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锁挂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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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锁挂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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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锁挂签管理办法
钻井三公司
上锁挂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1年7月6日实施日期:
2011年7月16日
大庆钻探工程公司钻井三公司
上锁挂签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强化能量和物料隔离管理,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也适用于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本办法应用于有可能发生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并需要进行控制的作业活动。
3术语和定义
3.1控制装置
使用手动、遥控、自动的方法使系统状态改变的装置。
3.2危险能量
不加控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电、机械、水力、气动、化学、热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能量。
3.3隔离
将阀件、电器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和物料不能释放。
3.4贮存能量
在设备隔离后能继续存在的能量。
如:
包含在弹簧、飞轮、压力流体或气体、电容器或重物中的能量。
3.5隔离装置
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传递或释放的机械装置。
如:
电路隔离开关、断开电源或保险开关、管道阀门、盲板、机械阻塞或用于阻塞、隔离能源的类似装置。
3.6安全锁
用来锁住隔离装置的器具。
按使用功能安全锁分为两类: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3.7上锁设施
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
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3.8危险警示标签
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3.9试验/测试
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该验证应排除联锁装置或其它会妨碍验证有效性的因素)。
4职责
4.1公司生产运行科组织制定、管理、维护、实施本办法,并负责对上锁挂签作业进行指导和考核。
4.2公司所属各单位在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按照本办法要求实施上锁挂签,并对本办法的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3员工及承包商接受挂牌锁定培训,执行本办法。
5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在进行作业时,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挂牌锁定。
5.1.2隔离或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断开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隔离压力源或释放压力;
——停止转动设备并确保它们不再转动;
释放(容器、管线等)贮存的能量和物料;
——放低设备,确保其不因重力而移动;
——防止设备可能受外力的影响引起的移动。
5.1.3在开始工作前,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员都有责任确认隔离已到位并执行挂牌锁定程序。
与隔离点有关的人员应及时沟通挂牌锁定的动态,在跨班作业的整个工作期间应始终保持挂牌锁定。
5.1.4挂牌锁定应由作业者本人进行操作,并保证安全锁和标签置于正确的位置上。
特殊情形下,本人上锁有困难时,应在本人目视下由他人代为上锁,如上锁点在管架上。
5.1.5为确保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可要求增加额外的隔离、挂牌锁定。
作业人员对隔离、上锁的有效性有怀疑时,可要求对所有的隔离点再做一次测试。
5.1.6使用安全锁时,应随锁附上“危险,禁止操作”的警示标签,上锁必挂签。
在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尺寸的阀或电源开关无法上锁时,经确认,并书面批准后,可只挂上警示标签,而不用上锁,但应采用其它辅助手段,达到与上锁相当的要求。
