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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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抢抓电子商务发展新机遇,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大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2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以拓宽网购市场和农产品网销市场为抓手,围绕“谁来做、在哪里做、如何做”电子商务的三大问题,集中用两年时间,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人才、物流、通信、政策等支撑体系,推进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实体经济,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全面融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威宁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新路,推动威宁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
2019年,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发展产业园,与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合作,打造示范电商企业1个,实现线上线下正式运营;培育发展注册地在县内的电子商务企业5家以上,建成35个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和100个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确保年底全部建成投运。
打造2个综合服务示范乡(镇)、10个综合服务示范村。
2019年,培育发展注册地在县内的电子商务企业30家以上,全县627个村(居)全部建成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
打造10个综合服务示范乡(镇)、50个综合服务示范村,力争建成2个以上省级综合服务示范乡(镇)、10个以上省级综合服务示范村。
确保到2019年,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10亿元;到2019年,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6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20亿元。
二、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一)引进一批省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
采取“一企一议”等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引进省内外电子商务巨头和相关知名企业(阿里巴巴、京东、一号店等)进入我县,做大做强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互相连接等方式,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
(牵头单位:
县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县供销社、经开区招商办)
(二)推动本土企业转型升级。
鼓励我县农特产品加工企业、生活服务业等通过B2B、 B2C、O2O等模式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引导企业入驻阿里巴巴、京东、贵州省电商云、贵州供销社“贵农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新产品信息、销售特色产品、旅游商品、工艺品等,通过线下体验、线上销售,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丰富产品营销方式,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
(牵头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 ,责任单位:
县供销社、县工能局、县农牧局、高效农业园区、经开区经发局)
(三)鼓励本土人才通过电子商务创业。
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宗旨,以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职业院(校)生、大学毕业生、个体经营户等重点,通过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政策引导,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牵头单位:
县人社局,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搭建多元化的电子商务平台
(四)建立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
依托经济开发区产业园,打造集电商综合运营中心、电商企业、快递物流公司、仓储配送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电商培训基地(会议中心)等电商配套服务机构为一体的集聚区,将电商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的企业形成聚集,打造完整的电商产业上下游产业链。
(牵头单位:
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县供销社、县工能局、县人社局、县政府金融办)
(五)建立乡镇(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
重点对现有的“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农村邮政基层代办网点、远程教育站点等网点进行相互整合,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一乡一站、一村一点”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购物、农产品网上销售、快递收发、机票车票代购、话费充值、电费代缴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牵头单位:
县供销社,责任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县邮政局、县农行、县信用社、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乡(镇)级服务站要组建电子商务服务队伍,实现品牌推广、物流配送、产品包装、网络接入、业务技能培训,构建起由镇到村的商品物流配送体系,解决长期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
(牵头单位:
县供销社,责任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村级综合服务点要配置电脑设备,开通上网功能,培训网点人员,使之具备一定的网络购物和信息收集技能,在提供便民超市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开展网络代购服务,代买农耕用具、家电、服装、日用品等商品,商品通过物流送到各村的服务点,村民再到服务点取货。
(牵头单位:
县供销社,责任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
以威宁县丰富的旅游资源为起点,以跨境电商为抓手,以沿海发达地区电商企业为依托,以大学毕业生、返乡务工人员、城市、农村创业青年等群体为重点,积极与第三方服务商、物流企业(邮政、快递)等合作,不断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积极推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同时整合周边优质旅游、购物、消费、休闲等产业,形成集电子商务、产品展示、物流配送、创业、旅游、购物、餐饮、住宿、休闲为一体的综合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
县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
县工能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供销社、经开区招商办)
四、强化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七)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做好邮政线路规划,增加物流运输车辆,扩宽服务范围,依托邮政物流快递网络开展县乡村农村电子商务。
鼓励和引导快递物流企业进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入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快递,支持农产品、农村消费品集散地,农村客货运站等网点开展物流快递业务。
(牵头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
县交通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八)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加快实施“小康讯”项目,提升农村地区的宽带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
加快无线4G网络和有线宽带网络建设,实现县城、乡镇、重点景区连续覆盖和农村繁华区域有效覆盖。
鼓励各通信运营企业进一步优化通信资费方案,加快资费调整,降低流量资费。
(牵头单位:
县工能局,责任单位:
铁塔毕节公司威宁办事处、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中国电信威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威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威宁分公司)
(九)加快路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解决村与村之间循环路网、出境道路和通往重要村寨、重要产业基地公路建设。
加快建设最后一轮111个行政村863公里通村油路(水泥路)任务,确保全县627个行政村(居)村村通油路(水泥路),通畅率达100%,实现村村通油砼路、组组通公路目标。
(牵头单位:
县交通局,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人才。
结合我县电商发展起点低、人才溃乏的实际,大力培育和引进高层次电子商务策划人才和中层次网店开设技术人才,统筹策划威宁电商产业发展,实现农产品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模式,通过试点示范,指导传统企业电商化,培养孵化有志青年开设网店,推动全县电商产业的发展。
(牵头单位:
县人社局,责任单位:
经开区人社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供销社)
(十一)着力电商人才队伍培养。
立足县职校、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和电子商务课程,就地培养一批电子商务理论和实操能力的电商人才。
同时依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创业青年、村级网点服务人员电商知识、实操技能、网上开店等业务培训,为全县特别是乡(站)村(点)提供应用型人才,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电商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县职校、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二)加强电子商务人员培训。
加大对政府管理部门、重点园区和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学与请进来讲的方式,加大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的普及力度,重点培训电子商务全过程实务操作,分级培训,全面推广,打造一支为电子商务产业服务的专业队伍。
(牵头单位:
县人社局,责任单位:
经开区人社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供销社)
五、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十三)安排财政扶持资金。
县财政设立县级电子商务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发展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和重点平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以及开展人才培训和电子商务宣传推广等。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责任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县供销社、经开区财政局)
(十四)加大政策扶持。
加大在本县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会、网上商城、网店(办公地在本县)以及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税收优惠、用地安排、融资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
积极鼓励小微企业、大学生和农村知识青年创业。
(牵头单位:
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工能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十五)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品牌创建。
培育发展农特产品品牌,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
对于经国家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定的获得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同时借助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搜索引擎等营销工具进行全方位、多领域、高密度的推介传播,形成品牌互联网市场影响力。
(牵头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责任单位:
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科局、县供销社、经开区经发局)
(十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以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依托,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向电商企业、信用服务机构、消费者开放。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工能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供销社)
六、加强工作和服务保障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威宁自治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规定),统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县供销社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人员配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十八)强化规划引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9〕24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9〕1号)以及《贵州省电子商务三年发展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聘请专业人员科学编制威宁自治县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以此规划来引领全县电子商务的发展工作。
(牵头单位:
县商务和粮食局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供销社、经开区发展建设局)
(十九)强化责任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推进电子商务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乡镇和部门有关电子商务的工作信息;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
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制定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措施,研究出台配套实施政策,合理配置资源,强化公共服务,营造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
县督办督查局 ,责任单位:
县实绩考核办、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十)强化监督管理。
研究制定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的相关政策法规,完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网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加快建立网络零售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方法,加强监测分析,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电子商务业发展情况。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网络中心、县供销社、县商务和粮食局、县统计局)
(二十一)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参加各类节会展等渠道和方式,开展电子商务商务论坛、节会、经验交流、项目推介会、企业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
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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