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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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一种有效的制约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和深化我校的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管理制度。
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重要依据,以学期为计划单位。
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学年制是学年学时制的简称,即学生必须读满规定的学年,修满各学年规定的科目和时数,考试合格,获得毕业的一种制度。
学年学分制是学年制与学分制的结合或学年制向学分制过渡的一种形式。
学年学分制基本上保留我校中专和专科的学习年限,但在课程设置上有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并以学分来计量学生在规定学年中完成的学习量,即学生在一学年内修满一定的学分,就准予升级,否则就只能跟读或退学;分别修满各学年的学分则可以毕业。
我校实行的学分制计划为学年学分制,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所学的分量(修习的学分)。
每门课程限定最低学分(因课程而异),作为升入高一年级学习的依据。
第二条我校实施学分制充分体现幼儿师范教育特色,在课程学分设置上贯彻以下原则:
一、基础性原则
学年学分制的实施,保证学生具备幼儿园或小学教师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二、差异性原则
学年学分制的实施,照顾到不同学生的素质基础和素质潜质,为学生形成幼儿教师专业特长服务。
学分制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充分调动各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为发展学生不同的教育才能、兴趣和特长创造条件,通过全面实施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为培养一大批学有专长的高素质幼儿教育人才打好基础,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三条根据培养目标、人才规格与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按必修课、选修课设置课程。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学校的主体课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
它是同一年级的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的教学学科,它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发展的共同的基本要求。
必修课程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课程、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
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是学校的主体课程的核心,是保证学生达到最低培养要求的学科,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核心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延伸与补充。
它并不要求学生人人都学,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和能力倾向,通过选修方式朝某一领域钻研,以充分挖掘潜力,释放自身能量。
通过选修课程,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特别是通过不同学科间的相互渗透,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兴趣和能力,自主选择修读,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三、活动课程
活动课程是学校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在丰富学生的知识和课余生活,开阔学生视野,完善其心理结构,发展其个性,形成其专长,训练其技能,培养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计入学分的活动课程包括讲座、基本功训练等。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学科兴趣活动、讲座等,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四条关于核心课程的界定
普通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美术、舞蹈。
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方向):
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计算机基础与应用、舞蹈学科(部分学科)、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美术。
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
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音乐学科(部分学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美术或舞蹈。
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方向):
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美术专业学科(部分学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舞蹈。
学前教育专业(体育方向):
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体育学科(部分学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美术、舞蹈。
学前教育专业(英语方向):
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英语专业学科(部分学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美术、舞蹈。
第五条选修课程选课程序
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教学科研处应将《选课指南》(其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及代码、任课教师、课时学分、课程内容简介、上课地点、时间安排、学习方式、选课要求等)发到每个班,学生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选课,除必修课外,学生参照学校每学期期末公布的下学期预排课程总表(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开班容量),在所选课程的听课时间互不冲突的前提下进行选课,填写《选课单》,交由班主任汇总,最后交到教学科研处。
学生经批准已注册修读的课程应按时上课,退选修课程,须经教学科研处批准,在开课两周内办理退选手续,不及时办理手续又不修读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计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
学生未办理选课审批手续而自行听课的课程,不得参加考试。
