现了多处错误;程甲本《红楼梦》作为曹頫《石头记》传世的唯一原本真本,在点数上只有一处错误,即“麝月一掷个十点,该香菱”,正确的点数应该是“麝月一掷个一点,该香菱”。
请大家想一想,聪明的作者曹頫为什么要把正确的“一点”写成了错误的“十点”?
我认为,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曹頫是故意写错的,故意改动数字的笔画,隐瞒真实情况。
在这里,曹頫故意将“一点”写成了“十点”,隐瞒了17人参加夜宴行令的真相;“庚辰本”的作伪者并没有研究透彻人数和点数的问题,轻率地判定参加宴会行令的人数只有16人,进而对多个点数妄加篡改,结果败露了“庚辰本”作伪的本质。
曹頫故意写错,故意改动数字的笔画隐瞒真实情况,确实是有“前科”的,本专栏前文已经详细讨论过多个情节案例。
例如,曹頫故意将宝玉的出生年份写成在姐姐元春出生的“次年”,这是为了指示甄宝玉(亦即作者曹頫自己)的真实出生年份是“丙戌年”(1706年);“庚辰本”和“程乙本”的作伪者不明就里,妄加篡改,前者改为“后来”,后者改为“隔了十几年”。
又如,曹頫故意将元春的八字命理写错,用错误的命理暗示元春及其原型人物平郡王讷尔苏嫡福晋曹佳氏真实的生日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1692年2月18日,农历大年初二);曹頫故意将元春的真实生日“大年初二”写成“大年初一”,但在第53回又用“朝贺”的情节暗示出元春的正确生日。
再如,曹頫故意将元春的去世日期写成“十二月十九日”,其实按前后情节来推断,元春正确的去世日期应该是“十二月廿九日”。
我认为,曹頫是在暗示元春原型曹佳氏死于1750年2月5日(乾隆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这个日期的干支是“戊寅月癸卯日”,干支特征符合第5回元春判词“虎兔相逢大梦归”的暗示;并且这个日期又对应着小说所写元春的去世日期的历法特征,即立春后一日。
“脂砚斋评本”和“程乙本”的作伪者,乃至后世的“红学家”,哪里知道聪明的曹頫设下的这些“迷魂阵”,轻举妄动,妄加篡改,胡乱阐释,其下场当然是动辄得咎,自投罗网。
怡红夜宴排座次,就是经典一例。
好了,请大家告诉大家,《红楼梦》绝不是一部简单的小说,广大读者必须谦卑恭敬用心细读才能窥其奥妙。
请大家告诉大家,120回程甲本《红楼梦》是曹頫原著《石头记》唯一传世的原本和真本,充满了机巧智慧,一切“后40回续作说”都是毫无根据的谬论。
请大家告诉大家,系列“脂砚斋评本”、“程乙本”以及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统统都要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责任编辑: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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