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业主手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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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业主手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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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业主手册范本
致辞
尊敬的业主(商户)朋友:
在您入住“xx大厦”之际,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恭贺您乔迁新居!
宁静优美的办公环境,齐全便利的办公设施,是您的希冀,更是恒辉物业人的服务目标,为了把大厦共同建设成为一个安全、文明、清洁、舒适、优美、高尚的新时代商务大厦,也为了您顺利的入住,享受卓越的服务,我们将大厦管理服务的要点和常识编辑成册《业主手册》,呈送给您,请您在入住之际仔细阅读本册,使您能充分享受我们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在我们共同管理和对您服务的过程中,能得到您的鼎立支持与通力合作。
一、大厦概况:
xx大厦总建筑面积40120.89平方米,共280间办公场地。
在大厦规划设计中,还充分考虑了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完善,以使大厦商户的生活舒适、安全、便捷。
二、物业公司概况:
石家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经营实体。
公司在汲取了中国古典文化精华的同时又借鉴了西方现代管理的先进经验,形成了一套切合企业自身特点以及行业规律的文化理念、服务标准和管理模式,成功地培养了一支具有专业管理理念和经验的员工队伍。
恒辉物业始终坚持: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的服务理念,以“管理职能深细化,管理机构市场化,管理形式专业化,管理过程商业化”为目标。
在总经理罗辉先生的带领下,全体1200多名员工精诚团结,奋力拼搏,经过短短几年的努力,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的项目已达43个,管理面积240余万平方米,其中有中高档住宅大厦,有政府商务办公大楼,还有自身经营运作的高档商务楼。
公司从成立至今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先进单位》、《省会知名品牌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诚信企业》称号。
在2006年,由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和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举办的首届河北省房地产公信力调查推选活动中,我公司被评选为唯一一家《河北省最具公信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在业界及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口碑,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
三、管理服务:
(一)业主建议、投诉渠道
欢迎各位业主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对我们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您可以与我们直接面谈,可以拨打24小时服务电话:
,亦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物业办公场所设置的业主监督箱内,还可以向项目部经理反映,电话是:
。
如您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和答复,请直接向公司总部反映和投诉,电话是:
。
(二)业主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1、保修:
关于大厦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期限国家建设部有明确规定,――建设开发公司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也作了承诺。
质保期内维修联系电话:
――。
2、超出保修期的维修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物业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便捷优质的有偿服务:
(1)报修方式:
一是电话报修(电话:
);二是到客户接待处申报登记。
(2)服务程序:
接到报修后,将尽快安排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维修结束后,请您仔细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
(3)收费标准:
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服务接待处悬挂的《常见维修项目价目表》。
对于价目表上未列出的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收费。
(4)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如委托物业公司维修养护的,由委托人与物业公司协商定价。
(三)房屋共用部位维修:
物业公司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维修和养护,人为造成损坏的,其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四)房屋装修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前,应认真阅读本手册中的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防给您带来麻烦。
(五)房屋出租管理及房产转让手续办理
1、房屋出租
业主租赁(包括有偿或无偿租赁)房屋时,建议您一定要与承租人就物业管理的交费、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等事宜作出书面约定,签定租赁合同,并在物业公司备案和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居住登记表、办理居住证);合同终止时,您还要与承租人一起到物业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否则,承租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您将承担连带责任。
2、房产转让
业主房产转让后,转让双方应持变更文件到物业管理公司备案登记,结算物业相关费用。
(六)水、电、暖、的供应
1、大厦的供水由石家庄市供水公司负责,物业公司受委托代收代交水费。
2、大厦供电由石家庄市供电公司负责,物业公司受委托代收代交电费。
3、大厦供热由石家庄市东方热电公司负责,无单户控制阀门。
(七)有线电视及电话由其专业管理单位收费到户、维修到户。
业主如安装有线电视及电话,请直接与相关的专业单位联系。
四、安全常识:
(一)安全用电
1、您千万不要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超负荷用电,这样很容易出现火灾和烧毁您的电器设备。
2、不要用湿手、湿布等触摸带电的灯具、插座和开关,出远门前应断开室内电源总开关。
(二)出行消防知识
1、出行前仔细检查室内烟头等明火是否熄灭。
电器开关是否关闭,特别是停电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再出门,以防来电后发生意外。
2、公共场所开业可能出现人员大量超员情况,此时尽量不要进入现场和逗留。
3、外出在宾馆住宿,要事先留意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通道及有关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
4、不进入边施工边营业的公共场所,也不要去准备放飞氢气球的庆典场所,因为氢气球爆燃伤人的事故已屡见不鲜。
5、不到疏散道、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录像厅、歌舞厅、游艺厅、咖啡厅、网吧、商场等场所(特别是地下室)娱乐、消费。
6、不要再易燃易爆的地方吸烟,也不要卧床吸烟。
7、在山林的地方不要携带火种、使用明火,更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山林火灾。
8、不擅自携带汽油、煤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
A、保持镇定。
B、躲在桌子或坚固结构物下寻求掩护。
C、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挂的物品。
D、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E、做好准备应付多次余震。
F、切勿散播谣言或夸大宣传。
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为维护xx大厦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本大厦物业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大厦的公共秩序,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整洁美观、工作有序、和睦相处的大厦,制订本管理规约。
第一章业主的权利
一、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二、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
三、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大厦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四、有权就本大厦的物业管理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
五、有权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大厦的各项管理事项有决定权。
六、有权根据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或者联系维修责任人维修养护。
七、有权对本大厦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大厦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饰装修以及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章业主的义务
