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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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说明书
注射用青霉素钠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注射用青霉素钠
英文名称:
benzylpenicillinsodiumforlnjection
汉语拼英:
zhusheyongqingmeisuna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青霉素钠。
化学名称:
(2s,5r,6r)-3,3-二甲基-6-(2-苯乙酰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庚烷-2-加酸钠盐。
【性状】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适应症】
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2.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
3.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炭疽。
5.破伤风、气性坏疽梭状芽孢杆菌感染。
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钩端螺旋体病。
8.回归热。
9.白喉。
10.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
素亦可用于治疗:
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放线菌病。
3.淋病。
4.奋森咽峡炎。
5.莱姆病。
6.鼠咬热。
7.李斯特菌感染。
8.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
性心脏病或先天性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膜炎发生。
【用法用量】
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
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小儿:
肌内注射,按体重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
3.新生儿(足月产):
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
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
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肾功能减退者:
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
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
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
等和合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毒性反应:
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
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
用青霉素治疗梅毒、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用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成为赫市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
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萄、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禁忌】
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祥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百分之氏度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百分之56摄氏度,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
法则不受影响。
(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基转移酶升高。
【孕妇基哺乳期妇女用药】
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
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
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合用。
2.丙磺舒、阿司匹林、蚓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
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本品与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苯妥英钠、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混浊。
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
血液透析可清楚青霉素。
【药物毒理】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
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
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
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
本品队流感嗜血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有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
本品队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抗菌作用差。
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肌内注射100万单位的峰浓度为20000单位/l。
新生儿按体重肌注青霉素万单位/kg,经~1小时后平均血药浓度约为22mg/l,12小时后即将至~l。
成人每2小时静脉注射本品200万单位或每3小时注射300万单位,平均血药浓度约为l。
于5分钟内静脉注射500万单位(3g)青霉素,给药后5分钟和10分钟的平均血药浓度为400mg/l和273mg/l,4小时仅有l。
本品广泛分布于组织、体液中。
胸、腹腔和关节腔液中浓度约为血清浓度的50%。
本品不易透入眼、骨组织、无血供区域和脓腔中,易透入有炎症的组织。
青霉素可通过胎盘,除在妊辰头3个月羊水中青霉素浓度较低外,一般在胎儿和羊水中皆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
本品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在无炎症脑脊液中的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3%。
在有炎症的脑脊液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5%~30%。
乳汁中可含有少量青霉素,其浓度为血药浓度的5%~20%。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45%~65%。
血消除半衰期约为30钟,肾功能减退者可
延长至~10小时,老年人和新生儿也可延长。
本品约19%在肝内代谢。
肾功能正常情况下,约75%的给药量于6小时内自肾脏排出。
青霉素主要通过肾小管分泌排泄,在健康成年人经肾小球滤过排泄者仅占10%左右;但在新生儿,青霉素则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泄。
亦有少量青霉素经胆道排泄,肌内注射600mg青霉素后2~4小时胆汁中浓度达到峰值,为10~20mg/l。
由于青霉素在被肠道细菌所产青霉素酶破坏,粪便中不含或仅含少量青霉素。
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而腹膜透析则不能。
【贮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避光并不超过百分之20摄氏度)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20万单位)国药准字h
(40万单位)国药准字h
(80万单位)国药准字h
(100万单位)国药准字h
(160万单位)国药准字h
6.4g(400万单位)国药准字h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路92号
邮政编码:
201203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编号:
f248-7(1010)篇二:
注射用青霉素钠使用说明书
核准日期:
2007年4月29日
修改日期:
2008年10月6日
修改日期:
2009年6月26日
注射用青霉素钠使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注射用青霉素钠
英文名称:
benzylpenicillinsodiumforinjection
汉语拼音:
zhusheyongqingmeisuna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青霉素钠
化学名称:
(2s,5r,6r)-3,3-二甲基-6-(2-苯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庚烷-2-甲酸钠盐。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适应症】青霉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2.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
3.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炭疽。
5.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
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钩端螺旋体病。
8.回归热。
9.白喉。
10.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
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
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放线菌病。
3.淋病。
4.奋森咽峡炎。
5.莱姆病。
6.鼠咬热。
7.李斯特菌感染。
8.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
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规格】
(1)(80万单位)
(2)(100万单位)(3)(160万单位)(4)(400万单位)
【用法用量】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
