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的自查报告.docx
- 文档编号:25428092
- 上传时间:2023-06-08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39KB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的自查报告.docx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的自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的自查报告.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的自查报告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一: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务会议成员为组员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局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计划。
根据区局审核通过后下发预算情况,按时间节点和项目明细安排各项支出。
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督促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按照当年《闵行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收费项目及价格,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在校公示栏、学区小区公
示栏公示。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账,并及时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1、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合理设置岗位,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班主任等负责学校相关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2、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1)、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
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
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2)、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3)、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
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利用学校资产对外投资。
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账目,每学期由总务主任检查一次。
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财产保管员向总务主任汇报一次。
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
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5、票据领用制度:
1、各种票据由总务主任向有关部门领取。
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2、报账员使用票据、班主任使用学杂费收据时,向总务主任领用,并依次编号逐一登记。
各种票据不能混用。
3、课外活动收据应在期初收费结束后一周内及时上交,收回记账联装订成册,并同收费清单核定有无差错。
各种存根在年末也应收回,登记造册存入档案室。
4、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端正清楚,并加盖收款人、单位财务章。
五、经费报销制度:
1、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
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分三大类,分别是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具体按项目明细支出,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总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平领用单领取使用,购物发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总务主任、校长审批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账,校产管理员记好账。
2、差旅费报销规定:
(1)、教研活动车费:
评教研活动通知,实报来回公交、地铁车费。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3)、外出学习、考察等,评相关通知标准报销。
(4)、签字顺序:
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校长审批。
篇二:
学校财务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财务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原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学校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收入管理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根据上级拨款数额和本单位实际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幼儿园、学前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2、20XX年1-6月份我校公用经费实际编制预算金额为元。
3、学校代收费全部入账。
二、财务支出管理
严格按照有规规定,对当天发生的财务支出,及时在电子台账入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月清月结,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加大教育教学投入。
坚持做到“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
”
1、学校各项支出全部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
2、学校需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严格按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采购。
3、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各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上报中心校由民主理财小组讨论予以批复实施。
4、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教师的监督,所有财务由校报帐员到原州区核算中心中心办理,职责明确。
5、不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账外帐、坐收坐支现象。
6、1-6月我校按照预算编制实际支出金额为元(办公费元;印刷费元;手续费元;电费61730元;邮电费元;取暖费元;劳务费188648元;维修费86630元;学校安保费26300元;校园保洁费9790元;学生活动8866元;学校财产、责任保险13300元;其他元)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财务和固定资产
管理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
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校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学校对学校预算重视程度不高;财务人员未持证上岗,还需加强学习;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篇三:
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二章内部牵制及稽核
第三条牵制原则
(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
第四条组织和分工
(一)财务处设以下岗位:
一般会计岗位:
出纳岗、审核记帐岗、复核岗、工资管理岗、电算化岗、综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
会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
(二)财务处的稽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审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
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监督用款单位或项目有无合法资金供给渠道。
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应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2、复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复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制、科目运用、帐簿登记是否合乎规范要求,监督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复核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填制的记录内容和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科目运用不正确或往来帐记载与债权人、债务单位(个人)不相符时,应当即要求审核制单人员予以纠正。
3、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
负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负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监督其履行情况。
发现经济合同、协议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发现合同、协议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修订有关内容。
负责检查、监督全部会计档案及有关资料保管及移交情况。
第三章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需要设会计岗位,必须经财务处会商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聘任会计人员两人以上,记帐与出纳不能一人兼任。
第七条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需要聘任、调换会计人员,必须报财务处进行资格认定(包括审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
或进修合格证、技术职务证书等)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八条对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会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年检合格继续留任,不合格者或不参加年检的要解聘
第九条坚持技术职务考试制度,凡正式在编会计人员要取得各级技术职务除自然晋升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报人事处确认,经学校批准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术职务。
第十条学院各级财务机构和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二条各级财务部门要坚持工作会议制度,讨论业务处理及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要坚持会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财务处负责人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会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第十四条要建立会计人员基本数据档案。
将全院在编和在岗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供平时和年终报表使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 内部 控制 制度 财务收支 管理 自查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