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城 县 司 法 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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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柳城县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四个柳城”的工作思路,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柳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1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着眼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自身队伍建设得到强化。
1、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注重日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和专题学习教育相结合,强化队伍思想意识,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纪政纪条规等知识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到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并对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了学习培训档案。
(2)严肃换届纪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的精神,我局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学习,采取教育先行、源头预防的措施,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召开多次专题学习会,使广大干警更进一步的认识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和“四要四不准”纪律要求,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3月份,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全县《廉政准则》集中学习考试,5月,我局又组织干警20余人进行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以此来检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学习效果。
(4)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坚持每周五进行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将每月工作例会作为“干警培训课堂”,全面提高了广大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今年以来,共组织全体干警培训2期,培训人员68人次。
局班子领导3人分别到北京、浙江等培训院校参加了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区域经济培训班培训;选派了2名干警到北京参加初任公证员的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全区基层业务、公证业务、调解工作等业务培训2期18人次;参加全市司法干警行政业务培训4期28人次。
2、以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强化薄弱环节,突破工作难点,努力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上创先争优。
从推进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载体和基本保障等“五个基本”来加强党组织建设。
(2)落实业务培训制度、业务考试制度,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在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上创先争优。
以年度工作考核为契机,组织司法所与各业务处、室、中心以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为目标,围绕人民调解技巧、司法所规范化管理、普法工作业务等知识开展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提升队伍素质。
(3)抓好政治激励工作。
8月以来,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长足发展,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县各政法部门选派人员到各乡镇挂职任乡镇综治副书记。
为切实加强对基层政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培养、锻炼政法后备干部,我局打破以往仅从局机关中下派干警到乡镇挂职的用人机制,而是通过先民主推荐,然后逐层考核,最后落实3名选派人选。
他们的到任,必将进一步提升当地的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效果。
(二)着眼于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1、狠抓司法所的硬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五好”司法所建设标准(试行)》和自治区、柳州市《2006—2010年基层司法所建设规划》各项工作指标,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优化人员结构,整合强化职能。
我县12个司法所中,6个所被评为自治区“五好”司法所,2个所被评为柳州市“样板司法所”。
2、人民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
(1)按照“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设施良好、规章制度完善、经费保障落实、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成效明显”的要求,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目前,我县共有人民调委会151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137个,华侨经济管理区调委会2个。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预防机制,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案情、制定对策,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力推进构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优势互补,最终达到矛盾纠纷化解的目的。
1—11月,诉调对接105件案件。
(3)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克难”活动。
采取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明确责任等措施,组织各乡镇深排细查,认真梳理,特别是重点清理调解各种重大、疑难、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确保稳定。
1-11月,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648件,调解成功1603件,调解成功率97.2%。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12件,邻里纠纷538件,合同纠纷71件,赔偿纠纷216件,劳动纠纷8件,村务管理纠纷21件,土地承包纠纷210件,征地拆迁纠纷22件,施工扰民纠纷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9件,其他纠纷153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39人,做到了及时掌握,迅速处置,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减震器”作用,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落实“首要标准”,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
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运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
加强与公安、监狱、劳教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采取措施,建立安置帮教接洽工作机制,加强衔接管控,将帮教延伸到高墙内。
“六一”儿童节前夕,我局与柳州监狱团委共同开展了一次主题为“关爱服刑人员子女,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动,分别到东泉镇、沙埔镇、马山乡看望了3名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给每位服刑人员子女捐助了500元助学金,还赠送了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鼓励他们走出阴影,努力学习。
让服刑人员真切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帮助,增强他们改过自新的信心,从而促进服刑人员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月22日,我局组织柳城县帮教团到鹿州监狱开展帮教活动,给柳城籍服刑人员送去《法律援助法》读本及生活用品,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交谈与帮教,并联系县就业服务中心对预释放人员进行创业、就业指导。
鼓励服刑人员好好改造,在狱中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专业技术,熟练掌握一门生产技能,出狱后能自谋职业,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好公民。
一年来,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6人进行了帮教,帮教率100%,安置率95%,重新犯罪率1%。
4、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11月,我县各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9人,解除矫正3人(2人死亡,1人矫正期满),在册矫正对象86人,其中缓刑72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剥夺政治权利8人。
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运行。
(三)着眼于“和谐柳城”的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部署年度工作意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抓好“依法治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柳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积极组织、参与开展各种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
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县在宣传形式上积极探索,创新方法,采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是举办讲座、咨询、上法制课和组织法律知识演讲比赛。
三是加强“三百工程”普法品牌。
四是到农村放映法制电影。
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等。
春节前,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我们的节日·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和销售”等宣传活动;参与我县集中整治全县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参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让群众在“3.15”活动中学到有关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在柳城举办“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创业项目推介招聘会上,开展宣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维权咨询活动,向广大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主要宣传《劳动法》、《劳动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知识。
3、扎实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政法宣传周”活动。
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柳城”这一目标,以“树政法为民形象、建和谐美好家园”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政法宣传周”、“综治宣传月”活动。
4、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
1月份,我县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实验小学、东泉镇、沙埔镇、太平镇等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
邀请了法制副校长、政法干警利用新学期开学之际到各学校给师生们上法制课;并赠送发放《柳城县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和有关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手册等。
