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系统年考评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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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卫生系统年考评标准
2O1O年三明市卫生工作评比评分标准
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说明
实得分
一、
基妇中医工作
(240分)
一、农村卫生工作
(一)贯彻落实《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四)乡镇卫生院管理
(五)贯彻落实《三明市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三、妇幼卫生工作
四、中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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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新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
2.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制。
3.落实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工资全额核拨,“三金一险”财政全额解决。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公共卫生科并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
1.制定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公共卫生经费具体分配方案。
2.制定并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和经费补助办法。
3.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订责任书。
4.每半年组织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
5.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有一项以上的亮点。
6.按省卫生厅要求,每个月向市卫生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我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目录。
2.开展药品“零差价”销售的乡镇卫生院严格实行“零差价”销售,还未开展“零差价”销售的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规划。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职工会议,审议工作决策,通报决策执行情况和收入、支出等情况。
3.每季度要对科室、岗位、内部管理、服务环境条件进行全面、仔细的自查,对照基本规范和制度找准问题和差距,并加以改进。
4.加强对村卫生所的指导,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配合县卫生局完成乡村医生年度考核工作。
1.推进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以县为单位75%以上村卫生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任务。
3.落实乡村医生津贴发放制度,做到及时足额发放。
1.履行主管新农合的职责,落实省、市新农合政策的要求。
2.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制度。
3.及时、准确上报新农合资料和数据。
1.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0]10号)
2.按《三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进度,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推进规范化建设。
3.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的核定。
4.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全额核拨,并将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5.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要求开展绩效考核,有通报,有分析并上报。
6.继续开展“社区医生进家庭”活动。
7.按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贯彻落实《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推进妇幼卫生相关制度的落实。
3.抓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4.促进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省、市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的妇幼卫生相关工作的落实。
5.持续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措施、总结,细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措施。
3.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4.强化中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建设。
5.发展农村中医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和示范中医科。
6.做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各项工作。
二、
疾控与监督工作
(240分)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传染病管理
1.控制发病率
(1)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稳定
(2)省定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发病率
2.疫情报告
(1)报告质量
(2)漏报调查
3.计免工作
(1)免疫规划接种率
(2)建卡、建证率
(3)乙肝补种、脊灰强化、甲流疫苗接种
(4)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
4.传染病防控
(1)传染病监测
(2)艾滋病防治
(3)结核病
(4)麻风病
(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1.疟疾防治
2.肠道寄生虫驱虫
(三)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
1.慢性病防治工作
2.地方病防治工作
(四)公共卫生
1.
(1)学校卫生体检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中工业卫生控制指标
(3)职业病报告与管理
(4)体检资质认证
2.
(1)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
(2)餐具消毒监测
(3)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及用具消毒监测
(4)饮水卫生监测
(5)辖区内乙级医疗单位医用诊断X射线机监测覆盖率;放射医生职业健康体检率
(五)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设立;专职人员1-2名,受过培训;有必需的健教设备(健教专用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健教网络建立健全。
