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四口管理制度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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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四口管理制度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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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四口管理制度概述
“三宝”、“四口”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mm。
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
3.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一般约40~50mm),帽衬不得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
领取安全帽时应即使检查,发现有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更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帽。
4.使用安全带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
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5.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带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
6.安全带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
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检过的样带要更换新绳。
7.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水平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积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防止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电焊火花的烧灼等。
8.安全网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
网与网之间及网与支撑架的连接点不允许出现松脱。
所有绑拉的绳都不能受到严重的磨损或有变形。
9.施工现场水平网内的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
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避免高温或蒸汽环境。
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清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10.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或带尖刺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
网体要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并将其分类、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许随意乱堆。
对仓库要求具备通风、遮光、隔热、防潮、避免化学物品侵蚀等条件。
在存放过程中,要对网体作定期检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安全。
模板工程施工存的安全隐患
1.无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书,支撑系统不符合规范要求;
3.支撑模板的立柱材质及间距不符合要求;
4.立柱长度不一致,或采用接短柱加长,交接处不牢固,或在立柱下垫几皮砖加高;
5.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支撑;
6.木立柱下端未锯平,下端无垫板;
7.混凝土浇灌运输道不平稳、不牢固;
8.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
9.垂直作业上下无隔防防护措施;
10.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
搭设、使用、拆卸存在的安全隐患
1.脚手架无搭设方案,尤其是落地式外脚手架,项目经理将脚手架的施工承包给架子工,架子工有的按操作规程搭设,有的凭经验搭设,根本未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
2.悬、挂、门型等脚手架无设计计算书;
3.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不够牢固;
4.杆件部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的规定;
5.脚手板、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材质不符合要求;
6.施工层脚手板未铺满;
7.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未组织脚手架分段及搭设完毕的检查验收,即使组织验收,也无量化验收内容;
8.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均匀,荷载超过规定;
9.通道及卸料平台的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规定;
10.地式和门型脚手架基不平,不牢,扫地杆不符合要求;
11.挂、吊脚手架制作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2.附着式升降脚手的升降装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不符合要求;
13.脚手架搭设及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的未上岗,未经专业培训却上岗。
“三宝”及“四口”防护的安全隐患
1.部分工人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尤其在在夏季施工嫌戴安全帽头部热燥,即使戴安全帽,也不符合规定;
2.安全网的规格和材质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置平网和立网;
3.悬空作业、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系挂安全带的,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
4.楼梯口、楼梯踏步悬挑端无防护措施;
5.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电梯井内壁未设平网,设置平网的不符合要求;
6.预留洞口无防护措施,坑井无防护措施;
7.通道口未设防护棚,设置防护棚的不牢固;
8.未安装栏杆阳台周边、无脚手架的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两侧、卸料台的外侧边、框架建筑的楼层周边等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有防护措施的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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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
1.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路距离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2.接地与接零系统不符合规范规定;
3.未采用TN—S系统;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5.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
6.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
7.配电箱和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
8.电箱下引出线混乱;
9.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10.现场照明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电线破皮及电线接头未用绝缘布包扎;
12.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13.电线老化破损,没有及时更换。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与井字架)的安全隐患
1.吊蓝无停靠装置;
2.吊监无超高限位装置;
3.未设置缆风绳;
4.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缆风绳的组数、角度、地锚不符合要求;
5.架体与建筑结构连墙杆的设置不符合要求;
6.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
7.钢丝绳无过路保护;
8.钢丝绳拖地;
9.楼层卸料平台的防护不符合要求;
10.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
11.吊监无安全门,违章乘坐吊监上下;
12.架体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
13.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14.无联络信号;
15.在相邻建筑物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
塔吊的安全隐患
1.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
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
3.吊钩无保险装置;
4.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
5.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
6.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
7.附墙装置不符合说明书规定;
8.无夹轨钳或有关轨钳不用;
9.无安装及拆卸施工方案;
10.司机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
11.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
12.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
13.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卷线器失灵,高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
14.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15.道轨无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起重吊装的安全隐患
1.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有作业方案但未经上级审批,方案针对性不强;
2.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
3.起重机吊钩无保险装置;
4.起重扒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5.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
6.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4倍;
7.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
8.司机或指挥无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操作;
9.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
10.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超载作车;
11.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
12.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挂点;
13.人员上下无专用爬梯、斜道;
14.作业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作业平台脚手板不满铺;
15.起重吊装作业人员无可靠立足点;
16.物件堆放超高、超载。
施工机具的安全隐患
1.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手寺电动工具、搅拌机的共同隐患是未做保护接零和无漏电保护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护手、手柄等无安全装置,安装后均无验收合格手续;
2.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
3.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4.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无防雨罩;
5.搅拌机作业台不平整、不安全,无防雨棚,料斗无保险挂钩不使用;
6.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气瓶相互间距和气瓶与明火距不符合规定,无防震圈和防护帽;
7.翻斗车自动装置不灵敏,司机无证驾车或违章驾车;
8.潜水泵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
9.打桩机械无超高限位装置,其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基坑施工存的安全隐患
1.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有支护方案的,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基坑深度度超过5m的,无专项设计。
2.基坑临边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3.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坡度要求。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行采用坑外排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5.基坑周边弃土堆料距坑边的距离小于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6.基坑内作业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不符合规定,或陡、或窄、或无扶手,人员上下极不安全。
7.土方开挖时,挖“神仙土”,即从坑槽壁中、下部往内挖凹进去,让中、上部土体自然垮塌。
8.机械挖土,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固。
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时,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6.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10.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指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增强政治觉悟,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2.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的物体上操作。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产。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程范围内。
防止车辆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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