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工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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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工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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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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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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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日 我要评论(0)
内容预览
第一章用电业扩管理的工作范围
1.1 受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申请;
1.2 确定供电方案及批复;
1.3 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规费;
1.4 组织供、受电工程的设计、设计审核;
1.5安排供、受电工程的施工、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
1.6签订供用电合同;
1.7 组织装表送电;
1.8 建立客户档案;
1.9 建立、健全各种用电业扩管理相关制度。
第二章客户用电申请的办理
2.1客户的新装、增容,用电迁移、改变供电方式、双电源的用电业务,均在所辖各供电分局用电营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窗口)办理。
2.2 客户办理用电手续时,应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资料。
2.3 我局各分县(区)局“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用电办理流程执行我局规定的用电报装流程。
2.4 各分县(区)局在受理客户申请后,要进行编号、登记建帐、发给客户联系凭证,按期答复客户供电审批情况,对有合理理由暂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应向客户书面详细说明原因。
第三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审批
3.1 供电方案的确定应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现时供电条件等综合考虑。
3.2 315KVA以下的客户用电申请,在不涉及变电站扩建或增加出线间隔及双电源供电的方案,由分县(区)局自行进行初勘,制定供电方案,低压方案在7日内、高压方案在20日内答复客户。
3.3 315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申请双电源供电,分县(区)局“窗口”在受理登记后次日内将有关的客户资料报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组织运检部、计划项目部及所在分县(区)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勘,并制定供电方案。
申请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或涉及变电站扩建或增加出线间隔等,由计划项目部或运检部按规划要求拟定用电批复文件,市场营销部按批文要求答复客户。
第四章工程设计与审查
4.1 对客户供(受)电工程的设计必须由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电力行业安全及管理规范。
4.2 设计资质必须经过供电部门的审查,只有经过供电部门审查合格的设计才能作为工程施工依据,凡未经过供电部门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设计不能作为施工图使用。
否则供电部门不予进行工程验收。
4.3 315kVA及以上工程设计由市场营销部组织审查并作好记录,双电源工程、专线工程(专线间隔)由市场营销部组织局运检部、调度所、安监部、计量所及所在分县(区)局等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第五章工程施工
5.1 为保证安全、可靠用电和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工程施工必须按国标和电力行业标准进行。
5.2 施工中如需更改设计(更改内容不能影响已经确定的审查方案),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市场营销部备案。
第六章工程验收
6.1 各类电气安装工程,在施工期间分县(区)局对客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非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中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315kVA及以上工程市场营销部可委托分县(区)局进行中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将检查记录报市场营销部备案)。
6.2 工程竣工后客户(或委托施工方)向我局提出报验申请,并按规定收集提供与工程实际相符的完整竣工图纸、资料、整定计算、调试报告等提前五个工作日(最少三个工作日)交分县(区)局或市场营销部组织资料验收。
6.3 分县(区)局或市场营销部在收到竣工资料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书面审查合格后,再组织现场验收。
6.4 对供、受电工程的验收,各分县(区)局作为运行管理单位,应对所验收工程全面负责(315kVA及以上双电源、专线及专线间隔工程由局市场营销部组织有运检部、安监部、调度所、计量所及所在分县区局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所验收工程负责),对完全按照所批复供电方案施工的工程,验收时不得提出与所批复供电方案不同的意见,同时负责验收合格工程的组织送电工作。
第七章供用电合同、调度协议的签订
7.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确定具备送电条件时,由各分县(区)局
按照《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根据客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7.2 供用电合同应具备如下条款:
7.2.1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7.2.2 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7.2.3 计量方式、电价标准和电费结算方式;
7.2.4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7.2.5合同的有效期限;
7.2.6违约责任;
7.2.7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条款。
7.3 调度部门与客户签订电力调度协议。
客户应提供如下资料:
7.3.1 客户一次接线图;
7.3.2 产权划分资料;
7.3.3 变电站或配电室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证;
7.3.4 变电站或配电室值班电话或联系电话;
7.3.5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7.3.6 调度协议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八章装表送电及建立客户档案
8.1 验收合格应尽快完善上述手续并装表,低压客户应在2日内接电,高压客户应在7日内,最长不能超过10日内接电。
8.2 送电正常后,由分县(区)局建档、建卡,转送资料。
业扩工作结束后转入电费抄、核、收工作。
各分县(区)局应在次月检查建档、建卡、抄、核、收到位情况,并将报表(包括315kVA以下、315kVA及以上工程情况)报市场营销部。
业扩工作部门职责
一、分县(区)局(“窗口”部门)职责:
1、受理报装、编号、登记建帐;
2、审查报装手续是否合规;
3、向客户解释营销政策、帮助客户了解我局“一条龙”服务流程;
4、按国家规定向客户收取各类规费;
5、负责所辖客户工程供电方案制订;
6、参与客户工程的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对本分县(区)局所辖客户送、受电工程负责;
7、负责与客户签定供用电合同;
8、负责客户工程建档、建卡、转送资料;
9、负责业扩工作完成后的电费抄、核、收工作;
10、负责每月各类业扩报表的填报。
11、负责10kV及以下相关业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二、市场营销部职责:
1、 负责全局的“一条龙”服务工作的归口管理工作及服务工作;
2、 负责315kVA及以上工程报装手续审查;
3、 负责安排315kVA及以上工程的初勘、设计、设计审查、工程验收、装表送电组织工作;
4、 负责315kVA及以上工程安排协调工作;
5、 负责上级部门要求填报的各类业扩报表;
6、 负责组织召开全局业扩工作例会。
三、运检部工作职责:
1、 负责电压等级在10kV及以上客户双电源供电提供、专线及专用间隔使用技术可行性的批复;
2、 参与电压等10kV及以上客户双电源及专线供电方案制订、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及送电;
四、计划项目部工作职责:
1、 参与电压等级在10kV及以上客户双电源及专线供电方案制订、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及送电;
2、 负责参与预算审核工作;
五、计量所工作职责:
1、 参与10kV及以上客户工程的计量方式、计量装置设计审查;
2、 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工程的计量装置的调试、安装工作;
3、 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工程送电后的计量表计检查工作。
六、调度所工作职责:
1、 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工程整定计算;
2、 负责10kV及以上(调度范围内)双电源供电客户、专线及专线间隔客户调度协议签订;
3、 负责10kV及以上双电源供电客户、专线及专线间隔客户的运行方案制订。
七、设计公司工作职责:
1、 负责按照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完成设计任务;
2、 参与市场营销部组织的设计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进行设计修改;
八、施工单位工作职责:
1、 负责按照市场营销部、分县(区)局委托编制工程预算,参与设计施工图审查;
2、 负责与客户签订施工合同;
3、 负责收取工程款,并负责在工程款到指定帐上后的三日内将收款回执传给客户,同时抄报市场营销部;
4、 按照国家施工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委托业扩工程施工任务;
5、 负责在工程竣工后三日内将工程决算送交客户并报市场营销部;
6、 负责整理好全部竣工资料,及时报市场营销部或分县(区)局;
7、 参与业扩工程的竣工验收、送电工作;
8、 负责按时完成市场营销部要求填报的工程统计报表;
九、监审部工作职责:
1、 参与业扩工程预算审查;
2、 定期检查市场营销部及其分县(区)局工程管理协调工作;
3、 对所发现的违纪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安监部工作职责:
1、参与相关的业扩工程设计审查、工程验收、送电工作;
2、负责10kV及以上相关业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十一、用电检查大队工作职责:
1、 参与业扩工作中客户用电负荷归类审查;
2、 参与业扩工程验收、送电工作;
宁德电业局业扩流程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业扩流程的顺利实施,建立畅通、高效、快速反应的优质服务体系,实现“客户经理围绕客户转,项目经理围绕客户经理转,内转外不转”的优质服务方式,做到客户服务一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次就做好,创造一个良好的流程运转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城网范围内客户业扩工程的受理、制定方案、勘测、设计、预算、备料施工、验收接电、建档等全过程的流程管理工作。
二、 原则
1、供电方案审批分类:
10KV及以下,非专线单台变压器容量在1600KVA及以下的报装,其供电方案由客户中心审批并报生技科备案。
专线、10KV等级1600KVA以上及35KV及以上项目报生技科审核方案;
2、业扩流程时限以收到客户预付设计或工程款的银行回单日开始计算。
3、供电方案确定由联合勘测小组确定;
4、设立设计审查小组和竣工验收小组。
5、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原则上充分利用工余时间进行。
6、各部门流程以书面或电子工作传单为依据。
三、职责
1、客户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序号 职责
1 负责受理客户用电报装申请,答复客户咨询,解释流程,协助客户按申请用电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向客户介绍推广标准设计,标准设备。