2.重点开展“一、二、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启动《福建省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08-2010年)。
《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达60%。
组织卫生节日宣传10次。
人群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市达70%,农村达60%。
3.健教宣传栏按要求设置、内容及时更新。
4.有与当地广播、电视台合办卫生节目
5.有相关资料和本年度的计划、总结、宣传活动及材料;开展项目和信息交流
6.组织开展城市社会性健康教育活动,和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
(六)绩效考评与生物安全
1.绩效考评
2.麻疹、脊灰等重点传染病相关标本采集、送检工作
3.实验室安全管理
(七)上级指定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1.完成国家、省上交办各项工作
2.完成市里有关日常性工作
二、卫生监督工作
(一)行政管理
1.建立并落实各项制度。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监督执法评议考核、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及重大案件审查备案、重大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听证、执法文书管理、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及协查机制。
2.各类计划、总结、信息上报工作
3.每年被《三明卫生监督信息》刊用信息6篇以上。
(二)卫生许可
1.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制定本局(所)卫生许可程序并严格执行。
2.行政许可公示。
在办公场所依法公示有关事项(包括卫生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收费项目与标准、行政许可投诉咨询电话和申请书示范文书等);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3.受理与发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按要求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
4.卫生许可证填写
5.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等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三)卫生稽查
1.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有稽查工作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2开展稽查工作,稽查文书制作规范。
档案完整。
3.监督员管理。
资格合法有效,档案管理健全,着装管理规范。
制定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
4.行政执法文书。
使用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格式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符合文书规范要求。
5.行政处罚案件。
实施主体及被行政处罚对象确认准确,事实证据确凿充分,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应符合要求,案件档案及时归档,在法定时限内结案。
(四)卫生监督档案管理
1、有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
2、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收集完整、齐全、有效,分门别类整理。
3.掌握辖区内各类卫生监督基本情况,建立被监督对象建档,各种资料填写完整,无缺项、漏项;
(五)辖区内新改扩建单位预防性监督覆盖率达100%。
(六)举报投诉的受理及调查处理
1.有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人员。
2.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
对不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及时移送。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箱。
4.对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办结率达100%。
5.投诉举报登记、有投诉举报案件反馈工作机制。
6.建立规范的举报投诉档案,举报投诉档案及时归档。
(七)日常监督检查
1.按照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工作要求,制定本局(所)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学校、传染病与消毒、职业与放射、医疗市场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完成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抽检工作并上报结果,抽查数量、程序、通报程序符合要求,对抽查不合格产品或场所及时进行查处。
3.各类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为100%,监督频次符合规定要求,并及时上报。
4.全面完成政府安全生产指标,有计划、方案、总结。
监测覆盖率达80%、工人体检率达50%以上。
放射人员持证率100%。
5.全面完成各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有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报表。
6.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单位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持证率达100%。
7.各类从业人员职业禁忌症岗位调离率达100%。
(八)突发事件处置。
1.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制定预案,主要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传染病及重大传染病等。
2.处置及时、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调查处理完整、及时、合法、正确。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达100%。
(九)上级指定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1.完成国家、省上交办各项工作
2.完成市里有关日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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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与前三年平均值相比,控制在+10%以内,超出扣1.5分。
⑵省定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上级要求以内,①每上升5%扣1.5分,扣完为止;②发生脊灰野毒株病例全扣。
方法:
查看相关疫情网络。
(1)①辖区乡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缺一个单位未实现网络直报扣1分,缺一个单位未报告传染病的扣1分。
②辖区乡及以上医疗机构年传染病报告及时率低于98%的扣1分;县及以上死因报告及时率低于95%的扣1分;疾控机构传染病、死因审核及时率低于98%的扣1分。
传染病疫情卡片不得重卡,重卡1张扣1分。
