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程师工作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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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程师工作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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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程师工作标准
起重工程师工作标准
为了培养年轻的起重技术管理人员,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本专业的技术工作,同时使起重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司组织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供公司起重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或编制起重吊装施工方案时参照使用。
1常用施工标准及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55《建筑卷扬机》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20067《粗直径钢丝绳》
GB/T20118《一般用途钢丝绳》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48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B/T2104《油压千斤顶》
JB/T2592《螺旋千斤顶》
JB/T9010《手拉葫芦安全规则》
SH/T3515《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3536《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Y6279《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
HG/T21574《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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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版)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术语和定义
2.1起重施工:
安装或者拆除中的工件吊装作业、工件装卸及场内运输作业的统称。
2.2工件:
泛指设备、构件等起重吊装的对象。
2.3吊装载荷:
工件、吊钩组件、吊索具及加强措施等重量的总和。
2.4吊装高度:
起重吊装作业时,工件顶部需起升的最大高度。
2.5拖拉绳:
用于锁定桅杆或工件使其在吊装受力和风载作用下,保持吊装工艺所要求的稳定状态的刚绳索。
2.6排子:
采用牵引机械作为动力,以滚动或滑动方式,近距离运输设备的平板运输装置。
2.7尾排:
滑移法吊装立式工件时,在设备尾部支撑配合设备吊装的排子。
2.8溜尾:
滑移法吊装立式工件时,配合工件的提升所采取的控制工件尾部运行的作业方法。
2.9抬尾:
立式工件吊装作业中,采用移动式起重机吊起工件尾部,配合主吊起重机械移送的吊装作业。
2.10移动式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等无轨道可移动起重机械的统称。
2.11吊索:
吊装施工作业时,用于连接工件与吊钩、承载设施等起吊装置的柔性元件。
如钢丝绳、吊带等。
2.12吊具:
用于吊装施工作业时,连接吊钩或承载设施、设备与吊索的刚性元件的统称。
如平衡梁、卸扣等。
2.13吊索具:
吊具和吊索的总称。
2.14试吊:
正式吊装前,将设备起升离开支撑适当距离时,检查各个部位受力情况的吊装作业。
2.15地基处理:
在吊装施工中,为达到起重机械或工件运行和站位所需要的要求,所采取的处理地基的措施。
3等级划分
起重吊装作业按工件重量及外形尺寸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a)大型:
符合下列5个条件之一的均属大型等级的范围
◇工件重量大于等于200t;
◇工件高度(或长度)大于等于60m;
◇工件重量大于等于100t,且双机抬吊吊装或单机吊装吊车负荷率大于等于90%;
◇采用液压吊装系统,或者采用桅杆、塔架等方式的工件吊装;
◇特殊工件的吊装,如薄壁、柔性结构或位置特殊的工件。
b)中型:
除了a)外,符合下列2个条件之一的均属中型等级的范围
◇工件大于等于40t而小于200t;
◇工件高度(或长度)大于等于30m而小于60m;
c)小型:
符合下列2个条件之一的均属小型等级的范围
◇工件重量小于40t;
◇工件高度(或长度)小于30m。
4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4.1起重施工作业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审核批准。
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必要时报送建设/监理单位确认。
4.2各类型工件吊装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人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吊装方案编制、审批人条件要求
等级
小型
中型
大型
职责
编制
