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高校有哪些类似邵振海与张代远的研究生及博士导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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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高校有哪些类似邵振海与张代远的研究生及博士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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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 ,安全环保工程师
4911人赞同
亲爱的同学们,看到你们的帖子很欣慰。
由于工作忙的关系,今天才有空上网写一些东西。
其实,我应该是第一个受邵振海害的人。
人在做,天在看。
早在2000年在邵振海博士期间,在南京他就险恶的阴了我一次。
我也是彻头彻尾认识到社会上还有如此的卑鄙之人。
正是由于我在南京一直追踪他,他也害怕我报复才没有回南京去了成电。
我也对不起成电的广大学子,没有坚持和他斗争到底!
从2010年我知道他在成电后,也多次和贵校通讯学院有关方面联系过。
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他才嚣张到今天。
我简单说说,邵在南京的事情。
邵本人是江苏扬州农村的,家庭条件不好。
2000年在南京住在一间他妻子单位的单身宿舍内,交通就是一辆破自行车。
当时他妻子已经怀孕,而邵还在东南大学读博士。
此人本科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和博士东南大学。
2000年江苏有一个公司要开发一个物流系统,该公司找到了我签订了开发协议。
我本人当时东南大学读在职研究生,同时在一家系统公司任经理。
我和他认识相当偶然,正是当年我在东南大学读在职研究生经人介绍认识这个人。
邵某一听有这个项目立刻积极和我联系诉说他生活困难急于出国,希望为我短时间的开发出这个系统。
而且为了钱特别积极,几次和我连夜深谈(因为还有其他人也想帮我开发这个系统)。
每次都是我在茶馆或者咖啡厅好吃好喝招待他,而且还多次小额借我的钱说用于生活。
尽极了一切欺骗手段于是我就轻信了他的花言巧语,其实他只是搞通信的编软件系统根本就是外行。
我第一次给了他6000外加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次给了他12000元,每天租用办公室供其做所谓开发还负责他和他找的人的一日三餐。
他自己居然打着我公司的旗号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了项目甲方的22000元。
最后什么也没有给我和项目甲方,甚至还把我用于开发的电脑也拿走。
当然此事还涉及了其他个别人员(属于半知情者)。
为此在他和半知情者骗取了22000元后,我起诉到南京市白下区法院,法院判决他败诉返还我12000元(先前的6000元没有收条,项目甲方的22000由于我赔偿了就没有追究)。
有法院判决为证,(2000)白民初字第1425号。
前后我个人损失了接近6万元,包括直接给邵振海的18000,我归还项目公司的22000元和电脑购置费用以及出差和其他费用。
这笔费用在今天不起眼,但是当年几乎是我两年的收入。
正是由于骗取了我的4万多元,邵振海才得以去了新加坡。
当年我如果报案他是出不来国的,由于顾忌他本人前途和学校声誉我再三考虑放弃了报案而是走司法诉讼。
在2001年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候,邵振海老婆还在南京生活(此人我也认识,不做过多评价)。
他妻子居然当着南京市法院执行人员面说她不是邵的妻子,其实当时已经通过外围完全掌握情况。
由于他儿子只有一岁家里又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我出于良心就没有强制申请执行。
但是事后我给东南大学邵的博士导师洪某和邵的部分同学知晓了整个事情,他们应该对邵振海的恶劣人品有了了解。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才没有敢回到东南大学或者在南京的高校任教。
他在新加坡期间也通过一定渠道知道我已经把这件事告知他在南京的关系人。
2010年我偶然知道邵振海通过包装去了成电,也直接和他本人联系过。
结果不要说,他一直不回复。
同时我也在2013年和2014年给你们成电通讯学院某位领导反映过此事,一样没有任何回复。
因此此件事情,我可以说是学校处理工作有严重问题导致这个不配做教师的人居然横行了这么多年!
我建议大家走司法程序,收集证据起诉该人。
从你们反映的情况看,他已经构成贪污和诈骗犯罪了。
这么多年,他是越来越嚣张了。
学校应该完全公开对该人的调查,净化校园。
我对我说的事实完全负责,如果需要了解我积极配合。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已经决定处理邵振海!