引导促成业务实施,
2 负责组织勘测小组现场联合勘测,负责客户供电方案的确定并书面答复客户,待取得客户确认后将委托书、确认函发送设计室进行设计。
联合勘测视复杂情况组织以下成员参加:
生技科、勘测人员、设计单位、报装客户、项目经理
3 负责业扩工程设计图纸审核,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提交客户,待合格后交由项目中心施工预算。
图纸审查视复杂情况组织以下成员参加:
生技科、用电检查专责、一次设备专责、二次设备专责、电能计量专责、保护专责、配网专责、设计单位、报装客户、设备安装单位、项目经理。
4 负责业扩工程的用电检查和中间检查并作记录。
5 接收项目经理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的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视工程情况组织以下成员参加:
生技科、用电检查专责、一次设备专责、二次设备专责、电能计量专责、保护专责、配网专责、设计单位、报装客户、设备安装单位、项目经理。
6 负责办理送电会签单,由客户中心主任审核合格、局领导批准后方可送电。
7 负责送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双电源合同、电费结算合同。
8 负责客户用电档案建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9 负责无工程项目的勘测及派工装表、验收、工作量确认。
10 对工程质量、满意度进行评价,对流程时限记录结果并提出效能及绩效考核。
2、设计室主要职责:
1 参与现场联合勘测和供电方案的确定。
2 负责接收客户中心的设计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设计、预算成果。
3 参与图纸审查及工程交底工作。
3、项目中心主要职责:
1 接收客户中心受理的业扩项目报装委托,根据工程要求,确定项目经理,并按时限完成业扩项目;
2 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程和规范施工,确保安全。
3 负责工程预决算,负责通知客户交工程费,为客户提供规范票据,与客户签订施工等有关合同。
4 负责与物资部门协调业扩工程的订货、施工工作。
5 负责协调试验单位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定值计算和整定,进行设备各类试验及除高压表以外的计量装置安装、配电室设备编号工作,收集齐全试验报告。
6 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向输配电部报送工程安排、停电计划等相关资料,进行停电施工协调;向客户服务中心和客户报送相关资料。
7 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质量自查,参加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
8 负责收集工程竣工资料,报送工程竣工决算相关资料。
4、输配电部主要职责:
1 负责根据地区配网状况及客户需求,参与供电方案审核。
2 对涉及配网改造投资的项目,负责上报立项计划、现金流量计划和筹建。
3 负责工程停电的协调和预安排工作。
4 负责向规划等部门办理走廊建设相关审批手续。
5 涉及新建非客户专用电缆沟的,负责向市勘测院购买蓝图,并向规划等部门办理走廊建设相关审批手续。
6 负责验收合格后的送电工作.
5、计量班主要职责:
1 负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核、选型、检定工作
2 负责电能计量装置如表计校验、备表、互感器的现场或试验室校验、档案录入工作。
3 负责打印分发和回收所有装表工单,负责计量档案录入,最后由窗口归档。
装表人员装表后要求客户签字对底度及铅封确认。
4 负责高压计量装置中表计的安装、检验,直至合格投运。
三、 管理内容和办法:
1、办理营业申请、确定供电方案、方案答复
1.1 营业窗口人员协助客户提供报装应具备的资料及办理用电申请,资料齐全后在客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流程登记,以从设计室或项目中心收到客户预付设计或工程款的银行回单日作为流程考核的起始时间依据。
1.2 受理客户申请后,组织设计、配电、生技、客户等人员现场勘测,拟定供电方案,在供电方案确定之后,当日完成书面答复客户的手续,客户需对方案签字确认。
1.3 将已定供电方案和客户委托交由设计室进行设计。
1.4确定供电方案时限规定:
l 低压供电的客户,时限为5个工作日;
l 10kV供电的客户,时限为10个工作日;
l 须多部门审批的方案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讨论确定。
2.勘测、设计、预算
2.1 由设计室通知客户签定设计合同,按要求办理勘测、设计、预算。
客户在交纳勘测设计费后,设计人员应引导客户采用标准设计,但合同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下列时限:
(需超时限的特殊情况,应经局分管领导认可)
l 套用标准设计的,包括预算在内最长不超过4天;
l 1000KVA以下的设计预算,最长不得超过7天;
l 1000KVA及以上的设计预算,最长不得超过10天;
l 同一流程多工程的,最长不得超过14天。
l 10kV有工程客户(高供低量)流程总时限
①采用箱式变的为18天;
②采用配变台架的总流程时限为21天;
③采用室内配变的总流程时限为17天。
l 10kV有工程客户(高供高量)流程总时限:
⑴非特殊定货的,总流程时限为22天;
⑵特殊定货的(指非我局备用品的或干式变压器、带有载调压开关的变压器),总流程时限为30天。
2.2 在勘测、设计结束后,设计人员应当天将图纸提交客户服务中心,4个工作日内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图纸会审并书面反馈审查意见,
直至审查合格。
3.通知交款、合同签订、营业收费
3.1 通知交款时限为1天,同时为客户提供合同文本。
该工作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客户收到通知至交费的这段时间不计入流程时限。
客户对合同条款存在异议的,项目中心应在1天内回复客户。
3.2需涉及配网改造投资的业扩项目,按"零星业扩工程审批报备细则"的规定办理工程立项审批。
3.3客户交款并签订施工合同后,项目中心应当天将交款凭证传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应在2天内通知备表。
3.4项目中心应把安排情况及时向客户反馈,提高业扩流程透明度。
4.停电安排、订货、备料、施工
4.1 停电安排、定货、备料、施工可以同时交叉进行,在现场具备装表条件情况下(如计量柜安装完毕等),项目中心提前5天(紧急工程
可提前1天)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安排装高压表;
4.2 现场具备条件的业扩工程应尽量采用带电作业。
无法实行带电作业的,停电安排应按《停电管理办法》要求,提早进行工程预安排停电,避免因无法停电造成业扩工程超期现象。
