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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础知识
篇一:
税收基础知识
第一章税收概论1
税收基础知识
(上篇)
税收基础
第一章税收概论
【本章要点提示】本章主要概述税收的概念与基本特征,介绍税收的产生和发展过程,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并介绍税收的原则、税收的负担及国际税收等内容。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所谓税收就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根据其社会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分析和理解税收这一概念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去把握:
(一)税收分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执行公共事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是国家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兴建公共工程,举办公共事业等。
这些均是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税收分配的目的正是为了满足这些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其根据是社会职能,凭借的是国家政治权力
社会再生产可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人口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其主体是家庭;二是
2黑龙江省地税系统业务培训系列教材—税收基础知识(上篇)
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其主体是企业或称厂商;三是社会共同体再生产,其主体只能是国家。
国家之所以要征税,是因为它是社会共同体再生产的主体,执行社会职能,如果没有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托,征税就难以实现。
(三)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产品
社会产品是全社会一定时期内的总产品。
税收分配的物质来源只能是社会产品,其中主要是剩余产品。
当然,国家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中,可采取多种分配形式,如实物、货币等。
在商品经济不发达时,税收分配主要采用实物形式;在商品经济发达时,多采用货币形式。
但都不否认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产品这一事实。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
(1)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税收的无偿性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2)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国家征税的方式之所以是强制的,就是由税收的无偿性这种特殊分配形式决定的。
(3)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这种固定性主要表现在国家通过法律,把对什么征,对谁征和征多少,在征税之前就固定下来。
税收的固定性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所决定的。
此外,税收的固定性也同强制性特征相联系。
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相互依存,相互决定的。
征税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
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
国家财政的固定需要,决定了税收必须具有固定性特征,税收的固定性也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第二节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一、税收的产生
第一章税收概论3
(一)税收产生的条件
1.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税收是与国家有本质联系的一个历史范畴。
它是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
从税收和国家的关系看,税收的产生同国家的产生具有本质的联系。
首先,税收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基础。
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必须建立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构和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管理机构。
为了满足这种需要,就需要征集一定量的社会财富;其次,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任何私人对社会产品的分配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权力。
只有产生了国家和公共权力,才使税收的产生成为可能。
2.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是私有制的存在。
在私有制中,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为依据,即以财产权力进行分配。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的分配。
也就是说,当社会存在着私有制,国家动用政治权力将一部分属于私人所有的社会产品转变为国家所有的时候,税收这种分配形式就产生了。
因此,国家征税实际上是对私有财产的占有。
综上所述,税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公共权力的建立,二是私有制的出现。
税收是国家公共权力与私有制存在的必然产物。
(二)我国税收产生的历史过程
在我国早在夏代,就已经出现了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强制课征的形式——贡。
一般认为,贡是夏代王室所属部落或平民根据若干年土地收获的平均数按一定比例上缴给夏代王室的农产品。
到商代,贡逐渐演变为助。
助是指农户提供力役共同耕种公田,公田的收获全部归王室所有,实际上是一种力役之征。
到周代,助又演变为彻。
所谓彻,就是每个农户要将所耕种的土地上一定数量的收获物缴纳给王室,即“民耗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
夏、商、周三代的贡、助、彻,都是王室作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收获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
在当时的土地所有制下,其基本特征是地租。
从税收起源的角度看,由于王室又是国家代表,因此,贡、助、彻也具有一些税收萌芽的
4黑龙江省地税系统业务培训系列教材—税收基础知识(上篇)
原始形式,是我国税收产生的起源。
春秋时期,鲁国适应土地私有制发展实行的“初税亩”,标志着我国税收的产生。
春秋以前,没有土地私有制。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到春秋时期,在公田以外开垦私田增加收入,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了“初税亩”。
宣布对私田按亩征税,即“履亩十取一也。
”“初税亩”首次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制,是历史上一项重要的经济改革措施,同时也是税收起源的一个里程碑。
除上述农业赋税外,早在商代,商业和手工业已经有所发展,但当时还没有征税,即所谓“市廛而不税,并讥而不征。
”到了周代,为适应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开始对经过关卡或上市交易的物品征收“关市之赋”,对伐木、采矿、狩猎、捕鱼、煮盐等征收“山泽之赋”。
这是我国工商税收的起源。
二、税收的发展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税收也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从税收的法制程度、税制结构、征纳形式等几个方面,能较充分地反映税收的发展情况。
(一)税收法制的发展变化
税收法制的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行使征税权力的演变方面,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1.自由纳贡时期。
在奴隶社会时期,国家的收入主要来自诸侯、藩属自由贡献的物品和劳力。
2.承诺时期。
随着国家的发展,君权的扩大,财政开支和王室费用都随之增加。
单靠自由纳贡已难以维持,于是封建君主设法增加收入。
特别是遇有战争等特别需要,国君更需要增加临时收入以应急需。
当时,由于领地经济仍处主导地位,王权有一定的限制,课征新税或开征临时税,需要得到由封建贵族、教士及上层市民组成的民会组织的承诺。
3.专制课征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封建国家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
君权扩张和军费膨胀,使得国君不得不实行专制课征。
一方面笼络贵族和教士,尊重其免税特权,以减少统治阶级内部的阻力;另一方面则废除往日的民会承
第一章税收概论5
诺制度,不受约束地任意增加税收。
税收的专制色彩日益增强。
4.立宪课税时期。
取消专制君主的课税特权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神权统治,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制和选举制。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论是采取君主立宪制,还是采取议会共和制,都要制定宪法和法律,实行法治,国家征收任何税收,都必须经过立法程序,依据法律手续,经过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
君主、国家元首或行政首脑不得擅自决定征税。
同时人人都有依法纳税义务,税收的普遍原则得到广泛的承认。
(二)税制结构的发展变化
税制结构的发展变化,体现在各社会主体税种的演变方面,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1.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在古代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国家统治者只采取直接对人或对物征收的简单直接税。
马克思指出“直接税,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征税形式,同时也是一种最原始古老的形式,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那个社会制度的时代产物。
”如人头税,按人口课征;土地税按土地面积或土地生产物课征;对各种财产征收的财产税,如房屋税等。
当时虽然也有对城市商业、手工业及进出口贸易征收营业税、物产税、关税,但为数很少,在税收中不占重要地位。
2.以商品和劳务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简单的税制已不能满足财政的需要,对商品和劳务的课征,促进了商品和劳务税的发展,形成了以商品和劳务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马克思曾说:
“消费税只是随着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才得到了充分发展。
”
3.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商品和劳务税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日益明显:
首先,商品在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往往要经过多次流转过程,每经过一次流转都要重复征税。
这种情况很不利于企业的市场竞争和扩大再生产。
其次,对消费品课征商品税,相应地提高了消费品价格,这就迫使资本家必须提高工人的名义工资。
而提高工资又会提高生产成本,从而影响资本家的经济利益。
资产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增加财政收入,适应国家的财政需要,不得不考虑税制的改革。
18世纪末,英国为战时军费的需要首创所得税。
以后时征时停,直至1842年确定所得税为永久性税种。
以后各国先后仿效,逐渐使所得税在现代资本主
篇二:
税收基础知识
税法入门知识
主讲人:
翟继光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全面性,纳税人通常需要掌握的基本税收知识都已经纳入本课程之中;第二,权威性,本课程所用知识全部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为依据;第三,简明性,本课程以简明的语言阐述了税收的基本制度,并且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来说明如何进行税收的计算和缴纳。
第一节税收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税收?
从形式来看,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从实质来看,税收是纳税人用以交换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对价。
马克思指出: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恩格斯指出:
“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
“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
”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有哪些税收?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税种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和
