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柜面现钞收付作业指导手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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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柜面现钞收付作业指导手册范本
讷河联社现金收付业务知识学习手册
柜面现钞收付作业指导书
编制部门:
财务会计部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柜面现钞收付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旨在确保柜面现钞的收付、兑换、整点、结账的规范操作和主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现金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信用社本外币现钞的柜面收付、兑换、整点、结账等业务活动及其管理。
3.定义、缩写和分类
1)信用社出纳业务:
指现金(本、外币现钞)、有价单证、金银等物品的收付、兑换、整点、调运、保管等业务活动及其管理。
2)现钞:
指人民币和外币的纸币、硬币。
3)损伤币:
即残缺、污损人民币。
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4)货币:
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5)现金收款:
指根据客户填制的交款单以及银行规定的其他专用凭证办理现金收款业务。
6)现金付款:
指根据经过审核、记账、复核、签章的现金支票或其他付款凭证办理现金付出。
7)授权人员:
指办理现金出纳各类授权业务的有权授权人。
8)现金柜员:
指有权办理现金调拨和柜员现金领交的柜员。
9)业务负责人:
指经办社现金出纳业务的负责人。
10)经办行:
指办理现金出纳业务的各级经办机构。
11)管理行:
指现金出纳业务经办行的直接管理行。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与权限
不相容职责
业务负责人
1)贯彻落实上级行现金出纳和金库管理各项制度;
2)监督与检查柜台和金库的现金出纳业务;
3)负责权限内的现金业务和金库业务的签字审批;
4)负责本社现金的调运审批;
5)结账时对现金柜员尾箱进行账实核对并确认。
柜员职责
授权人员
1)对现金出纳业务进行授权。
柜员职责
现金柜员
1)办理柜员现金领交和网点现金调拨。
柜员职责
柜员
1)经办柜面现金出纳业务,确保账实相符;
2)对客户办理票币兑换,不得拒绝;
3)办理现金整点;
4)办理大额现金报备。
显现金柜员职责
业务负责人职责
5.政策
1)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
2)收入的现金,未经整点,不得对外付出。
3)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
4)付出的现金,票面要达到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
5)一笔现金业务未完成,经办人员不得离柜。
6)中午碰库、日清日结。
7)严格执行大额现金审批、报备制度。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规范要求
柜面现钞收付业务管理主要包括柜面现金收款、柜面现金付款、票币兑换、现金整点和现金结账五个方面。
以下分别进行描述和说明。
6.1柜面现金收款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柜面现金收款流程包括审核清点、系统处理、大额现金报备和后续工作四个阶段。
流程的输入为客户递交的现金和交款凭证,流程的输出为柜面现金收款服务。
流程的主要风险是:
柜员扣压或撕毁客户交款单,侵吞或挪用客户存款。
针对主要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是:
打印交款回单。
具体的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见下表。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6.1.1审核清点
1)审核交款凭证
柜员受理客户交来的现金和两联“现金交款单”或其他存款凭证时,应认真审查交款凭证要素以及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要求。
审查交款凭证要素,重点审查交款券别明细合计金额与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其他审核要求具体见《会计凭证管理程序》(PKJ7203-00)。
对客户交存现金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要求的审查,具体见
附录一“现金管理有关规定”。
2)清点现金
柜员审核交款单据无误后,清点现金,并与交款凭证金额、票面核对。
清点发现现金与交款凭证金额不符的,应立即向客户讲明情况,待双方核实后按原交款凭证多退少补现金或由客户重填交款凭证。
a)当面点清现金,一笔一清;不得将几笔款项混收。
b)清点票币时要看清票面,鉴别真伪,发现假币的处理具体见《反假币管理作业指导书》(IKJ7215-05)。
并按规定随时挑剔残币,挑出的损伤币应在一笔款项收妥后再与内部券别调换,并单独放置。
c)收入本、外币现钞时,除鉴别真伪外还应鉴别是否为现行流通的货币和不可收兑货币。
非现行流通的货币,应当按照当地人民银行的规定处理。
现行流通货币和可以办理收兑的外币现钞种类见“本、外币现钞种类”(附录二)。
d)严禁柜员代客户填写现金交款凭证。
