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难点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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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难点整理
重难点知识点:
教诲观
一.素质教诲观定义和内涵
素质教诲观是与应试教诲观相对一种教诲观,是把教诲活动目指向“素质”一人全面素质教诲观。
素质教诲观以为,教诲活动应当指向人整体、全面素质发展,使人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高。
即先天生理素质及后天环境和教诲影响下发展起来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全面发展。
(1)素质教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主线宗旨
(2)素质教诲是面向全体学生教诲
(3)素质教诲是增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诲
(4)素质教诲是增进学生个性发展教诲
(5)素质教诲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教诲
二.国家实行素质教诲基本规定
1.面向全体
2.增进学生全面发展
3.增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
4.增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地发展
5.着眼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教诲中开展素质教诲途径和办法
(一)深化教诲改革,为实行素质教诲创造条件课程改革是教诲改革核心。
新课程改革提出了六项详细目
1.变化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倾向,强调形成积极积极学习态度,使获得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同步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对的价值观过程。
2.变化课程构造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少整合现状,整体设立九年一贯课程门类和学时比例,并设立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需求,体现课程构造均衡性、综合性和选取性。
3.变化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课本知识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当代社会和科技发展联系,关注学生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基本知识和技能。
4.变化课程实行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现状,倡导学生积极参加、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解决信息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伙能力。
5.变化课程评价过度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增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功能。
6.变化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适应性。
(二)优化构造,建设全面推动素质教诲高质量教师队伍
1.更新教师教诲观念
2.提高教师师德素养
3.强化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优化学校管理
(三)将教诲目贯彻到教学之中
(四)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五)调动学生积极性和积极性
重难点考试点:
学生观
一、“人全面发展”思想
关于人全面发展思想学说是国内确立教诲目理论根据人全面发展是指人劳动能力,即人体力和智力全面、和谐、充分发展,还涉及人道德发展。
人全面发展基本内容
1.人发展同其所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
2.旧式分工导致了人片面发展
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全面发展基本和也许
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全面发展社会条件
5.教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人唯一途径。
二、“以人为本”学生观
1.学生是具备独立意义主体,是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客观存在
(1)学生在教诲活动中处在主体地位
(2)学生具备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
(3)学生在教诲活动中具备主体需求与责权
2.学生是发展人,具备巨大发展潜力
(1)学生身心发展具备规律性
(2)学生具备巨大发展潜能
3.学生是具备个性与差别人(学生是独特人),具备自身独特性
(1)人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别和个性发展为基本
(2)学生个性与差别规定切实贯彻因材施教教诲理念
三、教诲公正与学生共同发展
1.增进全体学生共同发展要以教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
2.有差别学生共同发展
重难点知识点:
教师观
一、教师专业发展规定
1.学会学习,成为终身学习者
2.勤于反思,成为反思实践者
3.恒于研究,成为教诲教学研究者
4.注重沟通,加强交往与合伙能力
5.敢于创新,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教师专业发展途径
1.职前培训
职前培训是教师从事专业工作重要基本阶段,是入职前准备阶段。
在职前培训要掌握从事教师所必须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诲教学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培养专业态度,形成专业素养,为从事教诲工作奠定基本。
2.入职培训
教师入职培训,是指经历过教师职前培训人,在刚获得教职岗位上,进一步理解、学习和掌握岗位知识与能力培训。
3.在职培训
在国内,有大量教诲机构承担着教师在职进修提高任务,为教师提供多样化在职学习课程。
同步,国家和地方也制定了一系列教师在职学习进修制度,3|导和勉励教师不断地学习。
4.自我教诲
教师自我教诲就是教师专业自我积极建构过程。
在教诲教学活动中,进行教学反思,在实践中提高专业发展。
三、教师专业发展办法
1.观摩和分析先进教师教学活动
2.开展微格教学
3.进行专门训练
4.反思教学经验
四、教师职业责任与价值
(一)教师职业责任
教师职业责任是指教师必要承担职责和任务。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主线职责是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师职业价值
教师职业价值在于追求教师职业生活幸福,并将教师职业幸福引向人生价值和归宿思考轨道上来。
教师职业价值重要涉及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方面。
重难点考试点:
关于教诲法律法规
一.教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
《教诲法》是国内教诲法律法规体系中基本法。
《教诲法》是根据宪法制定调节教诲内部、外部有关关系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诲“宪法”或教诲法规体系中“母法”,在教诲法体系中具备最高法律效力。
普通规定一国教诲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诲活动中各主体权利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
《义务教诲法》是教诲单行法,根据是《宪法》和《教诲法》制定。
《义务教诲法》对《教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诲制度”中义务教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是教诲单行法,《教师法》对教师培养、教师职业活动和教师管理等方面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是集合了教师行业管理和教师权益保护为一体综合性专门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普通作为教诲单行法看待。
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不但仅是教诲活动领域中问题,也是社会生活领域中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出发,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法律规范,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
《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末成年人保护法》关系密切两者实质上都着眼于未成年人保护,两者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关系。
《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保
护,《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责任主体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六、《学生伤害事故解决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解决办法》是教诲部制定颁发,属于“教诲规章”。
为实行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提供了实际操作规则。
《办法》不但与学生权利保护关于,也与教诲活动中学校权益学校教诲教学活动秩序有关。
重难点考试点:
教师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权利
1.《教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规定
《教诲法》作为基本法有专章对教师和其她教诲工作者权利和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
《教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她教诲工作者”中,对教师权利规定表述有: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
权利”、“国家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改进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教师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利规定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基本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教师享有“进行教诲教学活动,开展教诲教学改革和实验”权利、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队,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刊登意见”权利、教师拥有“指引学生学习和发展,评估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权利”、教师享有“准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权利、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她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权利、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她方式培训"权利。
除了上述六个方面规定,在《教师法》有关条款中,涉及教师权利尚有:
教师申诉权利,即教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权利;教师人格权、人身权,教师人格不容侮辱,教师人身不容侵犯。
3.《义务教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规定
《义务教诲法》中有“教师”专章,对义务教诲教师权利也作了有关规定。
