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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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相关制度汇总(大全)
第一部分:
奖惩制度
第二部分:
劳动关系制度
第三部分:
培训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人事管理制度
第五部分:
员工投诉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第六部分: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奖惩制度
1.1目的
维护和巩固公司的规章制度,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贡献,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违纪、失职等行为,保证公司顺利完成目标发展任务。
1.2奖惩原则
1.突出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性;
2.必须是各部门或各业务领域突出典型,能够成为公司企业文化形象的代表;
3.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侧重于精神奖励;
4.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6.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7.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的基本的道德规范;
8.员工对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处分做最终裁定。
1.3奖励方式
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下面一种或组合进行奖励:
1.通报表彰
2.奖状或证书
3.记功
4.一次性奖金
5.绩效考核成绩加分
6.加薪
1.4惩戒方式
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下面一种或组合进行处罚:
1.警告
2.通报批评
3.记过
4.扣罚奖金或工资
5.降薪
6.降职或撤职
7.辞退或开除
1.5员工奖惩条例
1.奖励细则:
1)工作业绩突出,为公司创造较大利润或取得远超出其工作岗位要求之成绩;
2)品行优良、服从领导、技术超群、克尽职守、有很强的主人翁责任感,长期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堪当员工之学习楷模者;
3)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为客户提供周到服务,并在对外服务中坚持公司原则,不为利益所动,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业务中取得计划外成绩或绩效考核优异者;
5)领导有方,管理目标明确,业务流程高效明晰,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7)有大局观念,为完成公司计划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配合其他部门或人员完成计划者;
8)公司提出有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并经验证效果良好者。
9)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10)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并取得额外成绩者;
11)超额完成任务并成绩突出者;
12)在公司节能降耗方面有重大突破者;
13)勇于揭发、检举不良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及形象,并经核实属实者。
14)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实卓有成效者;
15)办理重要业务或开发新品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16)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于严重损害者;
17)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避免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者。
18)其它对本公司有利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可得以奖励。
2.惩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通报批评: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说脏话、粗话者。
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参会人员迟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20-100元。
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2)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3)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4)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6)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7)妨碍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8)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11)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12)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100-200元。
1)工作中发现问题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2)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4)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5)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客户,使矛盾上升造成客户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6)工作时间酗酒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8)培训无故旷考者。
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10)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情节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200-500。
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5)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6)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8)故意造成同事矛盾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10)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11)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弥补经济损失。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3)工作不负责,导致经济损失者。
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办公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10)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11)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1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13)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14)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15)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16)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17)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18)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或1年旷工累计达12日者。
19)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20)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21)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2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24)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5)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26)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2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8)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9)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30)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1.6奖惩流程
申报流程为:
各部门填写《奖惩申请表》及处理意见,提交至综合管理部人力行政中心进行事实确认并判定奖惩类别,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奖惩通知并送财务部执行奖励或处罚。
填写过失通知单时,一定要将事实描述清楚,并确保事实准确无误。
1.7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修改。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3.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奖惩申请表
部门
姓名
性别
入职时间
岗位
年龄
事实说明
奖励方式
□通报表彰□奖状或证书□记功
□一次性奖金□绩效考核成绩加分□加薪
惩戒方式
□警告□通报批评□记过
□扣罚奖金或工资□降薪□降职或撤职
□辞退或开除
部门意见
年月日
人力行政中心意见
年月日
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
年月日
总经理审批
年月日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第二部分:
劳动关系制度
1.8职责
1.董事会:
公司员工和劳动关系管理的最高裁决机构。
2.各级管理人员:
负有下属员工和劳动关系管理的直接责任,有为员工答疑解惑、引导思想、辅导心理和指导工作的义务。
3.人力行政中心:
员工和劳动关系管理的主要责任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1.9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9.1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2.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秘密。
3.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顺畅高效,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及工艺流程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确保工作与生产的高效。
4.员工有义务互帮互学,相互协作,禁止任何人垄断技术和经验。
5.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6.遵守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对操作规程中不合理的问题,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尽快解决。
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
7.自觉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1.9.2权利
1.公司录用员工时,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2.内部招聘须公开招聘,招聘结果公开,实现公平竞争。
3.员工有权按劳动时间取得报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本地区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4.按考勤制度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如需加班则公司付给加班补助。
5.员工有按公司休假制度及法律有关规定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6.员工正式录用后须签定合同,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7.公司员工有实现自我发展的权利。
8.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员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有权提出培训要求并参加培训。
9.员工有根据工作岗位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10.员工受到上级的不公平待遇或其它伤害时,有权向人力行政中心门投诉,;如投诉不予受理解决,员工有权向工会或国家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但情况必须属实。