e)对于交存现金较多的单位,双方可协商签订信用封包收款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即单位交存现金时,出纳员当时数捆、卡把、点零头,与交款凭证金额核对相符,当面封包,并登记封包现金登记簿,次日清点。
收款中发现错款,应签发封包错款证明单(记录一),退回长款,收回短款。
并定期与单位核对。
f)营业终了后或节假日办理的业务,作为次日(节假日顺延)的收款,在交款凭证上加盖“入次日账”戳记,登记次日的账簿,凭证的第一联退客户,第二联连同现金封包,装入尾箱寄库保管,次日作账务处理。
寄库手续具体见《金库管理程序》(PKJ7216-00)。
风险因素1:
其它任务执行失误—交款凭证审核不严,导致错款和纠纷。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低风险
控制目标:
凭证审核无误。
控制措施:
重点审核金额、票面
控制岗位:
柜员岗
风险因素2.1:
其它任务执行失误—现金清点有误或混收,导致错款和纠纷。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低风险
控制目标:
现金清点无误。
控制措施:
一笔一清;出纳机具复点;监控;反假币培训
控制岗位:
柜员岗
风险因素2.2:
柜员扣压或撕毁客户现金交款单,收款不入账。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高风险
控制目标:
收款不入账。
控制措施:
机打回单。
控制岗位:
柜员岗
6.1.2系统处理
1)系统处理
柜员审核交款单据和现金无误后,进行系统处理,并加盖“现金讫章”和个人名章,具体操作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和《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指南》(IXJ7315-03)。
其会计核算见《会计核算程序》(PKJ7218-00)。
“现金讫章”的管理具体见《会计专用印章管理程序》(PKJ7209-00)。
其中,开户单位向其现汇账户存入外币现钞,还应办理代客外汇买卖。
2)打印回单交客户
系统打印现金交款回单后,柜员加盖“现金讫章”后退客户。
如须找零,将找零现金一同交给客户。
风险因素3:
数据录入、维护或加载错误;会计记账错误/数据属性错误—系统录入错误。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低风险
控制目标:
系统录入正确。
控制措施:
系统控制;复核;柜员现金结账
控制岗位:
柜员岗、复核岗
风险因素4:
偷窃/勒索/贪污/抢劫—柜员扣压或撕毁客户交款回单,侵吞或挪用客户存款。
事件类型:
内部欺诈
风险级别:
低风险
控制目标:
机打回单给客户。
控制措施:
系统控制;监控;会计对账
控制岗位:
出纳主管岗、会计对账岗
6.1.3大额现金报备
1)大额现金报备
按当地人行分支机构规定办理,大额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见附录一“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下同)。
6.1.4后续工作
1)柜员领交现金
柜员领交现金只限于普通柜员与现金柜员之间进行,普通柜员之间不允许相互调拨现金。
a)柜员领取现金的处理
柜员向现金柜员领取现金时,由现金柜员启动交易,进行系统处理,柜员系统确认,成功后打印“柜员间现金调拨单”,柜员、现金柜员和出纳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现金柜员加盖“现金讫章”后同柜员办理现金交接,一联调拨单交柜员。
b)柜员上缴现金的处理
柜员向现金柜员上交时,现金柜员同柜员办理现金交接无误后,启动交易,进行系统处理,柜员系统确认,成
功后打印“柜员间现金调拨单”,柜员、现金柜员和出纳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现金柜员加盖“现金讫章”后,
一联调拨单交柜员。
“柜员间现金调拨单”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
2)现金整点,具体见6.4现金整点规范。
3)现金结账,具体见6.5现金结账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6.2柜面现金付款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柜面现金付款流程包括受理审核、系统处理、配款、付款、后续工作五个阶段。
流程的输入为客户递交的现金取款凭证,流程的输出为柜面现金付款服务。
流程的主要风险是:
不合理的大额现金支出,违反现金管理和反洗钱的有关规定;未严格执行三核对原则,导致现金冒领。
针对主要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是:
大额现金审核及报备;交付现金时三核对。
具体的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见下表。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6.2.1受理审核
1)受理审核
柜员受理客户提交的现金支票或其他取款凭证时,应认真审核验印,具体要求见《会计凭证管理程序》(PKJ7203-00)和《现金支票业务作业指导书》(IKJ7212-02)。
并按现金管理和反洗钱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查,加强大额支付的控制,具体要求见附录一“现金管理有关规定”。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将凭证退回,并指明错误原因。
符合要求的将对号单或号牌交给客户。
2)大额授权及大额现金报备
大额现金经有权授权人员授权后,办理大额现金报备手
续。