项目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管理分公司
吊装专业技术人员
a现场调查和起重机具调查;
b编制技术措施或吊装方案;
c编制吊装计算书;
d技术措施或方案修改。
校核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a校核吊装工艺;
b校核吊装计算书。
审核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设备管理分公司主任工程师
a审查吊装工艺及计算依据;
b审查起重机具选择及吊装平面布置合理性;
c审查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d审查进度计划、交叉作业计划;
e审查劳动力组织。
批准
项目经理
设备管理分公司主任工程师
公司总工程师
(或副总工程师)
吊装方案的最终批准。
4.3吊装方案的确定应由编制单位(或人员)广泛征求各有关专业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意见;大型吊装方案应由审批单位(或人员)组织召开方案商讨会议,按会议纪要确定的方案、措施进行设计、编制、并组织实施。
4.4大型吊装方案的审批应以专业会议的方式进行,应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以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吊装的安全可靠。
4.5经审批的吊装方案应随项目的交工资料一起归档保存。
4.6项目部根据现场情况需改变原方案,应提出书面报告并交原方案编制者。
修改后的方案,按原审批程序审批。
凡未经原编制者和审批者同意的方案,一律不得实施。
4.7简单、小型工件的吊装可不编制单独的吊装方案,可在专业技术方案中加以描述,重点说明选用吊车型号、吨位、臂杆长度、作业半径、额定载荷、吊索型号规格等。
4.8吊装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起重机械性能以及现场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编制、优化,确保安全施工,并符合下列要求:
a)结合工件的强度、刚度、局部稳定性等选择合理的吊装工艺、吊装状态和吊点位置;
b)细长工件和带内衬工件的吊点设置应满足强度和挠度要求;
c)立式工件宜采用整体组合吊装,即在地面上将工件上附设的梯子、平台、管线组装及保温等作业完成后一次吊装就位;
d)因大型工件拼装后不便移动,其拼装工作宜在或靠近起吊区域。
4.9吊装方案编制人应负责方案的技术实施:
a)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执行方案;
b)解决起重作业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c)提出方案修改意见并编制补充方案。
5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
吊装方案应根据装备资源、人力资源、现场环境等方面的条件选择吊装工艺。
吊装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5.1方案的编制依据:
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设备运输参数,施工人员素质,装备资源,工期要求与经济指标,执行标准、规范等等。
5.2工程概况:
工程特点,工件参数说明(位号、名称、材质、规格、重量、重心位置、基础标高、吊耳型式等等),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到货形式等等。
5.3吊装工艺设计:
吊装工艺要求,吊装参数表,吊装机具安装拆除工艺要求,设备支、吊点位置及结构设计图和局部加固图,吊索具的设置,吊装平、立面布置图,地锚施工图,吊装作业区域地基处理措施,地下工程和架空电缆施工规定,吊装机具材料汇总表,吊装进度计划,相关专业交叉作业计划。
起重机吊装工艺计算宜包括:
a)主、辅起重机受力分配计算;
b)吊装安全距离核算;
c)吊耳强度核算;
d)吊索具安全系数核算。
吊装平、立面布置图的主要内容如下:
a)工件运输路线及摆放位置;
b)工件组装、吊装位置;
c)起重作业过程中起重机械、工件、吊索具及障碍物相互之间的相对距离;
d)桅杆站立位置及其拖拉绳、主后背绳的平面分布;
e)起重机械的组装、拆卸、吊装站位及移动路线;
f)滑移尾排及牵引和后溜滑车组的设置位置;
g)起重作业所用各台卷扬机现场摆放位置及其主走绳的走向;
h)起重作业所用的各个地锚的平面坐标位置;
i)需要做特殊处理的场地范围;
j)警戒区域。
5.4吊装组织体系:
应设总指挥、吊装技术负责人、吊装责任工程师、吊装指挥和安全员等。
5.5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5.6吊装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表或HSE危害分析
5.7吊装应急预案
5.8吊装计算书:
包括工件的强度与稳定性校核,自行设计的吊具、吊耳及局部补强核算,地锚、拖拉绳的计算等。
6安全质量规定
6.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起重知识,熟悉有关规程、规范,胜任本职工作。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6.2起重机械应有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证。
6.3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应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
6.4吊索具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不得使用无质量证明文件或实验不合格的吊索具。
