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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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
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
白眉也
溪源溪
梅溪
福州市人民政府
1闽江流域福州段现状分析1
1.1自然、社会基本概况1
1.2污染源分布分析1
1.3水环境质量分析3
2“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价6
2.1“十一五”期间主要进展6
2.2“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8
2.3“十二五”水环境形势分析13
3“十二五”规划总则14
3.1指导思想14
3.2规划范围及目标14
4主要任务15
4.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建设15
4.2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7
4.3闽江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19
4.4工业污染控制工程19
4.5农业污染控制工程20
4.6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2
4.7闽江流域生态保护工程23
5保障措施25
5.1政策保障措施25
5.2组织保障措施26
5.3技术保障措施28
5.4资金保障措施29
6重点项目库30
为巩固提升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质量整治成果,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9?
24号)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福建生态省建设规划总体纲要》,结合环保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水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为重点,规划范围包括闽江流域(福州段)内的9个县(市)区。
重点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规划重点阐述闽江流域“十二五”期间水环境保护的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出流域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
1闽江流域福州段现状分析
1.1自然、社会基本概况
闽江流域福州段始于闽清县雄江乡,覆盖闽清、永泰、闽侯、市区、
长乐等县(市),流域人口约占全市人口的69.5%,经济总量约占全市的
75.4%,在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闽江福州段自淮安起被南台岛分为南北两港,北港贯穿市区与市区内河、湖泊相通,南港又称乌龙江,南北港到马尾汇合后经闽安至亭江再分南北两支入海。
闽江在福州市境内流域面积8000多平方公里,河长136公里,主要支流有安仁溪、梅溪、大目溪、溪源溪、陶江、大樟溪、源里溪、井下溪、小目溪、下洞江等。
1.2污染源分布分析
1.2.1区域污染分析
根据2010年度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分析污染分布情况。
从污染类型与行政地区分析如下:
(1)工业污染方面,闽江流域福州段共有325家重点工业企业列入2010年污普,CODW非放量为3697.5吨,平均去除率94.2%,其中长乐市排放量较大,占总排放量的39.5%,主要为纺织印染企业排放,其次为闽侯县(17.1%)和晋安区(16.1%);氨氮年排放量628吨,平均去除率46.3%,其中晋安区的氨氮排放量较大,占总排放量的60.0%,主要是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氨氮去除率较低和福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氨氮排放量较高,其次长乐市占
21.0%。
(2)农业污染源方面,COD和氨氮的年排放量分别为31814.44吨和
1052.5吨。
其中畜禽养殖业COD非放量占农业污染源总排放量的38.9%,其中,闽侯的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污染排放量所占比例超过60%其次为长乐和闽清,分别占11%F口10.7%o
(3)从生活污染源CODF口氨氮的排放情况看,CODF口氨氮的年排放量分别为19319.3吨和2280.3吨。
其中,福州市区污染排放较严重,占总量一半以上,闽清、永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比较低。
表1闽江流域各区域污染源统计表
地区
COME放情况
氨氮排放情况
排放量(t/a)
占总排放量比例(为
排放量(t/a)
占总排放量比例(为
小计
工业源
农业源
生活源
工业源
农业源
生活源
小计
工业源
农业源
生活源
工业源
农业源
生活源
福州巾区
16374.8
1109
4125.11
1140.76.
