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电梯定期自行检查报告曳引驱动杂物电梯9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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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电梯定期自行检查报告曳引驱动杂物电梯920
文件编号:
XXXX-XXX-2017
报告编号:
XXX
电梯定期自行检查报告
(适用:
曳引驱动杂物电梯)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管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代码
安全管理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
联系人
维保电话
(印制维保单位名称)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杂物电梯的定期自行检查。
由检查人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正确、真实填写各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
各栏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
2、本报告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也可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还可用印章填写。
单页内各种填写方式不得混用。
字迹应清晰、工整,语言应规范通顺,术语要标准,按法定的计量单位填写有关数据。
3、当报告中出现错误时允许杠改:
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并在改动处由改动人签名和日期。
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4、报告中带“□”可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填写,或通过杠改在旁进行修正。
计算机打印输出时,应删除未选取项。
5、检查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6、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栏的填写:
a、栏内注明计量单位的项目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数据填写值最少修约至标准要求的最小位数;
b、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表示无此项);
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查结果;
d、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表”等;有需要说明的项目,用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查状况;内容过多时,可填写“见附页XX”,并增加附页填写,附页至少应有一名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7、检查项目“检查结论”栏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
8、“其他”栏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按照设计制造单位的要求填写需增加检查的内容要求与检查结果。
9、“备注”栏填写检查人员认为应记载的事项和制造单位特殊要求的需说明的事项。
10、本报告无检查(至少应由2名专职检验员签署)、审核、批准、电梯管理人员的签字和维保、使用单位签章无效。
“检查日期”填写检查工作完成日期。
11、本报告的填写还应同时符合我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作业指导书有关填写规定。
12、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曳引驱动杂物电梯定期自行检查结论页
设备类别
其他类型电梯
设备品种
曳引驱动杂物电梯
注册代码
使用登记编号
设备代码
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设备
技术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
控制方式
□按钮、□信号、其他:
检查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T7006-201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
主要检查仪器设备
万用表、钳型电流表、游标卡尺、钢卷尺、钢直尺、塞尺、线锤、弹簧秤、温湿度计、转速表、声级计、点温计、放大镜(20倍)、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等。
检查结论
该杂物电梯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T7006-201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本单位质量控制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了年度检查,运行和安全状况良好,自检合格。
备注
检查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批准
年月日
维保单位
声明
我公司授权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并愿承担由本报告产生的责任。
维保单位许可证号:
TS
(维保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确认情况
经确认,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属实。
(使用单位公章)
安全管理员:
年月日
附件1:
使用单位技术资料自行检查项目表
序号
文件资料名称、内容与要求
见证材料
检查结果
检查结论
1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际相符
使用注册登记表与使用登记证
(2)安全技术档案:
至少包括制造、安装和改造及重大维修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且保存完好。
制造资料: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各种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安装资料:
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及自检报告,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改造或重大维修资料:
改造或重大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改造或重大维修的清单、施工方案,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合格证和型式试验合格证,施工过程记录以及自检报告,改造后的整机合格证或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等。
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相关人员的职责;
安全操作规程;
日常检查制度;
维保制度;
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编号:
维保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5)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管理人员证号:
有效期至:
年月日
使用单位技术资料自行检查结论
经自查,本电梯的使用资料完整齐全,符合TSG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
安全管理员(签名):
使用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
维护保养单位自行检查项目表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
检查结论
1
1.4
使用资料
见使用单位自查表
2
2
机房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及检修门、检修活板门
(1)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机房内部将门打开;
(3)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
“电梯机器——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3
2.3
主开关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如果有)、驱动主机照明(如果有)和机房内、底坑中电源插座的供电电路
4
2.5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2)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油量适当,无明显漏油;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3)曳引轮槽、卷筒绳槽、链轮齿等不得有过度磨损(适用于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曳引式杂物电梯曳引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4)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可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5
2.8
限速器
(2)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3)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6
2.9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导体(PE,地线)可靠连接
7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3
检修门
和检修活板门
(2)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3)应当设置用以验证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8
3.5
极限开关
对于电力驱动的杂物电梯,极限开关应当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
该开关应当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之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者轿厢与限位挡块接触期间始终保持动作状态
9
3.7
底坑设施
与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清洁,无渗水、漏水;
(3)对于人员可以进入的井道,底坑内应当设置停止装置和2P+PE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确定无须使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的电源插座
10
3.8
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
(1)应当采用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来限制轿厢和对重的下部行程。
如果在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在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11
3.9
限速绳、安全绳
★
(2)当限速器绳或者安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12
4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4.3防止轿厢移动装置
★如果允许人员进入轿顶,则轿厢应当设置机械停止装置以使其停在指定位置上,并且在轿顶上或者井道内每一层门旁设置停止装置
13
4.4
护脚板和自动搭接地坎
★
(1)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有效开锁区域的高度,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
(2)如果杂物电梯采用垂直滑动门并且其服务位置与层站等高,可以用固定在层站上的自动搭接地坎取代护脚板,自动搭接地坎应当满足下述要求:
①层门开启时,自动移动到服务位置;在层门关闭作用下收起;
②宽度不小于轿厢入口宽度;
③长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50mm或轿底至层门地坎的距离加20mm;
④无论轿厢在何位置,都与轿底有不小于20mm的重叠
14
4.5