6.5起重机械和吊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6.6起重作业必须遵守所用起重机械、机具(如移动式起重机,KRAMO液压吊装系统,千斤顶、卷扬机等)的操作规程、程序文件。
6.7起重作业必须遵守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
6.8执行“安全十不吊”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载不吊;
◇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被吊工件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起重机械支垫不牢不吊。
6.9中、大型吊装作业前,应向所有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吊装方案交底并记录,作业人员应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应急措施。
方案交底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件吊装方案和吊装工艺;
◇吊装作业工序及要点;
◇安全技术措施。
6.10起重作业时,工件、吊钩与起重臂之间的相互距离应大于500mm,起重机、工件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0mm。
6.11两台移动式起重机主吊设备时,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宜相同,宜对称布置在工件两侧,每台起重机的吊装载荷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12吊装过程中,吊钩滑轮组侧偏角应小于3°。
6.13设备用捆扎或其他兜系的方法吊装时,应做到绳扣出头位置合理,保证起吊过程中绳扣受力均匀。
6.14设备用捆扎法吊装时,应防止压伤或擦伤,宜在系绳处采取保护措施。
6.15起重机械行走、作业时必须要牢靠的支撑,行走、作业的场地应坚实平整,满足其行走及作业的要求。
0)6起重机械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且不得停放
在斜坡上。
6.17吊装负荷率较高的设备,在起重机械接近额定负荷时,停止作业,检查起重机械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各部位受力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作业。
6.18大型吊装应建立“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参加吊装各级人员责任范围及作业人员操作岗位。
“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职责应符合表2规定。
表2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层次
岗位
职责
决策层
正、副总指挥
全面负责吊装施工
管理层
吊装责任工程师
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技术指导
机械责任人员
起重机械保养运行的技术指导
安全责任人员
安全检查及监督
质量责任人员
吊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材料责任人员
吊装工程所需原材料的检查确认
指挥层
起重队长(施工负责人)
负责劳动力组织、进度计划、施工安全质量
方案编制人
吊装方案编制及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专职安全员
吊装作业安全质量检查
吊装指挥
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指挥
吊装副指挥
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副指挥
作业层
组长或岗长
组织岗位作业
起重工
岗位作业
起重机械操作手
起重机械操作
监测员
规定部位检测
修理工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
6.18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职责明确,指挥信号统一。
6.19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
6.20中、大型吊装试吊和正式吊装前应依据吊装方案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为:
a)班组自检:
◇吊钩、吊具、钢丝绳的选用和设置;
◇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安全使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试验;
◇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包括地锚、拖拉绳等)或垫木的设置;
◇确认起重机具作业空间范围内的障碍物及其预防措施;
◇工件吊耳及加固措施;
◇工件内、外部坠落物和杂物的清理情况;
b)队级复检:
◇复查吊装机具、索具及起重机械;
◇工件基础及回填土夯实情况;
◇随工件一起吊装的管线、钢结构及设备内件的安装情况;
◇确认班组自检结论及自检整改结果;
c)联合检查:
◇吊装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吊装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作业人员资格;
