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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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治
农村土地整治
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关键词:
农村;土地;整治;措施中图分类号:
f30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0432(2012)-11-0045-11规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1.1严格项目入库管理要根据年度农村土地整治计划,在群众自愿、村社申请、乡镇建议和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基础上,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按照项目选址的综合条件,认真选择安排项目。
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1.2严格项目初设管理要从提升项目整体形象出发,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
规划设计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项目规划图、单体工程图必须保持一致,应科学指导施工、方便监管和验收。
1.3严格项目施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入库备案的规划设计方案和预算组织实施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随意改变已备案的实施方案和消减项目投资,否则不予受理项目新增耕地验收确认申请。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审计制管理制度。
凡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招投标或招投标程序不合规的项目,不得予以验收和申请新增耕地确认。
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布局、建设内容、建设周期、质量等级、施工方式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告。
农村土地整治机构要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全程管理,对不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的项目,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数量和质量。
1.4严格项目利用管理要积极争取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和乡镇的配合支持,按职责分工抓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
有条件的应报请区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监督落实后期管护利用责任。
2严格农村土地整治资金管理2.1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要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按照渠道和用途不变的要求,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2.2认真制定复垦退地补助标准补助政策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调动区县、乡镇、村社积极性的原则。
复垦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的地票平均价款扣除复垦项目工程成本、管理成本和融资成本后,应采取土地整治的方式用于新农村建设。
3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1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农村土地整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转移相协调,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区分城镇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3.2切实尊重农民权益农村土地整治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和征求项目区农民群众意见的工作,将工程内容及单项工程投资、施工方式和可以组织农民群众实施的工程内容等进行公告,确保项目区农民群众对项目工程和施工方式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对个别技术含量低、难以量化或量化成本较高、当地农民群众有实施意愿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土地平整中挖填土方等工程建设内容,可从工程施工招标内容中剥离,由承担单位或委托乡镇组织项目区农民群众实施,工程施工费直接兑付给农民。
当地农民群众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没有实施意愿的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工程施工招标内容。
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应聘请项目区农民代表协助加强工程监理,农民代表监理应每天在监理日志上签字,并对其认定的质和量负责。
4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的组织工作4.1加强组织领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形成区县政府主导、国土管理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全程指导和有效监管,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4.2做好权属管理实施农村土地整治,要按照确权在先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
对权属有争议的地块,不得纳入农村土地整治范围。
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后,要依法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和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4.3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全程监管。
完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在线备案制度,对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实行网络直报备案,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的作用,完善问题发现和查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4.4积极开展自查全面对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尤其是通过年度卫片检查反映项目区实际情况与测绘和规划设计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
作者简介:
秦军(1979-),男,就职于安图县国土资源局,研究方向:
农村土地整治。
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关键词:
农村;土地;整治;措施中图分类号:
F30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0432(2012)-11-0045-11规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1.1严格项目入库管理要根据年度农村土地整治计划,在群众自愿、村社申请、乡镇建议和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基础上,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按照项目选址的综合条件,认真选择安排项目。
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1.2严格项目初设管理要从提升项目整体形象出发,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
规划设计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项目规划图、单体工程图必须保持一致,应科学指导施工、方便监管和验收。
1.3严格项目施工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入库备案的规划设计方案和预算组织实施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随意改变已备案的实施方案和消减项目投资,否则不予受理项目新增耕地验收确认申请。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审计制管理制度。
凡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招投标或招投标程序不合规的项目,不得予以验收和申请新增耕地确认。
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布局、建设内容、建设周期、质量等级、施工方式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告。
农村土地整治机构要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全程管理,对不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的项目,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数量和质量。
1.4严格项目利用管理要积极争取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和乡镇的配合支持,按职责分工抓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
有条件的应报请区县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监督落实后期管护利用责任。
2严格农村土地整治资金管理2.1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要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按照渠道和用途不变的要求,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2.2认真制定复垦退地补助标准补助政策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调动区县、乡镇、村社积极性的原则。
复垦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的地票平均价款扣除复垦项目工程成本、管理成本和融资成本后,应采取土地整治的方式用于新农村建设。
3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1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农村土地整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转移相协调,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区分城镇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3.2切实尊重农民权益农村土地整治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和征求项目区农民群众意见的工作,将工程内容及单项工程投资、施工方式和可以组织农民群众实施的工程内容等进行公告,确保项目区农民群众对项目工程和施工方式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对个别技术含量低、难以量化或量化成本较高、当地农民群众有实施意愿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土地平整中挖填土方等工程建设内容,可从工程施工招标内容中剥离,由承担单位或委托乡镇组织项目区农民群众实施,工程施工费直接兑付给农民。
