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docx
- 文档编号:25391656
- 上传时间:2023-06-07
- 格式:DOCX
- 页数:37
- 大小:35.51KB
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docx
《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山西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在省部共建的基础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高水平的、国际有影响的研究教学型综合大学,鼓励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设一支学科合理、素质较高、具有高度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的师资队伍,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条例》和省教育厅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特制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我校已全面实施“十五”创新人才计划,对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拔尖人才实行了创新人才津贴。
根据《山西大学创新人才津贴暂行办法》的精神,制定并完善我校教师晋升高级职务的科研条件和计分标准。
根据我校目前高水平、高效益办学的要求,逐步向应用型教师倾斜。
一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学校,遵纪守法,具有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服务的献身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任务。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二晋升教授、副教授类型及相关要求
晋升教授、副教授共分五种类型:
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科技应用型、破格。
不同类型教学、科研条件应有相应的区别。
教学型教师包括三大公共课教师和长期在本科教学第一线教公共课的教师,三大公共课教师之外的其他教学型教师由教务处确认。
每年晋升职务人数不超过同职务人数的10%。
破格晋升教授,任副教授职务一般需要满三年;教学型不设破格条件;讲师越级破格晋升教授,必须是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讲师任职必须满五年;任期考核必须有两个优秀。
破格晋升副教授,任讲师职务一般需要满三年;教学型不设破格条件;助教越级破格晋升副教授,必须是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一般需要满两年。
三计分办法
教学、科研成果的第一知识产权属于山西大学才能计分,总体计分标准依据校创新人才津贴办法制定;教学成果及获奖计分参照教务处计分办法制定;科研成果及获奖计分参照科技处、社科处计分办法制定。
有的项目计分作了适当调整。
具体计分办法附后。
四晋升教授业务条件
1、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400课时以上,对从事本学科教学能够提出新的教学方法,并在教学工作中付诸实践;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课时数在240课时以上;科研教学型年均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科技开发型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五分之一以上。
2、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效果达到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指导两名以上青年教师,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五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个优秀,其余均在称职以上。
4、取得有效期内A级外语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5、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一项,经省部级权威职能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评审鉴定,其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横向项目文科经费必须在8万元以上,理科必须在20万元以上。
6、科研条件,不同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正常晋升教授,科研必须满足以下两条(第(1)条必须满足),文科教师晋升教授,专著(独著)要作为必备条件;
副教授破格晋升教授,科研教学型教师正常晋升教授,必须满足以下三条;
讲师越级破格晋升教授必须满足以下三条,每条的数量除适当增加外,其中必须有任期内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无论何种破格晋升必须有一A级或SCI收录的论文两篇以上;
教学型教师不设破格型,副教授正常晋升教授,教学质量排名必须在同职务的前30%以内,同时须获校级以上教学奖一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科研条件应满足两点:
①一B级论文两篇以上;②其他条件满足一条。
工科教师正常晋升必须满足
(1)、(6)条,科技应用型教师正常晋升必须满足第
(1)条或(8)、(9)、(10)中的其中一条。
对于紧缺学科,正常晋升计分达600分者,经学校研究后方可参评。
(1)任职期间,在本专业一A级(文科)、SCI的A、B区域(理工科)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一B级(文科)、SCI外围期刊、E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科主学报(理工科)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以上(其中一篇是较高规格的主学报),均为第一作者。
有一A级或SCI论文者优先,论文应有稳定的科研方向。
(2)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专著一部(独著)。
专著应是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或是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多年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形成的结晶。
(3)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三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项目前两名。
(4)国家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统编教材(经教育部指定,封面有“高等学校试用教材”字样),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获教育部优秀教材奖一项,前两名,或获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一项,前两名。
(5)获国家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前四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教育部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部软科学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科技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前三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前两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主持人;或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一等奖一项,前两名;或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二等奖一项,主持人。