825.2
68.0
1826.9
436.7
138.91
251.3
23.9
7.66(
夕.5
闽侯县
18956.5
632.6
15110.4
3213.5
3.37
9.7
17.0
883.4
52.0
444.6
386.8
5.95
)0.3
43.8
闽清县
6482.1
402
4240.5
1839.6
6.26
5.4
28.4
410.6
4.3
177.4
228.9
1.04
L3.2
55.7
永泰县
5209.5
95.2
3067.5
2046.8
1.85
8.9
39.3
401.5
2.5
144.3
254.7
0.63
15.9
63.4
□市
7808.3
1458.7
5270.9
1078.71
8.7
67.5
13.8
438.1
132.1
147.4
158.63
02
33.6
36.2
合计
54831.2
3697.53
1814.4
19319.3
6.858
.0
35.2
3960.5
627.61
052.6
2280.3
15.8
26.6
57.6
根据闽江流域污染源统计分析结果,农业污染源对COD的贡献值最大
(占58.0%),其次为生活污染源(占35.2%)和工业污染。
生活源对氨氮的贡献值最大(占57.6%),其次是农业源(占26.6%),农业污染源比较集中的区域在闽侯县,农业污染源中生猪养殖业污染显著,占比例近四成。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0
图1各区县污染物排放量占闽江流域(福州段)总排放量的比例示意图1.2.2流域污染分析
根据闽江流域(福州段)污染源调查统计分析,各支流COD污染负荷相差较大,其中梅溪、大樟溪、陶江及福州内河污染负荷较大,合计占总污染负荷的56.3%。
梅溪流域和陶江流域以工业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为主,大樟溪以农业污染为主,福州城区内河主要以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为主。
部分支流污染负荷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由于其环境容量有限,自净能力差,无法承担区域排污负荷,如长乐的陈塘港和闽侯南通内河,其污染排放长期超负荷,水环境质量持续低于功能区标准,水环境功能下降,存在严重恶化趋势。
1.3水环境质量分析
(1)功能区达标分析
通过“十一五”期间水质断面(考核)的监测数据分析,闽江流域干流水域水质比较稳定,水质达标率和I类〜田类水质比例分别为100%、97.2%;交界断面达标率为100%。
“十一五”期间支流水质有升有降,尤其是闽侯县支流平均达标率仅
70%左右。
2006年和2009年除永泰境内支流外,闽江流域的其他支流断面均有出现超标情况;2007仅有闽侯境内支流出现超标断面;2008年,闽清和闽侯县支流断面均有超标;2010年,闽侯县和长乐市支流断面均有超标。
支流除闽侯境内支流I~m类水质比例较低外,其余支流I~m类水质比例均达到95%以上。
部分支流生态环境恶化,已经严重影响其水环境功能;有些河道减脱水严重,有些河道污染排放严重超过其环境容量。
图2闽江流域(福州段)功能区达标率
图3闽江流域(福州段)I~田类水质所占比例
根据污染指数分析。
闽江干流福州段上游COD污染指数较小,下游
COD污染指数较大。
从2006到2010年,魁岐断面COD污染指数明显降低,雄江、格洋口段面COD污染指数有升有降,其余断面均有所降低。
市区内河水质经多次整治后,部分指标略有好转,但整体水质有机污染依然
十分严重
图4闽江干流(福州段)省(国)控断面2006~2010年COD污染指数变化图
图52006~2010年福州市内河水质污染变化趋势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分析
100.0
2008
年份
图6市区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功能达标率
闽江流域福州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质量总体较好,但存在个别水源保护区水质不稳定现象,以及部分保护区存在不利于水源地保护的违章设施等。
市区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西区、北区水厂原厝和马尾水厂白眉水库水质良好,东南区水厂鳌峰洲水源地粪大肠菌群数、氨氮时有超标,义序水厂水源地和城门水厂水源地粪大肠菌群数偶有超标,城门水厂水源地盐度偶有超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级饮用水源地2010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价
2.1“十一五”期间主要进展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内河整治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十一五”规划任务中提出了85项工程项目,至规划期末共投入资金62.86亿元完成82项,项目完成率96.5%,尚有闽侯县垃圾处理厂、闽侯县青口镇污水处理厂及福州城镇污水厂污泥综合处辂项目等三项转入“十二五”规划中继续实施。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结合巩固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国家级生态市创建规划,持续加强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加强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区一批重点工业污染源如福州东南电化集团公司、福州抗生素集团公司等重点污染企业向南北两翼的搬迁,有效实现了产业结构的有序聚集和污染的集中控制;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强污染源的整治与监管,流域污染防治能力大幅提高,闽江流域水环境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1)精心组织,齐抓共建。
各级政府充分发挥职能,将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年度主要工作,通过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加强宣传和依法建设,创造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和优良成效,政府环保工作力
