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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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全面推开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辅导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基本知识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时间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的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销售服务:
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和著作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分类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含本数)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含本数)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行为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以及
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
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应按照应税行为的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征收率为5%的特殊情况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应税行为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我区增值税起征点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八、纳税地点的规定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九、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定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含本数)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十、增值税主要优惠政策
(一)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4、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5、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16、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17、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18、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19、随军家属就业。
20、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二)扣减增值税规定
1、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十一、发票使用规定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业务对外开具发票一律使用税控专用设备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除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外。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需要购置税控专用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及技术维护费,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需要领用发票,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发放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有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求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
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具有抵扣功能。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二、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列资料(如果总局下发新的申报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
一、计税依据
项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
服务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
服务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3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
含税销售额
4(4≥5)
——
——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5
——
——
(三)免税销售额
6(6≥7)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7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8(8≥9)
其中: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9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1
应纳税额合计
12=10-11
本期预缴税额
13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14=12-13
——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
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接收人:
接收日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税款所属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
应税行为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扣除额
期末余额
1
2
3(3≤1+2之和,且3≤5)
4=1+2-3
应税行为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
本期扣除额
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
5
6=3
7=5-6
8=7÷1.03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行为”,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行为,在确定应税行为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应税行为”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八)第5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九)第6栏“免税销售额”:
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第7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十一)第8栏“出口免税销售额”:
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二)第9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十三)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
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四)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其抵减、抵免增值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予以反映。
无抵减、抵免情况的纳税人,不填报此表。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十五)第13栏“本期预缴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附列资料由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数额。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三)第1栏“期初余额”:
填写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四)第2栏“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
(五)第3栏“本期扣除额”:
填写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5栏“全部含税收入”
(六)第4栏“期末余额”:
填写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七)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
填写纳税人提供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八)第6栏“本期扣除额”:
填写本附列资料第3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
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九)第7栏“含税销售额”:
填写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
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第6栏“本期扣除额”
(十)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1.03,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应税行为”栏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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