5.1.7挂牌锁定后,应通过试验或检测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去除或已被隔离,否则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都可以认为是没有被消除的。
对所有存在电气危险的,断电后应实施验电或放电接地试验。
5.2挂牌锁定
5.2.1辨识
在隔离、挂牌锁定前,应辨识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及类型。
需要控制的危险能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电能:
电流或电子流(如微电流、微电压等);
——动能:
运转的设备等;
——势能:
蒸汽、压缩气体、真空、加压液体、弹簧、张力杆、配重等;
——化学能:
危险化学品;
——热能:
电热、冷却系统。
5.2.2隔离
任何一项非常规或危险性作业都必须考虑能量源的隔离。
如果存在需要隔离的能量源,必须编写和实施能量隔离方案。
隔离方案应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及上锁点清单,隔离方案参见附录A。
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
隔离装置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内容:
——满足特殊需要的专用危险能量隔离装置;
——安装上锁装置的技术要求;
——按钮、选择开关和其它控制线路装置不能作为危险能量隔离装置;
——控制阀和电磁阀不能单独作为流体隔离装置;
——应使用合适的方法确认危险能量或物料已被去除或完全隔离。
在试验不能完全确认的情况下,应进行测试确认;
——因系统设计、配置或安装的原因,能量可能再积聚(如有高电容量的长电缆),应使用某种方法来防止其发生;
——系统或设备包含贮存能量(如弹簧、飞轮、重力效应或电容器)时,贮存的能量应被释放或使用组件阻塞;
——在复杂或高能电力系统中,应考虑安装防护性接地;
——可移动的动力设备(如燃油发动机、发动机驱动的设备)应用可靠的方法(如去除电池、电缆、火花塞电线或相应措施)使其不能运转。
5.2.3锁定
根据上锁点清单,对已完成隔离的隔离设施选择合适的锁具、填写警示标签,对上锁点挂牌锁定。
挂牌锁定的方式有个人上锁和集体上锁。
5.2.4确认
挂牌锁定后要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被隔离或去除。
如,释放能量或物料,观察压力表、视镜或液面指示器,确认贮存的危险能量已被去除或已适当地阻塞;目视确认组件已断开、转动设备已停止转动;对暴露于电气危险的工作任务,应检查电源导线已断开。
所有上锁必须实物断开且经测试无电压存在。
注:
在释放危险能量或物料前,应当先观察压力表或液面指示器等以确认仪表处于工作状态,确认危险能量或物料隔离及释放有效。
在确认过程中,应避免产生其他的危害。
5.2.5试验
为确认危险能量或物料被有效隔离,应对设备进行试验。
试验方法应考虑正常启动方法和其他非常规的运转方式,在进行试验时,应解除所有可能会阻止设备启动或移动的限制条件(如联锁)。
对设备进行试验前,应清理该设备周围区域内的人员和设备。
对安装有测试按钮的设备,应在切断电源箱开关之前,先按测试按钮以确认按钮正常,上锁后,再进行确认测试,以确保电源确实被切断。
5.3上锁方式
5.3.1按使用功能安全锁分为两类:
——个人锁:
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集体锁:
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防爆区域使用的安全锁应符合防爆要求。
5.3.2个人上锁
5.3.2.1个人上锁是指用个人锁对隔离点进行锁定。
5.3.2.2实施个人上锁时,设备所属单位的技术员或负责人负责在工作许可证签发前进行停车、冲洗、排空并执行上锁挂签测试程序。
5.3.2.3设备所属单位操作人员或负责人根据隔离方案在每个上锁点上锁;每一个在被隔离设备上工作的作业人员,要根据隔离方案在每一个上锁点锁上个人安全锁,同时挂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
5.3.2.4上锁挂签后,上锁者应亲自或目睹进行测试,确认隔离效果,如:
再次确认泵不能启动、检查接地、检查压力、气体检测等。
5.3.2.5上锁挂签测试结束后,所有上锁人员需在能量隔离方案上确认签字。
5.3.2.6采用个人上锁时,若工作人员需要在工作完成前离岗,需要告知接班人员或其直线主管,接班人员先上锁挂签,交班人才可解除其个人锁。
5.3.3集体上锁
5.3.3.1采用集体上锁方式时,集体锁用于能量隔离点,工作人员的个人锁用于锁集体锁的钥匙,而不是将个人锁直接用于隔离点,这样可以节省上锁时间和锁的数量。
5.3.3.2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可指派上锁任务给培训合格人员,但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到现场检查上锁点,以确认上锁程序确实完成,并且在其个人锁已锁到设备所属单位集体锁箱后,才可签发相关作业许可证。
作业单位负责人有责任亲自到现场检查上锁点,以确认上锁程序确实完成,并且其个人锁已锁到设备所属单位集体锁箱后,才可将其个人锁钥匙置于施工单位集体锁锁箱内。
5.3.3.3集体上锁步骤
a)用集体锁将所有隔离点上锁;
b)将集体锁的钥匙放在锁箱;
c)每个工作人员用其个人锁将锁箱锁住。
5.3.3.4设备所属单位在执行集体上锁程序时,除每个工作人员要在集体锁箱上锁外,设备所属单位的负责人也要将其个人锁锁在集体锁箱上。
5.3.3.5施工单位有现场负责人时,建立施工单位集体锁箱。
施工单位负责人将其个人锁锁在设备所属单位的集体锁箱上,然后将钥匙置于施工单位的集体锁箱内,施工单位的所有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单位的集体锁箱上锁。