授权具体见《会计业务授权管理程序》(PZL5303-00)。
大额现金报备按人行当地分支机构办理。
风险因素1:
不恰当的交易/市场作法/洗钱—不合理的大额现金支出,违反现金管理和反洗钱的有关规定。
事件类型:
客户关系、产品及业务实践
风险级别:
低风险
控制目标:
符合现金管理和反洗钱管理规定
控制措施:
大额授权
控制岗位:
授权人员
6.2.2系统处理
1)系统处理
柜员审核无误后,进行系统处理,并加盖印章,具体操作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和《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指南》(IXJ7315-03)。
其会计核算见《会计核算程序》(PKJ7218-00)。
其中,开户单位从其现汇账户支取外币现钞,还应办理代客外汇买卖。
风险因素2:
数据录入、维护或加载错误;会计记账错误/数据属性错误—系统录入错误。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低风险
控制目标:
系统录入正确
控制措施:
系统控制;复核;柜员现金结账
控制岗位:
柜员岗、复核岗
6.2.3配款
1)配款
柜员审查付款凭证要素是否正确,会计记账、复核员是否签章,根据凭证金额进行配款,并加盖“现金讫章”和个人名章。
a)付出的现金,票面要达到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
根据规定,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不得对外支付。
b)营业开始,领取的备付金应按券别定位归档,尾箱内的现金应重新清点核对,无误后方能对外支付。
c)配款时需要拆捆付整把的,应先卡把后拆捆,拆捆
后应先验看成把券别是否一致,一捆未付完应保留原
封签。
拆把付零张时,必须先点足一百张无误后,方
能拆把。
2)换人复点
大额现金应将现金、付款凭证交复核员复核,经复核无误后将现金点交给客户。
复核员在复核时如发现所配款项与金额不符,应将现金、凭证一并退还柜员复核重配,不能只退多余款或补足短款。
风险因素3:
其它任务执行失误—配款错误。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低风险
控制目标:
配款正确
控制措施:
审核凭证,按大写金额配款
控制岗位:
柜员岗
6.2.4付款
1)三核对
对外付款时必须三核对,即叫单位或取款人名,问答取款金额,核对并收回号牌或对号单。
2)交付现金
核对无误后将现金当面交给客户。
a)当面点清现金,一笔一清。
b)客户当面清点发现差错,必须严格复查,经证实确系错款,当场办理多退少补手续,并登记“出纳错款登记簿”(见记录二),有关人员签章。
风险因素4:
交付失败—未严格执行三核对原则,导致现金冒领。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低风险
控制目标:
交付现金无误
控制措施:
三核对
控制岗位:
柜员岗
6.2.5后续工作
1)柜员领交现金
柜员领交现金只限于普通柜员与现金柜员之间进行,普通柜员之间不允许相互调拨现金。
a)柜员领取现金的处理
柜员向现金柜员领取现金时,由现金柜员启动交易,进行系统处理,柜员系统确认,成功后打印“柜员间现金调拨单”,柜员、现金柜员和出纳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现金柜员加盖“现金讫章”后同柜员办理现金交接,一联调拨单交柜员。
“柜员间现金调拨单”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
b)柜员上缴现金的处理
柜员向现金柜员上交时,现金柜员同柜员办理现金交接无误后,启动交易,进行系统处理,柜员系统确认,成
功后打印“柜员间现金调拨单”,柜员、现金柜员和出纳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现金柜员加盖“现金讫章”后,
一联调拨单交柜员。
2)现金整点,具体见6.4现金整点规范。
3)现金结账,具体见6.5现金结账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6.3票币兑换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票币兑换流程包括受理并鉴定、兑入现金、系统处理、兑出现金四个阶段。
流程的输入为兑换(调换)申请,流程的输出为上缴人行的损伤币。
流程的主要风险是:
兑换鉴定不准确,导致纠纷。
针对主要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是:
兑换鉴定。
具体的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见下表。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6.3.1受理并鉴定
1)受理
票币兑换指对客户的残损人民币兑换和已公告拟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
现金调换包括对客户办理人民币主辅币和券别的调换。
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经办行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2)兑换鉴定
兑换残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的标准(见附录三)兑换。
残损外币不予兑换,可为客户办理托收。
发现假币的,按假币收缴鉴定流程办理,具体见《反假币管理作业指导书》(IKJ7215-05)。
3)说明兑换结果
柜员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
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a)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