当地农民群众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没有实施意愿的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工程施工招标内容。
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应聘请项目区农民代表协助加强工程监理,农民代表监理应每天在监理日志上签字,并对其认定的质和量负责。
4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的组织工作4.1加强组织领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形成区县政府主导、国土管理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全程指导和有效监管,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4.2做好权属管理实施农村土地整治,要按照确权在先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
对权属有争议的地块,不得纳入农村土地整治范围。
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后,要依法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和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4.3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全程监管。
完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在线备案制度,对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实行网络直报备案,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的作用,完善问题发现和查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4.4积极开展自查全面对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尤其是通过年度卫片检查反映项目区实际情况与测绘和规划设计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
作者简介:
秦军(1979-),男,就职于安图县国土资源局,研究方向:
农村土地整治。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浅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浅析菏泽市位于山东省的西南部,是个农业大市,人均耕地1.29亩。
近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城市规模和交通建设等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猛增,耕地存有量税减;另一方面菏泽耕地后备资源稀少,农村空心村,一户多宅大量存在,土地供需矛盾相当突出。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称土地综合整治,它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对于解决之一矛盾意义重大。
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必要性
(一)土地综合整治直接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我国人口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
民以食为天,保障我国13多亿人口吃粮问题是我国头等大事,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以目前的农业科技水平,粮食产量不能大幅度地提高,要保障粮食生产量就要使耕地不减少。
土地整治,不仅能够增加耕地面积,而且还能够提高农用地利用率及农用地质量,是农业增产增收的一个好办法。
(二)土地综合整治可提供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菏泽土地利用率为98.74%,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9.3%,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9.44%,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26%。
由此可见,菏泽土地资源广度开发的潜力很小。
但是,经济在快速发展,重点经济项目建设,城市建设需要大量建设用地。
如何满足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建设用地的需要呢?
唯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农村土地整治。
通过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整理及农用地的复垦,把节省下来的用地指标用于城市经济发展上,城市城区的扩展,大型商贸物流用地,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用地就能实现。
可以说,农村土地整治解决了当前保护耕地与建设占用耕地的矛盾,实现了双赢目标。
(三)土地综合整治为新农村建设及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资金是三大生产要素之一,经济要发展,除了国家政策外,资金的投入必不可少。
新农村建设及城市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其中主要来源在于土地出让金。
菏泽市有关文件规定,通过农村土地整理提供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开发四类用地的土地收入,60%用于新农村建设,40%用于城市建设。
这样城乡建设就有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及现状
(一)农村土地整治的主要内容1、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它包括村庄改造,乡村工矿企业破坏土地和废弃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探讨 关键词:
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探讨中图分类号:
TU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5-2104(2013)当前,各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以土地开发整理为载体,结合区域化农业生产、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生态治理等手段。
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治理与开发。
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客观事实,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地制宜地推进该项工程,农村土地整治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助推器,是一项民心工程,使农民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1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土地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撤并小型村,拆迁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要求,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农村田、水、路、林、村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利用城乡土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1.1用地指标缺少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盖房若使用到农用地,需要依照条文申请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但是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指标实施指令性管理,分类下达,所有地方都不得超出计划批地政策。
实际中很多用地指标都挪用于别的项目,真正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土地非常少,甚至没有。
1.2土地调整与流转困难这已是当前影响土地整治工作的一项最大的问题。
土地整治及新农村建设的土地涉及千家万户,又涉及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多项土地权属类型,调整及流转问题处置稍有不慎,就会直接影响到此项工作的开展,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要想使土地整治工作发挥更大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的土地大规模流转是一项重要手段,它能使土地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耕种,能让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解放出来。
但由于缺少相关配套的政策和法规,造成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企业、村居以及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的之间的矛盾不断,纠纷不断。
1.3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直接影响了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由于土地整治项目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投资,并按进度拨款,往往造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资金审批流程较长,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也有部份项目资金被县乡两级财政临时用于其它在急项目。
由于多种客观原因,一些市、县级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或需配套的一些项目资金不能按项目预算兑现,造成一些项目被迫停工或一些工程项目被迫取消。
1.4后续管理缺失由于缺少项目后续管理的相关政策及资金,造成土地整治项目一经验收,后期即无人再进行管护,新农村的环卫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农田水利,道路等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都是空白,造成村庄杂草丛生,投入大量资金的配套设施损坏严重,直至无法使用。
2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管理的对策2.1发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统筹协调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土地整治,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的原则,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项用地。