(6)获得与研究方向相一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一项,前两名。
(7)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
(8)独立承担有关科技开发项目,成绩显著,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8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9)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独立承担有关推广、普及等重大项目,获得大面积推广效益,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同时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50万元以上)。
(10)在技术推广工作中能够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向企业转让技术或在企业立项到投产的合作中,为国家创造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附:
音、体、美学科晋升教授补充条件。
音、体、美学科教师正常晋升教授除满足以下补充条件一条外,上述第
(1)条必须满足,对获国家级奖的教师,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一B级论文一篇);破格晋升必须有一A级以上论文。
音、体、美学科教师或所教学生所获多种奖项中,只按两项最高分计值。
其余奖项只作参考。
1、音乐学科
(1)教师或所教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一项,或在省级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一项。
(2)由省级以上音乐机构举办的教师或所教学生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二场,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像制品一部。
2、体育学科
(1)教师或作为教练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类大赛各类比赛中获第一名、第二名或破记录一次,第三名、第四名累计两次,第五名、第六名累计三次,第七名、第八名累计四次。
(2)教师或作为教练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或破记录累计两次,第三名、第四名累计三次,第五名、第六名累计四次,第七名、第八名累计五次。
(3)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体育类音像教学出版物一部。
3、美术学科
(1)参加全国一级美展并获三等以上奖一项,或参加全国二级美展并获二等以上奖一项。
(2)由国家级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画册,每幅画册不少于40幅个人作品。
(3)在CSSCI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的一A级美术、设计作品一幅以上,或一B级美术、设计作品四幅以上,所发表作品均不少于1/2页面。
(4)作品参展并获国家级金奖、银奖或铜奖一项。
五晋升副教授业务条件
1、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320课时以上,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课时数在200课时以上;科研教学型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科技开发型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五分之一以上。
2、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3、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必须有一个优秀,其余都是称职以上。
4、取得有效期内A级外语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5、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项目文科经费必须在5万元以上,理科必须在13万元以上。
6、科研条件,不同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正常晋升副教授科研必须满足以下两条(第
(1)条必须满足);
科研教学型与破格晋升必须满足以下三条(破格晋升要有一A级或SCI收录的论文);
公共课教师不设破格型,讲师正常晋升副教授,教学质量排名必须在同职务的前30%以内,同时获校级以上教学奖一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科研条件应满足两点:
①一B级论文一篇以上;②工科教师正常晋升除满足第
(1)条外,原则上应满足第(6)条。
科技应用型教师正常晋升必须满足第
(1)条或(8)、(9)(10)中的其中一条。
其他条件满足一条;
紧缺学科,正常晋升计分达200分以上者,经学校研究后方可参评。
(1)任职期间,在本专业一B级(文科)、SCI外围期刊、E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科主学报(理工科)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第一作者。
(2)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专著或合著一部。
著作应是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或是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多年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形成的结晶。
(3)获国家教学成果三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三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或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一项,并在本学科教学效果评估中连续两年排列前三名。
(4)国家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统编教材(经教育部指定,封面有“高等学校试用教材”),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获国家优秀教材奖一项,或获省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一项,前两名。
(5)获国家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前五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教育部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部软科学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科技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前四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前三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前两名;或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一等奖一项,前三名;或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二等奖一项,前两名;或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省软科学三等奖一项,主持人。
(6)获得与研究方向相一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一项,前两名。