行为税。
其中:
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商品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和契税。
行为税包括印花税。
三、每种税收的纳税人是谁?
(1)个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位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4)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都应当缴纳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当缴纳消费税;
(6)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出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
(7)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需要缴纳烟叶税;
(8)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10)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1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或者生产盐应当缴纳资源税;
(13)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
(14)在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如果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
(1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16)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
(17)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四、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4)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
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是如何设置的?
我国的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国家税务局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分设四级:
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国家税务局、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和县级国家税务局。
各级国家税务局都设置了稽查局,隶属于各级国家税务局。
另外,各级国家税务局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下属分局和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领导各级国家税务局,上级国家税务局领导下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按行政区划设置,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
各级地方税务局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征收分局、稽查局和税务所。
省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的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业务的指导和协调以及对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政策的监督和组织经验交流等方面。
六、税务机关承担哪些义务?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3)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4)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5)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
(6)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7)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商品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错
【正确答案】对
篇三:
税收基础
一.名词解释
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通过规定课税对象,可以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所得课税:
所得课税又称收益课税,是国家对法人和自然人在一定期间(法人通常为1年)获取的所得额课征的税收。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税制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是从属于课税对象的一个要素。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应税行为实行依法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
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向税务机关办理的一项法律手续。
税务代理:
所谓税务代理,是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和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亦称纳税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是否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纳税人:
纳税人是税制中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正规称呼是“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多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也是税务机关办理征税业务,核实应纳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的主要依据。
税务行政诉讼: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失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失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
法向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引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一项行政司法活动。
税率:
是对课税对象规定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度。
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收:
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个人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税收又是一个分配范畴。
税收附加:
税收附加也称为地方附加,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属于国家财政资金的
一种收入形式。
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条例规定的矿产品和生产盐等特定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原料产品的资源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的一种税。
该税以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故被称为印花税。
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
这种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中的一个特殊概念,是专门为计算所得税服务的。
它是以税法为依据,在计税收入的基础上扣除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的余额.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根据实现的计税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商品流转额:
商品流转额是指在商品交换(买进和卖出)过程中发生的交易额。
对卖方来说,具体表现为商品销售额;对买方来说,则是购进商品支付额。
免征额:
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对课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达到起征点的,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达不到的起征点的,不征税。
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现行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l年的个人。
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既涉及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销售货物行为的经营行为,被税法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专项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实际上是为了加快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而征收的一项专用基金。
二.填空题
1.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为17%,一档低税率为13%
2.我国增值税一般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进扣税扣税的方法。
3.我国增值税一般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扣税的方法。
4.我国现行税率一般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形式。
5.不适用20%比例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有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6.企业所得税规定: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计税工资薪金总额的2%、14%和
2.5%可以从收入中计算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15%的可据实扣除。
8.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低税率为20%。
9.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10.税法规定依据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税率为
12%,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现暂按4%的税率减收房产税。
11.税收三性是指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
12.税收的组织收入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13.税务代理应遵循自愿委托独立公正和依法代理的原则
14.税务登记具体包括开业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和停业复业登记。
15.印花税规定购销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计税贴花。
16.印花税有按凭证所载金额和按应税凭据数量征收两种计税方法。
17.印花税有按金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8.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征收的一种级差资源税。
19.营业税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0.消费税采取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结合的复合计税三种方法计税
21.消费税采取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复合计税方法计税。
22.资源税从量定额征收,其计税依据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23.房产税依据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据房屋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__12%_,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的税率减收房产税。
24.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25.名义税负是指税法规定的税收负担,实际税负是指考虑各种因素后纳税人最终的税收负担。
通常二者是不一致的,缩小二者差距是税制设计和改革的目标之一。
26.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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