编辑于2016-05-20 431条评论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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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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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人赞同
深夜更新\\
以下是邵振海强迫学生签订的读博协议。
初看协议可能会觉得给博士开出的条件非常诱人,一旦读博了就变弱势群体了,他会千方百计挑错不履行责任、不发补贴、也不指导(他自己早把学术丢弃了,终日在外运作“项目”),然后强迫博士做他的项目而不是真正搞科研,根本不在乎博士能不能发文章、能不能毕业,导致很多博士延期毕业了。
如果不签就会天天被威胁不能毕业,让人痛苦至极,心有余悸!
微波毫米波电路与系统工程中心研究生关于硕博连读的意向协议书
甲方:
微波毫米波电路与系统工程中心(以下统称“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微波毫米波电路与系统工程中心之研究生:
xxx(以下统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背景:
甲方系电子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直属的研发工程中心,前身是2008年邵振海教授创办的无线系统集成中心和2009年邵振海教授组建的微波毫米波电路与系统研究团队。
甲方致力于微波毫米波电路系统、数字信号处理和智能交通等领域的研发和开拓研究,目前已在无锡、苏州、宜兴、西安等地建立了外围联合研发中心,同时启动多个大型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
鉴于目前所处的这一状况,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诚心、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愿意在甲方硕博连读之意向上达成一致,缔结乙方在甲方硕博连读之意向协议书。
现就甲乙双方的各自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共同声明:
1.
甲乙双方均要严格遵守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若其中一方出现违反协议相关规定的情况,另外一方有权基于该协议之规定要求违规方及时改正违规行为。
3.
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4.
甲乙双方在乙方硕博连读过程中同行共勉。
甲方需对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培训、乙方需按时完成甲方提供的项目研究工作。
5.
甲乙双方需对项目研究过程、成果和相关事宜严格保密。
6.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在乙方达到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博士毕业的要求,同时乙方完成了甲方交给的项目的情况下,甲方必须允许乙方按时参加博士毕业答辩。
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理由或是其他形式阻挠、延缓、推迟乙方参加博士毕业答辩。
第二条:
甲方的职责
1.
在乙方硕博连读期间,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完整、完善和完备的培养方案和培训计划。
2.
在乙方参与甲方提供的校外项目研发期间,甲方须保证乙方所做的工作得到电子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认可,并且为乙方提供完整的学籍管理和考勤等学校规定的学生管理和规范。
3.
在乙方硕博连读期间,甲方须为乙方攻读博士学位提供项目支持和保障,不能让乙方博士开题的时候无课题可开。
4.
在乙方硕博连读上课(学校课程)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基本生活补贴,金额为:
人民币500元/(月﹒人)。
在乙方正式进入甲方提供的项目研发(包括硬件、软件、电路和算法等,外部联合研发基地的项目或者是在学校拿到的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补贴,金额为:
人民币4000元/(月﹒人)。
5.
在乙方硕博连读期间,甲方优先考虑将乙方送到国外的合作机构进行联合培养或者合作项目研发,时间至少3个月以上,补贴另议。
对于没有出国的硕博连读生,甲方优先考虑将其派往苏州、宜兴等外部联合研发基地,补贴按人民币4000元/(月﹒人)标准发放。
6.
甲方同意: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项目支持下,通过项目研发产生的论文(包括未发表和已发表、被录用和未被录用的),署名单位为电子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署名作者为甲乙双方,其中,鉴于乙方是项目的实际研发人员和论文的主要完成人,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署名为乙方。
7.
甲方同意: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项目支持下,通过项目研发成果申报的专利(包括未授权和已授权的),申报人为甲乙双方。
其中,第一申报人一般为甲方;若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第一申报人可为乙方。
8.
在乙方进入读研初期,甲方提供短期培训和电路板级系统设计等项目,使乙方能完成1~2篇论文,解决部分学校规定的博士毕业论文发表要求。
9.
如果乙方态度端正,工作刻苦认真,但是在经过长期努力之后仍旧不能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经过双方协商,甲方须同意乙方转而申请参加硕士答辩。
如果乙方愿意,甲方也会接收乙方进入甲方外围的研究基地继续工作。
10.
如果乙方在签署硕博连读协议之后1年以内反悔,但乙方由于能力突出而参与了外围联合研究基地的项目研发中,乙方必须完成此项目以后才能离开团队。
在乙方攻读硕士期间,甲方向其发放的补贴标准为:
人民币500元/(月﹒人)。
如果在乙方硕士毕业时仍然未完成该项目,乙方必须继续参与该项目,直至项目完成;乙方硕士毕业之后甲方向其发放的补贴标准为:
人民币4000元/(月﹒人)。
11.