轿厢入口
(1)轿厢入口处设置的挡板、栅栏、卷帘以及轿门等,应当配有用来验证其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2)轿门、栅栏、卷帘等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15
4.6
对重的固定
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16
4.7
安全钳
★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者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17
5
悬挂装置
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悬挂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时:
断丝的形式
钢丝绳类型
6×19
8×19
9×19
均布在外层绳股上
24
30
34
集中在一或者两根外层绳股上
8
10
11
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
4
4
4
股谷(缝)断丝
1
1
1
注:
上述断丝数的参考长度为一个捻距,约为6d(d表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mm)
③钢丝绳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90%;
④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不得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实测直径
mm
公称直径
mm
比率%
18
5.2
端部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连接部件无缺损。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19
5.5
旋转部件
防护
★在机房内、轿厢和对重(平衡重)上、井道内、液压缸上的曳引轮、滑轮、链轮,以及限速器及张紧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者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者链与链轮之间
20
6
轿门
与
层门
6.2
门间隙
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21
6.3
门重开装置
动力驱动的的层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或者货物被撞击或将被撞击时,一个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22
6.4
门的运行
和导向
层门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见附表1)
23
6.5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该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24
6.6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25
6.7
门的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也不能导致开锁;
(2)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施加300N力的情况下,不会降低锁紧有效性;
★(3)门的锁紧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电气证实,只有在层门锁紧后杂物电梯才能运行。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杂物电梯:
①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
②开门高度不大于1.20m;
③层站地坎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70m;
门的锁紧可以不由电气装置电气证实。
但当轿厢驶离开锁区域时,锁紧元件应当自动关闭,而且除了正常锁紧位置外,无论证实层门关闭的电气装置是否起作用,都应至少有第二个锁紧位置
26
6.8
门的闭合
(1)如果一个层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
(2)每个层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27
7
试验
7.1
轿厢安全钳动作试验
(2)定期检验:
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轿厢安全钳,轿厢空载,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28
7.2
对重(平衡重)安全钳动作试验
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安全钳,轿厢空载,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29
7.4
运行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30
7.5
制动试验
(2)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注:
对于按照JG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6.8
(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其他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其中条文序号为2.5(4)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附表1:
门系统数据检测记录单位:
mm
层站
层、轿门
地坎间距
层门/轿门
门扇与门扇
门扇与立柱
门扇与地坎
附表2:
试验记事(注明使用载荷情况、试验时间或次数等)
检查项目
记事
7.1
(2)轿厢安全钳动作试验
7.2对重(平衡重)安全钳动作试验
7.4运行试验
7.5
(2)制动试验
试验人员:
年月日
检查人员:
年月日
附件3:
杂物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表
项目
维保内容
维保要求
结论
项目
维保内容
维保要求
结论
项目
维保内容
维保要求
结论
半月维保规定项目
2
制动衬
清洁,磨损量不超制造厂商要求
5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符合标准值
1
机房、通道环境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3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6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工作正常
2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齐全,在指定位置
4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清洁、无严重油腻
7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附件安装螺栓
紧固
3
驱动主机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响声
5
靴衬
清洁,磨损量不超制造单位要求
8
轿厢及对重/平衡重导轨支架
固定、无松动
4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动作灵活
6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9
轿厢及对重/平衡重导轨
清洁,压板牢固
5
制动器间隙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7
层门门导靴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0
随行电缆
无损伤
6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8
限速器涨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
11
层门装置和地坎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7
轿顶
清洁
半年维保规定项目
12
安全钳钳座
要固定、无松动
8
轿顶停止开关
工作正常
1
电动机与减速机连轴器螺栓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13
轿底各安装螺栓
紧固
9
导靴上油杯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2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14
缓冲器
固定、无松动
10
对重/平衡重块及压板
对重块/平衡重无松动,压板紧固
3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维保计划与方案增加项目
11
井道照明
齐全、正常
4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1
12
轿门门锁触点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5
控制柜各仪表
显示正确
2
13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齐全、有效
6
悬挂装置
磨损量、断丝数未超过要求
3
14
层门地坎
清洁
7
绳头组合
螺母无松动
4
15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8
限速器钢丝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5
16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9
对重缓冲距离
符合标准值
记事:
维保单位审核人:
年月日
维保单位(签章)使用单位(签章)
17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不小于5mm
10
上、下极限开关
工作正常
18
层门门导靴
无卡阻,滑动顺畅
年度维保规定项目
19
底坑环境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1
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油质符合要求
20
底坑急停开关
工作正常
2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季度维保规定项目
3
制动器铁芯(柱塞)
分解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
减速机润滑油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4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结论:
该设备维修保养质量□符合□不符合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有关要求,□具备□不具备向检验机构报检条件。
注:
此表依据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制定。
结论拦符号:
“√”:
确认合格;“×”:
确认不合格,需修理;“/”:
该梯无此项。
本报告一式三份:
维保、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分别保存。
检验记录附页
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记录□无此项
记录编号:
使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电梯出厂编号
电梯注册代码
电梯额定速度
m/s
限速器制造单位
限速器产品编号
限速器规格型号
限速器实测
动作速度
m/s
(实测数据粘贴栏)
校验设备
限速器测试设备、常用电工工具、便携式检验灯、大力钳
校验结论
经校验,该台限速器(□符合;□不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6-2012)有关要求。
备注
/
下次校验日期
年月日
校验:
日期:
年月日
维保单位声明
使用单位确认栏
检验机构确认栏
我公司授权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出具本记录,对本记录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并愿承担由本记录产生的责任。
经确认,校验人员、校验时间、校验过程、校验结果属实。
按照检规要求,经现场确认,该公司限速器校验结果□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维保单位许可证号:
TS
负责人:
电话:
(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公章)
安全管理员:
年月日
(检验人员印章)
检验员: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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