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绩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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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绩效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管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国土资源局是国家行政机关,位于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922006490266N,职责和宗旨:
代表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和测绘事业,现任法人代表林龙飞。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建设用地股、规划股、地产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地籍测绘股、矿产储量开发股、地环地勘股、财务审计股、政务服务股等16个职能股室,下辖1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1个开发区国土分局和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征地服务所、土地储备中心、地籍测绘队、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等九个二级机构。
目前,国土系统共有在职人员269人,其中:
公务员及参公人员47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9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129人。
自收自支的二级机构为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征地服务所、地籍测绘队、地质环境监测站。
参公的二级机构为执法监察大队。
全额拨款的二级机构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动态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指导协调建设项目征地事宜;统一管理、监督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范、指导、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贯彻实施地籍地政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地政、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抵押和收购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确定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果;承担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权限内的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审核国家出资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格评估结果;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探矿权监督工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管理本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治理的责任。
依法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桃江县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组织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2、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基础测绘专项资金以及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资金的使用。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由桃江县国土资源局的二级机构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具体实施,该中心成立于2001年,住所: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139号,经费来源:
经费自理,开办资金:
3万元,法定代表人:
吴正。
工作人员共9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工作人员4名。
宗旨和业务范围: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协助建立县级补充耕地项目库开发,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业务工作,新开耕地和新增可抵建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储备工作,耕地补偿指标的有偿转让业务,土地复垦项目的管理、检查和督查工作,成片统征土地的初级开发,其他有关服务工作。
(三)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采取“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与“补改结合”相结合的方式。
对占用水田无法直接补充水田的,采取“补改结合”的办法。
一方面补充与占用水田数量相等的旱地,另一方面将现有耕地中数量相等且具备改造水田条件的旱地改造为水田,从而实现耕地占补数量与质量的平衡,达到“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各类城市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不能采取“补改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应当按照现行做法直接开垦优质耕地和水田,发挥占补平衡的制约作用,倒逼城市挖潜利用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严禁违反规划擅自毁林开荒造地,擅自填海、填湖、填湿地垦造耕地,破坏生态环境。
不得违背当地农业生产和水资源客观条件,将不适宜改造的旱地强行改造为水田。
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未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大多数农民同意,不得强制实施旱改水土地整治。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基本性质是根据中央、省市、县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进行,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绩效指标设定有具体工程施工项目、相关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和新开发耕地种植补助。
项目资金支出用途:
为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保障补充耕地开发数量和质量,发挥补充耕地开发项目资金效益,确保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及建设占用耕地项目的用地需求。
项目资金支出主要内容及范围:
开发面积4000亩,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为43650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为37440公顷。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计划具体项目为11个,项目规模60.16公顷,新增耕地50.73公顷,项目总投资749.58万元。
立项审批:
《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桃江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为749.58万元,该项目制定了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长期目标:
自2013年至2017年全县每年实施土地开发项目规模面积4000亩,预计每年新增耕地3200亩;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开发,扣除全县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确保全县耕地43650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为37440公顷面积不减少。
2017年度设立具体项目为11个,项目规模60.16公顷,新增耕地50.73公顷,项目总投资749.58万元。
具体项目为:
单位:
公顷、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新增耕地
总投资
备注
1
桃江县灰山港镇周家潭村土地开发(三)
