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防治知识讲座讲义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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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防治知识讲座讲义3
精神病防治知识讲座讲义
精神病防治知识讲座讲义精神病防治知识讲座讲义一、什么是精神病及具体表现?
(1)精神病是指各种有害因素所致的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
(2)精神病具体表现:
为感知觉﹑思维﹑注意﹑记忆﹑情感﹑行为和意志智能以及意识等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碍。
鉴于人类大脑的复杂性和科学技术的限制,目前医学上诊断精神病较多还是依赖经验和病史采集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如果要判定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思维﹑情感和行为如果一个人在思维、情感和行为等精神活动中的表现难以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其本人也难以自圆其说;同时,这些精神活动的偏离又是以幻觉、妄想、行为紊乱为主要表现,这样的精神活动就具有精神病性特征。
(二)、丧失现实检验能力凡是智力正常的思维、行为总是要受到法则的约束,也就是说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果忽视这一点,对自己的言行无所顾忌,是非不分,这种现实检验能力的丧失,常常是精神病的重要特征,在临床上称之为无自知力或无内省力,表现为否认自己有精神病,不接受治疗。
(三)、影响个人或周围环境这种偏离的言行常常严重地影响个人生活﹑工作和学习,表现为不能适应家庭生活和社会环境,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或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四)、偏离持续时间以某个时间为界,精神状态前后判若两人,这种偏离的精神活动要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判断精神疾病都要具备病程这一观察指标,只有达到相应的病程,才可以诊断为某种精神疾病,例如抑郁症规定病程两周以上,精神分裂症为一个月。
符合以上四个方面的特征我们就可以判定其患有精神病。
精神病一般具有治愈率低,易复发的特点,最主要的是其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或丧失。
所以一旦确定患有精神病,应早期积极治疗,预防复发,才能使病人尽早回归社会。
二、精神病的分类(6种重性精神病病人诊断标准)
(一)精神分裂症:
诊断标准:
1、症状持续至少1个月。
2、符合症状学诊断标准:
(1)联想障碍
(2)变妄想(3)幻觉(4)情感障碍(5)行为障碍(6)被动体验(7)意志减退3、严重程序标准:
自知力丧失或不全,或社会功能明显受损,或现实检验能力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4、排除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精神活性物质,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并排除心境障碍。
二、双相情感障碍诊断要点:
1、必须符合躁狂或轻噪狂发作,混合性发作及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
(一)噪狂发作:
(1)情绪高涨和(或)易激惹
(2)思维奔逸(3)意志增强(4)其它:
常有睡眠需要减少,食欲、性欲增强等。
(二)抑郁发作:
(1)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表现思维缓慢,言语和动作减少。
(2)生物学特征性症状(食欲降低,体重下降,以及心境低落呈晨重夕轻的节律变化)。
(3)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2、严重程序特点:
躁狂、抑郁发作及混合性发作均可能使病人感到痛苦,或使患者社会功能明显损害,但轻躁狂发作时社会功能无明显损害或程序很轻。
3、病程特点:
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持续一周以上,抑郁发作或混合性发作至少持续存在2周以上。
三、偏执性精神障碍1、以系统妄想为主要临床症状。
其妄想内容不荒廖离奇,不怪异,不泛化,较为固定和系统,带有较为严密的逻辑推理和解释,与现实生活有一定联系,常见的妄想有被害、嫉妒、夸大、疑病和钟情等。
2、一般很少或不伴幻觉。
3、除了妄想内容相关的异常情感和意向行为外,患者其他的个人行为基本没有损害,人格保持相对完整。
4、病程及严重程序要求:
持续性病程,至少达3个月,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丧失。
四、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只有在疾病的同一次发作中,明显而确实的分裂症症状和情感性症状同时出现或只相差几天。
1、有典型的抑郁或躁狂症状,同时具有精神分裂症症状,且两种症状同时存在,同样突出。
2、病程间歇性发作,症状缓解后间歇期无明显功能缺陷。
3、起病较急,发病可存在应激诱因。
4、病前性格无明显缺陷,部分病人有精神分裂症或心境障碍家病五、癫痫所致精神障碍1、癫痫史或癫痫发作的证据。
2、呈发作性精神障碍,一般历时短暂,有不同程序意识障碍,事后不能完全回忆。
3、持续性精神障碍,如智能障碍和人格障碍等。
六、严重精神发育迟滞1、智力比正常人同龄人显著低下,标准智力测评的智商70。
2、社会适应能力较相同文化背景的同龄人低下。
3、起源于18岁以前。
4、部分病人有某些特殊的体态、面容、躯体疾病以及神经系统体征。
三、精神病的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
无符合1-5级的任何行为。
1级:
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
打砸行为在家,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
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阻止劝说而停止。
4级:
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和人,不能阻止劝说而停止。
(包括自伤、自杀)。
5级:
持管制性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公共场合。
家属该如何协助重性精神病患者服药?