2.2开展土地整治,积极复垦农村的宅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应该起主导作用,应该想方设法调动农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复垦农村宅基地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良机。
(1)宅基地复垦新增加的耕地指标优先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用地指标能够有保障;
(2)集中搬迁拆迁户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集中非常有利;(3)通过政府与集体各自补贴一部分的形式减小了大多数农民向新农村点集中的经济负担,获得了广大农村居民的肯定。
2.3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要对农村废弃地、砖厂取土坑进行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
认真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向上积极争取项目,对下严格抓好管理。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转变,项目布局从零散小块向集中成片转变。
要合理对农村田、林、路、渠综合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通过拆并一些少量分散且占地较多的小村,重点建设小康村、中心村,对不能拆并但分布凌乱,村内空闲土地较多的小村庄,要充分利用村内土地,拉平取直,相互调剂,使村内房成排、路成网、树成行,彻底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3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探索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3.1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体系,使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加明确,以保障农民在较大的时间跨度和稳定的保障周期内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外,还须积极研究物权化条件下的土地产权明晰举措,赋予农户完整的、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实实在在的为广大农民带来经济收益。
要避免农户对土地的占有、抵押、收益、承包、转让、转包、入股、继承和优先承包经营等权利遭到侵犯,使土地收益成为农民稳定的收入来源。
同时也要避免政府的行政权对农户在承包期内享有的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权利造成侵犯。
3.2完善建设用地流转机制3.2.1创新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
转变土地性质,在维护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私有性质的自由流转的改革,以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方式引导土地自由流转进入市场。
3.2.2通过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合理分配土地流转的收益,以达到保障承包土地的农民合法的经济利益的目的。
3.2.3对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灵活性较强的股份制改革,变集体所有为法律上的按份共有关系,进一步明晰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产权主体,切实保障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者、使用者、经营者等多个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3.3完善农地流转机制在法律框架内对农民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方式进行有序的规范引导。
对位于城市郊区的农户,鼓励农民用承包的土地进行入股经营,充分发挥城市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此促进农民增收。
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新的农地流转模式;3.4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目前迫切需要对农民现有的土地承包的合同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规范强化。
以鉴定书面协议的形式对土地流转的方式、数量、质量、期限、利用方式、流转费、复垦费的收取标准及支付的方式、违约责任、土地到期后土地附着物的归属等事项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说明。
4结束语农村问题,农民问题,农业问题的总称为三农问题,它是我国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发展方向。
近年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
土地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载体,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对新农村建设进展顺利与否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秀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J].经济问题,2011,(02).[2]汪光焘.认真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三农问题与城镇建设政策理论文集[M].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3]晏传英.农村教育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经济研究导刊,2009,(12).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的新要求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的新要求——国务院47号文件解读之九国务院要求,今后各地要坚决围绕维护农民权益这个核心,进一步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第一,明确了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目标,对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根据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目标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将其分为农田整治、示范建设和重大工程等三大类,并对这三类农村土地整治的工作重点、治理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分别作了规定。
对农田整治,《通知》明确了是以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将重点放在了耕地质量的提升上,将农田整治工作对象限定在村庄以外的广大农田,主要建设内容是田水路林等四大工程,重点是抓好基本农田建设和提高耕地质量,其内涵与过去所说的土地整理基本一致。
同时,为防止整治后被占用问题的发生,长期发挥整治功效,《通知》规定整治后的耕地要及时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同时,还就工程管护问题提出了要求。
对示范建设,《通知》在传统农田整治基础上,增加了建设村的内容,将其定位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其外延和内涵相对农田整治有所扩大。
其中,在对村的整治上,《通知》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如规定未批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不得将农村土地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对整治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
这些规定,实际上明确了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不意味着可以与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画等号,防止了一些地方借开展示范建设打擦边球问题的发生,堵住了土地违规调整使用的口子。
同时,针对有的地方存在的借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等问题,《通知》也明确予以严禁。
对重大工程,《通知》将其定位为相关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具体落实,目标是促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战略后备产区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
从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和最终发挥应用功效出发,《通知》强调了各地要切实加强配套骨干工程建设和落实配套资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重大工程规模大、范围广,且多是依托流域或灌区,其建设成效的真正发挥,很大程度上与是否和相关水利骨干工程相衔接密不可分,这就要求各地在开展重大工程规划和选址时,要切实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实现重大工程与骨干工程的同步规划和同步建设,最大程度发挥重大工程建设成效。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整治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通知》第十五条对加强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四方面内容,总结概括起来,可将其归纳为掌握信息、全程管理、社会监督和及时纠偏等四大部分。
为实现这一监管目标,今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信息报备工作。
要按照部有关规定落实人员和责任,做好报备信息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同时,要依托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开展相关项目的上图入库,实行全程动态监测。
二是要严格规范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工作,定期开展项目稽查或检查,指导地方规范实施工作,对稽查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认真开展项目年度评估考核工作,并根据评估考核情况相应落实奖惩,不断提高实施管理工作水平。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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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 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