(7)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前三名。
(8)任职期间,独立承担有关科技开发项目,成绩显著,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
(9)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独立承担有关推广、普及等重大项目,获得大面积推广效益,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同时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30万元以上)。
(10)在技术推广工作中能够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向企业转让技术或在企业立项到投产的合作中,为国家创造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80万元以上)。
附:
音、体、美晋升副教授补充条件
音、体、美学科教师正常晋升副教授除满足以下补充条件外,必须满足上述
(1)条。
对获国家级奖的的教师论文可适当放宽(要求有一C级论文一篇),破格晋升副教授必须有一A级以上论文。
音、体、美学科教师或所教学生获多种奖项中,只按两项最高分值计值,其余奖项仅作参考。
1、音乐学科
(1)教师或所教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优秀以上奖一项,或在省级专业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一项。
(2)由省级以上音乐机构举办的教师或所教学生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一场,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像制品一部。
2、体育学科
(1)教师或作为教练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类大赛各类比赛中获前八名累计两次以上。
(2)教师或作为教练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累计两次以上。
(3)教师或作为教练在山西省全民运动会、省外高校协作区比赛获得前两名累计两次以上。
(4)教师或作为教练在山西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名或集体项目冠军累计两次以上。
3、美术学科
(1)参加全国一级美展并获优秀以上奖一项,或者参加全国二级美展并获三等以上奖一项。
(2)由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画册,每幅画册不少于40幅。
(3)在CSSCI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的一B级美术、设计作品两幅以上,作品不少于1/2页面。
(4)作品参加展览并获国家级优秀以上奖一项。
六晋升讲师年限要求及业务条件
1、晋升讲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助教一般需要满三年;本科毕业任助教一般需要满五年,并取得助教进修班或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经院系教学指导组考察,教学效果达到讲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
取得有效期内B级外语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任助教期间,在二A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两篇,第一作者,或参加已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含教材)一部以上(一万字以上)。
音、体、美学科分别在各自学科中发表一篇省级以上论文,同时有一项省级以上获奖。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校职称办。
山西大学教师
职务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按下列比例计算分值,两人成果,第一名2/3,第二名1/3;三人成果,第一名3/6,第二名2/6,第三名1/6;四人成果,第一名4/10,第二名3/10,第三名2/10,第四名1/10;五人成果,第一名5/15,第二名4/15,第三名3/15,第四名2/15,第五名1/15。
SCI收录的论文,通讯联络人按照科技处规定计值。
一教学成果奖计分办法
1、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计900分,一等奖计600分,二等奖计300分。
2、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计300分,一等奖计150分,二等奖计60分,三等奖计30分。
3、教育部优秀教材奖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50分。
4、省级优秀教材奖一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25分。
5、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计50分。
二理科科研计分办法
1、课题经费
国家课题计30分/万元;科技开发1.5分/万元,科技推广3分/万元,技术转让1.5分/万元,教育部立项自筹经费项目每项按50分计。
2、学术论文
理科学术论文的级别按照科技处二00三年十一月修订的《山西大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分级认定标准》执行。
特级计300分,SCI的B区域计150分、国内一级学科主学报、SCI外围刊物以及EI收录计80分,二级学科主学报计50分,统计源期刊计30分,山西大学学报计20分,省级论文一律只作参考。
3、著作
省级以上专业或权威出版社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独著计350分(专著应是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或是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多年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形成的结晶);国家级教材计200分;省级以上外文学术译著计180分。
根据教育厅规定,编著只作参考。
4、计算机软件
正式登计150分,若取得专利权并被应用加计50分。
5、专利
国外发明专利计200分,国内发明专利计150分。
6、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计1500分,国家级二等奖计900分;教育部一等奖计500分,二等奖计300分,三等奖计150分;省科技成果一等奖计300分,二等奖计200分,三等奖计100分;国际博览会、发明展览会金奖计100分,银奖计50分,铜奖计30分。
(国家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育部奖指中国高校科技奖;省级奖指省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
科技部软科学奖,星火奖折半计分)。
三文科科研计分办法
1、课题经费
国家课题计75分/万元,教育部立项自筹经费项目每项按50分计。
2、学术论文
文科学术论文按二OO三年十一月社科处修订后的《山西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级学术期刊目录一览表》执行。
特级计450分,一A级计300分,一B级计80分,一C级计50分,二A级论文计30分,山西大学学报计20分,为了提升我校学报的学术声誉,鼓励发表教师的高水平论文,凡在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摘、新华文摘等有转载、摘编反响的论文,记30分(山西大学学报仅在考核时按一B级对待),省级论文一律只作参考。
3、著作
省级以上专业或权威出版社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计350分(专著应是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或是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多年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形成的结晶);国家级教材计200分;音像制品国家级出版每集计50分;省级以上外文学术译著计180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编著只作参考。