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经办行应当面将带
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
b)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经办行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经办行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
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
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
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
换。
风险因素1:
其它任务执行错误—兑换鉴定不准确,导致纠纷。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极小风险
控制目标:
兑换鉴定准确。
控制措施:
业务培训
控制岗位:
柜员
6.3.2兑入现金
1)兑入现金并盖章
按照“先兑入,后兑出”原则,办理现金兑入。
6.3.3系统处理
1)柜员进行系统处理,具体操作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和《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指南》(IXJ7315-03)。
6.3.4兑出现金
1)兑出现金
柜员配兑出款,将兑换现金交给客户。
2)残缺、污损人民币上缴
收回的损伤币不得流通使用。
损伤人民币向现金业务库办理交库的手续则同完整券(或流通人民币),并应按照当地人行的规定,及时交存。
具体交存手续见《人民币现金调缴作业指导书》(IKJ7215-02)。
损伤币上缴人行后发现长短款或假币,按照《出纳错款及案件管理作业指导书》(ICZ8200-05)和《反假币管理作业指导书》(IKJ7215-05)办理。
3)已公告拟停止流通人民币的上缴具体见每次人民银行文件。
6.4现金整点规范
1)收入现金,必须进行复点整理,未经复点整理的现金不得直接对外付出。
2)业务量大的行处,应单独设置票币整点专柜,未单独设柜的票币复点整理工作由收款柜出纳人员或专职管库员负责。
3)票币未整点准确前,不得将原封签、腰条丢失,以便发现差错时证实和区分责任。
4)人民币现金整点应按人民银行的要求进行。
a)纸币要按券别、版别分类,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平铺整
理捆扎,一百张为把,扎把腰条扎在中央;十把为捆,正面均需向上,并
加以垫纸,用线绳双十字捆扎,结头应结于垫纸之上、封签之下的中位。
挑剔标准见人民银行制定的《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附录四)。
b)硬币按面额分类,一百枚(或五十枚)为卷,十卷为捆,依不同方法捆扎。
c)损伤币,除按上述规定外,必须双腰条在票币两端的四分之一处分别捆扎。
整点两截、火烧等损伤币,必须用纸粘贴好,严禁用金属物连接。
d)经复点整理的票币,应逐把(卷)加盖带行号的经手人名章(不得打捆后
再补章);成捆票币应加贴封签,注明行名、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加盖
封包员、复核员名章,整捆损伤票币应在封签上加盖“损伤”字样戳记,
以便识别。
e)经复点整理的票币,应达到“五好钱捆”标准,即点数准确、残币挑净、
平铺整齐、把捆扎紧、印章清楚。
5)外币应按相同币种相同面额,正面、正置、平整打开,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
把为一捆。
6.5现金结账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现金结账流程包括中午碰库和日终结账两个阶段。
流程的输入为结账的需求,流程的输出为保证现金出纳工作的准确与安全。
流程的主要风险是:
兑换鉴定不准确,导致纠纷。
针对主要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是:
兑换鉴定。
具体的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见下表。
阶段
流程描述
控制要点
6.5.1中午碰库
1)柜员试结账
每天中午停止营业后,柜员分币种清理尾箱内的现金票面
和金额,与现金收付流水核对。
柜员进行系统试结账处理,
具体操作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和《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指南》(IXJ7315-03)(下同)。
核对有差异,柜员查找原因并再次试结账。
2)装箱入库
与系统核对无误后,现金柜员员核对账实并确认,双人封箱上锁,办理入库(保险柜)手续。
入库手续具体见《金库管理程序》(PKJ7216-00)(下同)。
风险因素1:
其它任务执行错误—柜员贪污款项,与系统核对不符。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中等风险
控制目标:
账实相符
控制措施:
换人核实确认
控制岗位:
现金柜员、出纳主管
风险因素2:
其它任务执行错误—柜员贪污款项。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中等风险
控制目标:
尾箱现金安全
控制措施:
双人装箱上锁
控制岗位:
现金柜员、出纳主管
6.5.2日终结账
1)柜员结账