11.在特殊工作环境中工作的员工,依有关规定享有劳动保护待遇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12.对公司各级领导的违法乱纪行为有投诉的权利。
1.10劳动合同
1.10.1总则
1.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
1.10.2适用范围
除实习、试用、聘用、借调、非全日制用工等劳务人员外,所有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1.10.3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10.4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1.公司与转正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2.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人力行政中心(在员工合同期满45天左右征求部门负责人意见是否续签;如部门意见为不续签,由人力行政中心通知员工,准备办理离职事宜;如部门意见为同意续签,部门负责人在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上签字,交人力行政中心审核;人力行政中心审核通过后,交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行政中心发送《劳动合同续签通知》;员工接到通知后,如有续签意向,及时到人力行政中心续签劳动合同。
如不续签,以书面形式回复人力行政中心,进入离职办理流程。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造成公司裁员的。
5.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公司协商。
1.10.5调岗和待岗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部门内部调岗的,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间调岗的由调入部门提出内部调动申请,经调出部门经理同意,人力行政中心同意,提交总经理批准。
2.对于工作不能胜任原岗位的员工,能在部门内部调岗的,原则上由部门内部调岗;不能在部门内部调岗的,可退到人力行政中心门,由人力行政中心门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岗位调整。
3.员工从被退到人力行政中心门之日起到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期间应视为待岗。
待岗的时间为1-3个月。
员工在待岗期间应正常出勤,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待岗期间工资发放按济南市最低生活标准执行。
4.员工在待岗期间,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再上岗培训,或制定计划安排员工自我培训,并视其能力成长情况,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仍不能适应新岗位者,人力行政中心下发解聘通知。
1.10.6辞职与解聘
1.试用期内,有意终止劳动服务关系的任何一方应提前三天提交书面通知;试用期不满一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提出离职者,不计算薪酬试用期结束后、合同期内,有意终止《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应提前30天提交书面通知。
2.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以书面通知送达日期为准,人力行政中心自送达日期起30日后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在保证工作顺利交接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离职手续之前,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正常出勤,公司在工资结算时按着出勤情况计发薪酬。
3.审批流程:
员工辞职,提交辞职申请,经上级主管同意,部门经理审核通过后,交人力行政中心;公司解聘,由人力行政中心下发解聘通知,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送达解聘员工。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力行政中心门或员工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4.办理离职手续时,持经过审批的辞职申请或解聘通知到人力行政中心领取《离岗指导书》,必须按着《离岗指导书》的要求逐项办理后,方可离开公司。
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且一律不予办理相关工资结算、社保公积金转移及其它人事劳动关系转移事项。
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技术类人员、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部门副职以上人员必须有具体的工作交接清单;
(2)清理离职员工个人保管的财物,特别是对外往来的债权债务;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设备、《员工手册》、员工卡及其它公物;
(4)离职员工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
(5)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退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培训等费用;其它详见劳动合同的规定。
(6)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5.按着《保密协议》约定,离职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年内有保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义务。
1.10.7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申诉。
1.11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修改。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3.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附表
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
员工名单
姓名
部门
职位
到期时间
续签合同
期限
续签合同起止时间
部门经理意见
签字
日期
人力行政中心意见
签字
日期
总经理
意见
签字:
日期:
备注
第三部分:
培训管理制度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12职责
1.综合管理部人力行政中心(以下简称人力行政中心):
1)综合并汇总、审核各部门呈报的培训计划,拟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2)根据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跟踪与考核;
3)公司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4)全公司各项培训实施成果评估及改善对策分析;
5)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6)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外派培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7)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究、拟定与执行;
8)外聘培训师培训课程的举办;
9)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职责: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与修改,培训师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编著与修改;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入职员工的岗位培训;
(6)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跟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3.在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中,各部门各司其责:
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财务部负责有关借款和费用报销方面制度的培训;技术部门负责电脑使用的培训,各用人部门负责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1.13培训计划
1.13.1培训需求调查
人力行政中心每年年底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员工根据自身的培训需求提出申请,上报给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人力行政中心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结合公司、岗位与个人的培训需求进行公司下一年度培训需求分析,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的基础。
培训是公司产生某种人力资源需求时才提出的,这些需要包括:
1.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提高员工的士气;
2.确立在同业竞争者中的优越地位;
3.提高营销技巧,促进产品销售;
4.改善业务内容与工作流程,提高公司营运的效率;
5.职员晋升或要担当职责以外的新任务时;
6.提高技能与开发新技术时;
7.公司有新进员工时。
1.13.2培训计划制定
1.人力行政中心依据培训需求分析并结合公司下一年度的方针目标制定出下一年度培训方针及策略,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形成《培训计划》,然后呈报总经理审核。
2.人力行政中心应根据《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课程表,并于年初下发各部门。
3.各项培训课程负责部门应于规定日期内,填写《培训计划表》,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临时性的课程,也需填写《培训计划表》,交总经理审核后实施。
4.培训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
培训方法、进程的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教材、器材的确定;培训时间、地点的确定;培训组织者、培训师的确定;各项费用开支的使用计划。
1.13.3计划外培训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人力行政中心提交《培训申请表》。
如部门内部小规模培训,报人力行政中心备案;如公司级培训,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人力行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14培训的实施与评估
1.14.1培训的实施
1.人力行政中心应依培训计划,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培训师及受培训员工等。
2.如有补充教材,培训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人力行政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学员应签到,人力行政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并填写《培训记录表》
4.培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1.14.2培训的评估
人力行政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培训评估的方式:
1.举行测验;
2.提出考察报告;
3.提出培训报告;
4.上课情形或培训后应用成果评定。
1.14.3培训效果的反馈
人力行政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培训效果反馈的方式
1.每项(期)培训结束时,人力行政中心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反馈表》,针对培训师与培训项目进行评估。
汇总学员意见,并将意见送达培训师,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2.每项(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应举行测验,培训师负责学员的成绩评定,连同试卷送人力行政中心,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培训测验成绩与培训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1.14.4培训总结
人力行政中心根据测验成绩、培训意见调查表,进行统计汇总,撰写《培训总结》,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参考。
1.14.5培训的奖惩
1.培训成绩优秀者,可奖给适当奖品以资鼓励。
2.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因故未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转报人力行政中心,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3.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1.14.6受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工资及培训相关费用的执行标准
1.培训时间视正常出勤,薪资照发;长期脱产培训(一个月以上)另行约定。
培训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员工参加年终考核;培训时间半年到一年的年终考核为合格;培训时间一年以上不参加年终考核,不参加年终奖金的分配。
2.培训人员无论参加何种培训,如培训不合格,扣发培训期间的绩效工资。
3.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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