7.13
5.95
63.91
2
桃江县灰山港镇栗子山村土地开发项目
8.14
6.93
73.02
3
桃江县灰山港镇万功塘村土地开发项目
3.91
3.21
46.96
4
桃江县牛田镇临市街村土地开发项目
3.21
2.96
76.32
5
桃江县牛田镇九家塅村土地开发项目
6.19
5.80
122.16
6
桃江县马迹塘镇张家坊村、易家坊村土地开发项目
4.55
3.43
40.71
7
桃江县三堂街镇花桥坪回族土地开发项目
0.87
0.73
21.68
8
桃江县沾溪镇沾溪村土地开发项目
3.91
3.42
94.65
9
桃江县鲊埠回族乡南金湾村土地开发项目
0.44
0.42
11.96
10
桃江县灰山港镇滩口上村土地开发项目
11.16
9.31
100.86
11
桃江县灰山港镇麻元坳村大冲土地开发项目
10.65
8.67
97.35
合计
60.16
50.73
749.58
目标决策规范、合理、明确。
预期的经济、政治、社会效益:
通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保障补充耕地开发数量和质量,发挥补充耕地开发项目资金效益,确保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及建设占用耕地项目的用地需求,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到位、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及分析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预算资金为749.58万元(桃江县财政局、桃江县国土资源局桃财建[2016]241号),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已分配到11个项目,由桃江县财政局、桃江县国土资源局拨付给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681.37万元,该项目无自筹资金计划及相关资料,项目资金预计总投入为749.58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分析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际支付6,179,935.00元(含2017年支付5,129,962.00元,2018年1-6月支付1,049,973.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实际到账(万元)
2018年6月止支出金额(万元)
备注
桃江县灰山港镇周家潭村土地开发(三)
63.91
56.958236
47.9786
桃江县灰山港镇栗子山村土地开发项目
73.02
64.98
12.368
桃江县灰山港镇万功塘村土地开发项目
46.96
42.689942
42.0547
桃江县牛田镇临市街村土地开发项目
76.32
70.951813
67.5068
桃江县牛田镇九家塅村土地开发项目
122.16
112.814866
91.57
桃江县马迹塘镇张家坊村、易家坊村土地开发项目
40.71
36.550578
35.935
桃江县三堂街镇花桥坪回族土地开发项目
21.68
20.249108
23.3779
桃江县沾溪镇沾溪村土地开发项目
94.65
88.180691
108.5593
桃江县鲊埠回族乡南金湾村土地开发项目
11.96
11.162222
6.5157
桃江县灰山港镇滩口上村土地开发项目
100.86
89.8861.28
105.1716
桃江县灰山港镇麻元坳村大冲土地开发项目
97.35
86.946416
76.9559
合计(本位币)
749.58
681.37
617.9935
社会中介造价审计单位和县审计局只对工程施工费出具审计结论,其他费用不审计。
社会中介造价审计单位审定的11个项目工程施工费为561.396823万元,县审计局对10个项目工程施工费出具审计结论为539.130565万元(注:
栗子山村项目待审计,下同),初步估算11个项目工程施工费累计结论县审计局比社会中介造价审计单位多24.43万元以上。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施工费预算金额(万元)
施工费支出金额(万元)
社会中介审定造价(万元)
县审计局审定造价(万元)
桃江县灰山港镇周家潭村土地开发(三)
49.97
38.8774
38.198198
40.923676
桃江县灰山港镇栗子山村土地开发项目
57.07
5.40
46.696501
待审
桃江县灰山港镇万功塘村土地开发项目
37.45
35.8729
37.142669
37.760949
桃江县牛田镇临市街村土地开发项目
61.16
55.9125
54.992394
58.855333
桃江县牛田镇九家塅村土地开发项目
97.90
74.40
90.978813
92.207317
桃江县马迹塘镇张家坊村、易家坊村土地开发项目
32.06
30.00
30.171253
31.58004
桃江县三堂街镇花桥坪回族土地开发项目
17.76
20.2579
20.395431
21.324167
桃江县沾溪镇沾溪村土地开发项目
77.40
95.3299
83.627922
89.821033
桃江县鲊埠回族乡南金湾村土地开发项目
9.78
4.8747
4.900327
5.131304
桃江县灰山港镇滩口上村土地开发项目
78.91
90.1548
90.943652
94.899819
桃江县灰山港镇麻元坳村大冲土地开发项目
76.37
63.2955
63.349663
66.626927
合计(本位币)
595.83
514.3756
561.396823
539.130565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按照桃国土资联发(2011)39号和桃财建(2013)193号文件规定的办法和细则及通用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财务管理,设有独立专账核算,没有纳入财政统一核算管理,有单独的记账凭证、账本、会计报表,财务上由桃江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股负责管理,业务上由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执行,财务及工程资料管理情况好,工程业务执行情况好,11个项目资金已经益阳资元天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个项目工程施工费经社会中介造价审计,10个项目工程施工费(注:
桃江县灰山港镇栗子山村土地开发项目已验收,正在整理资料待送审)竣工决算经桃江县审计局进行了复审(桃审基【2018】第63号),项目资金管理基本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及分析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主管部门为桃江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资金支出内容具体为工程施工费、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新开发耕地种植补助等。
工程具体项目实施采用预算、报批、招投标形式,通过了监理、竣工验收、资金审计、造价审计等程序,工作经费经过预算申报、上级部门文件确认和财务审批。
项目完成后提供监理、竣工验收、社会中介和县审计局造价审计等资料。
2017年度组织实施具体工程项目为11个,完成项目规模63.6765公顷,完成新增耕地54.2555公顷,完成项目总投资661.45万元,目前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已全部结束。
完成了各项指标,通过验收项目质量达到标准。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较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及分析
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有组织机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目前项目已开展并组织实施结束,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和桃江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股进行了日常财务监督管理,桃江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不定期现场检查,进行监督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工作,同时节约成本费用。
项目管理情况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7年桃江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以耕地保护为主线,以土地开发整理为途径,以宣传与执法并重为手段,认真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工作职能。
2017年度组织实施项目11个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已全部结束,完成项目规模63.6765公顷,完成新增耕地54.2555公顷,完成项目总投资661.45万元,完成了各项指标,通过验收项目质量达到标准。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较好基本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持久的动力。
土地开发整理,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我县耕地占补平衡,而且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桃江县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