对于只愿意读硕士的同学,原则上甲方不考虑将其派往外部联合研究基地和送至国外合作机构联合培养。
如果该同学确实因能力突出而参与了外围联合研究基地的项目研发,该同学也必须完成此项目之后才能离开团队。
该同学读硕士期间的甲方向其发放的补贴标准为:
人民币500元/(月﹒人)。
如果在该同学硕士毕业的时候,项目依然没有完成,那么该同学须继续该项目的研发。
自硕士毕业之后第一个月,甲方向其发放的补贴标准变为:
人民币4000元/(月﹒人)。
12.
甲方承诺:
在乙方达到电子科技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并且完成甲方交给的项目以后,甲方必须允许乙方按时参加博士毕业答辩,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或是其他形式阻挠、延缓、推迟乙方博士毕业。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1.
努力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及时修满学校规定必须得到的学分,尽可能早的进入项目课题研究。
2.
端正态度,决心坚定,不能扶摇不定,更不能三心二意,时常改变硕博连读的决定。
3.
尽力完成甲方下达的项目研究任务,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瓶颈等。
4.
乙方同意: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项目支持下,通过项目研发成果申报的专利(包括未授权和已授权的),申报人为甲乙双方。
其中,第一申报人一般为甲方;若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第一申报人可为乙方。
5.
如果乙方在签署硕博连读协议之后的1年以内反悔,甲方将取消乙方被派往外部联合研究基地和送往国外联合培养的资格,只能参与学校内部项目,并且每月的补贴发放标准为:
人民币230元/(月﹒人)。
6.
如果乙方在签署硕博连读协议之后的1年以后反悔,乙方须向甲方缴还所有补贴,同时取消被派往外部联合研究基地和送往国外联合培养的资格,取消参与外围联合研究基地大型项目研究的资格,反悔之后每月的所有补贴也将全部停止发放。
7.
如果乙方在签署硕博连读协议之后1年以内反悔,但乙方由于能力突出而参与了甲方的外围联合研究基地的项目研发中,乙方必须完成此项目以后才能离开团队。
在乙方攻读硕士期间,甲方会向乙方发放补贴,标准为:
人民币500元/(月﹒人)。
如果在乙方硕士毕业时仍然未完成该项目,乙方必须继续参与该项目的研发,直至项目完成;乙方硕士毕业之后甲方向其发放的补贴标准变为:
人民币4000元/(月﹒人)。
8.
对于不愿硕博连读的同学,原则上不具有被派往外围联合研究基地和被送至国外合作机构联合培养的资格。
如果确实因其能力突出而参与了外围联合研究基地的项目研发,该同学也必须完成此项目之后才能离开团队。
该同学读硕士期间甲方向其发放补贴标准为:
人民币500元/(月﹒人)。
如果在该同学硕士毕业的时候,项目依然没有完成,那么该同学须继续参与该项目的研发,直至项目完成。
自硕士毕业之后第一个月,甲方向其发放的补贴标准变为:
人民币4000元/(月﹒人)。
9.
乙方承诺:
在达到电子科技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并且完成手上承当的甲方交给的项目以后申请参加博士毕业答辩。
第四条:
知识技术保密
1.
对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培训、教育和训练过程中所掌握到的资料,包括:
所有培训参考的技术文档、工程资料、设计原理、建模图形、程序代码等,双方需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双方之外的其它个人或机构泄露相关信息。
尤其乙方必须对这些信息严格保密,不能通过口述、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网络传播等方式随意向他人或其它机构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承当响应法律责任。
2.
对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项目支持下进行研发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
已发表和未发表的论文、未授权和已授权的专利、技术文档、工程资料、设计原理、建模图形、程序代码、成果奖励等,甲乙双方均需严格保密。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禁止通过口述、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网络传播等方式随意向他人和其他机构泄露相关内容,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
协议执行期限
本议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之执行期限。
第六条: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若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和电子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科仲裁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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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更新:
评论区出现以上的洗地评论,说话口气像极了邵振海,如果真是他,我只能说是狗急乱咬人。
尊重老师是美德,但从你骂其他老师的话之突破下限,说明你是毫无美德的无耻之徒,你尊重过其他老师吗?
如果学生是混毕业、不好好学习你开除就是了,为什么别人要换导师你不肯签字让人离开?