度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大大提高,企业的法制观念得到增强。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截止“十一五”期末,福州市区已建成祥坂、洋里、金山、马尾、快安、长安等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连坂污水厂于2010年底通水,共计污水处理能力60.5万吨/日,2010年福州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3.22%;2010年底新店浮村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吨/日)主体构筑物已基本完成,包括闽清、闽侯、长乐、永泰等流域内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实现了县县都有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的建设运营,极大地提高了福州市区垃圾无害化处辂能力。
(3)饮用水源地建设保护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流域内基本完成了市县乡三级饮用水源地的评估、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规范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警示牌及隔离围栏等建设,同时加快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依法开展各级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将饮用水保护作为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工作深入加强。
(4)工业企业废水治理稳定加强。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加强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实施了市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搬迁与整治,加快了马尾长安、快安二期等集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
长乐市23家印染企业废水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印染废水回用率已达到70%闽清县建陶业煤气改天然气工作已初见成效,流域内工业企业废水
治理设施普遍建成,大部分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有效地削减了工业污染排放。
截止2010年底,关闭了流域范围内一批小化工企业、小造纸企业、小电镀企业、小建陶企业及小制革企业等工艺、设备、产能落后企业。
(5)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化。
福州市区内河整治项目不断加强,完成晋安河、光明港截污疏浚。
闽清、闽侯、长乐内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加强。
(6)畜禽养殖业整治力度加大。
各县(市)区基本完成了辖区畜禽养殖规划,划定了“两禁区”范围;截至2010年底,闽江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已搬迁拆除1426家,占总量95%禁养区外规模化养殖场完成污染治理414家,占总量97%全面清理现有分布在闽江干流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已取缔闽江干流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约1400箱。
(7)环保监测和监管能力不断增强。
流域各级环境监测站已基本具备相应的监测能力,并已建成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一批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污水排放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基本实现了断面水质和企业排污的实时监控。
(8)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能力不断提高。
进一步整顿规范河砂开采,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偷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确保防洪、通航和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
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开展小流域污染整治,充实农村环保管理人员。
全面关闭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地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的采矿(石)场及流域内所有无证、证照不齐或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点,坚决取缔在禁采区内开采以及无证照、证照不齐开采的违法企业,实施沿江两岸造林绿化规划等。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出台多项措施,大力推进流域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政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联合督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通过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和流域污染整治督查与巡查制度,闽江流域(福州段)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田类标准,在全国同类江河中位居前列。
2.2“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2.1水环境功能存在安全隐患
(1)闽江干流南北港污水处理厂和排污口布局分散,饮用水水源地氨氮、粪大肠菌群超标。
同时近些年水口库区下泄量低和南北港分流比变化导致闽江河口咸潮上溯明显,造成东南区、城门水厂取水口河段受到影响,部分时段水质存在多项指标超标现象,闽江干流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安全受到