实施项目的耕作层厚度、排灌沟渠、道路等符合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补充耕地质量较好。
通过项目建设和实施后,改善了水利灌棑条件,植被覆盖率提高,空气净化,环境美化,生态功能增加,土地侵蚀力降低;同时增加了耕地面积,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增产增收,缓解人地矛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实现耕地基本占补平衡。
村民很满意。
项目具有长期的经济、生态、环境、社会效益。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查找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2、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3、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4、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
5、《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桃江县财政局桃财绩(2018)116号和120号、121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具体实施时间
(1)前期准备阶段。
在2018年7月31日前,根据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情况,酝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反复征求意见和局领导审查的基础上,形成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及工作步骤。
(2)工作实施阶段。
在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5日进行现场评价工作,2018年8月20日前汇总、出具评价报告初稿,待局领导审查后出具正式报告。
2、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评价的组织方式采取“成立专门评价小组,进行现场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1)评价工作的组织。
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桃江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和项目地组织配合、益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公司)现场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2)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
现场评价小组由相关股室人员和方正公司人员组成,负责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财务审查,查阅相关文件、申报审批、验收、成果等资料,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小组人员相互之间工作配合和及时沟通,形成现场记录。
(3)评价工作的原则。
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价值中立、公平、公开、公正和利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3、绩效评价的内容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的决策、运行、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项目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使用情况;
(3)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4)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情况
(5)目标完成和资金效益情况。
4、评价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A、评价分析的方法:
(1)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3)自查自评与现场再评价相结合;
(4)抽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5)比较法与因素分析法
B、评价分析的内容:
(1)查询桃江县国土资源局以及县财政局的预算、国库等业务部门专项资金计划、下拨、运行、管理等情况。
(2)调查询问相关部门对本次项目评价是否有重评、非当年项目等情况。
(3)取得一套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表、报告等资料。
(4)对本次审查的项目,听取相关情况介绍,核对桃江县国土资源局与专帐项目收入支出情况,审查凭证、账本、报表、文件,了解项目的时间、申报数据、预算、决算等情况,抽查一定比例项目进行现场测量、核对,是否为其他部门项目或以前年度项目,形成工作底稿。
(5)对本次取得的资料现场项目评价。
(6)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和相关资料,对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分,核对现场评价项目基础数据表,形成绩效评价初步意见,对沟通及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报局领导审查后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包含电子版、纸质材料及附件。
六、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2016年第一批县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完成桃江县灰山港镇栗子山村土地开发项目县审计局审计工作,完善档案。
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始终保持平衡,确保我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43650公顷与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37440公顷。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1、加强领导是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
为了将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桃江县国土资源局在强化领导,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国土、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环保、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各乡(镇)政府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为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2、明确目标是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必要措施
2017年,县人民政府提出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要力争全市先进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县人民政府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政府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严格按照我县耕地保有量43650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7440公顷的责任目标,分解到各乡(镇)、村,并由县、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镇、村一把手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到2017年底止,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达到43650公顷和37440公顷,较指标数略高。
1.3、加大宣传力度是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方法
耕地保护工作是一项法律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通过宣传发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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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 县级 耕地 平衡 项目 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