5.3.3.6如果施工单位没有现场负责人,则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设备所属单位集体锁箱上锁。
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就成为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5.3.3.7集体锁超过一套的,其所有钥匙均须放于集体锁箱内,且钥匙号码可以被工作人员辨别,并与现场安全锁相对应。
5.3.4上锁点清单
5.3.4.1必须详细记录所有上锁点,上锁点清单在施工单位签名后张贴于施工单位锁箱。
设备所属单位对上锁点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5.3.4.2上锁点清单包含以下信息:
——每一上锁点的位置,描述必须详细准确,不发生歧义。
——清单中的每一检查点须有足够空格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机械、仪电、承包商等施工单位)。
——上锁点清单的底部须有空格给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及所有其它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
5.3.5集体上锁-换班时责任
5.3.5.1设备所属单位
当换班时工作尚未完成,设备所属单位集体锁、个人锁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不能被解除,接班人必须先用他的个人锁锁上设备所属单位集体锁箱后,交班人才可解除他的个人锁。
5.3.5.2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人员离场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所有施工人员要将其个人锁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从施工单位集体锁箱上解除。
交班负责人须待接班负责人先在设备所属单位集体锁箱上锁后,交班负责人才能将其个人锁解除。
——如果进行的工作将持续几班,设备所属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可容许个人安全锁继续上锁,工作者在离场前得到他的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不解锁。
——接班的施工单位没有负责人,则交班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将未完成的工作转交该区域设备所属单位的负责人。
在此种情形下,施工单位人员将他们的个人锁自施工单位的锁箱取下,而上在设备所属单位的集体锁箱上。
5.3.5.3设备所属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
在设备所属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人交接班后,接班负责人应承担上锁责任。
交接班时应检查进行中的上锁程序并重新签署上锁清单。
5.4电气上锁
5.4.1在有电气危害的场合,应确认所有电源得到控制。
上锁人员应有能力进行电气危害评价和处理。
对可能进行的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上锁时要采取附加的安全措施。
5.4.2电气个人上锁
在做电气设备维修工作时,对电气隔离点由电气工作人员在上锁、挂牌及测试后,维修作业人员再次确认并上锁、挂签。
操作人员在现场的启动按钮/开关处挂警告标志。
作业现场的隔离点按个人上锁执行。
5.4.3电气集体上锁
采用集体上锁方式时,电气工作人员在隔离电源点上锁、挂签及测试后,将钥匙放入集体锁箱,维修作业人员在确认隔离点挂牌锁定后在集体锁箱上锁,操作人员在现场的启动按钮/开关处挂警告标志。
作业现场的隔离按集体上锁执行。
5.4.4电气上锁要点
——主电源开关是电气驱动设备主要上锁点,附属的控制设备如现场启动/停止开关不可作为上锁点。
——若电压低于220V,拔掉电源插头可视为有效隔离,若插头不在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应对插头挂牌锁定,以阻止他人误插。
——回路若是采用保险丝/继电器控制供电,无法上锁时,应拆下保险丝并加警示标签。
——若必须在裸露的电气导线或组件上工作时,上一级电气开关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断开或目视确认开关已断开,若无法目视开关状态时,可以将保险丝拿掉或测电压或拆线来替代。
——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用电设备,不能仅依靠现场的启动按钮来测试确认电源是否断开,远程控制端必须置于“就地”或“断开”状态并挂牌锁定。
5.5解锁
5.5.1解锁分正常解锁和非正常拆锁。
——正常解锁。
上锁者本人进行的解锁。
——非正常拆锁。
上锁者本人不在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且其警示标签或安全锁需要移去时的解锁。
5.5.2正常解锁
——作业完成后,操作人员确认设备、系统符合运行要求,每个挂牌锁定的人员应亲自去解锁,他人不得替代。
——集体上锁的解锁,应在所有人员集合后,确认人数、个人锁及标签无误后统一对锁箱进行解锁,操作人员按照集体上锁清单逐一确认并解除集体锁及标签。