a)结账前,柜员分币种将尾箱内成捆(把)的现金交现金柜员,并进行系统处理,同时逐笔、实时登记“款项交接登记簿”。
不成捆(把)的现金并入尾箱。
b)营业终了前,柜员清理尾箱内的现金票面和金额,与
现金收付流水核对。
柜员进行系统日结处理,核对有
差异,柜员查找原因并再次日结。
发生长短款,按《出
纳错款及案件管理作业指导书》(ICZ8200-05)办理。
若连续三次结账不符,则系统自动挂账,柜员结束结
账。
柜员日结成功打印“库存现金登记簿”,样式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
现金柜员核对账实并确认,双人装箱上锁,办理尾箱入
库手续。
现金柜员结账前办理现金缴存,其他同柜员结账。
打印
的“库存现金登记簿”由出纳主管核对账实并确认。
c)营业中柜员交接时,应按照柜员现金结账的处理手续
进行处理,并登记“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
2)金库结账
金库管库员清点当日现金出、入库票和库存现金数,进行系统日结处理。
核对相符打印“库存现金登记簿”,经两名管库员签章确认。
3)机构结账
柜员日结完成后,与会计对账,办理机构现金结账,日结
成功打印“机构现金收付汇总表”,样式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
4)核算主体结账
机构结账完成后,办理核算主体现金结账,日结成功打印
“现金收付汇总表”,样式见《数据集中系统(DCC)操作规范》(IXJ7315-02)。
风险因素3:
其它任务执行错误—柜员贪污款项,与系统核对不符。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中等风险
控制目标:
账实相符
控制措施:
换人核实确认
控制岗位:
现金柜员、出纳主管
风险因素4:
其它任务执行错误—柜员贪污款项。
事件类型:
实施、交付及过程管理
风险级别:
中等风险
控制目标:
尾箱现金安全
控制措施:
双人装箱上锁
控制岗位:
现金柜员、出纳主管
7.检查监督
1)稽核员对每日现金凭证进行稽核,具体见《会计稽核作业指导书》(IXG8103-02)。
2)各级会计部门、营业机构出纳负责人、营业机构主管负责人和一二级分行主管行长对柜面现金业务进行检查,具体要求见《现钞业务管理程序》(PKJ7215-00)和《会计检查作业指导书》(IXG8103-01)。
3)实施体系文件审核时对本体系文件的修订、维护和使用及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8.依据文件、相关体系文件
8.1依据文件
1)《关于印发<柜面现钞收付作业指导书>A/0版的通知》(建总发[2005]295号)
2)《中国人民银行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7号)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有关通知》(建总函[2000]213号)
4)《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通知》》(建会[2003]148号)
5)《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入开展残损人民币回收销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总函〔2001〕649号)
6)《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第四套和第五套人民币分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会字[1999]145号)
7)《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第三套人民币延期兑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总函[2000]377号)
8)《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2号)
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1988]288号)《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2号)
10)《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3号)
1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7]107号)
12)《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银发[1997]121号)
13)《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总函[2002]30号)
1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居民、非居民个人大额外币现钞存取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建总函[1997]210号)
9.附录
附录一:
现金管理有关规定
附录二:
流通本、外币现钞种类
附录三: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
附录四:
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10.记录
记录一:
封包错款证明单(RKJ7215-01-01)
记录二:
出纳错款登记簿(RKJ72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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