潜在威胁。
(2)“十一五”期间市、县、乡三级饮用水源地区划与保护规划基本完成,但仍遗留部分乡镇由于水资源短缺或水质不达标无法完成,同时水源地综合整治与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随着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支流如梅溪、淘江、陈塘港等支流,及城区内河水质污染依然未得到明显改善。
如2010年闽侯境内支流达标率仅62.85%,全市支流达标率仅85.7%。
部分区域排污总量严重超过流域水环境容量,导致部分支流长期水质超标,丧失了原有的水环境功能。
2.2.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相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动的快速提高,流域内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滞后。
“十一五”工作任务中闽侯县垃圾处理场尚未建成,距省政府要求2010年实现流域内各县按期建成垃圾处理场的建设目标仍有差距,同时局部地区垃圾的收集与转运系统缺乏保障,局部支流水环境质量受垃圾无序倾泻的影响严重。
流域内各行政区已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导致污水处理收集率不高,服务面积不足,相当部分污染源尚无法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处辂。
部分工业集控区尚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尤其是福州市上游的闽清白金工业区、福州经济开发区、闽侯县(福州)食品工业园等工业集中控制区尚未配套集中污水处理厂。
2.2.3农村污染未得到有效改善
“十一五”期间,尽管闽江流域范围实施了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对“两禁区”养殖业的治理搬迁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存在政策协调性不够,执法力度不强,生猪存栏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等问题。
农村畜禽养殖业产生的畜禽粪尿及沿江滩涂养殖及网箱养殖
未充分利用的饲料是造成水体中氮、磷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生猪养殖场废水随意排放是造成流域内部分支流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
由于迅速发展的种植业带来的过量和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问题凸显,养殖业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日趋严重,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无序排放等造成农村面源污染升级。
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流域水环境污染的重点,目前流域农村面源污染负荷已占总污染排放58.0%。
较之点源污
染,面源污染覆盖范围大,累积排放规模显著,影响范围广,现行的管理体制和环境政策下难以有效控制。
2.2.4工业污染存在隐患,污染出现反弹迹象
闽江流域是我市重要的工业集中区域,近年来,伴随着流域经济快速发展,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渐增加。
出现一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
个别工业企业甚至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私设暗管偷排漏排污水。
流域内仍然存在小造纸、小印染、小皮革等“十五小”企业。
有的集中工业区尚未建设配套园区污水处理厂,有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这些问题导致工业污染隐患重重。
个别地方尚缺乏有效监管,存在非法排污企业。
闽清建陶业含酚废水仍然具有隐患,闽侯陶江周边尚有不少企业排污未纳入污水管网,陶江水质依然受到影响;流域内尚有电镀企业未完全纳入电镀集控区管理;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使大樟溪水环境安全风险提高。
2.2.5总量减排存在压力与困难
随着“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减排工作存在减排基数小与工业发展快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减排潜力减小;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与化学需氧量减排压力大之间的矛盾,需要加大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产品结构不够合理与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进展缓慢之间的矛盾,企业污染物减排后劲不足;有利于污染减排的配套政策仍不完善,企
业主动性投入不足;减排技术受限于现有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具投入改造成本要大于排污成本,企业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由于资金投入的不足,一些污染减排项目进展滞后,一些地方由于工业基础薄弱,财力困难,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也一度滞后,影响流域内的总量减排工作;部分减排项目存在技术瓶颈和政策缺失,造成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企业减排主动性不高。
2.2.6生态环境存在恶化趋势
(1)水口库区富营养化趋势显著
闽江干流自南平市区至水口电站大坝长达106kmi有徐洋溪、吉溪、斜溪、岳溪、尤溪、武步溪、古田溪等支流汇入;水口库区水环境恶化主要因为闽江中上游地区工业污水、禽畜养殖污水、生活污水和农村污水大量排放,库区水体接纳过量的磷、氮等营养物质,加上库区网箱养鱼,多年累积效应造成的,显著特征就是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导致水葫芦蔓延;近几年虽经多次专项整治,大幅减少了网箱养鱼数量,派专人清理水葫芦;但库区水体富营养化依然不容乐观。
(2)生态下泄量缺乏保障