5.5.3非正常拆锁
挂牌锁定的人员不在上锁现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在获得正式授权后拆锁。
拆锁程序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a)与锁的所有人联系并取得其允许;
b)经操作者和维修者双方确认下述内容后方可拆锁:
——确知上锁的理由;
——确知目前工作状况;
——检查过相关设备;
——确知解除该锁及标签是安全的。
5.6安全锁具、危险警示标签的管理
5.6.1安全锁应明确以下信息:
——个人锁和钥匙归个人保管并标明使用人姓名,个人锁不得相互借用;
——集体锁应在锁箱的上锁清单上标明上锁的系统或设备名称、编号、日期、原因等信息,锁和钥匙应有唯一对应的编号;集体锁应集中保管,存放于便于取用的场所。
5.6.2安全锁具发放回收记录参见附录B
5.6.3危险警示标签的设计应与其他标签有明显区别。
警示标签应包括标准化用语(如“危险,不许操作”或“危险,XX不准去除”)。
危险警示标签应标明员工姓名、上锁日期、地点及理由。
危险警示标签不能涂改,一次性使用,并满足上锁使用环境和期限的要求。
使用后的标签应集中销毁,避免误用,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发放回收记录参见附录C
5.6.4危险警示标签除了用于指明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挂牌锁定隔离点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5.6.5如果保存有备用钥匙,应制定有备用钥匙控制程序,原则上备用钥匙只能在非正常拆锁时使用,其他任何时候,除备用钥匙保管人外,任何人都不能接触到备用钥匙。
严禁私自配制备用钥匙。
5.6.6上锁设施的选择除应适应上锁要求外,还应满足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5.6.7安全锁、上锁设施、安全警示标签的样式参见附录D。
6管理系统
6.1资源支持
公司及所属单位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规范的可利用的资源。
6.2管理记录
生产运行科负责本办法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审核要求
公司及所属单位都应将挂牌锁定管理程序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
6.4复核与更新
本办法应定期评审和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5偏离管理
6.5.1基层单位在执行挂牌锁定管理程序时发生偏离,应填写偏离申请表(见附录E),报公生产运行科,并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生产运行科应对偏离形成书面记录,并保存申请表。
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5.2二级单位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如果与公司程序不相符,上报公司批准偏离。
6.5.3基层队在执行实施细则时如果与二级单位程序不相符时,由二级单位批准偏离。
6.6培训和沟通
公司所属单位针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向公司培训管理部门提出培训需求,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制订和实施培训计划;生产运行科协助培训和指导。
本办法应在公司范围内沟通。
6.7解释
本办法由生产运行科负责解释。
附录A:
隔离方案
生产单位
作业单位
作业区域
作业时间
方案编写人
能量隔离人
能量隔离后,作业人确认签字: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同意解除能量隔离签字:
作业内容:
隔离区域/设备:
能量源
危害
隔离方法
隔离点
上锁点
集体锁编号
□移除管线加盲板
□双切断加泄压
□关闭阀门
□切断电源
□其他
□移除管线加盲板
□双切断加泄压
□关闭阀门
□切断电源
□其他
□移除管线加盲板
□双切断加泄压
□关闭阀门
□切断电源
□其他
附录B:
锁具发放回收记录
单位:
序号
名称
编号
发放时间
回收时间
领用人
附录C: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发放回收记录
单位:
序号
名称
数量
发放时间
回收时间
领用人
附录D:
安全锁、上锁设施、危险警示标签
名称
参考式样
危险警示标签
安全锁
阀门缆锁
阀门锁套
蝶阀、球阀锁具
插头锁具
断路器锁具
电源开关锁具
附录E:
偏离申请表
第1部分由偏离单位负责人(偏离提议人)详细填写后,交上一级领导
申请偏离的程序名称
申请偏离单位
偏离申请编号
偏离提议人
提交日期:
本偏离受影响的方面
偏离时限
3个月6个月12个月
偏离的详细描述
偏离的理由
对安全和生产的影响
相关文件
第2部分本部门和上一级单位领导审批
本部门负责人认可
本偏离申请获认可q
本偏离申请被否决q
本偏离需要专家审核q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上一级负责人审核批准
本偏离申请获认可q
本偏离申请被否决q
本偏离需要专家审核q
上一级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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