4.3订货、备料:
一般选择标准设备时限为3天;非标准设备按供货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下列时限:
低压柜不超过25天,高压柜不超过30天,进口设备按具体的协商期限。
辅助材料应保证在期限内正常供应。
4.4施工包括土建和电气施工。
一般土建施工单层时限为20天,双层时限为30天(冬季为35天);电气施工分外线和变电两部分(含电气的试验),外线施工为3天,变电部分分别为高供低量5天、高供高量8天、需现场制作母线槽为12天。
4.5工施工期间,用电检查人员应组织进行中间检查并做记录,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
5.竣工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送电
5.1项目中心应在施工结束后3天之内(配合工程应当天)整理好验收资料提交客户中心,客户中心在2天内组织客户及有关部门按《客户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
5.2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后,客户中心应协调办理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合同、双电源合同等工作,并于2天内办理送电会签手续送输配电部安排送电相关事宜。
6.营业归档、建立抄表档案:
6.1营业归档:
专用变客户、小批量(在20户以内)应在2天内;一户一表大批量应在5天内。
6.2建立抄表档案:
专用变客户、小批量(在20户以内)的时限为2天;一户一表大批量时限为6天;特大批量(超过600户)的,最长时限为8天。
7.无工程的业扩项目
7.1零散居民用电申请,应在2天内完成勘测并于当天由营业收费员通知客户交款,从客户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7.2低压无工程用电申请,在3天内完成勘测并于当天由营业收费员通知客户交款,从客户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8.业扩工程流程时限(非供电单位延误时间除外):
8.1零散居民客户从受理申请到装表接电不超过5个工作日。
8.2低压无工程客户从受理申请到装表接电不超过7个工作日。
8.3有工程的高低压客户按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时间送电。
8.4在现场具备供电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客户申请到临时接电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检查与考核
9.1流程考核的日常工作由项目中心负责,对超期流程分析、考核。
9.2.客户经理对客户进行走访及满意度评价。
9.3奖惩考核
四、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附:
有关部门需提交资料列表
部门 序号 提交资料
客户 1 高、低压或居民客户用电申请表
2 2份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或地契、产权证复印件
3 客户申请应提交有关工程方面的材料(专文提供给客户)
4 设计、定货、施工委托书
5 工程合同
6 供电方案确认单(简单的口头回复即可)客户中心 1 供电方案;
2 设计工作传单
3 供用电合同、双电源合同、电费合同
4 工程中间检查记录
4 流程时间记录表
6 工程竣工验收表
7 送电会签单
设计室 1 设计合同书
2 设计费用通知书
3 设计图和预算书
项目中心 1 设计、预算、决算书
2 施工合同书
3 高压、绝缘、继保、接地等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现场签证
5 工程竣工申请验收报告
6 送电会签单
7 设备异动单
输配电部 1 设备编号
物资公司 1 定货合同、技术合同
计量班 1 计量审定方案
2 装表派工单
3 计量装置试验报告
宁德电业局业扩流程图
业扩报装班组员工职责
作者:
otm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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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班组员工职责 1 经理/副经理(班长/副班长)岗位职责 1.1 负责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日常工作安排、质量管理、技术(业务)管理、基础管理、技术培训、优质服务及班组员工职业道德教育等各项管理工作。
1.2 负责
班组员工职责
1 经理/副经理(班长/副班长)岗位职责
1.1 负责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日常工作安排、质量管理、技术(业务)管理、基础管理、技术培训、优质服务及班组员工职业道德教育等各项管理工作。
1.2 负责制定班组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和总结。
带领全班人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
1.3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确保班组生产安全。
1.4 负责组织客户新装(增容)、变更申请的现场勘查,合理确定供电方案,组织实施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5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制订实施本班组的工作计划。
1.6 负责实施新进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1.7 负责本班组员工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1.8 负责对本班组员工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1.9 负责本班组工作的分析、总结。
1.10 负责本班组各项业务报表。
1.11 负责班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12 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13 负责加强班组民主管理工作,落实班组“三公开”。
1.14 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班组技术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
2 业扩工程师岗位职责
2.1 贯彻执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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