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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
电气安装
总 说 明
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3-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具体的适用范围见各册说明。
本计价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燃气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另行发布);
第十三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及其他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装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
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人工单价为28.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辅助材料中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中已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100m)和垂直运输(±10m);
2.材料、成品、半成品:
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300m)和垂直运输(高度20m以下);
3.垂直运输基准面:
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九、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
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及施工仪器、仪表的耗用量,该项“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
十、本定额的缺项,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本市相关定额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十二、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
分册说明
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架空线路、车间动力、传动装置、行车、电梯等电气设备和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及电气装置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20.《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
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10kV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
2.电气的传动设备(电机、行车、电梯等)本体安装及配合机械设备联合试运转工作。
五、脚手架搭拆费(10kV以下架空线路除外)按定额人工费的4%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
六、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定额人工费):
层数
9层以下(30m)
12层以下(40m)
15层以下(50m)
18层以下(60m)
21层以下(70m)
24层以下(80m)
27层以下(90m)
30层以下(100m)
33层以下(110m)
按人工费的%
1
2
4
6
8
10
13
16
19
层数
36层以下(120m)
39层以下(130m)
42层以下(140m)
45层以下(150m)
48层以下(160m)
51层以下(170m)
54层以下(180m)
57层以下(190m)
60层以下(200m)
按人工费的%
22
25
28
31
34
37
40
43
46
注:
高层建筑中的变配电装置等安装工程,如装在高层建筑的底层或地下室的,均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七、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不作为计费基础):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3.工程超高增加费(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
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3%计算。
变压器
说 明
一、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同样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的安装。
电炉变压器安装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2.0、整流变压器执行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60。
二、定额中的变压器的器身检查:
4000kV·A以下是按吊芯检查考虑,4000kV·A以上是按吊钟罩考虑,如果4000kV·A以上的变压器需吊芯检查时,定额机械费乘以系数2.0。
三、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
四、变压器干燥定额,适用于试验后,判定不符合技术规范参数,绝缘受潮,需要进行变压器干燥时,才能计取此项目。
五、整流变压器、消弧线圈、并联电抗器的干燥,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电炉变压器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乘以系数2.0。
六、变压器安装定额中已包括施工时绝缘油补充以及补充油过滤时发生的损耗用量等全部工作内容。
七、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入油过滤定额中。
八、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变压器干燥棚的搭拆工作,若发生时可按实计算,计入措施费用中。
2.变压器铁梯及母线铁构件的制作、安装,另执行本册第四章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
3.瓦斯继电器的检查及试验已列入变压器系统调整试验定额内。
4.端子箱、控制箱的制作、安装,另执行本册相应定额。
5.定额中已考虑补漆内容,如发生二次重新喷漆时应按本册相应定额执行。
计算规则
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变压器干燥项目适用于通过试验后,判定绝缘受潮时,需进行干燥。
因此只有需要干燥的变压器才能计取此项费用(编制安装施工图预算时不列此项,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签证等干燥资料再作处理),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消弧线圈的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定额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变压器安装定额中已包括施工时绝缘油补充以及补充油过滤时发生的损耗用量等全部工作内容。
五、变压器油过滤定额适用于变压器、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在工程检修或维修中需要更换绝缘油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不论绝缘油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吨”为计量单位。
配电装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中的设备本体安装均包括开箱、解体检查、组合、安装及调整、传动装置安装调整、动作检查、消弧室干燥、注油、补漆、校线、接线、接地等工作内容。
二、设备本体所需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三、设备安装定额中所需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不包括二次灌浆。
四、互感器安装定额系按单相考虑的,绝缘油按设备自带考虑,但不包括抽芯及绝缘油过滤,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五、电抗器安装定额系按三相叠放、三相平放和二叠一平的安装方式综合考虑的,不论何种安装方式,均不作换算,一律执行本定额。
干式电抗器安装定额适用于混凝土电抗器、铁芯干式电抗器和空心电抗器等干式电抗器的安装。
六、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系综合考虑的,不分容量大小,也不包括母线配制方式及设备干燥。