学生须按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确保完成必修课程的修读,对有先后顺序的课程,须先修读先行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先行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得修读后续课程;同一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实践教学,原则上应同时修读。
第三章学分管理
第六条学分由基础学分和激励学分构成。
第七条基础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活动课程学分均为基础学分,是指学生毕业应修满的学分,各专业学分及比例见附件。
一、必修课学分由理论课程的基础学分和实践课程的基础学分构成。
理论课程的基础学分:
理论课程指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来实施的课程,它的学分计算方式是每1个学分等于1个学期内每周一课时的课堂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如果单从课时来说,则是1学分等于16课时。
实践课程的基础学分:
实践课程主要指幼儿园保育和教育见实习。
实践课程,每周为1个学分。
二、选修课学分
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程中按照选修课规定学分要求和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选修课程,其学分的计算方式与必修课理论课程的基础学分计算相同。
三、活动课学分
学生在学校提供的活动课程中按照活动课规定学分要求和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活动课程,分为必选活动课程和任选活动课程,参加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活动课程,每参加满16课时的学习即可获得1学分。
第八条激励学分,是指学生在某科学习成绩优秀获得的奖励学分(只适用于必修课)、学生参加各种教学比赛活动获奖而获得的奖励学分、文章获得公开发表而获得的学分、参加并通过社会认可与本专业有关的学习和考试获得的学分的总和。
激励学分,可等值用来给不达标的同类学科或按2:
1的比例给其它不达标的不同类学科(只适用于必修课)加分,进而获得“合格”过关。
激励学分的计算:
一、必修课学习成绩优秀获得的奖励学分的计算
A=(B-D)÷10×C
A为激励学分的总数,B为期评成绩,D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科任教师根据本届学生的学业能力发展情况,在开学初定出本学期本学科的成绩优秀的基础分(成绩优秀的基础分的确定应以优秀率不超过15%为宜),C为该科达标的基础学分。
例如,某生数学期评成绩为95分,而理科教研室主任组织本届任课的数学教师根据该届学生的学业能力发展情况,在开学初定出本学期数学的成绩优秀的基础分80分,数学本学期该专业开课为4课时/周,那么,该生数学学科得到的奖励学分为:
(95-80)÷10×4=6(分)。
二、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奖而获得的奖励学分的标准
1.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奖而获得的激励学分的标准(单位:
分/人)
(1)20人以下(含20人)项目,按以下标准加分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校级
等次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加分
8
7
6
7
6
5
6
5
4
4
3
2
(2)20人以上项目,按以下标准加分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校级
等次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加分
6
5
4
5
4
3
4
3
2
3
2
1
三、书或文章获得公开发表而获得的学分计算(单位:
分)
级别
类型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书
8
7
6
7
6
5
6
5
4
论文
6
5
4
5
4
3
4
3
2
文章
5
4
3
4
3
2
3
2
1
说明:
①书的级别:
Ⅰ——10万字以上;Ⅱ——5万~10万字;Ⅲ——3万~5万字。
②文章或论文的级别
Ⅰ——4500字以上;Ⅱ——3500~4500字;Ⅲ——1500~3500字。
四、通过社会认可与本专业有关的学习和考试获得的学分与相应学科学分计算相同,如果成绩优秀,可参照第六条激励学分“学习成绩优秀获得的奖励学分的计算”方式获得激励学分。
第九条学分的管理
学生所修课程考试合格或跟读考试合格就可以获得基础学分,激励学分由班主任统一统计本班学生所获得的激励学分并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然后交教学科研处审定。
第四章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条免听
学生成绩优良,自学能力强,对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认为通过自学已掌握者,可向学校教学科研处申请免听,但必须参加考试,取得学分。
第十一条免修
一、学生在校期间或入学之前,符合以下条件,取得足以证明其掌握了某门(或几门)课程要求的、由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考试而颁发的有效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
学生应提交免修申请和有关证书原件,由学校教学科研处审批。
1.学生通过社会认可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层次考核,如,自学考试,其通过的科目,可以免修相应的学科,并提前获得学分。
2.英语学科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学前教育专业(非英语)方向者,可以免修英语,并提前获得学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学前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者,可以免修英语的基础学科(幼儿园常用口语不能免修),并提前获得学分。
3.计算机考试,通过一级,可以免修《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并提前获得学分。
4.钢琴考试,通过4级,学前教育专业(非音乐)方向者,可以免修《钢琴》,并提前获得学分;,通过6级,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者,可以免修《钢琴》,并提前获得学分。
二、政治思想品德、体育、教育实践、实验等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但对于病残较严重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省、市级医院证明,学校批准可免修体育、舞蹈。
免修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十二条基础学分的获得有三种方式:
自然获得学分,跟读或补考获得学分,通过激励学分的加分获得学分。
第十三条自然获得学分(含必修课和选修课)
自然获得学分要符合如下条件:
1.学生请假的课时累计少于本门学科开课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者。
2.旷课课时累计不超过本门学科开课总课时的五分之一者。
3.旷课、缺课共计不超过本门学科开课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者。
4.在该科期考或段考中没有作弊行为者。
5.该科期评成绩达到或高于60分者,视为该科该学期学习自然过关,并以期评成绩记入学籍成绩册。
第十四条跟读或补考获得学分
一、必修课考试不及格,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获得学分。
1.跟读:
指跟随下一年级听课、考试合格而获得学分,跟读应缴跟读费(费用另行规定)。
2.补考:
选择补考获得学分的学生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和准备情况,在三年内的3、6、9、12月申请补考。