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
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小儿:
肌内注射,按体重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
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
3.新生儿(足月产):
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
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肾功能减退者:
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
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
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毒性反应:
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
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
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
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
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禁忌】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
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
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合用。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
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
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药物过量】药物过量的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
血液透析可清除青霉素。
【药理毒理】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
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
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
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的抗菌作用差。
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肌内注射后,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cmax),肌内注射100万单位(600mg)的峰浓度为20000单位/l(12mg/l)。
新生儿按体重肌注青霉素万单位/kg(15mg/kg),经~1小时后,平均血药浓度约为22mg/l,12小时后即降至~mg/l。
成人每2小时静脉注射本品200万单位或每3小时注射300万单位,平均血药浓度约为l。
于5分钟内静脉注射500万单位(3g)青霉素,给药后5分钟和10分钟的平均血药浓度为400mg/l和273mg/l,1小时即降至45mg/l,4小时仅有l。
本品广泛分布于组织、体液中。
胸、腹腔和关节腔液中浓度约为血清浓度的50%。
本品不易透入眼、骨组织、无血供区域和脓腔中,易透入有炎症的组织。
青霉素可通过胎盘,除在妊娠头3个月羊水中青霉素浓度较低外,一般在胎儿和羊水中皆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
本品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在无
炎症脑脊液中的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3%。
在有炎症的脑脊液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5%~30%。
乳汁中可含有少量青霉素,其浓度为血药浓度的5%~20%。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45%~65%。
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30分钟,肾功能减退者可延长至~10小时,老年人和新生儿也可延长。
新生儿的t1/2β与体重、日龄有关,体重低于2公斤者,7日和8~14日龄新生儿的t1/2β分别为和小时;体重高于2公斤者,7日和8~14日龄的t1/2β则分别为小时和小时。
本品约19%在肝内代谢。
肾功能正常情况下,约75%的给药量于6小时内自肾脏排出。
青霉素主要通过肾小管分泌排泄,在健康成年人经肾小球滤过排泄者仅占10%左右;但在新生儿,青霉素则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泄。
亦有少量青霉素经胆道排泄,肌内注射600mg青霉素后2~4小时胆汁中浓度达到峰值,为10~20mg/l。
由于青霉素在被肠道细菌所产青霉素酶破坏,粪便中不含或仅含少量青霉素。
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而腹膜透析则不能。
【贮藏】密闭,在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抗生素玻璃瓶,药用卤化丁基橡胶塞,每盒50瓶或每盒30瓶。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
【批准文号】
(1)(80万单位)国药准字h
(2)(100万单位)国药准字h
(3)(160万单位)国药准字h
(4)(400万单位)国药准字h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销售电话:
03
用户服务:
03
传真号码:
03
邮政编码:
050015
【通用名称】青霉素v钾胶囊
【成份】青霉素v钾。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或薄膜衣片、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作用类别】
【药理毒理】本品为青霉素类抗生素。
抗菌谱与青霉素相同。
对多数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球菌、个别革兰阴性杆菌(如嗜血杆菌属)、螺旋体和放线菌均有抗菌活性,但多数葡萄球菌菌株(>90%)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可产生β内酰胺酶使本品水解而失活。
本品对大多数敏感菌株的活性较青霉素弱2~5倍。
对产青霉素酶的菌株无抗菌作用。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细菌迅速破裂溶解。
【药代动力学】本品耐酸,口服后不被破坏,约60%在十二指肠被吸收。
口服后约1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为3~5mg/l。
食物可减少本品的吸收。
蛋白结合率约80%。
给药量的20%~35%以原形经尿排出。
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1小时。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用法和用量】口服。
成人链球菌感染:
一次125~25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肺炎球菌感染:
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
一次250~500mg,每6~8小时1次。
预防风湿热复发:
一次250mg,一日2次。
预防心内膜炎:
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
小儿按体重,一次~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14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5~kg,每8小时1次。
【不良反应】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
2.过敏反应:
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
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禁忌】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7.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8.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
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9.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10.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1.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产β内酰胺酶细菌的抗菌活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药物过量】本品过量的处理以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为主,血液透析可加速本品的排泄。
【规格】
【贮藏】遮光,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是否处方】{处方}篇四: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使用说明书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使用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英文名:
benzathinebenzylpenicillinforinjection
汉语拼音:
zhusheyongbianxingqingmeisu
【成份】苄星青霉素,
化学名:
本品为青霉素的二苄基乙二胺盐[(c16h18n2o4s)2c16h20n2]与适量缓冲剂及混悬剂混合制成的无菌粉末。
分子式:
(c16h18n2o4s)2·c16h20n2
分子量: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药理毒理】本品为青霉素的二苄基乙二胺盐,其抗菌活性成分为青霉素.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和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厌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抗菌作用差
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肌内注射苄星青霉素后,青霉素徐缓释放并被吸收.成人肌内注射240万单位后,14天的血药浓度为l;青霉素血清蛋白结合率为60%,在组织和体液中分布良好.青霉素主要通过肾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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