一、业主应当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管理公司办妥物业入住有关手续,签署有关文件。
二、业主必须按规定按时缴纳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暖气费。
1、业主应当于每月日前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包括建设单位未售出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
2、业主应当在每月日前交纳水费。
3、业主应当提前到物业公司买电,以免造成自动断电后的损失。
三、业主在本大厦内不得有违反共用场所管理的行为:
1、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大堂、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备、水泵、电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栏)等共用设施设备。
4、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5、不得乱堆放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除外。
6、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污染环境。
7、不得违反房屋的规划设计要求,改变建筑物的用途。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业主在本大厦内不得有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1、不得有影响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2、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场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
3、不得损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
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4、不得在共用绿地擅自栽种、移植和摆放任何植物。
5、不得在大厦内饲养动物。
6、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请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需恢复原样。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业主在本大厦内必须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为: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及时举报。
2、如有亲戚等外来人员住宿,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
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协助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承租人履行非业主使用人的义务。
4、爱护各种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各项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处理。
5、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请勿外出。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六、业主在本大厦内必须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1、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自家的车库内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停放点。
2、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3、除救护车、公安消防车、清洁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进入大厦,应当严格遵守大厦的交通管理规则。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七、有关安装空调、装饰装修的约定。
1、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再使用。
4、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5、业主如需安装空调和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在事前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业主装饰装修时违反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自行承担责任。
6、物业管理公司可向装饰装修人收取装修保证金元,在装修完毕经检查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地没有损坏的,无息退还。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八、业主承诺在与其他物业使用人建立使用、修缮、改造物业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对方本规约的规定。
第三章违约处理
一、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暖气费,处每日5‰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两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予以公布,并且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逾期仍未交纳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依法起诉人民法院。
二、业主违反业主义务中第三、四、五、六、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
拒绝纠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业主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公布,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改正,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居委会配合处理。
三、业主违规安装空调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将业主的装饰装修保证金扣押,督促业主改正。
造成他人房屋被损坏,包括渗、漏、堵等,拒绝维修和配合修缮的,业主负责修缮费。
四、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其他事项
一、本规约由物业建设单位制定。
二、本规约应当报物业行政主管机关备案,本规约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本规约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否则,区(县)行政主管机关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三、已生效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对本大厦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具有约束力。
四、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内容包括如下:
1、共用部位包括基础、人防地下室、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垃圾房、单车房等。
2、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上下水管道、落水渠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供电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空地、道路、桥、路灯、沟渠、池、井,以及无上盖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等。
五、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由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并应当制定《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同时废止。
公众制度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和市人民政府第129号令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前,须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申报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住宅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其它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装饰装修方案;
(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委托装饰装修的,另需提供施工人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身份证、每人一张1寸近照、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住宅使用人装饰装修的,还需提供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2、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装修人提供的装饰装修方案和上述资料,在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对符合条件的,与装修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发放装饰装修许可证和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3、交纳费用:
(1)装饰装修保证金2000/户;
(2)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工本费2元/证,押金20元/证;
(3)装饰装修废弃物清运每平米2元及管理服务费每日收取5元,累计计算。
二、装饰装修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重荷载的,在施工现场公开张贴有关部门批准的住宅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复印件;
2、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或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3、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采取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4、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避免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5、12时至14时、21时至次日7时之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活动;
6、清除装饰装修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得由楼上向地下或下水道丢弃;
7、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8、符合装饰装修技术规范和标准。
因装饰装修产生的噪声、振动和空气污染的防治,按环保、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饰装修中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改动住宅室内铺设地管道的墙面、地面;
4、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5、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6、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7、损坏住宅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9、在住宅外立面加装任何附着物,如防盗窗、遮阳棚等;
10、从楼上抛弃建筑垃圾、物品,或乱堆乱放;
11、施工现场使用明火,乱拉电线及超负荷用电;
12、占用公用部位、公用场地堆放装饰装修材料;
13、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施工过程管理
1、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出入大厦,严禁串楼、串户。
2、所有装修材料均凭物业管理企业发放的《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方可进入大厦。
3、施工人员要随身携带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并应接受物业管理企业和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装修垃圾装袋后每天14:
00—16:
00堆放在物业管理企业指定位置,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清运。
5、对未办理装饰装修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其停工,补办手续。
6、对无上岗证和临时出入证的人员,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其暂时离开大厦,补办手续。
7、对施工人在施工中的违章行为,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
五、装饰装修验收
1、业主装修完毕后,经物业公司验收无违章、违约的行为,收回装修许可证如数退还保证金。
2、业主交回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甲方销毁),物业公司如数退还押金。
六、违章处理
1、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停水、物品损坏等,业主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2、业主擅自拆改供暖,供水、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业主负责赔偿;
3、业主因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共用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业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和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业主违章装修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甲方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装修施工队伍的管理规定
一、自觉遵守大厦各项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如实填报装修单位名称、名单、现场负责人、防火责任人名单,交施工人员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交纳装修保证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一户一证),同时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一人一证),可以串户施工。
施工人员出入本大厦必须携带《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严禁在本大厦内闲逛,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三、装修过程中如需增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携带增补人员的相关资料证件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公司不受理施工人员个人办理手续。
严禁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人次扣除违约金500元。
四、装修施工人员不准在大厦内随意留宿,如需留宿应由业主出面到物业公司办理担保手续,违者每人次扣除违约金100元。
五、装修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在大厦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大声喧哗、打闹嬉戏、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践踏草皮、损毁花木,不准损坏大厦公共设施,违者将予以处罚。
六、施工人员严禁翻越阳台、栅栏及楼顶平台,不准擅自进入地下室设备用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封门闭户施工、严防噪音、粉尘影响他人工作。
施工时间:
上午7:
00~12:
00,下午14:
00~19:
00。
八、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管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必须配备好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
九、装修施工单位机动车辆运进任何工具材料,均应到物业公司房管理部办理临时出入证手续,按指定的路线出入、停放,进入大厦限速5公里/小时,不准鸣笛扰民,不准损坏大厦公共设施。
十、装修施工单位或个人携带机具、材料等物品离开时,均应持《出入证》到物业公司开具出门证,门卫保安见证放行。
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为维护大厦良好的交通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出入大厦的车辆,实行车证管理,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疏导。
二、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大厦。
三、进入大厦的汽车,只能在机动车道行驶,(搬家除外)。
四、进入大厦的汽车应停放在自家的车库内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停放点内,不得随意停放。
五、禁止2.5吨以上车辆进入大厦。
六、凡进入大厦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
一慢、二看、三通过,按限速标志行使,禁止在大厦内鸣号。
七、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应停放在自家的车库内,也可临时停放在自家门前,要摆放整齐,切勿随意停放,妨碍交通和有碍观瞻。
八、严禁出租车在大厦内接客。
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大厦正常的生活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主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工作。
二、大厦内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从事色情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窝藏赃款赃物和走私物品。
三、大厦暂住人员,应在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备案。
四、要维护大厦的安全,爱护消防、安全等设施,如有损坏,由责任人赔偿;有意破坏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违禁物品。
六、按政府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通过窗户阳台向室外燃放。
七、住宅装修要严格按规定使用防火、防毒材料。
八、严禁擅自改动用电线路,超负荷使用电器。
九、严禁擅自改动燃气管道。
十、严禁占用、封堵消防通道。
十一、要教育未成年子女远离危险区域,不做危险的事,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营造舒适、卫生的大厦环境,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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