由于闽江干流下游河道逐年刷深,上游相同来水流量下水位下降,潮流控制的范围不断扩大,削弱了径流对污染物的推移、稀释能力和压咸作用。
根据省水利勘测院《水口水库最小下泄流量论证》课题的初步研究,枯水期水口日平均下泄流量308m3/s,已经无法满足闽江下游为保障水质达标对环境流量的需求。
随着今后河道继续刷深,闽江下游江段所需的生态环境流量还将进一步增大。
闽江各支流域水电的密集开发导致河道丧失了自然流态,不合理的引水工程致使河流流量大幅减少;特别在枯水季节,许多河道减脱水现象严重,已经形成了明显断流。
如梅溪流域、大樟溪流域,历史遗留的小水电站数量众多,而且基本装机容量都在500KW以下,造成流域内各支流水生
态环境极其恶化,多条河段常年断流。
(3)无序超采砂石透支闽江生态
闽江是少沙河流,水口电站建成后对上游来水携带的泥沙起到长期的拦截作用,大部分泥沙淤积在库尾南平附近,使水口下游河道造床泥沙显著减少。
据有关研究测算竹岐以下江段每年补充造床泥沙仅余12万吨左右,
较水库建成前减少约95%超采砂累计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河道稳定,造成河床下切严重,咸潮上溯潮差增大,闽江下游径流作用减弱,河口潮力增强,水动力特性由河流向近似半封闭港湾转换,更导致水体交换时间加长,影响水体自净能力。
随着大樟溪流域的发展,大樟溪鹅卵石开采近年有增长趋势,已经对下游水质造成明显的影响。
(4)水土流失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根治
“十一五”期间向莆铁路、福永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对流域内永泰、闽侯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影响,尤其对大樟溪水质将产生较长期影响。
据全省卫星遥感调查报告,主要分布于大樟溪及其支流两岸一重山的水土流失面积达66.4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9.7%,比1983年增加1.16万亩,重建设轻保护的现象十分严重。
水土流失的加剧将直接导致河流泥沙增加,河床淤高,水质恶化,严重影响作为战略备用水源地的大樟溪水质。
2.2.7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矛盾突出
由于城市扩张、农用地开垦、工矿用地开发占用天然湿地或改变天然湿地用途,以及对湿地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湿地污染等,导致闽江河口的天然湿地日益减少,功能和效益下降,湿地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浦下洲、塔礁洲等四面环水的高位草洲湿地内原有的林带子系统、苇田子系统、鱼塘河汉子系统遭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和破坏,物种之间、物种与环境之间协调性显著减小;道庆州、芦岐洲等低位过潮湿地内植物群落结构简单化,生境的改变直接影响到觅食、栖息的的鸟类等自然生物,使物种多样性明显减少,阻碍了湿地生态系统内部正常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使物种多样性明显减少。
位于闽江河口上游区段的长岸洲是绶草的集中分布地,但由于人为采摘过度,影响了绶草的自然生长,湿地生态功能有所减弱;以往水域鸟类和陆地鸟类交织分布的现象逐渐消失,湿地生态系统应有的功能退化。
2.2.8水环境风险压力日益增大
随着流域经济的发展,突发性环境问题已经影响到水环境保护工作;突发性环境问题具有污染来源复杂,影响范围广,危害长远等特点,“十一
五”期间流域范围内已经发生数次水环境风险事件,尤其在物流业比较发达地区成为事故发生集中地。
随着水源地周边环境的开发利用,流域水环境风险压力增强,日常预防与应急控制已经成为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
2.3“十二五”水环境形势分析
2.3.1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程加快,水环境压力增加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工业与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这不仅为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加剧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流域水环境与生态保护压力进一步增加,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任务依然繁重。
随着“十二五”总体规划的实施,福州及各县(市)区中心城区的扩展、土地利用的开发带来的人口集中、工业化加快,必然造成水资源紧张和水环境压力加重。
2.3.2减排项目增加,总量持续减排压力增大
“十一五”期间国家提出了节能减排发展战略,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严峻的资源与环境压力。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减排也列入水污染排放约束性指标,要求实现CODNH-N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6%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将进一步推动开展,尤其是流域内生活污染、石油化工、轻工纺织、农副食品等行业面临的减排压力骤然增加。
2.3.3生态创建目标明确,任务艰巨
根据《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在^一五”生态创建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福州市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辖区各县(市)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市)创建标准,最终将福州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的生态宜居城市。
生态创建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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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江 流域 水环境 保护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