③按时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周、月、年分析,少开展一次扣0.5分。
(2)每年对辖区乡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两次以上传染病漏报调查,未开展的不得分;每年对村所和个体医覆盖1/4以上,不够频次扣1分。
总漏报率超过5%不得分。
(1)①以乡为单位各单苗基础接种率≥95%,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5%。
单苗接种率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②以乡为单位各单苗加强免疫接种率≥90%。
每苗接种率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2)以乡为单位建卡、建证率≥98%.每降低2%扣0.5分。
(3)强化免疫接种率以县为单位,分年龄组达到95%。
无摸底造册资料、接种登记全扣,接种率每下降1%扣0.5分。
⑷①以乡为单位接种门诊儿童接种信息系统全部通过国家终审。
1个接种门诊未通过全扣。
②以乡为单位在本辖区内建卡的所有2005年以后出生的儿童接种信息全部录入本系统。
方法:
抽查1-2个接种点,与接种内卡核对,少1名扣0.5分,扣完为止。
(1)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未完成任务一项扣2分,资料不完整一项扣0.2分;查医疗机构1个,开展肠道门诊不规范扣1分。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
①自愿咨询室设置规范,完成自愿咨询检测每县达省定数量,信息及时录入上报,得2分(以网络上报数为准)。
②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按属地管理个案调查及网络直报及时率、感染者和病人随访干预率、病人CD4检测比例、阳性配偶检测率均达100%,不符标准每项扣1分,(以网络上报数为准)。
③高危行为干预信息月报表及时、准确;暗娼干预月覆盖≥70%。
迟报月报表1次扣0.5分;月覆盖未达到的每月扣0.5分。
④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月报(1次/月);监管场所每季按时上报。
每少报、迟报一次各扣0.5分。
⑤启动艾滋病全球基金项目。
未启动扣2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
①新涂阳病人发现率≥70%,按年初下达的指标,未完成不得分;
②治愈率≥85%,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③县督导乡每月一次,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④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95%、结防机构病人系统管理率≥95%,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85%,其中一项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⑤报表及时(必须在下月的5月之前上报市结防科),迟报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
①无固定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扣1分,未参加市级以上培训扣1分;
②线索调查不完整、不规范扣1分;不规范治疗1例扣1分;监测期病人未复查每例扣1分;现症病人家属未体检扣1分。
③项目工作有方案、计划、评估、总结得1分,按时完成项目得2分,经费使用规范得1分。
⑴疟疾发热病人血检率达人口的0.2%,将乐1%、泰宁0.5%、沙县2%,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⑵按辖区农业人口30%进行药物驱虫,未开展不得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⑴①开展肿瘤报告1分,未开展不得分;
②建立并开展精神卫生咨询机构1分,未建立机构不得分,未开展咨询扣0.5分;
③每县(市.区)建立1个以上社区慢性病示范点1分,未建立不得分,无档案资料扣0.5分;
⑵开展碘盐.尿碘.甲状腺监测1分,未完成不得分。
有计划.总结.宣传.经费投入等材料1分。
缺一项扣0.5分。
做好碘缺乏病省级考核准备工作1分,未通过扣3分。
(1)中小学生每年健康体检一次,未开展不得分。
(2)按照省、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控制指标,能开展有毒有害厂矿企业监测指标相关项目,能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并按时完成监测和体检任务,达不到要求一项扣5分,职业中毒超标不得分。
(厂矿数与从业人员数以各地监督所提供为准)。
(3)《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卡》和《急性农药中毒报告卡》未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或《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每季度未及时进行网网络直报各扣1分。
(4)通过资质认证给1分,未通过扣1分,考核时抽查粉尘、毒物、物理因素体检表各10份,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2.
(1)受监督委托按规范对辖区医疗机构、医院污水、托幼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进行监测,未完成任务不得分,每下降1%,扣0.4分。
(2)受监督委托每季度监测1次,少1次扣0.5分,监测覆盖率达100%,少5%扣1分。
监测份数未达到该县餐饮单位数3倍以上,扣1分。
(3)受监督委托监测单位覆盖率应大于95%,每少5%扣0.5分。
用具每年监测1次以上,7类行业必须检测5类以上,少1类扣0.5分。
监测样品覆盖率应大于99%,少1%扣0.5分。
(4)县级以上集中式供水每年监测17次.少一次扣0.5分;未开展乡镇及分散式供水监测扣0.5分。
(5)未按计划内完成医用诊断X线机和个人剂量监测覆盖率80%任务,完成放射医生体检率50%任务,一项不达标扣1分。
(X射线机与放射医生分母数以各地监督所提供为准)
1.无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无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扣1分(兼职人员扣0.5分);及时参加省、市相关培训、会议0.5分,缺一次扣0.3分,扣完为止;健教设备无专用电脑扣1分,无专用摄像机扣1分,无专用照相机扣0.5分;乡镇、社区、学校、企业无健教网络扣0.5分。
2.未开展“一、二、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扣1分;未制订本县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扣1分;未编印或未征订《健康66条》指导手册扣1分;《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未达到60%以上扣1分;进社区开展《健康66条》讲座3场以上0.9分(每场约200人以上,有照片、讲稿),每少一场扣0.3分;未完成人群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市达70%,农村达60%的扣3分。
组织卫生节日宣传10次每少一次扣0.3分。
3.在公共场所至少设置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的卫生宣传栏0.1分;1年6期,以照片底稿为准,缺一期扣0.15分。
4.与电台、电视台合办卫生节目,每月1次(以电视台节目单为准),少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梅列、三元区在三明电视台《人人健康》电视栏目播出一期节目2分,无不得分。
5.本年度计划、总结少一项扣0.2分;每年至少提供6篇信息至市健康教育促进中心,少一篇扣0.2分;专业人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健康教育专业论文得0.5分,无不得分。
6.每年开展2次以上城市社会性健教活动,少一次扣0.5分;2次以上农村“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活动少一次扣0.5分(有资料和活动照片)。
1.