需要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在考前一周将申请书交到教学科研处并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根据教学科研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加考试。
如果补考成绩达到60分或高于60分则可获得基础学分。
(2)学生某科期评成绩不及格后,在规定可以补考的时间内,半年至少申请补考1次,如果半年内1次也没有申请补考,则视为永远放弃该科补考的机会。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一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补考:
①旷课课时累计超过本门学科开课总课时的五分之一者。
②在该科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③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段考、期考者。
二、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能通过补考获得基础学分,只能再选或另选选修课并及格后才能获得基础学分。
第十五条通过激励学分的加分获得学分
如果学生非核心科目的期评成绩在60分以下,他不选择跟读或补考获得学分,而又具有足够的“激励学分”,那么,他可以选择通过“激励学分”的加分形式获得学分,但通过加分获得学分的科目数不应超过该学年所开课程的三分之一。
一、激励学分的分值转换:
同类学科中的加分——1分激励学分可以替补1分基础学分;不同类学科中的加分——2分激励学分才可以替补1分基础学分。
二、关于同类学科的说明:
普通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分为:
政治思想文化学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科、艺术技能学科。
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分为:
政治思想文化学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科、艺术技能学科、音乐专业学科。
学前教育专业(美术)课程分为:
政治思想文化学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科、艺术技能学科、美术专业学科。
学前教育专业(英语)课程分为:
政治思想文化学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科、艺术技能学科、英语专业学科。
学前教育专业(舞蹈)课程分为:
政治思想文化学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科、艺术技能学科、舞蹈专业学科。
学前教育专业(体育)课程分为:
政治思想文化学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科、艺术技能学科、体育专业学科。
三、加分获得学分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该生该科学习态度认真:
上课认真听教师讲课,作业按时交,迟到、旷课、缺课不超过3次。
2.在该科期考、段考、补考中没有作弊行为;在该科期考、段考中没有旷考行为。
3.[B÷60×C÷2+A]≥C (B为某科期评成绩,A为激励学分,C为某科基础学分)
某生化学期评成绩为35分,生物期评成绩为25分,她的乐理期评成绩为91分(该科成绩优秀基础分为81),体育期评成绩为94分(该科成绩优秀基础分为89分),她在还学校举行的声乐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并且多选了一门2课时/周的选修课。
该生申请通过激励学分加分通过化学、生物考试。
化学、生物都是2课时/周,所以化学基础学分为2分;体育和乐理也都是2课时/周,所以它们的基础学分都是2分。
该生乐理与视唱应得的激励学分为:
A1=(91-81)÷10×2=2
该生乐理与视唱应得的激励学分为:
A2=(94-89)÷10×2=0.5
该生参加声乐比赛,获得了一等奖而获得的激励学分为:
A3=4
多选了一门2课时/周的选修课获得的激励学分为:
A4=2
化学、生物期评成绩分别为35、25分,分别折合的学分为:
B1=35÷60×2÷2=0.58
B2=25÷60×2÷2=0.42
那么,
B1+B2+[A1+A2+A3+A4]>4
由于该生获得的激励学分,(远远)超过了其化学和生物学科加分过关所需的激励学分4分,所以该生的化学和生物可免补考而获得过关。
四、申请加分获得学分的学生应注意
1.学生要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将需要通过加分过关的科目的有关申请表交由教学科研处审定其能否通过加分过关。
2.当学生所获得的计划外加分少于他不及格科目基础学分总和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选择加分过关的科目和补考过关的科目。
如,某学生某学期数学(4分)、英语(3分)、政治(2分)三门学科不及格。
需要有9个激励学分才能全部过关,但学生本学年仅有6分的激励学分。
这时,学生可以选择英语和政治两科通过加分过关,也可以选择数学和政治或英语和数学通过加分过关。
3.核心学科只能通过“自然获得学分”或“补考获得学分”、“跟读”等形式过关。
只有非核心学科才可以通过“加分获得学分”的形式过关。
4.免听学科、核心学科、实践课程不能通过“加分”获得学分,请同学们慎重选择免听学科。
第十六条退学
1.实行学年学分制后,不再实施留级制度。
2.退学
学生一学期期评成绩中未过关的科目超过该学期开课科目的二分之一或者同一学年内不过关科目(包括本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科目跟读考试和加分激励学分后仍不过关的科目)达到本学年开课科目的五分之二,并且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差者退学。
第十七条毕业
1.学生完成本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并且其它方面也符合相关条件者,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准予毕业。
2.学生修业年限为三年。
弹性学习时间为2~5年。
对于在规定专业教学计划的学习年限内,经过考试和“加分”后,仍有学科不能过关的学生,须在毕业后二年内,参加学校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或跟读,取得相应学分后,才能颁发毕业证书。
对超过规定修业时间仍不能取得相应学分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3.对提前修满学分的学生,可选修第二专业或其它课程,或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就业、或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
第十八条优秀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每学期操行评定为优秀;
2.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实习成绩优良或优秀;
4.按在扣除“加分过关”所需的激励学分后所剩的激励学分的高低排列前20%者。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方案在学籍管理等方面未涉及的有关事项,仍分别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方案只是从学业成绩来说明学生能否顺利进入高年级学习,因为决定学生升级的因素比较多,除了学业成绩合格外,还有操行评定合格等。
第二十一条本方案从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试行,并在实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同样适用于三年制中专班。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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