很多人在读研三年期间没有暑假,一周六天,早九晚十,这还叫不好好学习真是可笑。
邵振海对每届入学的研究生的训话就是能不去就不去上课,把时间花在项目上。
要考试了甚至都不给什么复习时间,说明即使有不好好学习的学生也是他逼迫的。
那些奋力离开的不是什么方向不同理念不同而离开,更不是被开除的。
相反在邵振海喜欢人多,全国各个高校骗学生来他的实验室,除了南航的,之前还骗了北邮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学生,自己倒像皇帝一样颐指气使。
所有人都是因为忍无可忍主动离开。
至于匿名,是不想被报复,更不想再和你有任何关联。
几乎所有邵振海学生都羞于提起自己导师,真是臭名昭著。
前天,邵振海反而在自己的QQ签名上写“越战越强”,恬不知耻,毫无悔改之心。
这样的人留在学校,只会变本加厉透支学校声誉、为害学生,甚至以诈骗方式危害社会。
如不清理,恐怕还会发生流血牺牲。
思考一夜,邵振海像颗毒瘤,摘除会伤经动骨,伤害的是在读的学生。
如不清除只会带来更大的伤害。
学校作为传道授业的场所更要注重师德的建设,品行不端如何能教书育人?
大学教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挣钱无可厚非,但至少要保证渠道正规、来源合法吧?
不是打着教授的旗号,靠学校背书在招摇撞骗沉溺酒色,对内刁难学生为害作乱。
而最应该有所建树的学术却一无所成、丢之弃之。
让大学回归它的本质,才是这次众多响应人士所争取的!
--------------------------------------------------------------------------------------------------------------------------------------------再更新一拨:
图片中的签名是邵振海强行要求签的,一部分是代签的,目的是套取东方安高经费,学生根本没拿到所谓的劳务费,银行卡根本没有转账记录。
14年4月起,所有学生甚至都没有收到一分国家补助,全被他克扣了!
以下正文
------------------------------------------------------------------------------------------------------------------------------------------------------------------------------------------------------------------------------------------------电子科技大学论坛已经删帖了,作为一个亲身经历者也来说说邵振海,希望真相不要被掩埋。
先说邵振海其人,他是靠诈骗起家。
最开始是通信学院文光俊团队一员,是文帮其弄到教授头衔。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文光俊,通信学院的人都知道,其人也是苛刻无度,吝啬自私,但比起后来的邵振海真是小巫见大巫,当然这是后话。
所以引起文团队内一部分老师的不满。
机缘巧合,邵振海认识做玉石生意的刘某,遂忽悠他投资搞通信原型机。
邵振海凭借自己头衔和忽悠功力,给刘某画大饼,说成功后能挣大钱。
鉴于刘某是行外人对此了解有限,成功骗到其投资。
拉到投资的邵振海于2009年脱离文光俊团队,并带走蔡、朱、刘等一批老师。
刘某也很爽快,立即给邵振海投资了仪器设备,并给邵振海配备了现在开的天籁小轿车。
在邵振海的忽悠下,刘某及合伙人出资,某省当地政府出地,邵振海以技术入股在江西建造了厂房,前后花费数千万。
但邵振海完全没有技术实力研发出所谓的MIMO通信机,完全是为了诈骗研究经费和设备仪器,此事必然失败。
在此项目中,其中某合伙人因为建造厂房不惜借高利贷、甚至倾家汤产,最后因为此事破产而负债累累。
而此事的唯一赢家就是邵振海,成功骗到一批昂贵的仪器和一辆天籁车,至于有没有现金我不知道,也许大概也是有的。
有了第一次诈骗经验,邵振海后来的手段更是肆无忌惮,骗海军项目军费、总装项目经费、华为预研项目经费、甚至又骗到北京商人宋某投资几千万在北京怀柔建造厂房。
这么多年,邵振海没有做成任何一个项目,就是做些最简单的通信电路原型机骗骗外行投资。
重点说一下华为预研项目,当时是要做一个70多GHz的射频前端电路,邵振海以极地的报价(120万)拿下该项目。
邵振海对华为的人说前端电路器件要在国外买,因此研发经费需要打入他的私人账户。
在华为支付了前期的30%研发经费后,邵振海立刻把项目停了,还对手下的老师和学生说是华为主动停的,而且一分钱没支付。
从华为那里得知真相的学生和老师还强烈要求把项目做下去,不然影响和华为的合作以及团队的声誉。
