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知识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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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知识讲解
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乡党委书记胜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即:
现场抢险救灾组、灾情排查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交通运输组、电力通讯组。
主要职责是:
(一)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1、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是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负责全乡的地质灾害及救灾工作,对各村的防灾救灾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2、及时掌握各村情况,调派工作组,并将村上的地质灾害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报县政府。
3、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紧急调用救灾物资,做好灾民安置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全乡地质灾害情况,及时报告总指挥。
2、传达指挥部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3、协调上下关系,做到上传下达。
(三)现场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1、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奔赴灾区,开展群众疏散撤离和抢救受灾人员及财物。
2、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
3、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4、排除险情,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四)险情排查组主要职责:
(1)、负责灾情的信息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
(2)、负责灾情现场的监测工作。
(3)、密切监测地质灾害的变化情况及趋势。
(五)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准备工作。
2、设置灾民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食品和物资,确保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灾款的发放工作。
(六)医疗卫生组主要职责:
1、迅速组成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结合村级保健员,抢救、医治和转运伤病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
3、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七)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1、做好救济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尽快组织抢修被毁道路、桥梁、涵洞及有关设施,恢复交通。
3、确保抢险救灾人员、伤员的运输及灾民的转移、疏散。
(八)电力通讯组主要职责:
1、保障电力线路畅通,确保现场用电。
2、保障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上传下达。
二、地质灾害的报告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包村干部及时与村取得联系。
掌握灾情信息,核实灾情,防汛救灾预报分为电话、广播宣传通知;防汛责任人巡回通知;警车鸣笛通知。
防汛救灾预警方式为警报声连续短声为有险情,做好人员撤离输散准备;警报声连续长声为人员马上疏散撤离。
各救灾组按照实际情况报告乡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便指挥部统一部署救灾工作,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进行抢灾救灾工作,确保及时的能将灾情上报县政府等上级部门。
三、应急反应和行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各尽其责,在有地质灾害发生时,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分工,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现场。
第一条:
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
广泛增强全镇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险意识,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镇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
是指镇人民政府为预防和快速扑救森林火灾,是根据县防火办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做出的应对性为标准的。
各村、屯、参场要确定和实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明确标准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三条:
森林防火期内,镇森防指。
每天根据县防火办电台通报情况,向全镇和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通报森林火险预报及实况,发生二级以上森林火险时,要按照《县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发布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向全镇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以便指挥森林防火工作。
第四条:
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行动划分。
二级预警(低度危险、二级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中度危险、三级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高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极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4个等级状态和基本应对措施(具体规定附后)镇森防指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必须依据森林火险警信息及响应状态规定来安排部署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并实行领导负责制逐日调度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降低响应状态和实施标准。
第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启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下列操作程序。
(一)、镇森防指,根据县防火办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告于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
(二)、镇森防指当日值班人员,应当按照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直接通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和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次日或近几日实施何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并向主管镇长及站长报告。
(三)、镇森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带班领导,应当每日定时根据森林火险警信息确定或次日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对照《方案》规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严格检查各村屯、参场的岗位的实施情况,遇有橙色或红色预警时镇森防指应当及时向县防火办主要负责人请示应对措施和相关的意见。
第六条:
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由高级别向低级别转换。
应当以发生有效降水或风力明显降低天气现象为准,由镇长向县防火办报告并经同意后,才能适时转换低级别响应状态或彻底解除防范,在降低级别未被通报前,任何村、屯、参场和个人不得擅自转换响应状态。
一、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划分及含义
根据县森防指发布的预警信号,各村屯要严格依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采取措施,组织好森林火灾防御工作,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三个等级,依此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森林火险(中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高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极度危险)。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
指三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
指四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
指五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扑火难度极大。
二、林火险预警等级防范措施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各村屯、参场不得在林内及室外用火、吸烟及从事其它易产生明火活动。