(1)未完成当年绩效评估扣3分。
未及时上报机构信息采集表,评估报告扣1分。
(2)经上级绩效考评当年绩效评估得分率在90%以上得16分。
得分率90%以下的机构按比例得分。
2.按相关传染病防治方案及规范标准要求采集合格样品,及时送到上级CDC检测。
标本采集合格率、送检及时率应达100%,标本质量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2分;无送检单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包括机构、体系文件、具体工作内容等),本单位有开展相关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医疗废弃物处置得当,实验室无安全隐患,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扣0.5分,无培训扣0.5分,医疗废弃物处置不当扣1.0分,发生安全事故扣2.0分,不倒扣分。
1.按国家、省上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照完成程度按比例给分,分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较差(2分)、差(1分)。
受省上通报表扬1次加1分,国家通报表扬1次加2分,最多加3分。
省上通报批评1次扣1分,国家通报批评1次扣2分,最多扣5分。
2.能认真及时完成市里日常性业务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对照完成程度按比例给分,分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较差(2分)、差(1分)。
受市里通报表扬1次加1分,最多加3分。
通报批评1次扣1分,最多扣5分。
1.未建立10制度缺1项扣0.5分;
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现1起扣0.5分;每未完成1份协查函合理要求的协查工作,扣0.5分;协查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每次扣0.5分。
2.未按时上报1次扣0.5分;上报材料有错误,每份扣0.2分。
3.每少一篇扣0.5分。
1.无许可程序或程序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该项不得分;不按规定程序、标准、时限进行现场审查的每件扣0.5分。
2.无行政许可书面公示材料、网站公示材料材料,本项不得分;公示内容无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许可需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的,每项次扣0.5分;未公示投诉咨询电话、无收费项目与标准及无许可、吊销、注销等公示项目、未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每项扣0.5分;
3.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3分;未按要求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的,每起扣0.5分。
4.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及许可项目不规范、加盖的印章不准确、有效期限不合法的每起扣0.5分。
5.现场抽查不同类别经营单位,持证率每下降1%扣0.5分。
1.未设立稽查机构不得分;稽查人员少于2人扣1分;无稽查计划、记录、总结的缺一项扣0.5分。
2.未按稽查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分;稽查文书不规范每发现一项扣0.5分。
稽查档案不完整一份扣1分。
3.无档案扣1分;非卫生监督员着监督服每人次扣1分;无培训计划、相关资料扣1分;岗前培训不少于50学时,每年经常性培训不少于30学时。
平均每低于5学时,扣0.5分。
4.抽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10份,(食品3.公共场所3.传消2.职放2)。
未使用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格式文书的,每份扣0.2分;对外执法文书中修改处没有加盖修改专用章或当事人签名(印章)的,每处扣0.2分;处罚决定书有修改的,每处扣0.5分;执法文书内容文理、逻辑错误的,每处扣0.2分;当事人基本要素记载不完整的,每处扣0.2分;执法文书使用错误的,每份扣0.5分。
5.10起以下全查,10起以上抽查10起(食品3.公共场所3.其他4)。
发现1处不符要求扣0.5分。
(年处罚低于5起不得分)。
1.无档案室或档案柜不得分;
2.无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该项不得分;收集不全酌情扣分。
3.有一类卫生监督底数不清扣1分;被监督单位档案每缺1家扣0.5分;档案资料不完整每缺一项扣0.1分。
监督覆盖率每下降5%扣0.5分。
1.机构、人员缺一项扣0.5分;
2.一起未及时受理、移送各扣0.5分。
3.举报电话未对外公布、无举报投诉箱各扣0.5分;举报投诉电话不畅通每次扣0.5分。
4.一起未及时调查处理扣1分,办结率每降低10%扣1分。
5.无投诉举报登记记录不得分;受理登记表、查处结果反馈表填写不完整每处扣0.2分。
一起未反馈扣1分;
6.无举报投诉档案不得分;档案不规范酌情扣0.5分。
1.未制定本地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每项扣0.5分;
2.对照疾控监测指标,未完成抽查计划每项扣1分;未按时上报抽检结果每一类扣0.5分;上报项目不全、错报、迟报1项扣0.2分;抽查数量、程序、通报程序不符合要求每项任务扣0.5分;对抽查不合格产品或场所不进行查处每次扣0.5分。
3.各类覆盖率每低10%各扣0.5分;监督频次每少10%各扣0.5分。
4.政府安全生产指标监督无计划、方案、总结各扣0.5分。
涉铅和有毒有害化学品企业监测覆盖率、工人体检率一项不达标全扣,放射人员持证率每低1%各扣0.5分。
5.无工作计划、总结各扣1分;每发现一个专项整治项目或内容未落实或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次扣1分。
6.证持证率每下降1%扣1分。
现场随机抽取从业人员10名,每发现无证1名扣0.5分。
7.查回执,发现未调离1人该项不得分。
1.无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不得分;未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技术队伍、无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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