对已经发展成为重性精神病(如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的患者,依靠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往往已不能使之缓解,此时药物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发作期重性精神病患者由于其疾病性质,自己已很难做到正确服药,必须由家人协助完成。
下面就介绍一下家人在协助患者服药时的基本原则。
一、发作期患者一般都不承认自己有病(医学上称为无自知力),大多数不愿意服药。
对此,家属可找患者最信任的人来耐心劝说,劝说时注意不要说你有精神病应服药之类的话。
有些患者不听劝说,拒服一切药物,这时可把无味的(如利培酮、氯氮平、氟哌定醇等)药搅拌在饭菜里。
但是,这一方法不宜用于有被害妄想症状的患者,因为这样做一旦被患者发现,则会使其更加怀疑有人在饭菜里放毒而不肯进食。
若以上办法均无法让患者把药物服下时,则应请医生把药物改为肌注或静脉注射。
急性症状得到控制后,患者一般就肯服药了。
二、恢复期要不断加强患者对坚持服药重要性的认识。
一般来说,患者病情稳定后要坚持服药2-3年。
很多患者出院后往往服一段时间的药就自行停药,其原因就是认为自己的病已经好了,正所谓好了伤疤忘了痛。
也有患者家属因为对坚持服药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擅自同意患者停药,有的家属甚至反对患者继续服药,怕患者服抗精神病药多了脑子会变呆,把身体也吃坏了。
其实,这些担心是不必要的,恢复期药量往往只有急性治疗期的1/3-1/2,只要能定期监测各身体指标,一般都问题不大。
三、有些患者因为服药后出现副作用而不愿服药,这时有必要予以解释:
服药后出现的嗜睡、动作呆板、便秘、肥胖等是较轻微的副作用,不需治疗处理。
如出现头颈歪斜、坐立不安、四肢颤抖等副作用,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或减少服药剂量后一般亦能缓解。
在恢复期维持治疗期间,家属一定要带患者定期到门诊检查,以便于医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使药物作用恰到好处,副作用也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样患者也乐于坚持服药。
四、一定要按医生嘱咐服药,不能自己随意增减或不规则服药。
突然停药可以出现药物戒断反应,而停药后突然服药又会出现较大的副作用,而且容易发生意外。
五、要防止患者假服药,在给患者喂药时,应看着患者把药服下,方可离开。
必要时还要检查患者的口腔(舌下或牙缝),以防止患者将药藏起,储积后一次服用而自杀。
家属怎样照顾精神病人?
1、坚持系统的药物治疗。
一方面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掌握其发病的特点,复发的苗头,药物副反应。
其次督促病人遵照医嘱按时按量坚持服药,切忌随意减药停药,药物由家属妥善保管。
同时,定期陪同病人到专科门诊复查,并作有关辅助检查。
2、合理安排好日常生活。
督促病人按时起床、刷牙、洗脸、更衣、整理房间、购物、听音乐、做户外活动等,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合理安排病人的衣、食、住、行,饮食应当易于消化、营养合理,忌酒、咖啡、浓茶和盲目吃补品。
3、营造适合康复的家庭环境。
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是慢性精神病人康复的重要外部条件。
家属应以和蔼、耐心的态度对待病人尊重病人人格生活上关心、体帖他帮助病人正确认识对待疾病消除悲观情绪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4、督促病人参加适当的活动。
尽量安排病人与社会环境接触的机会,不仅让他们参与家庭事务,还要鼓励多与朋友交往,督促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和社会活动,培养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同时,结合病人身体状况、病情许可和兴趣爱好,安排一些文体活动,愉悦身心。
如何防止病情复发?
精神病的复发预兆有哪些?
精神病的复发率高,病情复发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
为了防止复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家属要定期带患者来专科医院门诊复查。
一般情况下,应个月复查一次,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就诊。
2、坚持物维持治疗。
3、帮助患者认识疾病的症状表现,理解预防复发的重要意义。
4、注意发现复发的先兆,及时处理。
患者家属如能在早期识别精神病复发的迹象,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常能显著改善疾病的预后。
常见的复发预兆有:
1、睡眠障碍。
如入睡困难、易醒、多梦。
2、情绪变化。
如病人。
情绪不稳定,烦燥不安、易发脾气、无故担心等。
3、发呆,语言增多或减少、反应迟钝,活动减少、不爱理事、生活懒散。
4、头痛、头昏、疲乏无力、食欲减退、消瘦等。
5、原有的精神症状重新出现。
6、病人原来主动服药治疗,突然不承认自已有病拒绝服药治疗。
什么是精神病残疾?