母线安装套用本册相应定额。
七、低压无功补偿电容器屏(柜)安装列入本册第四章。
八、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一般布置形式为变压器在箱的中间,箱的一端为高压开关位置,另一端为低压开关位置。
组合型低压成套配电装置其外形像一个大型集装箱,内装6~24台低压配电箱(屏),箱的两端开门,中间为通道,称为集装箱式低压配电室,列入本册第四章。
九、地埋式变压器中:
半埋式是1/3体积埋入地下,地下部分采用钢筋水泥加特殊材料制成,地面部分为金属结构。
地埋式是变压器和壳体采用立体分离式,变压器埋入地下,高低压室在地面上。
全埋式是箱变整体埋入地下,采用顶部通风。
地埋式变压器定额项目不包括土方开挖等建筑工作内容另执行相关定额。
十、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另执行本册相应定额:
1.端子箱安装。
2.设备支架制作及安装。
3.基础槽(角)钢安装。
4.绝缘油过滤。
计算规则
一、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的安装以“台(个)”为计量单位。
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三、交流滤波装置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相应的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四、高压设备安装定额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五、高压成套配电柜、箱式变电站和地埋式变压器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均未包括设备基础、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相应的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六、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本册第四
章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或按成品价。
七、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电气设备以外的加压设备和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按相应的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八、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指仪器、仪表等二次接线),如实际发生时,可按本册第四章相应的定额计算。
九、设备安装用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定额消耗量中不包括二次灌浆。
母线、绝缘子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均包括开箱、检查、清扫、测量、下料、绝缘摇测、组合安装、固定、调整、接(压)线、接地、刷漆等工作内容。
但不包括支架、铁构件的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本册相应定额。
二、软母线、带形母线、槽型母线的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母线、金具、绝缘子等主材,具体可按设计数量加损耗计算。
三、组合软母线安装定额不包括两端铁构件制作、安装和支持瓷瓶、带形母线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册相应定额。
其跨距是按标准跨距综合考虑的,如实际跨距与定额不符时不作换算。
四、软母线安装定额是按单串绝缘子考虑的,如设计为双串绝缘子,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08。
五、软母线的引下线、跳线、设备连线均按导线截面分别执行定额。
不区分引下线、跳线和设备连线。
六、带形母线伸缩节头和铜过渡板均按成品考虑,定额只考虑安装。
七、高压共箱母线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均按制造厂供应的成品考虑,定额只包含现场安装。
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在竖井内安装时,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2.0。
八、插接式母线槽安装定额系按三相以上综合考虑的,如遇单相则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6。
计算规则
一、悬垂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单串以“串”为计量单位。
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定额消耗量内。
二、支持绝缘子安装分别按安装在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
设计跨距不同时,定额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
调节金具等均按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五、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定额,耗用量不得换算。
软母线的引下线、跳线、设备连线均按导线截面分别计算工程量。
六、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
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定额,耗用量不得换算。
七、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
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组计算工程量。
八、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
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系以45m以内考虑,跨度的长与短定额耗用量均不得调整。
导线、绝缘子、线夹、金具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九、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表1计算。
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
单位:
m/根
项目
耐张
跳线
引下线、设备连接线
预留长度
2.5
0.8
0.6
十、带形母线安装及带形母线引下线安装,按不同材质“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m/单相”为计量单位。
母线和固定母线的金具均按设计量加损耗率计算。
十一、钢带形母线安装,按同规格的铜母线定额执行,其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其定额中辅助材料按实用量加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十二、母线伸缩接头及铜过渡板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三、槽形母线安装以“m/单相”为计量单位。
槽形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以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
槽形母线及固定槽形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
壳的大小尺寸以“米”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十四、低压(指1000V以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分别按导体的额定电流大小以“米”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工程量,其主材消耗应扣除分线箱等所占的长
度计算。
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
十五、插接式母线槽安装定额系按三相以上综合考虑的,如遇单相则按相应定额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0.6。
十六、高压共箱母线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均按制造厂供应的成品安装考虑。
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在竖井内安装时,定额人工消耗量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2.0。
十七、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分别按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
