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培训总结会议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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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培训总结会议范文
人力资源培训总结会议
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一: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与比例
职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计入,(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513元,2014年60%为2226元,300%为元/月)
比例:
2014年杭州市社保缴费比例
2014年7月杭州基数调整为2225.56
企业
个人(城镇户口)
个人(农村户口)
养老保险
14%
8%
8%
医疗保险
11.5%
2%+4元/月
2%+4元/月
失业保险
2%
1%
0
生育保险
1.2%
0
0
工伤保险
0.4%-1.2%(各单位不一)
0
0
总计
29.1%-29.9%
11%+4元/月
10%+4元/月
金额
647.64-665.44
248.81
226.56
(2)参保职工死亡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1年(含)至15年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二:
工伤保险方面
1.用人单位发生工伤,30天内认定工伤申请。
2.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死亡的职工单位5个工作向有关部门报告。
3.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
生育保险方面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生育保险待遇
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3)生育津贴支付基数
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应对
1.规章制度及风险应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入职审查及风险应对
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
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年龄:
18周岁
3.劳动合同订立及风险应对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陷阱及风险应对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试用期及风险应对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单独签订试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出资技术培训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6.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及风险应对
(一)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公司不用多给一个月工资,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提前一个月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2,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多补一个月。
在公司工作5年就要补5个月工资。
(三)公司非法解除员工
1.公司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2,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多补一个月,在公司工作5年就要补5个月工资。
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相关实务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业务操作
(一)职工工资的申报
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计入,(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513元,2014年60%为2226元,300%为元/月)
(二)单位人员的增减。
办理时间:
每月1日到25日16:
40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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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休养老金多少决定于(缴费的高底,缴费的长短,退休前一年的平均工资)
(四)灵活人员在杭州参保的条件?
?
?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必须是我区户籍
2.非我区户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我区参加职工医保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人员
(五)养老和医疗关系转移步骤(跨省转移)
第一步:
参保人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
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邮寄《联系函》至原参保地
第四步: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邮寄给新参保地。
第五步: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法定时限45天。
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
第一部分:
失业保险政策
1.失业保险待遇
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促进再就业补贴)
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2.失业保险金标准
城镇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176元/(1470×80%=1176)
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按1176*40%=470.04元
3.失业保险金的计发办法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含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二部分:
余杭区促进就业政策体系
1.《余杭区就业援助证》申领和管理
申请人群(六类对象)——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2)纳入区级救助圈的家庭人员(困难家庭人员);
(3)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人员(4050人员);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残疾人;
(6)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破产或改制时,已办理“协缴”手续以及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未再就业的人员(协缴人员)
2.用人单位吸纳持证人员扶持政策
(1)补贴范围和条件(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除外)等用人单位招用持证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
)
(2)补贴的标准
a:
每人每月600元
b: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800元
c:
“协缴”人员只享受用工补助每人每月200元
工伤预防和工伤认定
(一)工伤申请时间: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二)认定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用人单位赔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瓴取的作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由工伤保险基本赔付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承但。
规范劳动用工的法律意义和现实需要
企业如何规范劳动用工(劳动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劳动合同管理
(1)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违约金的设定:
劳动合同法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用单位必需提供培训费用发票)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6)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补偿标准和期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1.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42天)的产假。
(三)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的结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可享受三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四)丧假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丧假的规定: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五)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享受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余杭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以上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1.我区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以下统称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2.非我区户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我区参加职工医保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绵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人员。
3.在我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在我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规定的,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
(2014.1.1以后,医保可以分开来交)
(二)个人账号(划入比例及金额)
企业在职人员≤35周岁个人缴费基数x12(个月)x2.4%
>35周岁≤45周岁个人缴费基数x12(个月)x2.7%
>45周岁<退休个人缴费基数x12(个月)x3%
(三)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的转移
1.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可以转移或清算。
2.按原参保地政策已支付的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及医疗费不予累计计算。
(指:
杭州与余杭与萧山不能累计,)
3.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医保关系不予转移
4.缴费年限满20年以上的,自办理医保退休待遇审核手续的次月亨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四)职工医保待遇亨受时间
1.用人单位,按规定参保人员,其医保待遇自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次月亨受.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首次参加我区医保的,在连续缴纳医保费满6个月后,方可亨受医保待遇
3.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参保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除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
1.我区户籍未参加职工或导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非我区户籍,在我区中小学校就读,且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我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区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以下统称非我区少儿),可参加2014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劳动争论案例分析
(一)经济补偿
员工2006年1月进厂,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5年,2013年12月31号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表示不在再续签合同,员工表示同意。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员工经济补偿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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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与员工的进厂时间为准。
与终止劳动合同为准。
第二:
员工在公司公司的8年,按劳动法,员工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8年补8个月工资,但劳动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所以补偿6个月
第三:
工资的标准不是按1470元,而是以终止劳动合同12月的总和(工资+加班费)除以12。
解决方法:
1.新员工进厂做好登记并本人签名,2.做好离职员工记录,由本人签字,3.做好离职员工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本人签名,4。
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理由一定要写劳动合同到期为由。
(二)社会保险
员工进厂,订立五年劳动合同,同时双方书面约定放弃缴纳社保,后来员工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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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法:
1.员工面约定放弃缴纳社保,是没有法律效力,2.员工1年内提出缴纳社保,是有法律保护的,3.员工提出的缴纳社保是有法律效力的。
(三)工伤
员工2013年3月进厂,工资1800元每月,没有交工伤险,5月工伤。
标准8极,
工伤请假2013年11月30号,合同2013年12月31到期,员工离职,员工工伤能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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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1.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提出离职,公司不用经济补偿,2.员工工伤,加上公司没有帮员要买工伤险,公司支付所有工伤费用(1.请假时间7月的工资:
1800元*7=,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3709元*60%=,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3340元=,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3340元=)
注明:
2012年月工资标准3340元,2013年月工资标准3709元,8级工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个月。
注意事项
通过上面培训,对社保,对工伤,对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大家明白,为了以后公司不会发生以下的问题,我们以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1.严格控制好新员的进厂,老员工的离职流程规定。
新员工需求:
各部门主组写(新员工需求表)-生部主管审核—行政部。
新员工的进厂—行政部面试(通过)—新员工入职申请表(身份证)—新员工进入所要的部门(一个月的实用期,如在一个月内要解除新员工)—交行政部除理。
(我要检查新员工表签名)
老员的离职,辞职申请—部门主管审核—行政部(离职最后时间)(我要检查员工离职表签名,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签名)
2.8月全厂开消防安全培训(控制好工伤的发生)
3.9月全厂安全生产培训(控制好工伤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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