◇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核查的关键部位及预防措施;
◇施工用电;
◇确认队级复检结论。
6.21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级责任人员组织整改和落实。
安全质量部分应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6.22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等)。
6.23经过大修或首次投入使用的桅杆、卷扬机、滑车和自制吊具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实验按产品说明书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
6.24起重机械一旦触电,立即采取紧急断电措施。
起重机械、机具及工件与输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输电线路与工件和起重机具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项目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内
1~15
20~40
60~110
220
最小安全距离,m
1.5
3
4
5
6
6.25风速大于10.8m/s的大风、大雾、大雪、雷雨等恶劣或能见度低的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6.26大型吊装实行吊装命令书制度。
“大型吊装命令书”样式见附录。
7吊耳设置与吊耳位置加固
7.1工件吊耳常用形式应为吊盖式吊耳(也称为吊盖)、管轴式吊耳和板式吊耳。
7.2工件吊耳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条件,设计单位确认。
吊耳宜与工件制造同步完成。
7.3制作吊耳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不得有裂纹、重皮、夹层等材料缺陷。
7.4吊耳焊接应按焊接工艺进行。
整体热处理的工件,吊耳应在工件热处理前焊接,并一同进行热处理。
7.5吊耳与工件连接焊缝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检验。
7.6吊耳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工件的特点及吊装工艺确定,反应器类设备主吊耳宜选用吊盖式,塔类设备主吊耳宜选用管轴式。
立式工件溜尾吊耳宜选用板式。
7.7吊耳应满足最大吊装载荷下吊耳的自身强度和工件局部强度的要求。
7.8吊耳焊接处补强板的材质应与工件材质相同或接近。
7.9工件吊耳位置和数量应保证工件吊装平稳、满足工件结构稳定性和强度要求、工件就位、吊索具有足够的空间、载荷分配合理以及吊索具的拆除等。
7.10不锈钢和有色金属设备吊耳加强板应与设备材质相同。
7.11吊耳和吊点加固件切割拆除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伤工件本体。
7.12制作吊耳所用的钢板应符合GB/T3274的规定,钢管应符合GB/T8162的规定。
7.13吊耳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存在裂纹与未熔合等焊接缺陷。
钢板卷焊成的管轴,其对接焊缝必须经过100%的射线检测,检查结果符合JB/T4730标准的规定,Ⅱ级为合格。
其余焊缝除管轴式吊耳的内筋板、内加强环板外,还应进行100%磁粉或渗透检测,检查结果符合JB/T4730标准的规定,Ⅰ级合格。
7.14吊耳补强板应与工件壳体紧密贴合,间隙不大于1mm。
7.15吊盖适用作顶部中心设置有大接管法兰类设备(如反应器)吊装的主吊耳,其典型结构形式见图1。
(a)单吊耳板型
1—下盖板;2—外圈板;3—内圈板;4—上盖板;5、6—外筋板;
7—主耳板;8—挡板;9—内筋板;10—管轴;11—补强板。
(b)组合型
图1吊盖典型结构示意图
7.16吊盖的基本结构选定后,必须根据设备的顶部法兰的结构尺寸、设备重量等已知
条件设计出合理的吊盖结构尺寸,以保证吊盖各部位的强度均满足安全吊装使用要求。
7.17吊盖应有施工图纸,安装说明和设计计算书,并作为设备吊装方案的一部分报批。
7.18吊盖与设备顶部法兰间的连接螺栓应施加一定的预紧力。
预紧作业应使用力矩扳手,各螺栓受力应均匀。
连接螺栓的预紧应采用分级、对称拧紧的方式进行。
7.19组合型吊盖管轴中心线与下盖板平行,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或1/50。
7.20吊盖与设备顶部法兰之间的连接螺栓预紧力应进行计算:
吊盖与设备顶部法兰之间的连接螺栓预紧时,拧紧螺母时所需力矩按公式(7.20.1-1)计算:
T=KtFdc………………………………………………(7.20.1-1)
式中:
T——螺栓拧紧力矩;
F——预紧力,N
Kt——拧紧力矩系数,取0.2
dC——螺纹最小直径,cm。
螺栓预紧力应满足(7.20.1-2)要求:
F=
………………………………………………(7.20.1-2)
式中:
RA——设备抬头时设备头部提升力;
KZ——考虑头盖底部和反应器法兰之间的综合摩擦系数,取值0.3;
m——接合面数目;
Z——螺栓数目。
7.21板式吊耳与吊索的连接应使用卸扣,不得将吊索与板式吊耳直接相连。
7.22板式吊耳的吊耳板应平直,吊耳设置应与受力方向一致。
设备吊装过程中,对于受力方向会随起升过程变化的吊耳,应在耳板的两侧设置筋板。
7.23板式吊耳的孔应采用机加工成型,不得有局部缺口等缺陷。
7.24侧壁板式吊耳宜承受竖向载荷。
7.25侧壁板式吊耳典型结构形式参见图2。
1—设备封头;2—支撑板;3—补强板;4—吊耳板;5—垫板;6—设备壳体
a)单板型
1—设备筒体;2—吊耳板;3—补强板;4—立筋板;5—支撑板;6—垫板
b)箱型
图2侧壁板式吊耳典型结构示意图
7.26顶部板式吊耳结构形式见图3。
a)无筋板