精神残疾是如何产生的?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并且影响到病人的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一定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因此,那些病情有波动、间歇期社会功能完好的人,不能划归精神残疾的范畴。
精神残疾是以下几种情况产生的:
1、治疗不及时:
有些患者缓慢起病,不易被发现,加上家属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使患者长年得不到系统、彻底的规范治疗。
2、病情久治不俞愈:
约1O%的患者在使用现有的抗精神病药疗效不佳,往往需要长时间较大剂量的药物治疗,因而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
但也有些患者久治不愈是因为治疗方法不当所致,如选药不当、剂量不足等等。
3、病情反复发作:
病情复发的次数越多,治疗就越困难,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也就愈加不容易。
4、对患者缺乏科学地照顾:
过分迁就、事事包办代替,或过分指责、不尊重他人的态度都不利于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
精神病知识简答问:
康复病人的家属应配合什么工作?
答:
病好后,病人的思想较复杂,顾虑较多。
如怕受岐视对工作学习失去信念,怕复发,对病人中的事情懊悔害羞致情绪低,怕家庭关系搞不好,怕失恋,怕影响工作和生活等等。
家属应给予康复者加倍的关心和常识教育,鼓励他们树立信心配合治疗。
针对其顾虑,用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常与其谈心,给予安慰和保证,与单位联系,配合好防治工作。
问:
精神病康复后为什么还要长期服药?
答:
精神病经过系统治疗,精神症状完全消失,能很好适应正常工作学习,仍要服用抗精神病药的维持量易复发。
如果过早或过多的减少抗精神病药物的维持剂量易导致精神病复发。
问:
服用维持量抗精神病药物应服多少时间?
问:
服用维持量抗精神病药物应服多少时间?
答:
维持剂量一般是其治疗量1/2-1/3。
一般应服用2-3年。
除了有过早或过多减少抗精神病药的维持量易复发,但也有的因过度疲劳、过量饮酒或某种感染性疾病和其他原因诱发的。
问:
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有损身体吗?
答:
在治疗期(最高治疗量时)可能出现一些副作用。
如阳萎、过敏、皮肤色素沉着,白血球减少等等。
而服用维持剂量药物,一般很少出现上述或其他有损身体的副作用,也不会成瘾和出现耐药性。
问:
神经(官能)症是不是精神病?
答:
神经(官能)症不属于精神病;所以没有精神病常见的症状,而主要是焦虑、强迫现象、恐怖、抑郁、疑病和歇斯底里发作。
此类病大多有一定的心理因素。
虽然往往不易找到其原因,但并非没有。
而个性的特点也是千万神经症的基础。
问:
精神分裂症治愈后是否复发?
答:
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现代方法的治疗是可以治好的,尤其是早期患者更是如此。
治疗越早、疗效越好,病程长了疗效就差,这是一般规律。
影响复发的主要原因是:
病前性格不良,起病慢病期长,治疗不充分,遗留有多种残余症状或个性改变,以往有过复发,过早断药。
问:
躁狂抑郁症是否复发?
答:
病常可反复发作,或是单独躁狂发作,单独忧郁发作,或者两者交替发作。
躁狂症青年人多,而忧郁症多见于中年人,春未夏初发病率较高。
问:
如何防止精神疾病的复发?
答:
系统和彻底的治疗,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按时复诊,定时按量服药,坚持维持治疗。
树立健康的心理状态,如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及对家庭学校、职业、工作、社交、婚姻和一切社会的良好适应,树立坚强的意志,成熟的情绪等。
问:
精神病复发的早期症状是什么?
答:
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睡眠浅而易醒多梦等。
植物神经功能障碍如头痛、头昏、乏力、软弱、食欲差、消瘦等。
情绪障碍:
如情绪不稳、烦易怒,容易激动,敏感多疑,话增多或减少,焦虑忧郁,反应迟钝,孤独发呆,工作能力减退等。
问:
精神疾病是不是受剌激引起的?
答:
精神病的病因是极复杂的问题,多种精神病的病因迄今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如常见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
总之它的发生不仅决定于身体的特性和机能状态,只有二者相结合时,才能导致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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