但邵振海铁了心不做了,因为钱都进了他一个人腰包。
受此影响的还有华为方面负责人,当年奖金全无,而且当时刚生了双胞胎女儿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诈骗北京宋某的事和诈骗刘某如出一辙,宋某建了厂房,给他买了研发仪器,并给他私人账户打了100多万作为启动资金。
什么都做不出来,最后被宋某堵门上讨债,邵振海跑了。
以上是简单梳理的诈骗史。
其次说邵振海的私德,如果说他还有的话。
邵振海200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随后要求他的学生都要读博,给他做廉价劳动力。
受尽欺凌的学生集体将其告到学校,学校方面只是简单调解,那一届学生到最后时间才毕业走人。
2010年招收的学生又被要求读博,不愿读博的学生在读研生涯中被百般刁难,不让做项目、不指导、不过问,最后只能草草毕业,影响的是以后一生的发展道路。
2013年是转折点,这一年,蔡、朱、刘几位老师集体脱离团队,他们各自名下的学生都跟着走了,令邵振海措手不及,元气大伤,当年假惺惺的和他名下走不了的学生表示要反省,但狗改不了吃屎,事后又恢复了他一贯作风。
出了这事以后,就没有给2011和2012年入学的研究生强硬要求读博。
但每年毕业的学生都要求给他干活到学校让离校的最后一天,并且必须天天到实验室报道,9、10月份找工作都是偷偷摸摸的。
其它回答中辱骂学生和老师的都是真的,只要是离开或者没有利用价值的人,他都口出秽语,极尽辱骂诋毁之能事,他骂的那些老师哪一个不是学生认可的好老师,人家都是不屑与他为伍离开的。
倒是他完全就是不学无术的流氓,平常说话也与流氓无异,出口成脏,完全没有老师的样子。
上课更是臭狗屎,完全不知所云,误人子弟。
没有人听他的课,只能强制要求自己的学生选他的课。
此人私生活更是混乱不堪。
他老婆孩子全在新加坡,有那边绿卡,自己一人常年待在国内。
和他合作过的人说,嫖娼招妓是家常便饭。
但他不满足于此,假借处理研究项目事物为名为自己招秘书,都是刚出社会或者是来实习的小姑娘啊,一段时间后都会要求这些姑娘住他家里,不愿住的会极力辱骂,找各种借口辞退。
对秘书也是随意辱骂,前几年秘书都换的特别频繁,基本3、4个月就换一个,时间长的也不到1年。
邵振海现在的秘书李某待他身边快两年了,当然是住他家里,而且在学校实验室俨然不像秘书的样子,而更像是邵夫人。
很多好奇,这样奇葩的老师会在电子科大存在这么多年,为什么还会有学生报他?
本校的确实没有人报他,因为他名声在校内已经臭不可闻,但总有不知情的校外学生啊。
wangsurf的回答说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报考老师的时候不会去论坛、QQ群、网络上了解一下吗?
没遇到这样的老师之前谁会想到有这样的奇葩存在?
即使想到要多留一个心眼就一定能碰巧遇到知情的人吗?
作为他身边的人也不可能天天上网,何况以往关于邵振海的信息都是在校内网络流传的更多,但对校外学生还是有门槛不是。
我们当然是遇到一个劝退一个,不要让人入坑。
即使校外的都没人报考邵振海,也顶不住他自己出招,15年就没人报邵振海了,结果他四处去其它团队找复试被刷的学生问愿不愿意读他研,还是能招到一些的...放任这样的老师养成,学校是有责任的。
深挖起来,此人与南邮的张代远无异,甚至又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如此嚣张?
因为学校、学院在和稀泥。
邵振海虐待学生、诈骗等等所有事情学校、学院都是知道的,因为学生无数次反映过。
但他诈骗的部分项目经费会走学校流程,对于一个唯项目指标而论的学校是无法拒绝这样一位能骗到项目的老师的,再加上这老师的事没有闹大,学校当然没有严肃对待此事的必要,所以清水河畔删帖就成解决眼前的烦忧。
却不知道伤害的是学校长远的声誉。
在邵振海读研的三年是我一生不想回忆的噩梦,是我最不愉快的经历。
一个学生应该快乐学习,科研,享受最后的青春,但我却必须和一个肮脏不堪的人相处。
这样的老师,影响的不是一个人或者两个人,而是一群人,对他们往后的人生走向、社会机会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几乎每一届每一个学生都经历着这样的不愉快,真是耻辱。
写的冗余繁杂,当个故事看吧,说出来是希望更多人了解,不要再有入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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