b)有筋板、垫板
1—吊耳板;2—筋板;3—垫板;4—设备壳体
图3顶部板式吊耳结构示意图
7.27立式设备的主吊耳宜采用管轴式吊耳。
典型的管轴式吊耳结构型式参见图4:
1—设备壳体;2—补强板;3—外筋板;4—内挡圈;5—内筋板;6—管轴;7—外挡圈;8—外筋板。
a)Ⅰ型
1—设备壳体;2—补强板;3—外筋板;4—内挡圈;5—内加强环板;6—管轴;7—外挡圈;8—外筋板。
b)Ⅱ型
图4管轴式吊耳典型结构型式
7.28管轴式吊耳的内筋板、外筋板、内挡圈、补强板和内加强环板应根据吊耳的具体使用条件、吊耳的强度和管轴的受压稳定性确定设置。
补强板上的塞焊孔直径为补强板厚度的1.5倍。
7.29管轴式吊耳补强板典型结构形式参见图5:
(a)有塞焊孔(b)无塞焊孔
图5管轴式吊耳补强板典型结构型式
7.30设置管轴式吊耳的设备局部应根据设备结构、受力大小及形式与吊耳尺寸等进行补强设计。
7.31管轴式吊耳设计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吊装过程中不得有冲击现象;
b)吊耳宜垂直受力,其受力张角不得大于15°,且应有防止钢丝绳脱落的挡圈;
c)吊耳管轴的选用长度,应考虑钢丝绳的排列股数和设备绝热层的厚度;
d)吊耳的管轴外表面应圆整光滑,与钢丝绳的接触面之间应有润滑措施。
7.32Ⅰ型管轴式吊耳焊接宜按如下顺序和要求进行:
a)内筋板与设备壳体;
b)管轴与设备壳体;
c)补强板与管轴及设备壳体;
d)外筋板与管轴及补强板;
e)内挡圈与管轴及外筋板;
f)外挡圈与管轴;
g)内筋板之间的焊接采用双面交错间断焊;
h)管轴与内筋板焊缝应大于管长的1/3;
i)补强板拼接时,拼接板数量不得多于三块;
j)角焊缝高度应不低于两焊件较薄板的厚度。
7.33Ⅱ型管轴式吊耳焊接宜按如下顺序和要求进行:
a)内加强环板与管轴;
b)管轴与设备壳体;
c)补强板与管轴及设备壳体;
d)外筋板与管轴及补强板;
e)内挡圈与管轴及外筋板;
f)外挡圈与管轴;
g)内加强环板与管轴内壁的焊接采用连续焊;
h)补强板拼接时,拼接板数量不得多于三块;
i)角焊缝高度应不低于两焊件较薄板的厚度;
7.34立式设备的管轴式吊耳应与设备轴向中心线垂直。
7.35圆筒型设备主吊耳焊接位置壳体的局部加固宜采用补强板或整周板加厚的形式。
7.36圆筒型设备主吊耳焊接位置应防止壳体及其它结构受力变形,应进行计算确定是否加固。
加固的形式应根据设备直径和重量的大小以及吊耳的数量确定。
加固材料宜采用工字钢、H型钢或无缝钢管,加固的位置宜与吊耳在同一个平面内。
7.37设备溜尾吊耳焊接位置防变形的加固材料宜采用工字钢、H型钢和无缝钢管,加固的位置宜与吊耳在一个平面内。
8地基处理
8.1在制定吊装地基处理方案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a)搜集工程所在地的地质勘察资料;
b)根据吊装类型、起重机具、载荷大小及对地接触方式计算其接地压强;
c)了解邻近建筑、地下工程和地下设施等情况。
8.2地基处理可参照JGJ79有关规定执行。
8.3地基处理应严格按方案进行,并应有专人负责质量监控和监测,做好施工记录并验收合格。
3.0吊装场地承压地面及现场设备运输道路的处理有特殊要求时,应绘制详细图纸。
3.1在进行设备吊装平面规划时,对吊装区域内地下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3.2工件吊装区域内的主要承载区的地下设施宜在工件吊装完毕后进行,否则应采
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3吊装区域地下设施在设备吊装前施工时,宜与吊装场地处理同时进行。
3.4地下设施保护措施应根据所处位置、地质情况和地下设施的允许承载力制定合适的
保护方法。
4吊装绳索
9.1麻绳适用于吊装作业中做工件的溜绳,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作业中作为起吊索具使用。
9.2麻绳不得向一个方向连续扭转。
9.3麻绳使用中,不得与锐利的物体直接接触。
9.4麻绳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得受热、受潮,且不得与酸、碱等腐蚀性介质接触。
9.5钢丝绳的使用安全系数K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拖拉绳时,K≥3.5;
b)作卷扬机走绳时,K≥5;
c)作捆绑绳扣使用时,K≥6;
d)作系挂绳扣时,K≥5;
e)作载人吊篮时,K≥14。
9.6钢丝绳在绕过不同尺寸的销轴或滑轮时,应根据不同的弯曲情况按下述程序确定其强度能力:
a)按公式(9.6-1)计算绳索的比例系数;
式中:
D——销轴直径;
d——绳索、公称直径;
R——绳索比例系数。
b)按公式(9.6-2)、(9.6-3)计算绳索效率系数E;
当R≤6E=(100-50/R0.5)%………………………………(7.2.3-2)
当R>6E=(100-76/R0.734)%………………………………(7.2.3-3)
式中:
E——绳索效率系数。
c)按公式(9.6-4)计算绳索的强度能力。
Pn=n×P×E…………………………………………(9.6-4)
式中:
N——绳索经弯曲股数;
P——绳索单股破断力;
Pn——绳索弯曲后的破断力。
9.7钢丝绳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钢丝绳放绳应采用正确方法。
b)钢丝绳插接长度一般为绳径的20倍~30倍,较粗的绳径应用较大的倍数。
c)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于吊装滑车组上,否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丝绳接头的固结力应经试验验证;
◇接头能安全顺利地通过滑车绳槽。
d)切断钢丝绳时,应预先用细铁丝扎紧切断处的两端,切断后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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