十八、重型铝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需加工接触面时,可以按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单相”为计量单位。
十九、带形母线、槽形母线安装定额中均包括母线、金具、绝缘子安装,其母线、金具、绝缘子等安装,主材可按设计数量加定额损耗计算。
带形母线、槽形母线安装不包括钢构
件支架安装,其工程量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本册相应定额项目。
二十、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封闭式插接母线槽除外)按表2的规定计算。
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
单位:
m/根
序号
项目
预留长度
说明
1
带形、槽形母线终端
0.3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算起
2
带形、槽形母线与分支线连接
0.5
分支线预留
3
带形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4
多片重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1.0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5
槽形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空点设备和低压电器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电气控制设备、低压电器的安装,盘、柜配线,焊(压)接线端子,穿通板制作、安装,基础槽、角钢及各种铁构件、支架制作、安装。
二、定额中的控制设备安装已包括了开箱、检查、安装,各种电器、注油、表计等附件的拆装,送交试验,盘内整理,校线、接线、接地,补漆等工作内容,未包括二次喷漆及喷字。
三、照明配电箱8回路以下定额亦适用于电缆进户交接箱明、暗装。
基础槽、角钢制作安装另行计算。
四、端子板外部接线定额仅适用于控制设备中控制、报警、计量等二次回路接线。
五、控制设备安装,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外,其他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
发生时可执行本章相应定额。
六、焊(压)接线端子定额只适用于10mm2以上的单股导线和4mm2以上多股导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七、盘、柜配线定额只适用于盘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化批量生产设备配线工程。
八、屏上辅助设备安装定额,包括标签框、光字牌、信号灯、附加电阻、连接片、屏上修扩孔等工作,但不包括屏上重新开孔工作。
九、各种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他金属防护费用。
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十、轻型铁构件系指结构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十一、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适用于本册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安装[LM]
计算规则
一、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设备安装定额消耗量中均包括开箱,检查,电器、表计及继电器等附件的拆装,安装就位,送交试验、盘内整理,查校线、一次接线、接地,补漆等工作内容,但未包括设备基础和型钢支架的制作安装及二次喷漆及喷字。
二、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应区分安装方式及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照明配电配箱8回路以下亦适用于电缆进户接线明、暗装。
三、成套配电箱和配电板安装均按面板尺寸半周长(长+宽),以台(块)为计量单位。
其中配电板安装未包括电气元(器)件安装。
四、电表箱分四表以下和四表以上,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电表分单相和三相电表,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风阀电动执行机构和床头柜集控板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
五、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表3计算。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
单位:
m/根
序号
项目
预留长度
说明
1
各种箱、柜、盘、板、盒
高+宽
盘面尺寸
2
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开关、启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
0.5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3
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熔断器等小电器
0.3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
4
分支接头
0.2
分支线预留
六、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米”为计量单位。
七、盘、柜配线的定额只适用于盘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化批量生产设备的配线工程。
八、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端子板外部接线仅适用于控制设备中的控制、报警、计量等二次回路接线。
九、焊(压)接线端子定额只适用于10mm2以上的单股导线和4mm2以上多股导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的消耗定额中已包括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十、配电板制作安装及包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十一、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千克”为计量单位。
轻型铁构件系指结构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十二、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十三、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适用于本册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安装。
十四、各种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他金属防护工作内容。
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蓄电池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220V以下各种容量的碱性和酸性固定型蓄电池及其防震支架安装、蓄电池充放电。
二、蓄电池防震支架按随设备供货考虑,定额中的安装按地坪打眼装膨胀螺栓固定考虑。
三、定额中的蓄电池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栓、绝缘垫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蓄电池抽头连接用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五、碱性蓄电池补充电解液由厂家随设备供货。
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六、蓄电池充放电电量已计入定额,不论酸性、碱性电池均按其电压和容量执行相应项目。
计算规则
一、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大小以单体蓄电池“个”为计量单位,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计算工程量。
定额内已包括了电解液的材料耗用量,执行时不得调整。
二、免维护蓄电池安装以“组件”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如下例:
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oh,由12V的组件18个组成,那么就应该套用12V/500Aoh的消耗定额18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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