其中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权利”;“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进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贴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教师享有艰难贫困地区补贴津贴。
”
重难点考试点:
教师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权利
1.《教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规定
《教诲法》作为基本法有专章对教师和其她教诲工作者权利和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
《教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她教诲工作者”中,对教师权利规定表述有: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权利”、“国家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改进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教师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利规定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基本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教师享有“进行教诲教学活动,开展教诲教学改革和实验”权利、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队,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刊登意见”权利、教师拥有“指引学生学习和发展,评估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权利”、教师享有“准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权利、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她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权利、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她方式培训"权利。
除了上述六个方面规定,在《教师法》有关条款中,涉及教师权利尚有:
教师申诉权利,即教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权利;教师人格权、人身权,教师人格不容侮辱,教师人身不容侵犯。
3.《义务教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规定
《义务教诲法》中有“教师”专章,对义务教诲教师权利也作了有关规定。
其中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权利”;“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进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贴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教师享有艰难贫困地区补贴津贴。
”
二.教师义务
1.《教诲法》中关于教师义务规定
《教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她教诲工作者”中,对教师义务规定有:
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义务”、教师“应当为人"教师在教诲教学中承担着使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诲事业”每一种学生健康发展任务”、”教师应当获得国家规定教师资格"。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义务规定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是贯彻国家教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筹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毕教诲教学工作任务;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拟定基本原则教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诲,法制教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社会活动;四是关怀、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增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是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或者其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诲教学业务水平。
3.其她教诲法律法规关于教师义务规定
除了《教诲法》《教师法》对于教师义务规定外,其她如《义务教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均有对于教师义务有关规定。
例如:
《义务教诲法》第四章“教师”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她侮辱人格尊严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保护义务中教诲保护、心理健康保护、安全保护等,都是教师必要承担义务;《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教师有义务承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防止犯罪教诲,对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进行教诲防止,对未成年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加以制止、管教,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犯罪自我防范教诲。
重难点考试点:
学生权利保护
一、学生权利
学生权利可以分为两某些,一是指国家宪法和法律授予所有公民权利,如《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诲权利。
公民受教诲权利受法律保护。
国内公民受教诲权一律平等,授种族、性别、社会地位、出身等方面限制。
二是指教诲法律、法规授予尚处在学生阶段公民权利。
依照《教诲法》规定,学生享有如下五项权利,分别简称为:
参加教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和法定其她权利。
1.参加教诲教学权
学生享有“参加教诲教学筹划安排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权利,简称“参加教诲教学权”。
这是学生基本权利。
这项权利重要涉及如下两方面:
(1)参加教诲教学活动权
(2)使用教诲教学设施权
2.获得经济资助权
学生享有“按照国家关于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权利,简称”获得经济资助权”
3.获得学业证书权
获得学业证书权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毕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利。
重要体当前两个方面:
(1)获得公正评价
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学籍档案里有学习成绩登记表,学校要如实地记录学生各科学习成绩和品行状况。
(2)获得学业证书
一种学生完毕规定学业后就应当获得相应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这是学生一项重大权利。
4.申诉起诉权
学生享有"对学校予以处分不服,向关于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权利,简称“申诉起诉权”。
5.法定其她权
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项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其她权利”,简称“法定其她权”
二、学生权利保护
1.人身权保护
公民人身权可以分为两种,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重要涉及姓名权、名誉权、生命权、身体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肖像权等,人身自由权还涉及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不受侵犯。
身份权重要涉及知识产权中人身权利、监护权和亲属身份权等。
2.学生受教诲权保护
一是受教诲权是公民基本权利。
国内《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诲权利和义务。
”二是受教诲平等权。
在受教诲权中,受教诲平等权是一项重要内容。
3.义务教诲保障权
学生义务教诲保障是国家、政府、家庭、学校和全社会责任。
教诲法律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诲作了明确详细规定。
4.特殊群体受教诲权
在学生受教诲权保护上还体当前对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诲权保护上,这样才体现了受教诲权平等性。
国内教诲法中,需要注意保护特殊群体有如下几类:
(1)女生;
(2)经济困难学生;(3)残疾人;(4)违法犯罪未成年人。
重难点知识点:
教师职业道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本质规定和时代特性,“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核心和灵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大内容。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基本规定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本质规定
忠诚人民教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师德灵魂
关怀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增进学生全面、积极、健康发展。
不讽剌、讥讽、此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一教师天职和道德核心
实行素质教诲,遵循教诲规律,敢于摸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诲教学水平。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承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唯一原则。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内在规定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虛谨慎,团结协作。
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运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动力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诲观念,完善知识构造,潜心钻研教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水平。
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重要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教师思想行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教师人际行为规范、教师仪表行为规范、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三.教师在教诲活动中要解决好几大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关系
素质教诲观下构建良好师生关系应当从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严格规定学生五个详细方面展开。
(二)教师与学生家长关系
1.建立平等沟通关系;2.形成良好沟通习惯;3.尊重家长人格4.教诲学生尊重家长。
(三)教师与同事关系
1.尊重2理解;3.协作。
(四)教师与教诲管理者关系
1.尊重;2.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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