2、镇、村、参场森林防火人员全部进入防火岗位,并做好巡护检查。
3、村、参场防火责任单位及兼职扑火队和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战备。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野外停止一切用火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量并延长巡护时间。
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时应战状态。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在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延长巡护时间。
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应时战状态。
(四)、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基础上,村、屯参场及生产作业点一律停止用火;
2、村、屯参场实行用火管制,切断一切火源,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参场要停止林内的一切生产作业活动,并向所有人员发出警告;
4、镇、村、参场要及时动员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要处于高度应战状态。
三、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及实施要求
(一)、本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列入森林防火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按照本年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执行。
(二)、对于不按本预案有关规定执行的镇、村、屯、参场责任人及护林人员一经发现,镇森防指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对于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定出现擅离职守或其它过失的,应当依法查处,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切实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火灾防御能力,动员全社会参与防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
(四)、本预案由镇森防指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
主要包括群体性易激化可导致流血事件或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类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按本预案的规定,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本预案指挥部分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启动条件
1、群体性事件
2、矛盾纠纷、信访案件
3、易激化可导致流血事件或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类事件,单靠本单位、本村屯的力量难以处理的。
(二)启动程序:
1、突发易激化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村屯、单位,应及时上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有关部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有关部门根据村屯、单位提供的情况,及时上报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提出启动建议。
2、镇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有关部门、单位、村屯提供的情况,确定启动规模,发布启动命令,落实处理责任。
3、各相关部门及成员单位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达到现场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事故处理任务。
四、组织机构及设置:
(一)机构设置:
镇党委、政府组成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政府镇长任总指挥,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或副镇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成员组成:
镇武装部、妇联、镇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教育办、民政办、土地所、城建办、经管站、农业办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部门人员。
镇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司法所所长兼任。
根据事件处理工作需要,按成员单位职责,组建3个工作组:
(二)主要职责
1、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实施对重特大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动整合全镇力量开展事件处理,决定请求上级支援。
2、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掌握事件处理信息,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事件处理组:
由镇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及事件相关责任部门组成。
负责群体性事件劝解,维护治安秩序。
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并给予解决。
医疗救护组:
由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组成,负责事件伤员的救护工作。
交通运输组:
由镇办公室及司机组成。
负责协调全镇所有车辆,确保事故处理人员及时到位,伤员及时入院就医。
4、成员单位的职责。
镇武装部:
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民兵,制止群体性事件、信访案件、矛盾纠纷。
配合公安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维护治安秩序。
公安派出所:
制止群体性事件、信访案件、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司法所:
制止群体性事件,了解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综治办:
负责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收集上报突发易激化事件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镇办公室:
负责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车辆保证人员及时到位。
镇教育办:
负责解决涉教纠纷矛盾,帮助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镇城建办:
负责解决建房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配合镇武装部、公安派出所维护治安秩序。
土地所;负责建设用地纠纷的调解工作,
经管站:
负责农村耕地矛盾纠纷的处理工作。
民政办:
负责有关扶贫救济方面矛盾纠纷的处理的工作。
农业办:
负责涉农纠纷的处理工作。
五、应急处理准备
(一)制定工作预案
本预案是镇党委政府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基本预案,各部门、单位、村屯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预案,保证应急处理工作有序的进行。
(二)人员准备
为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党委、政府成立由机关各科室、站、所组成的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队,由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负责做好应急处理队伍的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全镇各部门、单位、村屯也要成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分队,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事件处理能力。
(三)物质准备:
全镇各部门、单位、村屯要根据职责范围,保证通讯畅通,应急交通车辆及时到位,镇卫生院要储备好应急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六、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处理。
当发生群体性事件、易激化可导致流血事件或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类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时,事件发生地的村屯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进行制止,稳定群众情绪,了解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事态紧急,单靠本村屯、本单位力量难以使事件得到有效处理的应及时上报乡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
镇突发突发易激化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预案,调动镇机关有关部门赶赴事件现场,稳定群众情绪,救护伤员,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妥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易激化可导致流血事件或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类矛盾纠纷。
七、请求支援
当本镇的力量能力不能满足需要时,指挥部将根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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