3月10日,由古砦司法所、团委、关工委和古砦中学联合举办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律知识讲座。
此次发放的法律资料包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宣传海报等共计3000册,受教育师生1500人。
1-11月,全县开展维稳、依法治理等法制宣传活动250多次;举办各类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6场,举法律知识培训48期,法制文艺演出560场次;在各中小学上法制宣传课260余节;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余万份,出黑板报、宣传专栏230期,悬挂横幅、张贴标语2万余条。
(四)着眼于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
一是优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注重公证工作下移,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
二是在进行公证服务中,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是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做到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效益。
在2011年柳州市上半年和下半年的两次公证质量检查中,我处整体公证质量优良,无错假证,同时,我处的公证询问笔录制作及继承权类要素式公证书的撰写得到了高度评价。
1-11月,共接待来人、来电咨询约1500人次,办理公证事项518件,上门办证50多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事项15件,为当事人减免公证费逾2万元。
2、律师工作。
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要求,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1-11月,宝洁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55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3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5件、解答法律咨询18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件。
3、法律服务所工作。
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服务理念要新、管理模式要新、指导思想要新“三新模式”,倾力打造诚信服务的品牌,2011年4月上旬,我局对全县8个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执业大检查,针对法律服务所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集中整顿活动。
对管理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暂缓执业的,对业务量少的法律服务所进行合并,全县合并为2个法律服务所,教育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4月中旬,我县2个法律服务所、10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了年审注册。
1-10月,全县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案件102件、代理非诉讼案件1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2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2件,解答法律询问639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4、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建立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全部实现网上无纸办公。
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去年开始在全区启用,今年初,法援中心根据上级规定,指定专人每天开通信息管理系统,将接待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审查审批、办案相关信息、结案情况全部按规定及时登录入网,全面完善网上办公机制。
二是大张旗鼓开展对广西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
法援中心编印《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新修订)读本30000册,已向农村群众发放25000余册;与妇联、工会联动,组建了我县“职工律师团”、“妇女维权律师团”,更方便快捷地为妇女、未成年人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深入社区开展农民工法律维权知识讲座2次,同时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维权知识等宣传读本500余册。
三是狠抓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
始终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工作核心,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增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数量,同时继续开展法律援助非诉调解案件服务,尽量做到应办尽办,应援尽援。
今年1-11月,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60余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98件,共立案受理提供法律援助案件86件,其中:
刑事案25件,民事案61件(含非诉讼调解及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9件),受援人数89人。
刑事案件方面,主要是为经济困难而无钱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指派律师负责为其免费辩护,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民事案件方面,主要是农民工工伤案件,老、弱、妇、残弱势人群的维权诉讼和调解等案件,其中妇女维权案件28件,未成年人案件27件,老年人案件27件,残疾人案件12人。
总体上看,今年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五)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带领全体干警艰苦奋斗,经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了各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2011年1月10日,本局沙埔司法所、马山司法所被柳州市司法局命名为样板司法所;2月18日,本局3个司法所(沙埔、马山、太平)获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五好”司法所荣誉称号;5月5日,本局东泉所所长赵华盛被柳州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名同志分别被评为2011年柳城县和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9月,组队参加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运动会,荣获游泳接力赛第二名。
胜者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经费不到位。
普法教育经费没有按照要求预算拨付,大型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困难。
(二)司法行政新增了社区矫正这一项重要职能工作,目前人员、编制、装备尚未落实,经费未到位,影响工作的进展。
(三)群体上访的矛盾依然存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没有专项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制约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比如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走访、帮教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到监狱开展帮教活动等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由于我县目前财政紧张,没有专项的安置帮教经费,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五)一些干警的政治理论、业务素质与当前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机关的工作纪律、作风建设还有待加强。
三、2012年工作计划
(一)巩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组织开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
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2、积极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的各项工作。
认真组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的宣传表彰,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进一步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创建活动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不断丰富创建工作内涵,提升创建质量,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
(二)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有待继续加强。
3、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
5、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全面规范衔接管控、矫正教育、安置帮困、实施奖惩、社会评估等工作程序,积极创新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宣传和保障力度,继续推行社区矫正监控管理系统的应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探索心理矫正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二是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交流制度,培育并推出社区矫正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1、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围绕企业改制重组、重要经贸活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专项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社会建设项目,积极拓展律师、公证服务领域;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为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管理,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推动律师、公证服务向基层延伸。
2、认真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3、加强法律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认真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质量检查评议活动,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及反馈意见回应机制,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综合实力。
4、加强执业监督检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对法律服务的社会监督。
5、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形象。
1、认真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
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形象教育,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采取业务培训、理论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学习培训,突出针对性、实用性,提高业务能力与水平。
2、以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和“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专题活动为契机,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局机关整体形象。
认真做好业务用房建设的立项准备工作,努力争取2012年立项实施建设;落实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切实加强装备管理。
柳城县司法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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