4、获奖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计1500分,二等奖计900分,三等奖计300分;教育部及其他部委社科科研成果一等奖计500分,二等奖计300分,三等奖计150分;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计300分,二等奖计200分,三等奖计100分。
社科成果推广应用奖、软科学奖,相应奖等次分值折半计算。
四音、体、美学科计分补充办法
1、音乐学科
音乐获奖
(1)在中宣部、文化部、中国音协、广电部、国家教委及其他国家级单位举办的专业比赛中获奖,一等奖计500分,二等奖计300分,三等奖计150分,优秀奖计80分。
(2)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音协、省电视台、省教委等单位举办的专业比赛中获奖,一等奖计150分,二等奖计100分,三等奖计50分,优秀奖计20分。
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按低一奖次计分。
音乐创作
(1)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歌曲,每首按一篇省级论文的二分之一计分。
(2)在省级音乐杂志、音像出版社发表的带伴奏的歌曲,每首按一篇省级论文计分,国家级(含中央电视台播出)计分加倍。
(3)省级电视剧音乐创作计分:
一集10分,2-5集20分,6-10集25分,11-20集35分,21-30集45分,31-50集60分(国家级计分加倍)。
(4)音乐创作作品的科研计分系数如下:
创作1,改编0.7,移植0.4。
(5)音乐教材、音乐论著中的谱例、练习曲不以创作作品计分,而按教材、著作字数计分。
“个人音乐作品集”中的作品可按创作作品对待。
音像出版物、专场音乐会及其他
(1)音乐表演音像出版物,国家级每集(盒)计150分;省级每集(盒)计80分。
(2)由中国音协等部门举办的教师个人独唱、独奏、作品专场音乐会计300分(学生专场音乐会,指导教师计200分);由省音协等部门举办的教师个人独唱、独奏、作品专场音乐会,计80分(学生专场音乐会,指导教师计50分)。
(3)一A、一B级以外的其他国家级专业杂志及全国各大音乐学院学报上发表的音乐论文,每篇计50分(包括:
人民音乐、中国音乐教育、钢琴艺术、音乐探索、黄钟、交响、乐府传声、天籁、广州音乐学院学报等)。
2、体育学科
(1)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类大赛各类比赛中获第一名、第二名计500分,第三名、第四名计300分,第五名、第六名计150分,第七名、第八名计80分。
(2)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第一名、第二名计300分,第三名、第四名计150分,第五名、第六名计100分,第七名、第八名计50分。
(3)在山西省全民运动会、省外高校协作区比赛获第一名、第二名计100分,第三名、第四名计50分,第五名、第六名计30分。
(4)在山西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名或集体项目冠军计80分,第二名或集体项目亚军计30分。
(5)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体育类教学音像出版物,国家级每集(盒)计150分;省级每集(盒)计80分。
教师作为教练指导学生获奖,按低一奖次计分。
3、美术学科
作品参展:
(1)国家一级: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联合举办的全国每五年一届的大型美术展览并获金奖计500分,获银奖计400分,获铜奖计300分,优秀奖计200分,只参展计100分。
(2)国家二级: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单项美术作品展并获金奖计300分,获银奖计200分,铜奖计150分,优秀奖计100分,参展计80分。
由中国美协下属各协会、学会、中国雕协、中国设计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并获金奖计300分,获银奖计200分,获铜奖计100分,优秀奖计80分,只参展计50分。
(3)省级:
由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大型省级综合型展览并获金奖计150分,获银奖计100分,获铜奖计50分,只参展计30分。
由省美协各专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展览作品统一计20分。
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按低一奖次计分。
专著与画册
(1)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画册不低于40页作品,统一计200分。
(2)省级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画册不低于40页作品,统一计100分。
作品发表:
在CSSCI收录的专业期刊发表的美术、设计作品,且作品不少于1/2页面。
(1)一A级:
每幅作品计50分。
(2)一B级:
每幅作品计30分。
(3)二A级:
每幅作品计10分。
关于计分办法的几点说明
1、制订教师任职资格条件的依据:
根据我校“十五”创新计划、创新人才津贴暂行办法,在不低于省教育厅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制订我校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教学型教师包括全校公共体育课、公共外语课、公共政治课、公共物理课、公共数学课以及公共计算机课教师,此外,其他学院在讲师晋升副教授时可考虑设少部分教学型教师。
确认办法:
个人申报,院所推荐,教务处审核批准,交职称办备案后,按程序评审。
3、授课时数的规定:
依据教务处制订的《山西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规定及计算办法》和研究生学院制订的《山西大学研究生导师教学工作量现定及计算办法》。
4、主持项目的规定:
此前我校晋升教授要求主持一项并完成一项省级科研项目(两项),现在和省教育厅评审条件一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通过鉴定,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科研条件中,突出了主持国家级项目的要求。
5、论文的要求:
文科执行二OO三年十一月社科处修订的《山西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级学术期刊目录一览表》,理科执行二OO三年十一月科技处修订的《山西大学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分级认定标准》,并显著提高一A级和SCI级论文的计分分值。
省级论文在晋升高级职务时只作参考,国家级增刊论文按降一级对待,无论何级别刊物发表的书评、综述、摘编、读者来信、读者之窗等,一律按降一级论文对待。
发表的艺术作品,根据创新人才津贴的比例,按降一级对待。
无论何级别的论文,必须合乎规范,文中要有引文和参考文献,否则,不予认可。
6、著作的要求:
形式审查均以xxx著为准,其余均以合著、编著对待。
省教育厅对专著的字数有一定的要求,我校在评审条件中没有字数的要求,只在计分时予以体现。
经院学术委员会和外聘专家认定为有学术价值、达到所申报职务学术水平的专著计350分。
经外聘专家鉴定尚未达到申报职务学术水平的专著,作者再次申报职务时,一般不再作为科研业务条件的专著外审。
根据科研工作考核办法,学术译著的计分分值是专著的一半。
编著只作为晋升副高的参考条件计适量分。
山西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纪律
山西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按任职条件和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得利用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被评审者;
2、不得随意接收非正常程序传递的任何材料;
3、不得随意夸大和缩小被评审者的成果和业绩;
4、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讨论和表决的情况;
5、不得个人答复评审情况和查询有关评审情况;
6、评审委员会成员不代表所在单位,没有向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西大学 教师 职务 任职 资格 评审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