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全套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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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九局一分局东部新城房屋建筑工程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编制说明
《作业指导书》以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建筑设计、施工规范和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按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施工注意事项等编写。
2011年4月26日
目 录
第一章 土方工程
第二章 地基与基础工程(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
第三章 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一节 模板工程
第二节 钢筋工程
第三节 混凝土工程
第四章 砌砖工程
第五章 地面与楼面
第六章 门窗工程
第七章 装饰工程
第一节 一般抹灰
第二节 饰面板(砖)工程
第三节 涂料工程
第八章 屋面工程
第一节 屋面找平层
第二节 水泥砂浆刚性防水层
第三节 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层
第四节 涂膜防水层
第五节 油膏嵌缝防水
第六节 隔热层
第九章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第一章土方工程
第一节基坑(槽)开挖与围护
一、施工准备
材料
钢筋混凝土原材料。
围护材料:
钢管、木板枋材。
作业条件
⑴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
⑵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
⑶决定挖土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
⑷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
⑸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
二、工艺流程
放线→分层开挖→修边(坡)→基(槽)底整平→基(槽)底预留土层→基(槽)底找平.
三、操作工艺
1、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m;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1.5m;
坚硬的粘土——2m。
2、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2-2的规定。
超过5m深度的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计算确定。
3、当基坑(槽)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的,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可参考表2-3。
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一般应由相应资质的一级设计单位负责设计。
按省建委有关文件,也可由公司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认真周密的设计并制定方案,但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后方能实施。
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大坡度表2-2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中密的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中密的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
1∶0.50
1∶0.67
1∶0.75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注:
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
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
基坑(槽)加固支撑选用表表2-3
土的情况
基槽开挖深度
(m)
支撑形式
天然湿度的粘土类,地下水很少。
3以内
断续支撑
天然湿度的粘土类,地下水很少
3~5
连续支撑
松散和湿度很高的土
——
连续支撑
松散和湿度较高的土,地下水很多且有液化现象
——
如未用降低水位措施则用板桩加支撑
注:
本表适用于贫雨地区或少雨季节施工。
5、采用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灌注桩作坑壁支撑时,其构造或是否加设锚杆应按设计方案的规定。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沉降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以及通知设计人员。
在雨期更应加强检查。
6、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用坑壁支撑时,其施工和验收要求应按设计图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
混凝土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防水涂料(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1~1.2m。
8、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
结构宽度外,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可参照表2-4采用。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2-4
管道结构宽度(mm)
每侧工作面宽度(mm)
非金属管道
金属管道或砖沟
200~500
400
300
600~1000
500
400
1100~1500
600
600
1600~2500
800
800
注:
1、管道结构宽度:
无管座按管身外皮计;有管座按管座外皮计;砖砌或混凝土按管沟外皮计。
2、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可适当增加。
9、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有建(构)筑物基础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10、基坑(槽)和管沟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1、基坑(槽)和管沟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对于个别超挖处,应使用石粉、碎石填补,并应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
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若采用低强度等级素混凝土等)去填补,并办好签证手续。
12、采用天然地基的基础,挖至基坑(槽)底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和设计人进行验槽。
如缺乏地质资料或土质复杂的情况,必须进行钎探。
钎探布置设计未规定时,可按表2-5执行。
钎探可采用人力或机械进行。
钢钎可选用φ22~25mm圆钢制成,长1.8~1.3m,钎尖呈60°锥状,用锤重3.6~4.5kg,落锤高度500~700mm,将钢钎垂上打入土中,每打入300mm记录一次锤击数,最后将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对照天然地基情况而作出鉴定,如设计人提出也可使用轻便触探器进行试验。
钎探后的孔要填灌中砂至密实状态。
钎探排列表表2-5
槽宽(mm)
排列方式及图示
间距(m)
深度(m)
小于800
中心一排
1.5
1.5
800~20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不短于短边
13、挖方的弃土或放土,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与排水,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堆放,且高度不宜超过1.5m。
在软土地区,不得在挖方上侧放土。
14、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施工。
15、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
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
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应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6、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边坡),应按土质、地下水位情况,并结合施工周期和季节制定保护方案。
17、为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200~300mm左右,以后用人工挖平清底;如人工挖土后不能立即修筑基础或铺设管道时,也应保留150mm厚的土层暂时不挖。
所有预留厚度应在基础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四、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
基坑、基槽和管沟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土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6。
土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表2-6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
方法
桩基基坑
基槽管沟
挖方场地平整
排水沟
地(路)
面基层
人工
施工
机械
施工
标高
0~-50
±50
±100
0~-50
0~-50
用水准仪检查
长度
宽度
>0
>0
>0
0~+100
/
用经纬仪、线和尺量检查
边坡
偏徒
不应
不应
不应
不应
/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表面
平整
/
/
/
/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注:
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在(路)面的基层。
五、施工注意事项
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⑴基坑开挖,在有水平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3m,以防基底超挖。
⑵在软土地层开挖桩基承台基坑时,应按工程桩施工顺序流水作业,以保证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时才开挖基坑。
挖方要对称进行,高差不应超过0.8m,防止软土滑陷而发生桩身位移。
⑶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措施、有方案。
地质资料反映有细砂粉土、中粗砂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⑴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⑵土方开挖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清除安全隐患。
对邻近设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产品保护
⑴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
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⑵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⑶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第二节回填土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回填土:
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
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签证手续)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2)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处理其含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3)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土、流动状态的泥炭土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2、作业条件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⑵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其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⑶大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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